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記】25:1-28

【利未記】25:1-28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神三次吩咐地要【向耶和華守安息】
(2,4,5節 )表明地的真正主人是神 (23節 )。神
設立七年一次的【安息年】 (6節 ),並不是為了提高出產的休耕技術 ,而是神要賜給
地完全的【聖安息】 (4節 ),讓安息年成為安息日的延伸。當地【守聖安息】 (5節 )的時候 ,並不是沒有出產 ,而是要求地主【不可耕種田地 ,也不可修理葡萄園】 (4節 )因此出產也不歸個人所有。神自己會讓田地和葡萄園有出產 ,並且這齣產要豐盛
到一個地步 ,可以成為所有人 ,牲畜和走獸的供應 (6-7節 )。安息年不僅要讓地得安
息 ,同時也要讓所有出於地的生命都得著安息。這一年是神的百姓彼此豁免債務
的【豁免年】 (申 15:1-3),這一年的住棚節也是以色列人 學習律法的時間 (申 31:10-13)。在安息年裡 ,神的百姓不再注意糊口謀生 ,積攢地上的財富 ,而是專心與神相交 ,彼此相交 ,憑信心在安息裡享用神作供應 ,學習和經歷。【七】是完全的數字【七個
安息年】 (8節 )過去了 ,第五十年就是完全的安息【禧年】。神用【贖罪日】的角聲
作為【禧年】的開始 ,表明神先赦免了人的罪債 ,然後才讓人彼此豁免虧欠。人若
不先與神和好 ,就不可能與人 ,與地和好 ,享受完全的自由和安息。【禧年 יוֹבֵל 】原文
是【公羊角】也譯為【角聲】 (出 19:13)【羊角】 (書 6:4,6,8,13)又稱為【耶和華的
恩年】 (賽 61:2)【救贖我民之年】 (賽 63:4)、【自由之年】 (結 46:17)。【禧年】彰
顯了神的主權 ,顯明地是屬神的 (23節 ),神的百姓也是屬神的 (42,55節 ),因此地和人
在禧年都要得恢復 ,得自由【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 ,各歸本家】在應許之地世世代
代做神的見證 ,直到神的救贖計劃成就。屬神的人和地不能永遠被轄制不得自由 ,所以在【禧年】裡 ,地裡的出產要歸全民所有 (11-12節 ),所有的希伯來奴僕重獲自
由 (10節 ),被賣的土地也歸回本主 (10節 )。在禧年的時候【各人要歸自己 的地業】
(13節 ),那些賣出的土地自動歸回賣主 ,因為神不讓祂名下的人永遠在缺乏裡。以
色列的土地買賣實際上是租賃 ,因為到了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 (13節 );更
是對鄰舍的幫補 ,因為是【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 (15節 )照著土地未來【收
成的數目】 (16節 )按比例預支給需要幫助的人。當百姓【遵行 ,謹守】 (18節 )神的
旨意的時候 ,神不會叫百姓發大財 ,而是會讓百姓【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18節 )不必背負重擔 ,滿有平安、喜樂和安息。神應許百姓【第六年】土地會【生三年的
土產】 (21節 ),足以供應他們在第七年的安息年 和第八年的禧年的生活所需。【陳
糧】指第六年所存下的餘糧。【第八年 ,你們要耕種】指第八年贖罪日以後開始下
一年度的耕種。 (23節 )【地不可永賣】【到了禧年】還必須回到原來神所指定的
管家手中 ,繼續發揮在神救贖計劃中的功用。人在神面前都【是客旅 ,是寄居的】。
思想
:人常常因為各種錯誤造成失敗 ,貧窮 ,但是神卻給人預備了一個從頭再來的
機會。神是全地的主 ,祂把這地應許給人作產業 ,是讓人學習做神的管家 ,並沒有給
人真正的所有權。人的一切土地和自然資源都是向神借來的 ,不應當為了滿足自
己的無盡的慾望而貪婪榨取 ,積累財富 ,應當做神忠心有見識的管家 ,用它們來榮
耀神。祈禱 : 親愛主 ,讓我們明白祢的心意。祢是憐恤人的主 ,在時間和錢財的運
