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記】24:1-23

【利未記】24:1-2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當神啟示了把人帶進安息的節期之後 ,接著就啟示聖所裡的事奉 ,表明活在神的光中 ,接受神作生命的供應 ,聖所裡的 【 精金燈檯 】 是會幕中唯一的
光源 ,要使會幕裡的金燈檯 【 常常點著 】 必須吩咐以色列人不住地 【 把那為點燈搗
成的清橄欖油拿來 】 (2節 )。 【 從晚上到早晨 】 (3節 )徹夜亮著。 (5節 )這 【 十二個
餅 】 代表神所揀選的以色列十二支派。 【十二個餅 】 被【擺列兩行 】 (6節 ),表明神
揀選以色列人在地上為神作見證 ,這是神與百姓所立【永遠的約 】 (8節 )。【餅 】 是
日常生活的必須品【兩行 】 無酵餅放在【精金的桌子上 】 (6節 ),又表明神百姓的
日常生活要根據 神 的生命 ,又安穩在 神 的根基上 ,才能成為神的見證 ,讓神得著滿
足。【每餅用面伊法十分之二 】 (5節 ),大約 4.4升或 5斤 ,是很大的一個無酵餅 ,這
些【陳設餅 】 (出 25:30)分為兩疊堆放在桌上 (《猶太古史記》卷 3第 6章 142節 )。
【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 】 (7節 ),是把淨乳香 放在兩個金杯內 ,放在每疊餅的上面。
每逢安息日 ,祭司撤下舊餅的時候 ,就把所有的乳香焚燒在祭壇上 (《猶太古史記》
卷 3第 10章 256節 ),獻給神【作為紀念 】 (7節 ),讓神得著滿足。每安息日換下的
餅是【至聖的 】 (8節 ),只能給祭司在會幕裡吃 (利 24:9),吃的人就成了聖。神清楚
地指示 :【凡咒詛神的 ,必擔當他的罪 】 不管那人是以色列人還是外邦人。神是全
地的主 ,不管人承認還是不承認有神 ,全地的人都逃不過神的鑑察和審判。 (11節 )犯罪者的母親叫【示羅密 】 意思是【和平的 】 ,但她的兒子卻與以色列人爭鬥 ;犯
罪者的外祖父名字叫【底伯利 】 意思是【我的話 】 但他的後代卻口出褻瀆神的咒
詛話。 而本章 1-8節 ,神指示了祭司在安息日的職責 (8節 )。當神不住地指示安息
的時候 ,卻出現了一個讓人不能安息的聲音 :有人 【 褻瀆了聖名 ,並且咒詛 】 (11節 )。
【叫聽見的人都按手在他頭上 】 (14節 ),象徵聽見的人將褻瀆咒詛的責任歸與說
話的人 ,表明與這罪無關。 (14節 )【用石頭打死他 】 是團體性的處死方法 ,用來懲
罰影響整個團體的罪行 (20:2,27),每個被影響的人都必須參與。要斷定哪塊石頭導
致罪犯死亡是不可能的 ,因此沒有一個人需要為這死亡負責 。 16-23節採用回文
(Concentric pattern or palistrophe)的修辭技巧 ,前後對稱 ,首尾呼應 ,並且用 【 死 】 字
串起來 ,結構如下 :1.宣告對褻瀆者的判決耶和華吩咐用石頭打死褻瀆者 (16節 )。 2.全地的人都要接受神的鑑察和審判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 (16節 )。 3.敬畏神 ,也必
須尊重照著神形象所造的人打死人的 ,必被治死 (17節 )。 4.尊重人 ,就不能虧欠人
打死牲畜的 ,必賠上牲畜 (18節 )。 5.虧欠別人 ,結果是自己受虧損他怎樣行 ,也要照
樣向他行 (19節 )。 6.重申虧欠別人 ,結果是自己受虧損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 ,也要照樣向他行 (20節 )。 7.重申尊重人 ,就不能虧欠人打死牲畜的 ,必賠上牲畜 (21節 )。 8.重申敬畏神 ,也必須尊重照著神形象所造的打死人的 ,必被治死 (21節 )。 9.重
申全地的人都要接受神的鑑察和審判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 (22節 )。 10. 行對褻
瀆者的判決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用石頭打死褻瀆者 (23節 )。 思想 :神允許
發生金牛犢事件 (出 32:4)獻凡火 (10:1)破壞安息日 (民 15:32)神也允許這件事來打
岔 ,為要藉著對這件事的判決來表明 ,人要得著真正的安息 ,必須有三個條件 :敬畏
神 ,互相尊重 ,互不虧欠 (16-23節 )。 我們有否明安息日的意義呢 ?祈禱 : 親愛主 ,求

