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5-六9的主題是[聖靈充滿的生活]與一15-23[聖靈光照的認識]前後呼應。信徒作為[光明的子女](8節)[要謹慎行事](15a)包括三個面向:一.[不要像愚昧人](15b)而是[當像智慧人](15c)。愚昧人內心虛妄,心地昏昧(4:17-18)人生漫無目的,一生都在虛度光陰。智慧人卻知道自己的使命,所以[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16節)必須充分利用時間,行[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2:10)。二.[不要作糊塗人](17a)而是[明白主的旨意如何](17b)。神已經啟示了[祂旨意的奧秘](1:9)但人只有倚靠聖靈的大能(3:16-17)才能真正明白和遵行神的旨意,在各種處境中[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0)、作[蒙慈愛的兒女](1節)。本信所提到的神的旨意,不是指神對個人的具體引導,而是神已經啟示的救恩計畫(1:9-11)。人若過度專注於神對個人的具體引導,乃是[糊塗人]的表現。三.[不要醉酒](18a)而要[被聖靈充滿](18c)。信徒只有被[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1:17)充滿,才能成為智慧人。[被聖靈充滿]原文直譯是[藉著聖靈充滿],充滿的媒介是聖靈,充滿的內容是基督的豐滿(1:23)。聖靈的內住,是神讓人得以完全擁有聖靈;[被聖靈充滿]是人讓聖靈完全擁有自己。因此,[被聖靈充滿]和[醉酒]一樣,都可能有快樂(徒13:52)和不由自主(徒2:4)的表現。但醉酒會[使人放蕩](18b)降服於肉體,只是自娛自樂;[被聖靈充滿]卻使人降服於主。19-21節原文用五個分詞[說,唱,歌頌,感謝,順服]來修飾18節的[被聖靈充滿]說明信徒[被聖靈充滿]以後的四個結果和記號:一.[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19a)因為聖靈使我們能在基督的身體裡彼此相交,藉著屬靈的詩歌彼此教導,造就,勸勉。[詩篇,頌詞,靈歌]這三個字在七十士譯本中都出現在《詩篇》的標題中。二.[口唱心和地讚美主](19b)因為聖靈使我們內心充滿喜樂和讚美,能用整個生命向神歌唱。三.為所有的事[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20節),因為聖靈使我們在[凡事](20節)上都能看見父神的主權,所以甘心樂意接受眼前的環境,無論是順逆,苦樂,都能有規律地在主裡感謝神。四.[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21節)因為聖靈會使我們[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5);[順服]並不是指兩個人的地位不平等,而是在井然有序的次序中服從權柄;不是被迫,而是捨己。五.[彼此順服]是指順服權柄,而不是每個信徒都要對等地順服另一個信徒。 [彼此allelon]這個字未必總是雙向,對稱的。[順服]的動機不是懼怕人,而是[存敬畏基督的心]。信徒可能覺得[敬畏基督]比較容易[彼此順服]卻很難;因為人的本性總是只喜歡在人之上,卻不喜歡在人之下,尤其是在我們不佩服,不喜歡的人之下。但是,在基督的身體裡,一切人際關係都在基督的權柄下更新了:我們所順服的不再是人,而是基督在人身上顯出的權柄;在行為上是[彼此順服]在心思裡卻是[敬畏基督]。5:22-6:9補充說明[彼此順服](21節)在日常生活中的三個具體例子。信徒不但要在教會聚會時[被聖靈充滿](18節)也要在日常生活中[被聖靈充滿],在彼此相處最長的夫妻之間(5:22-33),親子之間(6:1-4)和主僕之間(6:5-9)學習順服。如果平常不能順服看得見的人,更不能敬畏看不見的基督;如果在家裡都不能順服權柄,更不能在教會裡[彼此順服]。22-33節是夫妻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家庭中最重要的關係。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婦女來說是很不友善的。當時的猶太文化輕視婦女,連做飯多放了鹽,也可以被解釋成[不合理的事](申24:1)按照律法名正言順地休妻,而妻子卻沒有離婚的權利。希臘文化的情況更糟。到了保羅時代的羅馬帝國,家庭生活已經崩潰,上層常離婚結婚,有記載的高達二十三次。