用上尊榮祢 ,為主祢成為忠心的好管家!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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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二十六至二十七章是整個利未記的總結
,清楚地向人指出 ,我們應當如何維持自己
活在神的應許裡。 1-2節總結了律法的基本要求 ,是十誡前四條誡命的濃縮。第 1節不是指關於拜偶像 ,而是指不要 效法世界 ,用拜偶像的方式來敬拜神。憑信心守
安息日和存敬畏的心敬拜神 (2節 )是神的百姓免受世界影響的最好方法。第一個
祝福是神將作百姓的供應 (3-5節 )。迦南地是【有山有谷 ,雨水滋潤之地】 (申 11:11),沒有適合灌溉的河流 ,收成完全依靠及時的秋雨和春雨 ,所以迦南人敬拜許多與下
雨 ,風暴 ,豐饒有關的偶像。但神會負責作祂百姓豐富的供應 ,百姓一年到頭都能獲
得豐收 :三、四月收大麥 ,五月收小麥 ,所以豐收的時候【打糧食】能一直打到八 ,九
月【摘葡萄】的時候 ;而【摘葡萄】從八月開始 ,一直能摘到十 ,十一月份秋雨降下 ,大小麥撒種的 時候。 (3節 )【你們若】是呼召百姓在神面前做出正確的揀選。神
的百姓若揀選了神的道路 ,順服在神的權柄之下【遵行我的律例 ,謹守我的誡命】 ,神就大大賜福【降下時雨 ,叫地生出土產 ,田野的樹木結果子】 (4節 )使百姓不必為
生計發愁。第二個祝福是神將作百姓的平安和得勝 (6-8節 )。迦南地位於【世界的
十字路口】古代亞洲 ,非洲 ,歐洲的各大帝國經常經過迦南地彼此爭戰 ,順道劫掠。
只有神的保護 ,才能使【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 (6節 )。【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
表明神的百姓之所以能得勝 ,不是因為人多 ,而是因為他們站在神那一邊 ,神也站
在 他們中間。這就是遵行神話語所帶出的祝福。第三個祝福是神將把百姓帶回神
起初的計劃中【生養眾多】 (2節 )。神又使他們豐富到【因新糧挪開陳糧】不必擔
心因【生養眾多】 (9節 )而缺乏。第四個祝福是神將永遠住在百姓中間。【我要在
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 (11節 )原文的動詞是未完成式 ,指將來的事情。此時會幕已
經立起來了 (出 40;1),因此神所指的【帳幕】不是指物質的會幕 ,而是指神與人的同
在。這是神在揀選以色列人時所顯明的永遠旨意 (出 25:8),神【厭惡】罪 ,但並【不
厭惡】罪人 ,神的計劃是在祂所造的人身上恢復祂的形象 ,並且住在 他們中間 ,【我
要作你們的神 ,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12節 )。 13節【挺身而走】就是不再做奴僕 ,恢復人的尊嚴和自由。神帶領百姓出埃及的目的 ,是要叫他們事奉神 (出 4:23)。神
在祝福的末了宣告 :【我是耶和華 ,你們的神 ,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 (13節 )表
明恩典是白白賜下的 ,神的祝福不是對順服的獎賞 ,而是根據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創 12:1-3)人的好行為不能【賺得】祝福。神先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地為奴之家
領出來】 (出 20:2),然後才在西奈山頒布律法。因此律法不是得救的條件 ,而是指示
得救以後的人如何持續活在神的恩典裡 。
思想
:我們若滿足於僅僅得救 ,卻不按著神的呼召去事奉祂 ,結果還是會回去再做
生活的奴僕、工作的奴僕 ,無法進入安息。只要我們不走在神的旨意以外 ,神的平
安就與我們同在 ,一切的祝福就臨到我們。
祈禱
: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使我們的生命能夠得著祝福 ,這個祝福不是憑我們甚麼
的好行為 ,而是天父祢給予的恩典。求主讓我們有感恩的心 ,好讓我們不偏離神賜
福的心意。阿們!

