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節是親子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家庭中第二重要的關係。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兒童來說是非常危險的。根據羅馬法的父權(patria potestas)兒女是父親的財產,父親可以遺棄嬰孩,有權對兒女生殺責罰,或命令他們做苦工,或把他們賣為奴隸。只要父親還活著,父權對成年兒女也始終有效。因此,現代人很難理解,保羅關於親子關係的教導,在當時的人聽起來是何等驚世駭俗。事實上,現代社會的兒童權利,完全是聖經影響世界的結果。[你們作兒女的](1a),指作兒女的信徒,但他們的父母未必信主。他們[被聖靈充滿](五18)[彼此順服](五21)的結果,是[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1b)。[在主裡聽從父母],不是說兒女只需要聽從信主的父母,而是說聽從父母不違背神的旨意的話。[在主裡聽從父母]的理由很簡單:[這是理所當然的],對於聖徒是[相宜](5:4)的[方合聖徒的體統](5:3)。因為這是神在家庭中所設立的權柄,是神的誡命(2-3節)。在個人主義盛行的今天,每一代人都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在思想觀念,經濟學問,生活方式上都與上一代人存在不和諧的[代溝],總要找出種種理由來不[聽從父母]。神允許[代溝]的存在,更是要用這些[代溝]來讓我們學習順服。2-3節引用了十誡的第五誡(出20: 12;申5:16)。[孝敬父母](2節)的屬靈用意,是要人順服神在地上所設立的權柄。當神頒布十誡的時候,以色列人還沒有國家和政府,家庭是以色列社會最主要,最基本的結構,那些接受十誡的父母不但養育兒女,也代表[在上有權柄的](羅13:1)。即使是不完美的父母,專制的羅馬父親,也是被神允許用來管教,塑造兒女的器皿,[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羅13:1)。因此,兒女[孝敬父母]就是順服神在家庭中權柄的安排;不孝敬父母的人,也不懂得什麼是[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5:1)。[使你得福,在世長壽](2節)這是一個一般性的原則。就整體而言,孝敬父母的人普遍能家庭和睦,長壽得福,而那些不孝敬父母的人,必然沒有家和萬事興的福氣。[這是第一條有應許的誡命](3節)雖然第二誡也附加了神祝福人上千代的應許(出20:6),但並不局限於第二誡,而是向一切愛神,遵行神所有誡命的人的應許。而長壽的應許則是特別針對那些遵行第五誡的人。你們作父親的](4a)指作父親的信徒;雖然他們的兒女未必信主,但父親有權柄教養兒女,所以他們[被聖靈充滿](5:18)[彼此順服](5:21 )的結果,是[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4b)。[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127:3)父母養育女的目的,不是把兒女當作自己的財產,實現自己的理想,而是按神的旨意,管理祂交託的產業。因此,[不要惹兒女的氣]並不是不可管教,責罰兒女(箴13:24)而是要尊重造他們的神(箴14:31)避免濫用管教的權柄。不公平的責罰,不合理的苛求,粗暴武斷,嘮叨挑剔,忽視孩子的需要和感受,都會使兒女沮喪憤怒,心灰意冷,最終[失了志氣](西3:21)對父母的神也會敬而遠之。父神怎樣在基督裡以恩慈,憐憫,饒恕對待不配的父母(4:32)父母也應該效法神,憑愛心行事(5:1-2)不但自己[生氣卻不要犯罪]4:26),也[不要惹兒女的氣][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4:31),這樣才能[不可給魔鬼留地步](4:27)。每個社會的父母都會訓練兒女,希臘羅馬的訓練是以人為中心,猶太的訓練是以律法為中心,但基督徒的父親是以神為中心。 思想:父母最應當關心的,不是兒女的快樂,健康或才能,而是兒女的屬靈生命,所以[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幫助兒女建立與神的個人關係。 [主的教訓和警戒]是為了靈裡的需要[養育]是為了身體的需要。父母只有自己先被聖靈充滿(5:18),才能在主裡教訓警誡兒女;父母只有自己先認真讀經禱告,才能把兒女帶到神面前。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使我們能活在你賜予的關係中,無論是不變的關係,能改變的關係,都是主你在我們生命的安排,賜予;求主教導我們願意被聖靈充滿,活出以神以中心的關係。阿們!