祢幫助我們認真敬畏祢幫助我們認真敬畏祢,也尊重聖職和聖物。也尊重聖職和聖物。使我們使我們得著真正的安息得著真正的安息。。阿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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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在本章裡, 神 8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12,16,14,18,28,30,32,37節 )7次宣告【我
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3,4,10,25,31,34,36節 )強調百姓是屬神的神自己就是他們
【聖潔】的標準 ;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屬神的百姓也應當【聖潔】 ;神不但是
百姓【要聖潔】的原因 ,也是百姓成為【聖潔】的方法 ,因為祂自己宣告 :【我是
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20:8)。 (1-8節 )聖潔是有對的關係 ;3-4節引用了十誡中的
第一 ,二 ,四 ,五誡表明神的百姓只有在家庭生活中敬畏神 ,才能活出【聖潔】的實
際。 5-8節引用了平安祭的條例。神在吩咐百姓怎樣活出【聖潔】的時候 ,並不
提別的祭 ,卻單單提平安祭 ,因為平安祭是最常見的私人獻祭 ,也是以色列家庭唯
一的吃肉機會。因此 ,平安祭很容易被濫用 ,以獻平安祭的名義滿足自己的肚腹
【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 (9-15節 )聖潔是看顧弱勢社群 ;神允許祂的百姓中間存
在【窮人和寄居的】等弱勢者 ,正是為了讓百姓在領受恩典的時候能操練愛心 ,憐
憫和管家的責任 ,這也是【聖潔】的內 容。神在這裡所吩咐的不是慈善 ,也不是施
捨 ,而是責任。拾取遺落的莊稼和果子是神【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權利 ,而地主的
責任是確保田間和果園裡有遺落的莊稼或果子可以拾取。 11-12節引用了十誡中
的第三 ,八 ,九誡 ,這些都是人以自我為中心 ,不肯儘管家責任 (9-10節 )的結果。【咒
罵聾子】【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麵前】並不容易被人發現 ,但敬畏神的人卻知道 ,13節引用了十誡中的第八誡【不可偷盜】表明剝削別人 ,拖欠工資都是【偷盜】
【搶奪】。【搬弄是非】原文意思是【誹謗 ,造謠】。【與鄰舍為敵 ,置之於死】原文
的意思是間接地使鄰舍的生命受 到危害 ,包括作偽證 ,不作證 ,見死不救等等。 (16-18節 ) 聖潔是要愛人如己 ;第 16節說 ,搬弄是非 ,與鄰舍為敵。有些關係處理不
好 ,,變得不和諧的時候 ,百姓心裡有恨 ,就是第 17節所說。百姓要愛人如己 ,要過
聖潔的生活 ,就要對人沒有芥蒂。 (19-25節 )聖潔是事物要各從其類 ;【異類】和
【兩樣】原文是同一個詞 ,並不是禁止混合兩種物質 ,而是指將兩樣完全不同的
【異類】強行雜交 ,實質是認為神的創造不夠完美 ,所以需要人來幫忙創造新的
【類】破壞神創造時所定下的【各從其類】 (創 1:11)。 (26-31節 )聖潔是遠離異
教邪術 ,經 文提及的都與異教風俗和邪術有關 ,例如 ,為死人用刀劃身 ,使女兒為娼
妓 (這裡所說的是廟妓 ),這些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要作的就是守安息日 ,其他的
都不要碰。 (32-37節 )聖潔是與人有和諧的關係 32節是對白髮的人 ,百姓尊榮父
母之後 ,就是要尊榮白髮的人。 33節的外人就是外族人 ; 神不但關心敬拜和【審
判】 (35節 )也關心公平交易和誠實經商。神的百姓不是只有在敬拜 ,聚會 ,事奉才
是 【 聖 】 的 ,無論做什麼都可以活出的【聖潔】的見證。
思想
: 本章的【一切的律例典章】涉及社會生活的每一個方面 ,但卻不是為了讓
人在地上建立一個理想制 度。神並沒有讓我們用這【一切的律例典章】去改良
社會 ,建立地上的天國 ;而是讓我們接受神的生命 ,活出神的【聖潔】等候神的國
度降臨。祈禱 :親愛主 ,祢是聖潔的主 ,讓我們對主祢 ,對人 ,對事物都有對的關係 ,定
