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記】20:1-21

【利未記】20:1-21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1-8節是對神 :不可拜偶像 ,交鬼 ,行巫術是屬靈上的淫亂 ,凡是神百姓居住的地方 ,都是有神同在的【聖所】。任何人在神的【聖所】向偶像獻祭 ,就是玷污了神的
【聖所】褻瀆了神 的【聖名】所以神必然要維持這地的潔淨。 (2節 )【摩洛】可
能是迦南各種假神的通稱 ,迦南人常常將兒童或嬰孩當作祭品獻給偶像 (18:21;申
12:31)。 2-5節的刑罰並不是針對殺人罪 ,而是為了潔淨神的【聖所】。 (4節 )【佯
為不見】原文是【掩目不看】即故意為犯罪者遮掩罪行。所以那些【本地人】
(4節 )和【他的家】都是同謀 ,是【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 (5節 ),個人的罪已經
變成了團體的罪 ,神會親自將他們從自己的百姓中【剪除】。神的百姓之所以要
【自潔成聖】的原因 ,是因為【我是耶和華 ;你們的神】 (7節 )祂是聖潔的神。 8節【 叫你們成聖】原文是強調語態 ,表明【成聖】是持續的行動 ,也表示始終保持
【聖】的狀態。因此 ,神不是應許一次就使人達到完美的【聖潔】 ,而是應許保守
祂的百姓分別為聖的地位 ,並在生活中一直不斷地使人【成聖】。 9-21節是對人 :父母、鄰舍方面的淫亂 ;【咒罵】原文的意思不是一時衝動罵人 ,而是懷著怨毒的
心【咒詛、藐視】。父母是神在家裡所設立的權柄 ,咒詛父母就是褻瀆神 ,【必要
把他治死】 (出 21:17)。 9-16節是婚姻家庭的罪中最嚴重的 ,會面臨最嚴厲的刑罰
【治死】。婚姻家庭是【祭司的國度】 (出 19:6)中最基礎的組成部分 ,也 是撒但藉
著肉體的情慾首先攻擊的對象。最基礎的部分垮了 ,整個【祭司的國度】也就垮
了。因此 ,神的百姓保守自己婚姻家庭的潔淨 ,不只是個人的道德倫理 ,而是關係
到【祭司的國度】的團體見證。 17-18節是婚姻家庭的罪中第二嚴重的 ,刑罰是
【從民中剪除】也就是被驅逐出神百姓的行列 ,從恩典中失落。 20-21節是婚姻
家庭的罪中第三嚴重的 ,刑罰是【無子女】。【無子女】原文是【被剝光的 ,沒有子
女的】意思可能是【沒有存留名聲】即使有兒女 ,也被排除在神的應許之外 (代上
3:17-24)最後從族譜中消失。
思想
:我們要知神在罪方面的要求是 非常嚴厲的 ,我們不可以扮無知 , 犯罪好像是
突然出現。事實上 , 當我們犯罪是經過精心策劃才能成功。沒有人一看到鄰舍
的妻子就淫亂 ,也沒有人會突然把子女燒了獻給摩洛的 ,其實是從我們每日是否看
重神而開始的 ,一步步離開神的道路。
祈禱
: 親愛主 ,求祢教導我們每日都懂得看重神祢 ,使我們不致常常偏向罪。求主
幫我們看重祢的話語 ,使我們遵從 ,保守自己在聖潔中更與祢相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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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聖所和會幕並壇 】 本身並不需要贖罪 【 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 】 (20節 )意思是 【 為聖所和會幕並壇行了潔淨之禮 】 除去了人所帶來的罪的污染 ,然後
才開始除去人的罪。 23-24節 大祭司獻完贖罪祭 ,放了活羊之後 ,才能重新穿上大
祭司的聖衣 ,恢復平時的榮耀 ,然後為自己和百姓獻上燔祭。 【 洗衣服 ,用水洗身 ,然
後進營 】 (26.28節 )表明 【 歸與阿撒瀉勒 】 (8節 )的羊和 【 作贖罪祭的公牛 ,公山羊 】
(27節 )都擔當了眾人的罪 ,所以是污穢的。這節期也稱為禁食節 (徒 27:9)。人的 【 刻
苦己心 】 是為了表明自己真誠認罪悔改的態度 ,並不能潔淨人的內心。 【 在這日要
為你們贖罪 ,使你們潔淨 】 的 (30節 )【 聖安息日 】 直譯是 【 安息的安息 】 即完全
的安息。在整個贖罪日的儀式中 ,大祭司一個人完成了整個獻祭過程 ,百姓不必幫
任何忙 ;他們所當做的 ,就是徹底地安息在神面前 ,並且用 【 刻苦己心 】 來表明自己
真誠認罪悔改的態度。 這要成為神百姓 【 永遠的定例 】 (29,31節 )。贖罪日的潔淨
禮使神的百姓 【 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 ,脫盡一切的罪愆 】 (30節 )。 (29節 )【 外人 】
指在以色列人中間寄居的外邦人。他們受到律法的保護和照顧 (23:22;24:22;書
20:9)但也必須守安息日 (出 20:10)和贖罪日 (29節 )不可吃血 (17:10)、不可行一切可
憎的事 (18:26)不可在無酵節吃有酵的食物 (出 12:19)。他們可以參加五旬節和住棚
節的慶典 (申 16:11,14)也可以向神獻上燔祭和平安祭 (17:8;22:18)。律法對這些 【 外
人 】 的恩典和要求 ,正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 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因
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 (創 22:18)。
思想
:神 充滿著 恩典 ,贖罪日 是規定一年一次 ,而非一天一次 ,人 充 滿 了 罪孽 ,但神忍
耐 ,滿有愛和包容 ,讓 百姓 一年處理一次 ,使聖所和人的污穢完全除去。祭壇的祭牲
是神提供的 ,但也不能使神的心意得滿足 ,神 最期望是 與以色列 百姓 人同在 ,所以
設立贖罪日。 正如 我們在神的面前 真誠 認罪 ,就有歡樂和平安 ,可以繼續跟神在一
起。
祈禱
:親愛 主 耶穌 ,感謝祢成了眾人的 贖 罪 的 羔羊 ,使 我們的罪孽得潔淨 ,更 修復與
神的關係。求 主 幫助我們 光照我們內心的黑暗 ,好讓我們 每日 與神的保持暢通 ,沒
有阻礙。阿們!