以弗所書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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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1:3-14以弗所書 1:3-14
本信原文包含八個長句(1:3-14,15-23;2:1-7;3:2-13;14-19;4:1-6,11-16;6:14-20)3-14節是最長的一個。這個長句是個波瀾壯闊,猶太風格的頌讚(berakah)稱頌三一真神[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3節):1. (3-6節)稱頌聖父的揀選;2. (7-12節)稱頌聖子的救贖;3. (13-14節)稱頌聖靈的印記。3-6節稱頌聖父的揀選,神賜給信徒的屬靈福氣,首先基於聖父主權的揀選 (3節)這句話裡的[頌讚eulogetos][賜給eulogeo ]和[福氣eulogia]原文諧音,字根相同表示當中三重的祝福。聖父是[神我們的父](2節)也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凡信主耶穌基督的人,都因著基督與父神聯合,得了神兒子的名分(5節,與神有個人的親密關係。這句頌讚宣告了:神賜福的時間:[曾賜給]原文是過去時態分詞,表示神的賜福早已開始,福氣的內容和賜福的方式早已預定(5,9節)。神賜福的內容:[各樣屬靈的福氣]也就是屬靈生命所需的各種益處,包括聖父的揀選和收養(4-6節)聖子的救贖和赦免(7- 12節)聖靈的印記和憑據(13-14節)。這些福氣早已賜給信徒,不需要我們再求,只需要憑信心支取。神賜福的地點:[天上]這些福氣都是屬天的,而不是屬地的,是永恆的,而不是短暫的(西3:1-4)。在本信中,保羅用了五次[天上](1:3,20;2:6;3:10;6:12)這一詞組。神賜福的方式:[在基督裡],藉著與基督的聯合,分享衪的所是,所做和一切。神的福氣單在基督裡賜給信徒,所以1-14節七次強調[在基督耶穌裡,在基督裡,在愛子裡,在祂裡面](1,3,4,6,10,11 ,12節)。4-6節從五個面向闡述了神的揀選:揀選的時間:是[從創立世界以前](4a)也就是時間和創造之前。那時不但人還沒有行善,還沒有決定是否信主,是否配合神的呼召,連人和世界都不存在。因此,神的揀選完全是出於祂在時間之外的主權和恩典,並非取決於人在時間裡的優點或表現。神首先揀選了我們,然後才把我們賜給基督(約17:6),揀選的方式:是[在基督裡](4b)。基督是揀選的根基,源頭和執行者,被揀選者無論原來的本相如何,都被預定要效法基督的模樣(羅8:29)。揀選的目的:是要[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4c)並且[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5b)。當我們被揀選的時候,不但不聖潔,而且滿了瑕疵,沒有資格被稱為神的兒子,只配受到神的審判。[得兒子的名分]就是被收養為神的兒子,與祂建立親密的私人關係。在羅馬法中,人如果需要一個後嗣來傳宗接代,繼承產業,可以收養一個成年男孩當兒子。[預定proorizo]原文意思是[預先決定],表示信徒的得救是在神的計畫之中,管理之下,祂的揀選不會出現意外。揀選的動機:既不是因為必須,也不是出於義務,而是[因著愛我們](5a)。神為什麼會如此愛我們?最適當的答案可能是[不知道]因為神是[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5b)行事,並不是我們有什麼值得神如此做的地方,也不存在任何神非做不可的原因。揀選的結果:是[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6a)。這恩典是[榮耀的]因為它反應了神的榮耀和性情,所以配得讚美。[這恩典是祂的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6b)屬靈的福氣不是基督以外的任何事物。7-12節稱頌聖子的救贖;神賜給信徒的屬靈福氣,首先是基於聖父的揀選(3-6節)然後是根據聖子的救贖。[救贖](7節)指支付贖金,贖回奴隸;羅馬帝國實行奴隸制度,只要有人肯付出代價,就可以買贖奴隸,或者作為自己的奴僕,或者讓他們自由,由支付代價的買主決定。信徒從罪的轄制下得[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7節)代價是[藉這愛子的血](7節)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神的救恩是[照祂豐富的恩典](7節)沒有限量的,這其實是說:[神一切所有的都是我們的]。神的救恩也是[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8節)不但全備,而且充足,無論是重生得救,還是生命成長,都不需要我們用基督之外的事物來補足,只需要[順著聖靈而行](加5:16)。