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記】26:14-46

【利未記】26:14-46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14-46節是神對悖逆者的咒詛。而 14-17節 是第一步的追討。 4-46節咒詛的話遠
遠多於 3-13節祝福的話 ,因為這些咒詛是一步一步加重的 ,顯明這些咒詛的目的 ,是為了提醒人 ,保護人 ,挽回人。這些咒詛實際上是 3-13節祝福的反面 ,人若不願
順服神 ,不想要神的祝福 ,而倚靠自己 ,倚靠假神 ,面臨的就是災禍。神不需要特意降
下災禍 ,祂只要收回祝福和保守 ,人便處於被罪污染的地和人之中 ,面臨的就是災
禍。第 14節的【不遵行我的誡命】原文是【不遵行我的一切誡命】表明百姓不
是偶然犯罪 ,而是內心【厭棄】【厭惡】神的律法 (15節 )存心【背棄】 (15節 )所立
的約 ,故意【反對】神 (21,23,27節 ),所以招來神的咒詛。 18-20節是第二步的追討。
【天如鐵】【地如銅】的咒詛 (19節 )與【天下時雨】【地生出土產】 (4節 )的祝福正
好相反。【懲罰】 (18節 )原文是【管教】。表明神對祂百姓的咒詛不但是公義的追
討 ,更是管教和挽回。若神的百姓驕傲 ,神就會【斷絕】 (19節 )他所依靠的勢力 ,用
讓他【白白地勞力】來挽回他。若抵擋神的人驕傲 ,神會任憑他自取滅亡。 21-22節是第三步的追討。【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與 6-9節的祝福相反。 23-26節是第四步的追討。以色列民若忽視了神所有的警告 ,仍然不聽從【 地要成為荒
場】。此事在北國被擄亞述 ,南國被擄巴比倫時應驗。 (30節 )【屍首】和偶像的【身】
原文相同【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 (30節 )是諷刺以色列人敬拜的偶
像不過是屍首 ,不但不能提供保護 ,反而被以色列人的屍首所砸倒。 (34節 )【地要
歇息 ,享受安息】是因以色列人沒有守安息年而作出的補償。人不讓土地守安息
年 ,是為了增加財富 ,結果連土地也失去了。 27-39節是第五步的追討。 36-39節應
驗在猶太人最終被驅離應許之地 ,【散在列邦中】一千八百年。神分五步施行越來
越厲害的懲罰 ,卻仍然不肯【將他們盡行滅絕】 (44節 )因為神絕不放棄祂的揀选和
計劃。神的管教和對付是為了叫祂的百姓能【謙卑】 (41節 )認識自己的愚昧【承
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 (40節 ),目的是要把神所揀選的人帶回神的計劃裡 ,把人一個一個地挽回過來。無論是祝福還是咒詛 ,神都宣告【我是耶和華】
(1,2,13,44,,45節 )表明祝福和咒詛都是出自同一位公義和慈愛的神 :祝福是祂對良
善的肯定 ,咒詛是祂對邪惡的憎惡。神在祝福和咒詛的結尾都宣告以色列是祂【從
埃及地領出來的】 (13,45節 )表明祝福和咒詛都是根據神的救贖。祝福是神的應許 ,咒詛是為了成就神的應許 (40-45節 )。神用立約的形式來宣告這些事 ,人可以不守
約 ,但信實的神卻不能不守約 ,祂一面叫人看見在應許裡的豐富 ,一面也叫人看見
離開神的結果。祂必要藉著祂所揀選的百姓 ,成就對全人類的救贖計劃。
思想
: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祝福與咒詛是由環境而來 ,是由命運而來 ,但是神要我們
知道當我們自己偏離了神 ,生命就會失去真正祝福。問題的根源就是我們有否願
意回到神那裡呢 ?