因此,現代人很難理解,保羅關於夫妻關係的教導,在當時的人聽起來是多麼令人震驚。 [你們作妻子的人](22a)指作妻子的信徒,但她們的丈夫未必信主。第22節原文並沒有動詞[順服]而是從21節借用的,顯示妻子順服丈夫的動機不是被迫,也不是不平等,而是因為[敬畏基督](21節)所以[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如同順服主]不是把丈夫當作主一樣順服,而是指妻子順服主所設立的權柄,把順服丈夫當作對主的服事,所以既不根據感情的起伏,也不取決於丈夫的回應。一個肯[順服主]的妻子,才肯[順服自己的丈夫];一個不肯[順服自己的丈夫]的妻子,在基督的身體也很難[彼此順服]。在當時的羅馬社會,已婚的婦人仍然在她父親的權柄之下,父親甚至可以讓他的女兒離婚;因此,保羅的教導並非當時的社會風俗。人類社會中最基本的單位是家庭,家庭中最親密的關係是夫妻。越是最親密的人,我們越能看清對方肉體不堪的本相,所以越不容易順服。因此,在[彼此順服]的功課上,聖靈首先讓我們在最親密,也是最不容易順服的夫妻之間學習。 [丈夫是妻子的頭](23a),指丈夫是神在家庭中所設立的權柄,這是一種既不可推辭,也不能轉讓的責任,與是否平等,稱職無關。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24節)這個順序不能改變,也不能推讓。妻子順服丈夫,既是提醒丈夫要順服基督,也是提醒丈夫作為[頭]的責任。照著神的旨意做[頭],其實是一頂荊棘冠冕。不是飛揚跋扈地轄制人,而是[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23b)所以要[為教會捨己](25節);不是高高在上地發號施令,而是[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27)。 思想:許多信徒勤於讀經禱告,熱心傳揚福音,但一進入教會裡就不舒服,不是覺得這個人不屬靈,就是覺得那個人太屬靈,不是傷害別人,就是被別人傷害。因此,肢體不但要個人操練[敬畏基督]也要在身體裡操練[彼此順服],才能讓神在教會和基督耶穌裡得榮耀。今天,我們有否願意在身邊的關係中去敬畏主,順服主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先愛我們,使我們認識愛,是你藉著我們身邊不同的關係讓我們經歷愛,或許關係中有的分岐,關係中有的誤解,都要讓我們重新認識基督的愛。願基督捨已的愛每日都充滿我們的心,使我們懂得敬畏你,順服你。阿們!
以弗所書 5: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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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6:5-9以弗所書 6:5-9
5-9節是主僕之間的關係,這是羅馬帝國時代的家庭中第三重要的關係。 [僕人](5節)就是家裡的奴隸。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奴隸來說是很可怕的。奴隸制是羅馬帝國經濟的支柱,羅馬城有一半是奴隸,義大利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奴隸,整個帝國有五分之一是奴隸,服務於羅馬生活的所有領域。奴隸被認為是羅馬公民的必需品,他們通常是戰俘,奴隸母親的後代或被綁架者,在奴隸市場被出售。有些公共奴隸為帝國建造道路和其他公共設施,擔任城市的文員和收稅員,會計師,醫生,製造商,生意人和妓女通常都是奴隸。奴隸在法律上不是一個人,而是一件物,只是會說話的工具,沒有權利和地位,主人對奴隸擁有生殺大權,雙方的關係就像仇敵,所以與保羅同時代的羅馬哲學家塞內卡(Lucius Annaeus Seneca,主前4年-主後65年)說:[有一種流行的說法:[你有多少奴隸,就有多少敵人。]但我們得到他們時並非敵人,是我們把他們變成了敵人…因為我們虐待他們,不是把他們當作人,而是把他們當作馱物的牲口。因此,現代人很難理解,保羅關於主僕關係的教導,在當時的人聽起來是何等匪夷所思。事實上,現代社會的人權,完全是聖經影響世界的結果。雖然奴隸的生活如此可怕,但保羅的首要任務不是為他們爭取人身自由(林前7:20-24),而是讓他們得著[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加2:24)。保羅對於主僕關係的教導,也適用於每個世代不同製度,不同場合的上下級和僱傭關係。