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記】16:20-34

【利未記】16:20-3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聖所和會幕並壇 】 本身並不需要贖罪 【 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 】 (20節 )意思是 【 為聖所和會幕並壇行了潔淨之禮 】 除去了人所帶來的罪的污染 ,然後
才開始除去人的罪。 23-24節 大祭司獻完贖罪祭 ,放了活羊之後 ,才能重新穿上大
祭司的聖衣 ,恢復平時的榮耀 ,然後為自己和百姓獻上燔祭。 【 洗衣服 ,用水洗身 ,然
後進營 】 (26.28節 )表明 【 歸與阿撒瀉勒 】 (8節 )的羊和 【 作贖罪祭的公牛 ,公山羊 】
(27節 )都擔當了眾人的罪 ,所以是污穢的。這節期也稱為禁食節 (徒 27:9)。人的 【 刻
苦己心 】 是為了表明自己真誠認罪悔改的態度 ,並不能潔淨人的內心。 【 在這日要
為你們贖罪 ,使你們潔淨 】 的 (30節 )【 聖安息日 】 直譯是 【 安息的安息 】 即完全
的安息。在整個贖罪日的儀式中 ,大祭司一個人完成了整個獻祭過程 ,百姓不必幫
任何忙 ;他們所當做的 ,就是徹底地安息在神面前 ,並且用 【 刻苦己心 】 來表明自己
真誠認罪悔改的態度。 這要成為神百姓 【 永遠的定例 】 (29,31節 )。贖罪日的潔淨
禮使神的百姓 【 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 ,脫盡一切的罪愆 】 (30節 )。 (29節 )【 外人 】
指在以色列人中間寄居的外邦人。他們受到律法的保護和照顧 (23:22;24:22;書
20:9)但也必須守安息日 (出 20:10)和贖罪日 (29節 )不可吃血 (17:10)、不可行一切可
憎的事 (18:26)不可在無酵節吃有酵的食物 (出 12:19)。他們可以參加五旬節和住棚
節的慶典 (申 16:11,14)也可以向神獻上燔祭和平安祭 (17:8;22:18)。律法對這些 【 外
人 】 的恩典和要求 ,正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 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因
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 (創 22:18)。
思想
:神 充滿著 恩典 ,贖罪日 是規定一年一次 ,而非一天一次 ,人 充 滿 了 罪孽 ,但神忍
耐 ,滿有愛和包容 ,讓 百姓 一年處理一次 ,使聖所和人的污穢完全除去。祭壇的祭牲
是神提供的 ,但也不能使神的心意得滿足 ,神 最期望是 與以色列 百姓 人同在 ,所以
設立贖罪日。 正如 我們在神的面前 真誠 認罪 ,就有歡樂和平安 ,可以繼續跟神在一
起。
祈禱
:親愛 主 耶穌 ,感謝祢成了眾人的 贖 罪 的 羔羊 ,使 我們的罪孽得潔淨 ,更 修復與
神的關係。求 主 幫助我們 光照我們內心的黑暗 ,好讓我們 每日 與神的保持暢通 ,沒
有阻礙。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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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第八天 】 (1節 )就是 【 七天承接聖職 】 期滿之後 8:33),很可能是出埃及後第二年
正月初八 ,是神的百姓作為 【 祭司的國度 】 (出 19:6)團體敬拜的正式開始。亞倫到
【 第八天 】 才正式執行祭司的職務 ,表示人和祭壇都完全潔淨 (出 29:37)。摩西特
別用【牛犢 עֵגֶל 】來形容亞倫第一次為自己獻上的贖罪祭牲和為百姓獻上的燔祭
牲 (2,3節 )【牛犢 עֵגֶל 】原文在摩西五經裡只用來形容百姓在西奈山下所造的金牛
犢 (出 32:4)。亞倫在此之前唯一的一次獻祭 ,就是帶領百姓向金牛犢獻祭 (出 32:5-6)摩西提醒亞倫和百姓 ,不可再敬拜偶像。亞倫獻上【公綿羊】 (2節 )而不是【公
牛】 (1:3)作為燔祭 ,是提醒他思念代替順服的以撒被獻上的公綿羊 (創 22:13)亞倫
為 【 以色列人 】 獻上的贖罪祭牲 【 公山羊 】 (3節 ),是 【 官長 】 當獻的祭牲 (4:23),表
明這些 【 以色列人 】 是百姓的代表 ,所以亞倫必須吃這贖罪祭的祭肉 (10:18)。如果
是為以色列全會眾獻上的贖罪祭 ,必須用公牛犢 ,而且亞倫不可吃這贖罪祭的祭肉。
(5-7節 )這是摩西正式把主持獻祭的職責移交給亞倫。亞倫承接了祭司的職分 ,但
他所做的一切仍然不是根據自己 ,而是 【 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 。 【 為自己與百姓贖
罪 】 意思是為了以後能替百姓獻祭 ,亞倫要先為自己獻上 【 贖罪祭和燔祭 】 。亞倫
第一次執行獻祭 ,首先為自己獻上了 【 贖罪祭 】 (8節 )和 【 燔祭 】 (12節 ),表明了祭
司當有的事奉態度。亞倫 【 為自己作贖罪祭的牛犢 】 (8節 )的血 ,並沒有根據大祭
司贖罪祭的條例帶 進會幕抹在香壇上 (4:5-7)而是抹在燔祭壇上。可能因為此時祭
司還沒有進入會幕 ,所以會幕未曾受污染 ,不必用血潔淨香壇。 亞倫第一次執行獻
祭 ,為百姓獻上了【贖罪祭】 (15節 )【燔祭】 (16節 )【素祭】 (17節 )和【平安祭】
