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神在百姓中設立的第二種權柄是【王】(14節),14-20節是神關於君王的心意。君王的職分是世襲的,負責抵禦外敵,組織實施公共工程,遵照神的律法在地上執行行政,軍事的權柄。但【若說】(14節)一語表明,人間的【王】並不是神所命定的權柄,只是神所允許的權柄。【立王】(14節)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集中全國的力量來抵禦外敵,但【立王】也會成為百姓的重擔。以色列是【祭司的國度】(出19:6),因此他們在進入迦南之後的四百多年裡,並沒有【像四圍的國一樣】(14節)立王治理國家,而是接受神在士師(審判官)、祭司和先知之上親自作王,接受神親自的保護。神首先吩咐【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15節),因為立約的百姓是屬神的,不能再被外邦人轄制帶領,跟隨別神。而即使是【從你弟兄中立一人】(15節),也不是根據人意,而是要立【神所揀選的人為王】(15節),因為神要藉著對君王的心意,來顯明將來國度的理想君王。神向將來百姓中的君王發表了三個禁令:1.【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16節)意思是不可倚靠增加軍事力量來增加自己的權力,以致忘了倚靠神。當時耕地用牛,運輸用驢,只有拉戰車需要用【馬匹】需要從當時最強大的國家埃及進口。【不可使百姓回埃及】(16節)意思是【不可為了加添馬匹而使百姓回埃及】從埃及進口馬匹,或與埃及結盟(賽31:1)。2.【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17節)意思是不可與外邦國家建立結親聯盟,以致偏離神。古代中東的君王普遍以政治婚姻作為外交工具,以結親的方式建立聯盟關係,所以君王普遍【多立妃嬪】(17節)。3.【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17節)意思是不可追求自己的虛榮,以致自高自大。君王積聚金錢、財富,可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和驕傲。(18節)【這律法書】可能指申命記或摩西五經。律法書的正式抄本由祭司保存(31:9)君王登基時,需要單獨【為自己抄錄一本】(18節)。以色列的君王在登基時也必須抄錄【這律法書】,作為與神之間的盟約(王下11:12)。【平生誦讀】(19節)原文是【一生的每一天都誦讀】。但在神的百姓中間,只有神才是真正的王,人間的君王只是執行神所賜予的權柄,並不是最高的權威。因此,君王必須明白神的心意和法則,帶頭【學習敬畏耶和華】、【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19節)。只有一位每天都【誦讀】律法的君王,才有可能讓神的話語不住地提醒和限制自己:神才是一切權柄,律法和恩典的源頭。這樣的君王才有可能拒絕權力、美色和金錢的試探,不但不【心高氣傲】(20節),而且能謙卑地【追求至公至義】(16:20)長久地活在神的祝福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20節)。
思想:經文提醒我們一個不肯花時間【平生誦讀】律法書的人,就沒有資格作王;一個不肯花時間【平生誦讀】聖經的人,如何有力量從靈裡帶領事奉呢?我們哪一天不讀聖經;哪一天就可能【心高氣傲,偏左偏右】用自己的話來代替神的話,用自己的意思來代替神的意思,以致靈性死亡,沒有辦法讓神的權柄在自己的身上顯出。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留下聖經,祢的話給予我們,能讓我們學習,跟隨天父祢的旨意,更成為我們每日的力量及指引,求天父每日提醒我們,使我們每日渴慕天父祢的話語,活出天父的旨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