[你們作僕人的](5a)指作奴隸的信徒,但他們的主人未必信主。他們[被聖靈充滿](5:18)[彼此順服](5:21)的結果,是:首先,態度[要害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5b-d)。[懼怕戰兢]不是因為害怕人,而是因為[存敬畏基督的心](5:21)所以不但表面要聽從,內心也要聽從。[肉身的主人]可能乖辟,暴虐,但身為僕人的信徒卻無法表面順服,內心仇恨;因為他們的真實身分是[基督的僕人](6c),被基督差派到這個失喪家庭大使,正如保羅在墮落的羅馬帝國[作了帶鎖煉的使者](20節)。其次,行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6a)因為重生得救的信徒[是為主而活](羅14:8),所以無論做什麼,都應是為主而做,工作的標準與世界完全不同。6b-8節原文用了三個分詞,說明怎樣才[ 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6b)。無論是羅馬時代的奴隸,或是現代社會的僱員,信徒的身分都是[基督的僕人],首先關心的不應該是自己的權利,而是如何[遵行神的旨意]。所以工作不應當得過且過,敷衍應付,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動機不是迫於壓力,發財謀生,而是為了[討神的喜悅](帖前4:1),完成的每件產品,提供的每項服務,都應當好得足以獻給神。這樣,即使是世人眼中最低賤的奴隸,也是一個最榮耀的[基督的僕人]。二.[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7節)。信徒的工作並沒有聖俗之分,也沒有[服事人]和[服事主]的分別。如果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12:1)每一種正經職業都可以藉著[服事人]來[服事主]。我們在工作中有怎樣的表現,反映了基督在生命中有多少主權,因為我們[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西3:17 )。三.[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8節)。當時的奴隸即使甘心服事,也得不到主人的獎賞,甚至可能還要被誤會,責打,但卻會在信徒向主交帳的時候得著賞賜(路6:35)。雖然事奉只是僕人的本分(路17:10),但神卻樂意施恩給那些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讓他們享受天上主人的快樂(太25:21)。 [你們作主人的](9a)指作主人的信徒,但他們的僕人未必信主。他們[被聖靈充滿](5:18)[彼此順服](五21)的結果,是[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嚇唬他們](9b)。當時討論家庭管理的哲學家,注意力都放在主人身上,教導他們如何管理自己的奴隸。但保羅卻把教導的重點放在奴隸身上,把他們當作可以擔起道德責任的人,對主人卻只說[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嚇唬他們]。這個教導出人意外,因為羅馬時代的主人對待奴隸的態度普遍傲慢,殘忍,侮辱,不人道,藉著懼怕來支配他們,相信恐懼會產生更大的忠心,被懼怕比起被尊重更加安全(塞內卡《書信集Epistles》 Letter 47:5,11,17)。保羅並沒有要求作主人的信徒釋放奴隸,而是釜底抽薪,提醒他們要謹記[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9c),最後都要向主交帳。 思想:不管主僕關係是以奴隸制的形式,或以上下級或僱用的形式出現,基督都是主僕雙方的主。主人或僕人對待彼此的態度,取決於自己與天上的主的關係。而這位主[不偏待人](9d),[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8節),都必按自己所行的善事得主的賞賜。連沒有自由的羅馬奴隸都有機會[行善],並且[按所行的得獎者的賞賜]今天的信徒還有什麼藉口不服事主,不追求[主的賞賜]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聖經話語的教導,我們或許身處不同的位置身份,但主你使我們的焦點不是自我,不是利益,權利,而是天上的主,時刻以你為優先的生命,願我們藉著經文每日在身處的環境中都敬畏你。阿們!
