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節是主僕之間的關係,這是羅馬帝國時代的家庭中第三重要的關係。 [僕人](5節)就是家裡的奴隸。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奴隸來說是很可怕的。奴隸制是羅馬帝國經濟的支柱,羅馬城有一半是奴隸,義大利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奴隸,整個帝國有五分之一是奴隸,服務於羅馬生活的所有領域。奴隸被認為是羅馬公民的必需品,他們通常是戰俘,奴隸母親的後代或被綁架者,在奴隸市場被出售。有些公共奴隸為帝國建造道路和其他公共設施,擔任城市的文員和收稅員,會計師,醫生,製造商,生意人和妓女通常都是奴隸。奴隸在法律上不是一個人,而是一件物,只是會說話的工具,沒有權利和地位,主人對奴隸擁有生殺大權,雙方的關係就像仇敵,所以與保羅同時代的羅馬哲學家塞內卡(Lucius Annaeus Seneca,主前4年-主後65年)說:[有一種流行的說法:[你有多少奴隸,就有多少敵人。]但我們得到他們時並非敵人,是我們把他們變成了敵人…因為我們虐待他們,不是把他們當作人,而是把他們當作馱物的牲口。因此,現代人很難理解,保羅關於主僕關係的教導,在當時的人聽起來是何等匪夷所思。事實上,現代社會的人權,完全是聖經影響世界的結果。雖然奴隸的生活如此可怕,但保羅的首要任務不是為他們爭取人身自由(林前7:20-24),而是讓他們得著[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加2:24)。保羅對於主僕關係的教導,也適用於每個世代不同製度,不同場合的上下級和僱傭關係。[你們作僕人的](5a)指作奴隸的信徒,但他們的主人未必信主。他們[被聖靈充滿](5:18)[彼此順服](5:21)的結果,是:首先,態度[要害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5b-d)。[懼怕戰兢]不是因為害怕人,而是因為[存敬畏基督的心](5:21)所以不但表面要聽從,內心也要聽從。[肉身的主人]可能乖辟,暴虐,但身為僕人的信徒卻無法表面順服,內心仇恨;因為他們的真實身分是[基督的僕人](6c),被基督差派到這個失喪家庭大使,正如保羅在墮落的羅馬帝國[作了帶鎖煉的使者](20節)。其次,行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6a)因為重生得救的信徒[是為主而活](羅14:8),所以無論做什麼,都應是為主而做,工作的標準與世界完全不同。6b-8節原文用了三個分詞,說明怎樣才[ 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6b)。無論是羅馬時代的奴隸,或是現代社會的僱員,信徒的身分都是[基督的僕人],首先關心的不應該是自己的權利,而是如何[遵行神的旨意]。所以工作不應當得過且過,敷衍應付,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動機不是迫於壓力,發財謀生,而是為了[討神的喜悅](帖前4:1),完成的每件產品,提供的每項服務,都應當好得足以獻給神。這樣,即使是世人眼中最低賤的奴隸,也是一個最榮耀的[基督的僕人]。二.[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7節)。信徒的工作並沒有聖俗之分,也沒有[服事人]和[服事主]的分別。如果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12:1)每一種正經職業都可以藉著[服事人]來[服事主]。我們在工作中有怎樣的表現,反映了基督在生命中有多少主權,因為我們[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西3:17 )。三.[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8節)。當時的奴隸即使甘心服事,也得不到主人的獎賞,甚至可能還要被誤會,責打,但卻會在信徒向主交帳的時候得著賞賜(路6:35)。雖然事奉只是僕人的本分(路17:10),但神卻樂意施恩給那些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讓他們享受天上主人的快樂(太25:21)。 [你們作主人的](9a)指作主人的信徒,但他們的僕人未必信主。他們[被聖靈充滿](5:18)[彼此順服](五21)的結果,是[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嚇唬他們](9b)。當時討論家庭管理的哲學家,注意力都放在主人身上,教導他們如何管理自己的奴隸。但保羅卻把教導的重點放在奴隸身上,把他們當作可以擔起道德責任的人,對主人卻只說[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嚇唬他們]。這個教導出人意外,因為羅馬時代的主人對待奴隸的態度普遍傲慢,殘忍,侮辱,不人道,藉著懼怕來支配他們,相信恐懼會產生更大的忠心,被懼怕比起被尊重更加安全(塞內卡《書信集Epistles》 Letter 47:5,11,17)。保羅並沒有要求作主人的信徒釋放奴隸,而是釜底抽薪,提醒他們要謹記[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9c),最後都要向主交帳。 思想:不管主僕關係是以奴隸制的形式,或以上下級或僱用的形式出現,基督都是主僕雙方的主。主人或僕人對待彼此的態度,取決於自己與天上的主的關係。而這位主[不偏待人](9d),[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8節),都必按自己所行的善事得主的賞賜。連沒有自由的羅馬奴隸都有機會[行善],並且[按所行的得獎者的賞賜]今天的信徒還有什麼藉口不服事主,不追求[主的賞賜]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聖經話語的教導,我們或許身處不同的位置身份,但主你使我們的焦點不是自我,不是利益,權利,而是天上的主,時刻以你為優先的生命,願我們藉著經文每日在身處的環境中都敬畏你。阿們!