神不但揀選我們(4節),救贖我們(7節),也光照我們,[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9節)。這裡的[預定protithemai],原文意思是[預先規劃]。[奧祕]就是神在舊約裡沒有完全啟示的旨意,但在新約裡已經啟示給所有的人:這旨意[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10節)成就。神不但有權柄在時間之外預定了旨意(4節),也有能力在時間裡面成就所預定的旨意,因為人類的歷史和整個宇宙都在神主權的管理之下。這旨意是[使天上,地上,一切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我們也在祂裡面得了基業](10-11a)。[同歸於一]原文的意思是[總結,概括]。這不是[萬教歸一]也不是說所有人都會得救,因為只有信徒才能[在祂裡面得了基業]。這旨意[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11b),這裡的[預定proorizo],原文意思是[預先決定]。神不但為我們預備了將來的基業,而且計劃好了我們生命中的每一步(2:10), ,使我們能得到產業。這旨意的目的是[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12節)。當信徒實現了神對我們生命的命定,就能叫祂的榮耀得著稱讚。13-14節稱頌聖靈的印記,13節[你們]指收信教會的信徒,主要是外邦人。信徒在聽見福音,信了基督的同時,立刻就在基督裡[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印記]指古人在信件或物品上所做的記號,證明真實性(約3:33)或所有權(林後1:22;)。這聖靈是確認我們屬神的[印記](羅8:15)只有[順著聖靈而行](加5:16)的人,才能讓人看出自己是屬神的。(14節)顯示聖靈本身既是基業的一部分,也是將來得著更多基業的保證。 [憑據]原文指商業交易時的定金,抵押品或保證物,是確保後續有更多款項臨到的保證。聖靈的憑據,就是讓我們在[順著聖靈而行]的時候,能預嘗永生和國度的滋味,對[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1:4)更有把握。(14節) [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是第三段頌讚的結尾,三段頌讚都以神的榮耀和人的稱讚結束(6a,12,14節)。為了把屬靈的福氣賜給如此卑微的罪人,聖父,聖子和聖靈竟然一同作工。這恩典是如此榮耀(6a),以致無可比擬,理當得著稱讚。 思想:今天,也許我們都掌握了正確的教義,也許我們都認識救恩的真理,但我們的心中能發出這樣的讚美嗎?如果不能,表示我們還不夠[真知道祂](17節)。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你對我們的賜予,使我們能在愛子基督裡得著天上屬靈永遠的福份,你的賜予使我們生命改變,生命精彩。求主每日看到你的賜予,使我們不會身在福中不知福。阿們!
以弗所書 5:15-24以弗所書 5:15-24
五15-六9的主題是[聖靈充滿的生活]與一15-23[聖靈光照的認識]前後呼應。信徒作為[光明的子女](8節)[要謹慎行事](15a)包括三個面向:一.[不要像愚昧人](15b)而是[當像智慧人](15c)。愚昧人內心虛妄,心地昏昧(4:17-18)人生漫無目的,一生都在虛度光陰。智慧人卻知道自己的使命,所以[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16節)必須充分利用時間,行[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2:10)。二.[不要作糊塗人](17a)而是[明白主的旨意如何](17b)。神已經啟示了[祂旨意的奧秘](1:9)但人只有倚靠聖靈的大能(3:16-17)才能真正明白和遵行神的旨意,在各種處境中[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0)、作[蒙慈愛的兒女](1節)。本信所提到的神的旨意,不是指神對個人的具體引導,而是神已經啟示的救恩計畫(1:9-11)。人若過度專注於神對個人的具體引導,乃是[糊塗人]的表現。三.[不要醉酒](18a)而要[被聖靈充滿](18c)。信徒只有被[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1:17)充滿,才能成為智慧人。[被聖靈充滿]原文直譯是[藉著聖靈充滿],充滿的媒介是聖靈,充滿的內容是基督的豐滿(1:23)。聖靈的內住,是神讓人得以完全擁有聖靈;[被聖靈充滿]是人讓聖靈完全擁有自己。因此,[被聖靈充滿]和[醉酒]一樣,都可能有快樂(徒13:52)和不由自主(徒2:4)的表現。但醉酒會[使人放蕩](18b)降服於肉體,只是自娛自樂;[被聖靈充滿]卻使人降服於主。19-21節原文用五個分詞[說,唱,歌頌,感謝,順服]來修飾18節的[被聖靈充滿]說明信徒[被聖靈充滿]以後的四個結果和記號:一.