以弗所書5:25-33以弗所書5:25-33
[你們作丈夫的人](25a),指作丈夫的信徒,但他們的妻子未必信主。他們[被聖靈充滿](18節)、[彼此順服](21節)的結果,是[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25b)。這種愛是出於意志的行動,無條件的[捨己],既不根據感情的起伏,也不取決於妻子的回應,而是因為丈夫[敬畏基督](21節)所以[憑愛心行事](2節)[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2節)。合神心意的家庭不會讓我們遠離主,阻攔事奉,而是神所安排的24小時事奉,操練的場所,最能反映我們屬靈的實況,也最能實際地造就我們。人若是藉口事奉而撇下家庭,實際上並非撇下所有跟隨基督,而是犧牲家庭去跟隨一個叫做[事奉]的偶像,為要滿足自己肉體的驕傲和自以為義。人若是藉口照顧家庭而不肯在基督的身體裡[各盡其職](4:12)則是把[家庭]當作了自己的偶像。因為神安排我們在家庭中的一切操練,最終都是為了[建立基督的身體](4:12)而不是讓我們停留在家庭中享受,陶醉。[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獻給自己](26-27a)這是用猶太人訂婚和結婚的儀式,比喻基督對教會的捨己之愛。[洗淨,成為聖潔,獻給自己]原文的動詞都是不定過去式,表示過去一次完成的動作。[洗淨]指新娘在婚禮前的沐浴禮(結16:9),[成為聖潔,獻給自己]指訂婚禮。在古代拉比的著作中,訂婚被稱為成聖(Kiddushin);新娘[成為聖潔]意思是被奉獻給新郎。在猶太傳統的訂婚儀式上,新郎要將戒指戴在新娘的右手食指上,分別用希伯來語和當地語言說:[看哪,根據摩西和以色列的律法,你藉著這枚戒指已分別為聖,成為我的妻子]婚約立刻生效。新娘要在婚禮前沐浴,象徵分別被出來獻給丈夫。但實際上,是新郎在訂婚時所說的話使她[成為聖潔,獻給自己]的。基督就像一個新郎,祂為教會捨己,第一個目的是使教會成聖,歸給自己。而更長遠的目的,則是將一個榮耀的教會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27b)。這是本信論述的高峰。一.神因愛揀選了一些人,使他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這是由聖父的揀選,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印記所完成的(1:3-14)。二.罪人得到新的地位(2:1-10)進入了一個新的群體-教會(2:11–3:21)。三.在這個教會裡,信徒的行事為人應當保守教會的合一(4:1-16)過新人的生活(4:17-5:五14)。四.當這個永恆的計劃(1:4)圓滿完成的時候,正是基督將一個聖潔沒有瑕疵的教會呈獻給祂自己之時(5:27)。今天,基督正在使教會成為聖潔(啟19:7);將來,基督會將教會獻給祂自己作新婦(啟21:2)。基督救贖教會,使教會成聖,將教會獻給自己,彰顯出了基督的愛,是丈夫愛妻子的榜樣,所以[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28a)。這不是說丈夫要用愛自己的方式去愛妻子,而是說妻子就像自己的身體[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28b),所以愛妻子不是責任,而是本性。因為:[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29a)雖然自己的身體並不完美,但人並不是因為自己可愛才愛自己,而是天性[總是保養顧惜](29b)。同樣,雖然妻子也許不完美,並不可愛,但丈夫還是要[保養顧惜]妻子。這[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29節)。雖然教會現在不完美,但基督仍然[保養顧惜]教會,[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30節)。[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31節),這句話引自創2:24:一.[人要離開父母],不是要人不孝敬父母,而是要人在感情,經濟和靈性上都脫離父母的影響而獨立。人必須[離開父母]才能[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然後才可能一起孝敬雙方的父母。夫妻任何一方的父母如果試圖介入婚姻,爭奪屬於自己的權利,只會危害婚姻,破壞神的祝福。二.人離開父母,是為了[與妻子連合]。神設立婚姻時的旨意,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三.兩個不同的人要[二人成為一體],實現身、心、靈的完美結合,但又保持各自獨立的特點,唯一的途徑就是捨己[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2節)。四.[這是極大的奧祕](32節)指[基督與教會](32節)在屬靈上的聯合,就是一種[二人成為一體]的關係,因為[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6:17)。因此,信徒的夫妻關係只有反映出基督和教會的聯合,才是合神心意的婚姻。保羅在最後的總結中,再次勸勉作丈夫和妻子的信徒效法基督(33節),建立[二人成為一體]的和睦婚姻。因此,所有的勸勉都不能倚靠人的聰明才智,也不能採取世界的技巧方法,而是建立在[被聖靈充滿](18節)的基礎上。 思想:保羅在本信中所關心的,始終是基督的身體教會,的目的不是教導家庭的規範,建立和睦的家庭,而是勸勉信徒在家中操練[彼此順服](21節),實踐基督身體的合一 。我們有否願意明白,順服上主安排在我們的身邊人的關係呢? 祈禱:親愛主,是主你使我們進到與你愛的關係中,主你的愛使們明白我們的人生,更明白你在我們生命中的安排,不論是每日所面對的,生命中在我們身體的任何關係,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看到你賜予的好,更懂得活在敬畏你的生命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