以弗所書 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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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6:1-4以弗所書 6:1-4
1-4節是親子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家庭中第二重要的關係。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兒童來說是非常危險的。根據羅馬法的父權(patria potestas)兒女是父親的財產,父親可以遺棄嬰孩,有權對兒女生殺責罰,或命令他們做苦工,或把他們賣為奴隸。只要父親還活著,父權對成年兒女也始終有效。因此,現代人很難理解,保羅關於親子關係的教導,在當時的人聽起來是何等驚世駭俗。事實上,現代社會的兒童權利,完全是聖經影響世界的結果。[你們作兒女的](1a),指作兒女的信徒,但他們的父母未必信主。他們[被聖靈充滿](五18)[彼此順服](五21)的結果,是[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1b)。[在主裡聽從父母],不是說兒女只需要聽從信主的父母,而是說聽從父母不違背神的旨意的話。[在主裡聽從父母]的理由很簡單:[這是理所當然的],對於聖徒是[相宜](5:4)的[方合聖徒的體統](5:3)。因為這是神在家庭中所設立的權柄,是神的誡命(2-3節)。在個人主義盛行的今天,每一代人都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在思想觀念,經濟學問,生活方式上都與上一代人存在不和諧的[代溝],總要找出種種理由來不[聽從父母]。神允許[代溝]的存在,更是要用這些[代溝]來讓我們學習順服。2-3節引用了十誡的第五誡(出20: 12;申5:16)。[孝敬父母](2節)的屬靈用意,是要人順服神在地上所設立的權柄。當神頒布十誡的時候,以色列人還沒有國家和政府,家庭是以色列社會最主要,最基本的結構,那些接受十誡的父母不但養育兒女,也代表[在上有權柄的](羅13:1)。即使是不完美的父母,專制的羅馬父親,也是被神允許用來管教,塑造兒女的器皿,[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羅13:1)。因此,兒女[孝敬父母]就是順服神在家庭中權柄的安排;不孝敬父母的人,也不懂得什麼是[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5:1)。[使你得福,在世長壽](2節)這是一個一般性的原則。就整體而言,孝敬父母的人普遍能家庭和睦,長壽得福,而那些不孝敬父母的人,必然沒有家和萬事興的福氣。[這是第一條有應許的誡命](3節)雖然第二誡也附加了神祝福人上千代的應許(出20:6),但並不局限於第二誡,而是向一切愛神,遵行神所有誡命的人的應許。而長壽的應許則是特別針對那些遵行第五誡的人。你們作父親的](4a)指作父親的信徒;雖然他們的兒女未必信主,但父親有權柄教養兒女,所以他們[被聖靈充滿](5:18)[彼此順服](5:21 )的結果,是[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4b)。[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127:3)父母養育女的目的,不是把兒女當作自己的財產,實現自己的理想,而是按神的旨意,管理祂交託的產業。因此,[不要惹兒女的氣]並不是不可管教,責罰兒女(箴13:24)而是要尊重造他們的神(箴14:31)避免濫用管教的權柄。不公平的責罰,不合理的苛求,粗暴武斷,嘮叨挑剔,忽視孩子的需要和感受,都會使兒女沮喪憤怒,心灰意冷,最終[失了志氣](西3:21)對父母的神也會敬而遠之。父神怎樣在基督裡以恩慈,憐憫,饒恕對待不配的父母(4:32)父母也應該效法神,憑愛心行事(5:1-2)不但自己[生氣卻不要犯罪]4:26),也[不要惹兒女的氣][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4:31),這樣才能[不可給魔鬼留地步](4:27)。每個社會的父母都會訓練兒女,希臘羅馬的訓練是以人為中心,猶太的訓練是以律法為中心,但基督徒的父親是以神為中心。 思想:父母最應當關心的,不是兒女的快樂,健康或才能,而是兒女的屬靈生命,所以[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幫助兒女建立與神的個人關係。 [主的教訓和警戒]是為了靈裡的需要[養育]是為了身體的需要。父母只有自己先被聖靈充滿(5:18),才能在主裡教訓警誡兒女;父母只有自己先認真讀經禱告,才能把兒女帶到神面前。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使我們能活在你賜予的關係中,無論是不變的關係,能改變的關係,都是主你在我們生命的安排,賜予;求主教導我們願意被聖靈充滿,活出以神以中心的關係。阿們!