祈禱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再一次告訴我們知道生命要進入祝福 ,脫離咒詛。求主讓
我們在自己的 生活中作出智慧的決定 ,能走在蒙恩路上 ,好讓我們不偏離神賜福的
心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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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在古代以色列,有城牆的城市里居住的主要是官員 ,工匠和利未人 ,百姓大都住在
城外 ,以農耕 ,畜牧為業 ,做買賣或躲避戰亂時才進城。所以【城內的住宅】 (29節 )除了利未人的之外 ,並不是神所分配的產業 ,也 不是普通百姓的生存必需品 ,因此 ,賣出【一整年】 (29節 )後可以【永歸買主】 (30節 )。利未人的房屋是神所分配的
產業 ,所以【可以隨時贖回】 (32節 )。利未人賣房子的原因 ,可能是因為蒙召到聖
殿事奉 (申 18:6-8)。利未人可以賣城裡的房子 ,但是不能賣【各城郊野之地】因為
這是神給【他們永遠的產業】神要用這些【郊野之地】不住地提醒他們 :【我就是
你的分 ,是你的產業】 (民 18:21)。神的百姓在神面前都【是客旅 ,是寄居的】這是
神所啟示的禧年原則。神的百姓借錢給貧窮的弟兄 ,目的是為了彼此【幫補】 (35節 )所以【不可向他取 利】 (36節 )。因為迦南地是神白白地賜給他們的。所有的古
代文明都實行奴隸制 (創 12:16),但神並沒有取消奴隸制 ,是因當時社會對低下階層
的百姓未有全面性的保障 ,神藉此的制度能讓當時社會最低層的百姓透過主人 ,得
到住宿等生活最基本的保護 ,並且藉著奴隸制顯明了人作為【罪的奴僕】的事實 ,也藉著禧年啟示了神讓【受壓制的得自由】的方法。神的百姓是屬神的 ,已經被神
【從埃及地領出來】 (42節 )得了自由 ,所以【不可賣為奴僕】 (42節 )。賣身的以色
列人其實是一個最多服事六年的【僱工人】 (40節 ,到了安息年就恢復自由 (出 21:4;申 15:12-18);而到了禧年 ,【他兒女】也可以恢復自由 (41節 )。神的百姓最多只能
給人當六年奴僕 ,但外邦僕婢卻要世世代代終生作奴僕 ,不能被贖 ,禧年也不能得
自由。外邦僕婢的來源 ,有的是戰爭俘虜 (民 31:9;申 20:14),有的是從別國販賣奴隸
的人買來 (44節 ),有的是在主人家裡生養的 (創 14:14),也有親友贈送 (創 29:24)或父
母遺留的 (46節 )。僕婢的價格大約是三十舍客勒銀子 (出 21:32)。主人若使僕婢受
傷 ,僕婢就有權恢復自由 (出 21:26-27);主人若刑罰僕婢致死 ,就要受罰 (出 21:20)。
有些僕人會成為主人的女婿 (代上二 35)或養子 (創 15:3),有些婢女會成為主人的妻
妾 (出 21:8)或兒媳 (出 21:9),也有人叫僕人與兒子同分產業 (箴 17:2)。無論成為奴
隸或是得以自由 ,都讓百姓清楚明白誰是真正的主。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 ,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55節 )
思想
:神創造這個世界 ,讓這個世界可以自我恢復 ,讓貧富不均五十年就可以重新
分配 ,失去的土地可以重新歸還地主 ,失去的勞動力可以重新回到家裡 ,失去的自
由可以重新獲得尊嚴。神就是這樣慷慨 ,祂要讓我們活出尊嚴 ,安息 ,豐盛 ,恢 復 ,重
新走進神 ,人 ,大地整個系統的平衡裡 ,這是神的心意。
祈禱
:親愛主 ,感謝祢要對我們的生命作出保護 ,更要釋放我們的生命得著自由 ,尊
嚴 ,使我們安息 ,豐盛 ,恢復 ,重新走進主祢的愛懷 ,願我們一生都投入主祢的權柄中。
阿們 !

