利未記 【利未記】10:8-20

【利未記】10:8-20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第8節 神 是 第一次單獨向大祭司亞倫說話 ,就是發表事奉時 【 清酒 ,濃酒都不可喝 】
的 【 永遠的定例 】 (9節 )。其實 ,亞倫的兩個兒子取來的凡火 ,人根本看不出來火是
從哪裡來的 ;喝酒也是一樣 ,很難被人看出來。但神要 百姓 甘心 ,自律 ,神要祭司 有自
律的生命。神不只看 百姓 的外表 ,祂要求 百姓 的思想 ,為人都能夠自律 ,且分別為聖。
神不允許 百姓 糊里糊塗地事奉 ,而要清清楚楚地分別為聖 (10節 )清清楚楚地教導
神的旨意 (11節 )。埃及的酒通常用大麥釀製 ,而迦南地的酒用葡萄釀製。 【 清酒 】
可能是用四分水對一分酒沖淡。 【 濃酒 】 原文是 【 濃會使人醉的酒 】 酒精較多。
亞倫的兩個兒子可能因為喝醉了酒 ,所以知法犯法。 (12節 )摩西再次重申祭司吃
祭物的規定 ,提醒 【 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 ,以他瑪 】 學習受約束 ,【 照耶和
華所吩咐的 】 完成第一次獻祭的剩餘程序 ,避免重蹈覆轍。在第 13至 15節 ,不斷
地說 :【 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 】 但要在聖處 ,潔淨地方吃。可是 ,亞倫的第三
第四個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卻把所有的祭物都燒了。摩西為此很生氣 (10:17) 為甚麼把它燒了呢 ?亞倫急忙解釋 :因為兩個兒子都死了 ,大家都覺得自己是有罪
和不配 ,都不敢吃這些祭物。 【 摩西聽見這話 ,便以為美。 】 (10:20) 【 美 】 就是喜悅 ,所以耶和華沒有擊殺亞倫第三第四個兒子。第三第四個兒子不是刻意犯錯 ,他們
是敬畏神。 大祭司亞倫 第一第二個兒子不把神放在眼裡 ;第三第四個兒子卻存敬
畏的心。 亞倫的回答 ,表 明他與兒子認同 ,承認自己和兒子的犯罪有分 ,所以應當照
著大祭司獻贖罪祭的條例 ,不可再吃贖罪祭祭物 (4:12)。亞倫第一次主持獻祭 ,就出
現了兩次沒有完全遵照神吩咐的事故 ,但結果卻不相同。神追討拿答 ,亞比戶獻上
凡火 ,卻悅納亞倫沒吃祭肉。
思想
:神是公義的 【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 (出 34:7)。但神又是有憐憫 ,有恩典的 ,【 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 ,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 (詩 103:10)。神鑑
察人心 ,接納亞倫的心意 ,因 神並不要求一切必須完美 ,神看的是 我們 的 內 心。
祈禱
: 親愛的天父 ,祢要我們真誠的面對祢 ,更是要我們按本相來面對祢 ,祢要的不
是外表的虛假 ,而是我們真誠敬畏祢的心 ,求祢 幫助我們 使我們 時刻警醒 .分別為
聖 活在祢面前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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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 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第18至 20章是神對祂的百姓道德行為的 【 聖潔 】 要求 (19:2),而 21到 22章是神對祭司提出的更高的 【 成聖 】 (8節 )標準。神要求所有蒙恩的百姓 【 自潔成聖 】
(21:7)從萬民中分別出來 ,而代表百姓事奉神的祭司更要從以色列人中分別出來。
1-9節是祭司在人生大事上分別為聖 ,這是對祭司的要求 ,特別在人生大事 ,如在喪
禮 ,婚姻上如何分別為聖。神透過對摩西的曉諭讓亞倫的子孫知道 ,神對祭司的要
求 ,這些要求有各項的細節 ,除了 【 骨肉之親 】 (2節 )去世之外 ,祭司 【 不可為民中的
死人沾染自己 】 (1節 )。 祭司可以為至親容讓自己受沾染。在哀慟中摸了死人 ,甚
至抱著死人痛哭就會受沾染。 但 除了至親 ,祭司不可為好朋友 ,或他所關心的人去
世而沾染自己 ,當中表示祭司雖然在極度傷痛中仍然要為神持守聖潔 ,不被自我的