(18節 )。這 4個祭的順序和內容 ,表明了神的百姓所應活出的生活 。 亞倫 【 舉手 】
祝福 ,是代表神賜下應許 ,猶太傳統認為亞倫祝福的內容就是民 6:23-27。神將利未
人從百姓中分別出來 ,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他們 【 奉耶和華的名祝福 】 (申 21: 8)。
舊約只有這裡唯一一次提到 【 舉手 】 為人祝福 ,大祭司亞倫獻完當獻的祭 ,就 【 舉
手 】 為百姓祝福 ,然後 【 進入會幕 】 (23節 ) 。 23節這是摩西作為臨時祭司最後一
次進入會幕 ,也是亞倫作為正式的大祭司第一次進入會幕。會幕是神與摩西說話
的地方 (出 25:22;30:6,36)。摩西此後再進入會幕 ,是為了與神說話 ,而不是為了獻祭。
【 耶和華的榮光向眾民顯現 】 第一次是摩西立起帳幕 (出 40:34)第二次是大祭司
開始事奉 ,亞倫獻祭之後 ,才有 【 耶和華的榮光向眾民顯現 】【燒盡燔祭】表示神悅
納祭品 (士 6:21;王上 18:38)。【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指從至聖所的約櫃出來 ,是蒙神悅 納的記號 ,因為大祭司亞倫所做的一切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6,7,10節 )。一旦祭司所做的【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10:1)同樣也【有火從耶和華
面前出來】 (10:2)卻成了神的審判。 思想 : 神的榮光每一次向 百姓 顯現 ,都是因為
祂的心意滿足。神的心意滿足不在於人做了多少 ,而在於人完全按照祂的吩咐而
行。 我們願意在我們生命中 完全按照祂的吩咐而行 嗎 ?
祈禱
:親愛 主 ,祢是聖潔的 ,所以我們也要聖潔 ;願 我們獻上自己 ,成為活祭 ,活在 祢的
同在和榮耀 中更 彰顯祢的名 。 阿們!

【利未記】10:1-7【利未記】10:1-7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在整個承接聖職的過程中 ,第八章摩西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 【 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做的 (8:4,5,9,13,17,21,29,34,36);第九章亞倫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也是 【 照耶和華所
吩咐摩西的 】 做的 (9:10,21);現在到了亞倫的兒子這裡 ,卻悄悄地出現了一件 【 耶和
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 (1節 )的小事。 拿答和亞比戶的失敗 ,有兩個原因: 第一 .他們
拿自己的香爐 ,盛上火。其實 ,祭壇的火 ,不能自己亂點 ,火一定要從祭壇上取 ,不能
自己 點火。他們拿自己的爐和火 ,就是凡火。 【 凡火 】 聖經原文意思是令神憎惡的
火 ,就是世俗的火 ,不是神指定的火 ,不是從神從天上來的火 ,而是出於人的意思 ,將
聖物和俗物摻雜在一起 ,好像在事奉神 ,其實已經有摻雜 ;第二 .唯有大祭司一年一
次可以把香爐拿出來 ,所以他們是越過了大祭司的職責 ,而且他們所做的 【 是耶和
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 ;【 香爐 】 (1節 )原文是盛載灼熱物品的工具的統稱 ,也被譯
為 【 蠟花盤 】 (出 25:38);【 火鼎 】 (出 27:3)在這裡可能指一種長柄的盤子 ,用來鏟
起熱炭。 一點點的破口也會使神的見證最終完全走樣。因此 ,當神要 在人中間做一
件新事的時候 ,對第一次錯誤通常都是立即追討 ,就 如獻上凡火的亞倫的兩個兒子 ,欺騙聖靈的亞拿尼亞夫婦 (徒五 5)。 3節 【 我要顯為聖 】 原文直譯是 【 我要得到神
聖的對待 】 (英文 ESV版 )。 百姓 事奉神 ,敬拜神的原則 ,就是把神當作神來對待 ,讓
祂能在自己的百姓中 【 得榮耀 】 。 拿答 ,亞比戶的袍子並未燒壞 ,燒死他們的火可能
是閃電式的一擊。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因搬運屍體 ,要持續七天成為不潔淨 ,因此不
能參加那年正月十四日的逾越節 (民 9:6)。神特別允許他們在二月十四日補過逾
越節 (民 9:11)。【耶和華的膏油】在他們的身上 ,表明他們此時已經被分別為聖 ,正
在執行祭司的職責 ,所以不可像普通人一樣【蓬頭散發】、【撕裂衣裳】來表達哀悼
和憂傷 21:10),【也不可出會幕的門】。神要讓百姓知道當事奉 ,敬拜神的時候 ,只能
根據神所吩咐的去行 ,不可摻雜人的感情 ,意思。
思想
: 當我們 越是 【 親近 】 神 ,我們就必須 越是要注意神的聖潔和榮耀 ;我們必須
常常想到 ,我們的事奉 ,究竟是神要我們做的 ,還是我們自己想做的 ?如果是我們自
己想做的 ,那就不會有甚麼果效 !甚至失去一切。
祈禱
: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 使我們能親近祢 ,事奉祢 ,更使 我們成為主祢君尊的祭司 ,求主 教導我們 每日都 看重祭司的位份。 因為 今天我們都是在地上代表祢的祭司 ,使我們順服祢 ,信靠祢 ,榮耀祢。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