【利未記】22:1-33【利未記】22:1-3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祭司不但個人生活必須聖潔(21章 ),事奉也必須聖潔 (22章 ),要嚴格根據神的吩咐
處理 【 聖物 】 以免褻瀆神的 【 聖名 】 。 3節 【 在我面前剪除 】 意思是不能再進入聖
所 ,被革除祭司的職務。祭司也會 【 身上有污穢 】 (3節 ),也有 【 長大麻風的 ,或是有
漏症的 】 (4節 )。祭司若偶然接觸了不潔淨的人 ,物 ,必須 【 用水洗身 】 才能潔淨。
但如果等到 【 日落的時候 】 (7節 ),新的一天開始了 ,神就不再記念他們的污穢 ,自動
潔淨了。 第 8節 這是特別的提醒 ,告訴祭司不要甚麼東西都放進嘴裡 ,要在食物的
事情上把自己分別為聖。 祭司 若 【 輕忽了 】 神的吩咐 ,就會 【 擔罪而死 】 (9節 )。
祭司家裡的人都可以 【 吃聖物 】 (11節 ),表明祭司全家必須與祭司一樣 ,都已經分
別為聖歸神使用。 誤吃聖物的人 【 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 (14節 ),這是贖愆祭的規矩 ,他還要另外獻一隻公綿羊為贖愆祭 (5:16)。 15節的 【 祭司 】 原
文是 【 他們 】 可能指祭司 ,也可能指誤吃聖物的人。無論是祭司還是百姓 ,都 【 不
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 否則就會 【 自取罪孽 】 。 【 在以色列中寄居
的 】 (18節 )指在以色列境內長年居住的外邦人 ,他們也可以獻上 【 燔祭 】 (18節 )。
聖經中只有此處把 【 燔祭 】 分為 【 所許的願 】 和 【 甘心獻的 】 兩種。燔祭必須獻
上公的祭牲 ,並且 【 沒有殘疾 】 (19節 )。 只是肢體長得不完美 ,並不算 【 殘疾 】 (20節 ),雖然不可 【 用以還願 】 (23節 ),但若 【 作甘心祭獻上 】 (23節 ),還是可以蒙神悅
納的。因為 【 甘心獻的 】 (21節 )平安祭 ,並不是因為人看見了神所賜的恩典 ,而是
因為人看見神是賜恩典的主 ,所以 盡 自己的能力主動獻上 【 甘心祭 】 。 26-30節所
說的都是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 (29節 ),但 27-28節的原則應該也適用於別的祭。 神
在本章的開頭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2,3,8節 ),結尾又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30,31,33節 ),表明神是聖潔的 ,所以神的百姓也應該活出祂的所是。神在本章的中
間三次宣告【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9,16,32),表明祂不但要求百姓【成聖】 ,祂也是使百姓【成聖 】的能力。祭司之所以能【謹守遵行】神的誡命 (31節 ),並不
是倚靠自己的努力 ,神在本章的開頭告誡不要 【 褻瀆我的聖名 】 (2節 ),結尾又再次
告誡 【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 】 (32節 ),這是對祭司的警告 ,人並不是越熱心 【 為
神工作 】 就越能蒙神悅納 ,榮耀神的名 ;人若 【 向神有熱心 ,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 (羅
10:2)那麼越熱心 【 為神工作 】 ,就越容易褻瀆神的 【 聖名 】 。
思想
:我們 今日 事奉神 ,我們 必須 要知道神 的 要求 ,神是聖潔的 ,這不但是知識 ,還要
成為我們生活上的意識。 在 我們 生活最基本 的 飲 食上要留意到最美好的 恩典 ,更
要在神面前謹慎 ,讓我們作 神悅納 的 祭司。
祈禱
:親愛的 主 ,感謝祢揀選我們作祢的祭司 ,是 我們 生命 的福份。求 主幫助 我們常
存一個敬畏和謹守的心 ,尊耶和華為聖 ,免得得罪和輕忽了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