情緒影響生命 的事奉 。 (4節 )【 為首 】 原文是 【 丈夫 ,主人 】 。祭司 【 在民中為首 】 ,神要他們作 百姓 的榜樣 ,把人領到神的面前。弔喪時 【 使頭光禿 ,剃除鬍鬚的周圍 ,用刀劃身 】 (5節 )都是外邦人的惡俗 ,祭司不可隨從 ,免得 【 沾染自己 】 (4節 )。祭司
的婚姻也必須 【 成聖 】 因為婚姻會極大地影響事奉。 【 妓女 】 就是 【 被污的女人 】
(7節 )她們的問題是道德敗壞 ,並非再婚。 【 被休的 】 原文是 【 被丈夫休掉的 】 當時
【 被休的 】 的主要理由是不貞潔 (申 22:13-14,24:1),所以祭司 【 不可娶被休的婦人
為妻 】 (7節 )。 【 行淫 】 原文不是指普通的淫亂 ,而是指做妓女 (創 38:24),通常是在
亞斯她錄神廟中做廟妓 (17:7;19:29)。祭司的女兒從父親那裡學習了律法 ,卻仍然
將自己獻給偶像作廟妓 ,不但 【 辱沒自己 】【 辱沒了父親 】 更是故意褻瀆神 ,所以神
絕不容忍。 10-15節是 大祭司在人生大事上分別為聖 ,大祭司的出入就是在會幕和
他們的營地之間。 【 不可出聖所 ,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 】 (21:12a) 表示大祭司的活
動範圍相對於其他百姓是收窄了 ,如果他們在民間行走就可能被沾染 ;他們也不可
參與喪禮等繁瑣的事務。所以服侍神的人要放下一切的事務 ,專心服侍神 ,把百姓
帶到神面前 ,把百姓帶進神的祝福裡 ,百姓的祝福就成為他們的祝福了。 15節 相對
於祭司 ,大祭司的要求更高 ,所有的兒女他都不可辱沒 ,他要更曉得教養下一代 ,這
是神所看重的。
思想
:神要摩西鄭重其事地吩咐亞倫的子孫 ,在心態上要儆醒 ,在生活上要自覺 ,要
聽從神的吩咐。祭司站在關鍵的位置 ,就是站在聖潔的神和將要成為聖潔的百姓
中間 ,以聖潔服侍神聖的耶和華 ,使百姓都歸耶和華為聖。
祈禱
:親愛 主 ,感謝祢選召我們 能在生命中事奉主祢 ,更 賜我們君尊祭司的身份 ;求
主使我們 願意放下自己的喜好和感受 ,過 聖潔的生活 ,求祢幫助我們。阿們!

利未記 5:14-19利未記 5:14-19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第五個祭是
【 贖愆祭 】 (15節 ),不但要獻上 【 沒有殘疾的公綿羊 】 (15節 )還需要用
【 銀子 】 (15節 )另外賠償 【 五分之一 】 以彌補虧欠。 【 贖愆祭 】 的功用不但是除去
罪的影響 ,潔淨神的百姓 ,還要除去人的虧欠 ,好讓人 【 蒙赦免 】 (16,18;6:7)。 【 耶和
華的聖物 】 (15節 )指 【 屬於耶和華的財物 】 包含丁稅 ,初熟之物 ,當獻的十分之一
等等。 【 誤犯了罪 】 (15節 )可能指該獻的沒獻上 ,以致祭司受到損失。 【 舍客勒 】 (15節 )原文是複數 ,猶太傳統認為一隻羊羔的價值至少是兩舍客勒。百姓 會怎樣在聖
物上誤犯了罪呢 ?原因有二 ,一是不該拿的卻去拿 ,另一則是該給的卻沒有給。不該
拿的卻去拿通常指把 屬神 的物品拿來作私人用途。至於該給的卻沒有給 ,最明顯
的例子就是十一奉獻。這些都是在耶和華的聖物上犯了罪 ,人作這些事或許出於
無知 ,但神說這都是需要處理的。 贖愆祭還有一個特別的原則 ,就是另外再加五分
之一。第六章記述人與人之間的過犯也是同樣處理 ,若能計算價值 ,也要另加五分
之一賠還 ,所以獻贖愆祭時 ,百姓 一方面要對神負責 ,另一方面要賠償能夠計算的
價值 ,這樣關係才會圓滿。 【 他雖然不知道 ,還是有了罪 】 (17節 )意思是人並不清楚
自己是否犯了罪 ,但良心不安 ,這時就應當獻上 【 贖愆祭 】 (18節 ),從而 【 對神對人 ,常存無虧的良心 】 (徒 24:16)。在這種情況下 ,由於獻祭者並不知道自己造成的虧
欠是多少 ,所以不必 【 另外加五分之一 】 (16節 )。神百姓的生活應該 【 毫不玷污 ,無可指責 】 (提前 6:14)。因此 ,百姓 若有一點良心不安 ,就不可再為自己解釋、爭辯 ,應該在靈裡趕快獻上 【 贖愆祭 】。
思想
:贖愆祭是我們經常會忽略的 ,它雖然 在五祭中 放在最後 ,卻不表示它不重要 ,或許我們只注視與神的關係 ,忽略與人的關係 ,不懂得付出代價與人修補或建立關
係 ;當我們想更深與神同行 ,更明白神的心意時 ,就要更深明白贖愆祭 ,這樣神的同
在會更多的臨在我們身上 ,我們會成為一個 愛神 ,愛人服待神 ,人 ;討神喜悅的人。
祈禱
:親愛主 ,求主 祢 幫助我們凡事 都願意 尋求 祢 的心意 ,並順服 主祢 的旨意而行 ,好讓我們 不只重視與主祢建立美好的關係 ,更 願意重視看得到與人的關係 ,求主加
我們力量使我們謙卑 ,願意為主祢付出代價 與神 與人 建立更緊密的關係。 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