【利未記】22:1-33【利未記】22:1-3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祭司不但個人生活必須聖潔(21章 ),事奉也必須聖潔 (22章 ),要嚴格根據神的吩咐
處理 【 聖物 】 以免褻瀆神的 【 聖名 】 。 3節 【 在我面前剪除 】 意思是不能再進入聖
所 ,被革除祭司的職務。祭司也會 【 身上有污穢 】 (3節 ),也有 【 長大麻風的 ,或是有
漏症的 】 (4節 )。祭司若偶然接觸了不潔淨的人 ,物 ,必須 【 用水洗身 】 才能潔淨。
但如果等到 【 日落的時候 】 (7節 ),新的一天開始了 ,神就不再記念他們的污穢 ,自動
潔淨了。 第 8節 這是特別的提醒 ,告訴祭司不要甚麼東西都放進嘴裡 ,要在食物的
事情上把自己分別為聖。 祭司 若 【 輕忽了 】 神的吩咐 ,就會 【 擔罪而死 】 (9節 )。
祭司家裡的人都可以 【 吃聖物 】 (11節 ),表明祭司全家必須與祭司一樣 ,都已經分
別為聖歸神使用。 誤吃聖物的人 【 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 (14節 ),這是贖愆祭的規矩 ,他還要另外獻一隻公綿羊為贖愆祭 (5:16)。 15節的 【 祭司 】 原
文是 【 他們 】 可能指祭司 ,也可能指誤吃聖物的人。無論是祭司還是百姓 ,都 【 不
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 否則就會 【 自取罪孽 】 。 【 在以色列中寄居
的 】 (18節 )指在以色列境內長年居住的外邦人 ,他們也可以獻上 【 燔祭 】 (18節 )。
聖經中只有此處把 【 燔祭 】 分為 【 所許的願 】 和 【 甘心獻的 】 兩種。燔祭必須獻
上公的祭牲 ,並且 【 沒有殘疾 】 (19節 )。 只是肢體長得不完美 ,並不算 【 殘疾 】 (20節 ),雖然不可 【 用以還願 】 (23節 ),但若 【 作甘心祭獻上 】 (23節 ),還是可以蒙神悅
納的。因為 【 甘心獻的 】 (21節 )平安祭 ,並不是因為人看見了神所賜的恩典 ,而是
因為人看見神是賜恩典的主 ,所以 盡 自己的能力主動獻上 【 甘心祭 】 。 26-30節所
說的都是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 (29節 ),但 27-28節的原則應該也適用於別的祭。 神
在本章的開頭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2,3,8節 ),結尾又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30,31,33節 ),表明神是聖潔的 ,所以神的百姓也應該活出祂的所是。神在本章的中
間三次宣告【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9,16,32),表明祂不但要求百姓【成聖】 ,祂也是使百姓【成聖 】的能力。祭司之所以能【謹守遵行】神的誡命 (31節 ),並不
是倚靠自己的努力 ,神在本章的開頭告誡不要 【 褻瀆我的聖名 】 (2節 ),結尾又再次
告誡 【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 】 (32節 ),這是對祭司的警告 ,人並不是越熱心 【 為
神工作 】 就越能蒙神悅納 ,榮耀神的名 ;人若 【 向神有熱心 ,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 (羅
10:2)那麼越熱心 【 為神工作 】 ,就越容易褻瀆神的 【 聖名 】 。
思想
:我們 今日 事奉神 ,我們 必須 要知道神 的 要求 ,神是聖潔的 ,這不但是知識 ,還要
成為我們生活上的意識。 在 我們 生活最基本 的 飲 食上要留意到最美好的 恩典 ,更
要在神面前謹慎 ,讓我們作 神悅納 的 祭司。
祈禱
:親愛的 主 ,感謝祢揀選我們作祢的祭司 ,是 我們 生命 的福份。求 主幫助 我們常
存一個敬畏和謹守的心 ,尊耶和華為聖 ,免得得罪和輕忽了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