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記】7:1-38

【利未記】7:1-38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1-10節是 贖愆祭中祭司有所得 。 【 贖罪祭怎樣 ,贖愆祭也是怎樣 ,兩個祭是一個條例 】 (7節 ),很可能是指兩個祭的祭物分配方式相同 (7-10節 )。 【 獻燔祭的祭司 ,無論
為誰奉獻 ,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 】 (七 8)。 【 贖罪祭 】 和 【 贖愆祭 】 祭牲的
皮與 【 燔祭 】 一樣 ,歸與獻祭的祭司。熟的 【 素祭 】 數量比較少 【 都要歸那獻祭的
祭司 】 (9節 )。生的 【 素祭 】 數量比較多 ,則 【 歸亞倫的子孫 ,大家均分 】 年紀大小
沒有區別 ,服事長短也沒有區別 ,不是根據人的所作 ,只看他是否是 【 亞倫的子孫 】 。
11-36節是 平安祭中祭司有所得 。 人主動向神獻上 【 平安祭 】 (11節 )有三個動機 :【 為感謝 】 (12節 )【 為還願 】【 甘心獻 】 (16節 )。 【 感恩 】 是因著神主動賜下的恩
典 ,【 還願 】 是因著憑信心所求神的恩典 ,【 甘心 】 是因著神是樂意賜恩典和赦免
人的神。 【 為感謝獻的平安祭 】 (13節 ),還要配合獻上素祭 (12節 )。根據猶太傳統 ,平安祭的三種無酵餅每樣都是十個 (,按祭司取十分之一的原則 (民 18:26)取一個先
【 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 (14節 ),然後歸給獻祭的祭司。在平安祭和素祭之外 ,還要
一同獻上一個 【 有酵的餅 】 (13節 ),代表蒙恩的罪人因著認識恩典和賜恩典的神 ,甘心獻上自己。 【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 】 不能留到第二個早晨 ,表明神的恩典是
常新的。通常一家人不可能在當天吃完整個祭牲 ,所以獻祭的人必須邀請別人一
起吃 【 平安祭牲的肉 】 (申 12:12,18)分享白白的恩典。 【 為還願 】 與 【 甘心獻 】 的
平安祭 【 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 (16節 )。 【 第三天要用火焚燒 】 (16節 ),因為
祭肉在第三天開始朽壞。神將在祂的百姓在 【 第三天 】 徹底朽壞之前挽回他們 。
素祭 ,贖罪祭和贖愆祭的祭物是 【 至聖的 】 只能給祭司吃。但 【 平安祭的肉 ,凡潔
淨的 人都要吃 】 (19節 )神盼望祂的百姓更多地活在與神與弟兄 【 彼此相交 】 的團
契生活裡。 21節 【 從民中剪除 】 意思是被逐出以色列民的行列 ,或失去在以色列
民中的權利 ,不再被神承認是立約的百姓。 平安祭是以色列人平時主要吃肉的機
會 ,甚至是唯一的吃肉機會。所以神在啟示平安祭條例的時候強調不可吃 【 脂油 】
(23節 )和 【 血 】 。祭牲的 【 脂油 】 要獻給神 ,而 【【 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 ,那脂油可
以做別的使用 】 (24節 )。古代牧人常燃燒動物脂油驅散毒蛇。 【搖祭】 (30節 )和
【舉祭】 (32節 )象徵先把禮物獻給神 ,然後由神交給祭司【經管】 (民 18:8)。【舉
祭】原文意思是【奉獻】。 (30節 )【胸】是祭牲肋骨以上一大塊完整的胸 ,由所有
的祭司分享。【右腿】 (32節 )原文是單數 ,猶太傳統認為是右前腿 ,被認為是祭牲身
上最好的一塊肉 ,歸給獻祭的祭司。 平安祭需要獻祭者 【 親手 】 (30節 )獻上。神得
著脂油和肥尾巴 (31節 ),祭司得著 【 胸 】 (31節 )和 【 右腿 】 (33節 ),【 凡潔淨的人 】
都可以分享剩餘的祭肉 (19節 )五祭是在祭司 【 承接聖職的禮 】 中所要獻的祭。神
啟示五祭的目的 ,是為了要叫祭司能 【 承接聖職 】 。
思想
:神看重人擺上甚麼 ,也看重祭司得到甚麼。祭司擺上的時候 ,百姓也可以被潔
淨 ;祭司繼續去作 ,百姓便可以繼續得著潔淨 ,而祭司也可以繼續服侍神。以色列人
願意獻祭 ,以及祭司願意執行獻祭的事是兩個要素。 祈禱 :親愛的天父 ,我們願意全
然獻上自己 ,成為馨香的活祭 ,求祢悅納 。願我們都樂意服待神 ,愛神。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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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1:16-24【利未記】21:16-2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16-23節 凡有殘疾的不可服侍神 ,當中不是涉及 歧視 ,更不是涉及神對殘疾的不喜
悅。因此 進入聖所事奉的祭司 ,應該 像【 沒有殘疾的 】 (1:3)的祭牲一樣 ,身體也沒
有殘疾 ,這樣才能表明 面對神的事奉必須是完整的生命 。 【 凡有殘疾的 】 (17節 )亞
倫後裔不可獻祭 ,也不可進入聖所事奉 ,縱使不能參與事奉 ,但他仍然 可以進入帳
幕的外院享用神的恩典 ,分享祭物 ,並且也因著吃 【 至聖的 】 (22節 )祭物而 【 成為
聖 】 。神說: 【 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 (23節 )表明神照樣把這些 【 有殘疾的 】 分
別為聖歸於自己 ,因為神所看重的是見證 。 神沒有保證亞倫的後裔每一個都是身
體健全的 ,但神保證 ,雖然那些身體有殘疾的不可服侍神 ,他們仍然可以吃聖的 ,至
聖的食物。耶和華是使全民成聖的神 ,也是使亞倫家族成聖的神。
思想
:神要求人的事奉不是要我們死守的規條 ,更是讓人明白我們神人性化的恩典 ,神從來沒有因我們的缺乏攔助我們返到祂面前 ,相反 ,神明白我們的缺乏 ,更要讓
人知道神要我們不只是付出 ,而是領受祂愛的恩典。
祈禱
:親愛主 ,很多時候我們的生命都會面對很多的缺乏 ,甚至軟弱 ,我們面對主的
事奉 ,聖工或許會感到無奈 ,甚至內 疚 未能為主作工 ,但主祢要藉著祢的命令 ,祢的
話語 ,讓我們明白祢愛的恩典 ,神祢要的不是事奉的工人 ,而是能領受主的恩典被
祢愛的人。願我們每日都明白 信仰的 生命不 是爭取 ,而是領取。阿們 !