【利未記】22:1-33【利未記】22:1-3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祭司不但個人生活必須聖潔(21章 ),事奉也必須聖潔 (22章 ),要嚴格根據神的吩咐
處理 【 聖物 】 以免褻瀆神的 【 聖名 】 。 3節 【 在我面前剪除 】 意思是不能再進入聖
所 ,被革除祭司的職務。祭司也會 【 身上有污穢 】 (3節 ),也有 【 長大麻風的 ,或是有
漏症的 】 (4節 )。祭司若偶然接觸了不潔淨的人 ,物 ,必須 【 用水洗身 】 才能潔淨。
但如果等到 【 日落的時候 】 (7節 ),新的一天開始了 ,神就不再記念他們的污穢 ,自動
潔淨了。 第 8節 這是特別的提醒 ,告訴祭司不要甚麼東西都放進嘴裡 ,要在食物的
事情上把自己分別為聖。 祭司 若 【 輕忽了 】 神的吩咐 ,就會 【 擔罪而死 】 (9節 )。
祭司家裡的人都可以 【 吃聖物 】 (11節 ),表明祭司全家必須與祭司一樣 ,都已經分
別為聖歸神使用。 誤吃聖物的人 【 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 (14節 ),這是贖愆祭的規矩 ,他還要另外獻一隻公綿羊為贖愆祭 (5:16)。 15節的 【 祭司 】 原
文是 【 他們 】 可能指祭司 ,也可能指誤吃聖物的人。無論是祭司還是百姓 ,都 【 不
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 否則就會 【 自取罪孽 】 。 【 在以色列中寄居
的 】 (18節 )指在以色列境內長年居住的外邦人 ,他們也可以獻上 【 燔祭 】 (18節 )。
聖經中只有此處把 【 燔祭 】 分為 【 所許的願 】 和 【 甘心獻的 】 兩種。燔祭必須獻
上公的祭牲 ,並且 【 沒有殘疾 】 (19節 )。 只是肢體長得不完美 ,並不算 【 殘疾 】 (20節 ),雖然不可 【 用以還願 】 (23節 ),但若 【 作甘心祭獻上 】 (23節 ),還是可以蒙神悅
納的。因為 【 甘心獻的 】 (21節 )平安祭 ,並不是因為人看見了神所賜的恩典 ,而是
因為人看見神是賜恩典的主 ,所以 盡 自己的能力主動獻上 【 甘心祭 】 。 26-30節所
說的都是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 (29節 ),但 27-28節的原則應該也適用於別的祭。 神
在本章的開頭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2,3,8節 ),結尾又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30,31,33節 ),表明神是聖潔的 ,所以神的百姓也應該活出祂的所是。神在本章的中
間三次宣告【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9,16,32),表明祂不但要求百姓【成聖】 ,祂也是使百姓【成聖 】的能力。祭司之所以能【謹守遵行】神的誡命 (31節 ),並不
是倚靠自己的努力 ,神在本章的開頭告誡不要 【 褻瀆我的聖名 】 (2節 ),結尾又再次
告誡 【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 】 (32節 ),這是對祭司的警告 ,人並不是越熱心 【 為
神工作 】 就越能蒙神悅納 ,榮耀神的名 ;人若 【 向神有熱心 ,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 (羅
10:2)那麼越熱心 【 為神工作 】 ,就越容易褻瀆神的 【 聖名 】 。
思想
:我們 今日 事奉神 ,我們 必須 要知道神 的 要求 ,神是聖潔的 ,這不但是知識 ,還要
成為我們生活上的意識。 在 我們 生活最基本 的 飲 食上要留意到最美好的 恩典 ,更
要在神面前謹慎 ,讓我們作 神悅納 的 祭司。
祈禱
:親愛的 主 ,感謝祢揀選我們作祢的祭司 ,是 我們 生命 的福份。求 主幫助 我們常
存一個敬畏和謹守的心 ,尊耶和華為聖 ,免得得罪和輕忽了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