意過聖潔的生活渴望與主祢更親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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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第四個祭是 【 贖罪祭 】 (3節 )是把祭牲的脂油和腰子 【 燒在燔祭
的壇上 】 獻給神 (10節 ),其它部分或者搬到營外燒掉 (12節 )或者由祭司吃掉 (6:26-30)。 【 贖罪祭 】 的功用是除去罪的影響 ,而不是除去罪 【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 ,斷不
能除罪 】 (來 10:4)。 【 贖罪祭 】 是為了潔淨神的百姓 (12:8,14:9),使人 【 蒙赦免 】
(20,26,31,35節 )與神恢復 相 交 (16:19),讓神得以繼續與祂的百姓同住 (15:31)。 【 誤
犯 】 原文指 【 無心的過失或粗心的罪 ,因疏忽而造成的罪 】 原因是人肉體的軟弱 ,而不是故意悖逆、抵擋神。 【 贖罪祭 】 只對 【 誤犯 】 的罪有效。第一種犯罪是 【 受
膏的祭司犯罪 】 也就是屬靈的領袖大祭司 【 誤犯 】 了罪 (2節 )會影響到全體百姓 ,【 使百姓陷在罪裡 】 所以祭物的價值最高 ,是兩歲的 【 公牛犢 】 (3節 )。大祭司必
須 【 按手在牛的頭上 】 象徵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 ,並由無辜的祭牲代自己受懲
罰。 【 受膏的祭司 】 在這裡可能特指大祭司。 大祭司在會幕裡事奉神 ,他的罪也會
使會幕變得污穢 ,所以必須把血【帶到會幕】 (5節 ),潔淨【香壇】 ,恢復他在神面前
的屬靈功用。【燔祭壇】本是神追討人的罪的地方 ,但因著寶血的功用 ,卻成了成就
救贖的地方。 贖罪祭牲要在 【 營外潔淨之地 】 燒掉 ,象徵離開蒙恩的範圍。用來描
述獻祭 ,燒香的 【 燒 קָטַר 】 原文意思是 【 使祭物上升如煙 】 (10節 ),而本節的 【 燒 שָרַף 】
(創 11:3;出 12:10)原文意思是 【 焚燒 】 (出 32:20)並非為了獻給神 ,而是嚴肅地處置
獻祭後剩餘物品。第二種犯罪是 【 以色列全會眾 】 誤 犯了罪 (13節 )祭物的價值和
大祭司犯罪一樣 ,必須由 【 會中的長老 】 在神面前 【 按手在牛的頭上 】 (15節 ),代
表會眾在神面前認罪 ,其他的步驟與大祭司犯罪相同。全體所犯的罪與大祭司的
罪相等。 【 贖罪 】 (20節 )原文的意思是 【 遮蓋 】 (創 6:14的 【 抹上 】 )【 化解 】 (創
32:20的 【 解 】 )【 潔淨 】 (出 29:36)【 代替 】 這裡意思是 【 代替 】 。 第三種犯罪是
【官長】誤犯了罪 (22節 )必須由本人【按手在羊的頭上】 (24節 ),在神面前認罪。
【官長】是民間的領袖 ,他犯罪只會影響自己管理的會眾 ,所以使用的祭牲【公山
羊】 (23節 )在價值上也低於祭司和全民所用的【公牛犢】 (3節 )。【官長】由祭司
代贖 ,所以不需要【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 (6:30 ),但需要在【燔祭壇的四角】
(25節 )抹血 ,並且剩餘的祭牲肉要留給祭司和家中男子在聖所中吃 (6:25-27 )。用
作贖罪祭的【公山羊 שָעִיר 】原文指一種毛長而卷的山羊 (23節 )又被譯為野山羊
(賽 13:21,34:14)【鬼魔】 (17:7原文 )。而以色列人平時吃的 ,用來獻燔祭和平安祭
的【山羊 עֵז 】則是順毛的 (1:10;3:12)。第四種犯罪是百姓【誤犯了罪】 (27節 ),必須
由本人【按手 在贖罪祭牲的頭上】 (29、 33節 ),在神面前認罪。百姓犯罪只會影響
個人 ,家庭和周圍的人 ,所以可以根據經濟能力 ,用較便宜的【母山羊】 (28節 )【綿
羊羔】 (32節 )【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 (5:7)【細麵伊法十分之一】 (5:11)作為祭
物 ,其他步驟都與【官長】相同。 思想 : 不同的祭牲不是根據罪行的大小 ,而是根據
犯罪者的身分。因為不同身分的人犯罪 ,會帶來不同的影響 ,這正是 神追討的原則 ,因神清楚知道罪讓人不能到神的面前 ,我們必須按照每個人的罪 ,承認接受上主的
救恩 。 祈禱 :親愛主 ,祢最清楚明白罪的影響 ,罪的後果 ,不但讓我們失去生命 ,更失
去到祢面前的資格 ,求主赦免我們 ,每日都光照我們 ,使我們活在祢面前。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