以弗所書3:1-13以弗所書3:1-13
3:1-21的主題是[為合一的實際禱告]這是本信交錯對稱結構的中心。[因此](1a)是指因為保羅在2:11-12說明了外邦人和猶太人在[基督裡歸為一體的新地位]所以現在要為他們在基督裡實際地合一禱告(14- 21節)。[替你們祈禱](1b)不是原文,而是為了譯本流暢加上去的。因為1a原本應該接續14節的禱告,但保羅在開始禱告之前,又插進了2-13節這個長句。保羅是[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1a),他作為[外邦人的使徒](羅11:13),此時被囚於外邦人的首都羅馬,等著猶太人來告他,罪名是帶外邦人進入聖殿(徒21:27-29)。從外面看,保羅是羅馬的階梯,前途未卜,撒但成功地捆綁了教會的領袖。但他卻在靈裡知道,自己是按基督耶穌的旨意被囚,神必會使用這種環境來成就祂的計劃。保羅越過難處的表面,看見了背後神的手,就能在囚禁中有[平安],並且安慰並鼓勵遠方的教會(13節)。2-13節原文是一個整句,在禱告(14節)之前,先解釋福音的奧秘和保羅的職分,目的是勸勉讀者不要因他在羅馬被囚而喪膽(13節)。第2節表明,本信的讀者中有許多人只是聽說過保羅。自從保羅離開以弗所以後,那裡教會已經大大增長。[職分oikonomia](2節)原文和[安排](9節)是同一個字,又譯為[管家](路16:3)[責任](林前9:17)。保羅受託付的管家責任,是為了將神的恩典傳給外邦人(8節)。3-6節解釋了保羅受託付所要管理的恩典,也就是神所啟示的[福音的奧秘](3節)。奧秘的內容:就是保羅在1:9-12和2:11-22已經[略略寫過的](3節),又被稱為[基督的奧秘](4節)。(5節)表示啟示的時間:;福音的奧秘是[神從創世以前](1:4)所定的旨意,在舊約中尚未完全啟示,但在新約時代已經清楚啟示出來(羅16:25-26)聖靈已經將這真理啟示給使徒彼得(徒10:9-20)和使徒保羅(加1:16)。(6節)奧秘的實質:[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猶太人素來以神的選民自居,鄙視外邦人,但如今不再有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分別,這個不可思議的事情只有[在基督耶穌裡]才能發生:1.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同為後嗣]一同得著神兒子的名分(1:5)有權利在基督裡承受神的基業(1:11)。2.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同為一體]一同歸入基督的身體(2:16)就是教會(2:23)。3.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同蒙應許],一同承受神所應許的諸約(2:12)。7-12節解釋保羅怎樣服事受託的職分。1.(7-8a)服事的基礎:這職分不是保羅賺得的,也不是他求來的,而是先由神的[恩賜]啟動(2,7節)又靠著神[大能]的作為持續(7節)。因此,保羅雖然承認自己不配這份殊榮[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8a),但仍有責任忠心服事,因為神僕人的事奉所靠的不是自己,而是神的[大能]和[恩典](8a);神從來不會賜下職責,卻不供應履行職責的能力。[福音的執事]意思是服事福音職分的態度就像僕役那樣殷勤。[執事diakonos]原文又被譯為[用人](太20:26)[僕人](林後11:23)。2. (8b-9節)服事的內容:首先是[將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8b)。神是無限的,祂恩慈地把自己無限的[極豐富的恩典](2:7)賜給人。因此,基督的豐富是[測不透的][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祂裡面藏著](西2:3)永遠都有更多的豐富等待我們發現。其次[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9節)。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就已經預定了合一的奧秘(1:4,11)但神按著祂智慧的[安排]直到主基督耶穌成就救贖以後(11節)才啟示出來(5節)。3. (10-12節)服事的目的:是[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10節)。[天上執政的、掌權的]包括天使,魔鬼等靈界的受造物(1:21;6:12)。[百般的智慧]意思是豐富多樣的智慧。教會並不是透過傳福音,社會關懷或任何其他的活動來彰顯神的智慧,教會這個多元合一的群體存在的本身,就是宣告任何[天上執政的,掌權的]權柄都無法阻止[神百般的智慧]。教會在聖靈裡的合一(4:3),是將來[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1:10)的預演。11節表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挽回祭,已經完成了神的永恆計劃,啟示了神的智慧,使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可以藉著基督之死同歸一體(2:16)。直到今天,信徒仍可[因信耶穌,就在祂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12節)滿有把握地親近神,呼求神。13節是勸勉,與第2節首尾呼應,結束了2-13節的長句。 [所以,我求你們不要因我為你們所受的患難喪膽,這原是你們的榮耀](13節)因為讀者若是真正明白了神賜給保羅的職分(2節),就不應該因保羅所受的患難而疑惑懼怕,因為保羅的被囚,正是為了讓他們可以得著[永遠的榮耀](提後2:10;西3:4)。
思想:今天,我們若知道自己[為義受苦](彼前2:13)是有福的,也不該為眼前的患難而[喪膽]。因為這些都屬於[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秘]的一部分,全部都在神智慧的安排之下(羅8:28)必將成為我們的榮耀。
祈禱:親愛主,是你使我們明白你救贖的恩典,更明白主你奧秘的旨意,就是教會,要彰顯你的大能,彰顯你的愛,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明白你旨意的奧秘,願意投入建造你的教會。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