[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19a)因為聖靈使我們能在基督的身體裡彼此相交,藉著屬靈的詩歌彼此教導,造就,勸勉。[詩篇,頌詞,靈歌]這三個字在七十士譯本中都出現在《詩篇》的標題中。二.[口唱心和地讚美主](19b)因為聖靈使我們內心充滿喜樂和讚美,能用整個生命向神歌唱。三.為所有的事[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20節),因為聖靈使我們在[凡事](20節)上都能看見父神的主權,所以甘心樂意接受眼前的環境,無論是順逆,苦樂,都能有規律地在主裡感謝神。四.[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21節)因為聖靈會使我們[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5);[順服]並不是指兩個人的地位不平等,而是在井然有序的次序中服從權柄;不是被迫,而是捨己。五.[彼此順服]是指順服權柄,而不是每個信徒都要對等地順服另一個信徒。 [彼此allelon]這個字未必總是雙向,對稱的。[順服]的動機不是懼怕人,而是[存敬畏基督的心]。信徒可能覺得[敬畏基督]比較容易[彼此順服]卻很難;因為人的本性總是只喜歡在人之上,卻不喜歡在人之下,尤其是在我們不佩服,不喜歡的人之下。但是,在基督的身體裡,一切人際關係都在基督的權柄下更新了:我們所順服的不再是人,而是基督在人身上顯出的權柄;在行為上是[彼此順服]在心思裡卻是[敬畏基督]。5:22-6:9補充說明[彼此順服](21節)在日常生活中的三個具體例子。信徒不但要在教會聚會時[被聖靈充滿](18節)也要在日常生活中[被聖靈充滿],在彼此相處最長的夫妻之間(5:22-33),親子之間(6:1-4)和主僕之間(6:5-9)學習順服。如果平常不能順服看得見的人,更不能敬畏看不見的基督;如果在家裡都不能順服權柄,更不能在教會裡[彼此順服]。22-33節是夫妻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家庭中最重要的關係。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婦女來說是很不友善的。當時的猶太文化輕視婦女,連做飯多放了鹽,也可以被解釋成[不合理的事](申24:1)按照律法名正言順地休妻,而妻子卻沒有離婚的權利。希臘文化的情況更糟。到了保羅時代的羅馬帝國,家庭生活已經崩潰,上層常離婚結婚,有記載的高達二十三次。因此,現代人很難理解,保羅關於夫妻關係的教導,在當時的人聽起來是多麼令人震驚。 [你們作妻子的人](22a)指作妻子的信徒,但她們的丈夫未必信主。第22節原文並沒有動詞[順服]而是從21節借用的,顯示妻子順服丈夫的動機不是被迫,也不是不平等,而是因為[敬畏基督](21節)所以[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如同順服主]不是把丈夫當作主一樣順服,而是指妻子順服主所設立的權柄,把順服丈夫當作對主的服事,所以既不根據感情的起伏,也不取決於丈夫的回應。一個肯[順服主]的妻子,才肯[順服自己的丈夫];一個不肯[順服自己的丈夫]的妻子,在基督的身體也很難[彼此順服]。在當時的羅馬社會,已婚的婦人仍然在她父親的權柄之下,父親甚至可以讓他的女兒離婚;因此,保羅的教導並非當時的社會風俗。人類社會中最基本的單位是家庭,家庭中最親密的關係是夫妻。越是最親密的人,我們越能看清對方肉體不堪的本相,所以越不容易順服。因此,在[彼此順服]的功課上,聖靈首先讓我們在最親密,也是最不容易順服的夫妻之間學習。 [丈夫是妻子的頭](23a),指丈夫是神在家庭中所設立的權柄,這是一種既不可推辭,也不能轉讓的責任,與是否平等,稱職無關。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24節)這個順序不能改變,也不能推讓。妻子順服丈夫,既是提醒丈夫要順服基督,也是提醒丈夫作為[頭]的責任。照著神的旨意做[頭],其實是一頂荊棘冠冕。不是飛揚跋扈地轄制人,而是[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23b)所以要[為教會捨己](25節);不是高高在上地發號施令,而是[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27)。 思想:許多信徒勤於讀經禱告,熱心傳揚福音,但一進入教會裡就不舒服,不是覺得這個人不屬靈,就是覺得那個人太屬靈,不是傷害別人,就是被別人傷害。因此,肢體不但要個人操練[敬畏基督]也要在身體裡操練[彼此順服],才能讓神在教會和基督耶穌裡得榮耀。今天,我們有否願意在身邊的關係中去敬畏主,順服主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先愛我們,使我們認識愛,是你藉著我們身邊不同的關係讓我們經歷愛,或許關係中有的分岐,關係中有的誤解,都要讓我們重新認識基督的愛。願基督捨已的愛每日都充滿我們的心,使我們懂得敬畏你,順服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