【利未記】22:1-33【利未記】22:1-3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祭司不但個人生活必須聖潔(21章 ),事奉也必須聖潔 (22章 ),要嚴格根據神的吩咐
處理 【 聖物 】 以免褻瀆神的 【 聖名 】 。 3節 【 在我面前剪除 】 意思是不能再進入聖
所 ,被革除祭司的職務。祭司也會 【 身上有污穢 】 (3節 ),也有 【 長大麻風的 ,或是有
漏症的 】 (4節 )。祭司若偶然接觸了不潔淨的人 ,物 ,必須 【 用水洗身 】 才能潔淨。
但如果等到 【 日落的時候 】 (7節 ),新的一天開始了 ,神就不再記念他們的污穢 ,自動
潔淨了。 第 8節 這是特別的提醒 ,告訴祭司不要甚麼東西都放進嘴裡 ,要在食物的
事情上把自己分別為聖。 祭司 若 【 輕忽了 】 神的吩咐 ,就會 【 擔罪而死 】 (9節 )。
祭司家裡的人都可以 【 吃聖物 】 (11節 ),表明祭司全家必須與祭司一樣 ,都已經分
別為聖歸神使用。 誤吃聖物的人 【 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 (14節 ),這是贖愆祭的規矩 ,他還要另外獻一隻公綿羊為贖愆祭 (5:16)。 15節的 【 祭司 】 原
文是 【 他們 】 可能指祭司 ,也可能指誤吃聖物的人。無論是祭司還是百姓 ,都 【 不
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 否則就會 【 自取罪孽 】 。 【 在以色列中寄居
的 】 (18節 )指在以色列境內長年居住的外邦人 ,他們也可以獻上 【 燔祭 】 (18節 )。
聖經中只有此處把 【 燔祭 】 分為 【 所許的願 】 和 【 甘心獻的 】 兩種。燔祭必須獻
上公的祭牲 ,並且 【 沒有殘疾 】 (19節 )。 只是肢體長得不完美 ,並不算 【 殘疾 】 (20節 ),雖然不可 【 用以還願 】 (23節 ),但若 【 作甘心祭獻上 】 (23節 ),還是可以蒙神悅
納的。因為 【 甘心獻的 】 (21節 )平安祭 ,並不是因為人看見了神所賜的恩典 ,而是
因為人看見神是賜恩典的主 ,所以 盡 自己的能力主動獻上 【 甘心祭 】 。 26-30節所
說的都是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 (29節 ),但 27-28節的原則應該也適用於別的祭。 神
在本章的開頭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2,3,8節 ),結尾又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30,31,33節 ),表明神是聖潔的 ,所以神的百姓也應該活出祂的所是。神在本章的中
間三次宣告【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9,16,32),表明祂不但要求百姓【成聖】 ,祂也是使百姓【成聖 】的能力。祭司之所以能【謹守遵行】神的誡命 (31節 ),並不
是倚靠自己的努力 ,神在本章的開頭告誡不要 【 褻瀆我的聖名 】 (2節 ),結尾又再次
告誡 【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 】 (32節 ),這是對祭司的警告 ,人並不是越熱心 【 為
神工作 】 就越能蒙神悅納 ,榮耀神的名 ;人若 【 向神有熱心 ,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 (羅
10:2)那麼越熱心 【 為神工作 】 ,就越容易褻瀆神的 【 聖名 】 。
思想
:我們 今日 事奉神 ,我們 必須 要知道神 的 要求 ,神是聖潔的 ,這不但是知識 ,還要
成為我們生活上的意識。 在 我們 生活最基本 的 飲 食上要留意到最美好的 恩典 ,更
要在神面前謹慎 ,讓我們作 神悅納 的 祭司。
祈禱
:親愛的 主 ,感謝祢揀選我們作祢的祭司 ,是 我們 生命 的福份。求 主幫助 我們常
存一個敬畏和謹守的心 ,尊耶和華為聖 ,免得得罪和輕忽了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