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使徒行傳 19:21-41

使徒行傳 19:21-41

9:21-23:10的主題是【保羅在耶路撒冷受審】與路19:45-24:43【耶穌在耶路撒冷受審】平行。【羅馬】(21節)是羅馬帝國的首都,當時已經有了信徒(28:14-15),保羅早就有意去那裡探訪他們(羅1:11-13)。但在聖靈的宣教計畫月裡,他不必再做工湊錢買船票,也不必再徒步幾千公里,而是將以【為基督耶穌被囚】(門1)的身分,被一隊兵丁護送到羅馬(25:25)。保羅【暫時等在亞細亞】(22節)可能是要等到五旬節(林前16:8)他可能在這段期間寫了《哥林多前書》(林前16:8-10 )。以弗所的得勝,還沒有完成保羅前往地極的呼召,所以聖靈就把羅馬帝國的心臟放進使徒的心中,讓他為自己說了一句偉大的預言:【我到了那裡以後,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21節)。保羅不是要去觀光,而是要去為主得到這個城市。(24節)【亞底米Artemis】是希臘神話中的狩獵與生育女神,對應於羅馬神話中的【狄阿娜Diana】是古代地中海世界最廣泛,最高級的偶像崇拜。【銀龕】(24節)是放置偶像的盒子,各地的朝聖者到以弗所去膜拜偶像時,順便買個複製品回去敬拜。 【他使這樣手藝人生意發達】(24節)顯示這個生意已經形成了一條產業鏈,許多人【倚靠這生意發財】(25節)。保羅對銀匠行業並無成見,他只是宣告【人手所做的,不是神】(26節)對一切偶像下個準確的定義。底米丟可能是業界公會的領袖,精於操控之術,所以發表了三個冠冕堂皇的理由:1.本行業將要【被人藐視】(27節);2.本地廟宇將會【被人輕忽】(27節);3.全天下的女神【威榮也要消滅了】(27節)。這三個理由看似毫不利己,一心為了本行,本城,本國,不但抓住了同行的貪婪(25節)也戳中了以弗所人的虛榮(27節)所以激發了眾人同仇敵愾之心。以弗所又稱為守廟之城(35節)本地許多人都靠亞底米廟維生。於是【滿城都轟動起來】(29節)這群烏合之眾就像有頭沒腦的野獸,;(29節)【戲園】是以弗所的露天大劇院,可以容納兩萬四千人,許多大集會都在那裡舉行。此時可能是五月初亞底米女神的生日,當地舉行盛大的宗教集會,群眾也容易被煽動。在這樣危險的時刻,保羅竟然【想要進去】(30節);這既不是出於理性的謀算,也不是出於血氣的衝動,而是出於對外邦人的愛。但神卻藉著門徒和地方官員攔阻了他(30節)因為保羅還沒到為主殉道的時候。【亞細亞幾位首領】(31節)是本地的貴族,省裡的官員,他們已經成了保羅的朋友,顯然對這場騷亂並不贊同。這個鬧鬧哄哄的聚會非常混亂,【聚集的人紛紛亂亂】(32節)完全看不到一個自由城裡希臘民主的傳統。路加幽默地說,群眾【大半不知道是為什麼聚集】(32節)。【亞歷山大】(33節)是以弗所城中猶太人的領袖。【猶太人推他往前】(33節)是想聲明猶太人與基督徒無關,以免被騷亂波及。(35節)【書記】在以弗所和一些亞細亞城市裡是最高的民選官員,是城市與羅馬當局之間的聯絡人。秘書首先安撫焦躁不安的百姓,指出【以弗所人的城】(35節)威名依舊,不可動搖,【這事既是駁不倒的】(36節),何必介意小小的保羅說些什麼呢?他又聲明,亞底米是【從宙斯那裡落下來的像】並非保羅所說【人手所做的】(26節)。他最關心的是社會穩定,所以說【你們就當安靜,不可造次】(36節)。【他們並沒有偷竊廟中之物,也沒有誹謗我們的女神】(37節),顯示保羅只是傳講耶穌基督,並沒有掀起激烈的革命。亞細亞省是羅馬的元老院行省,所以省長被稱為【方伯】(38節)。羅馬是法治社會,訴訟案件應由當事人在法庭上【彼此對告】(38節),而不是搞暴民運動,靠嗓門得勝。羅馬法律允許經過批准的民眾聚會,但卻嚴厲懲罰非法【聚眾】(40)。如果騷亂的消息傳到省長耳中,可能會影響以弗所城的自由城地位,得不償失(40節)。書記非常了解群眾的心理,知道只有利益才能讓眾人冷靜下來,所以一句話切中了要害【便叫眾人散去】(41節)了。 思想:就在保羅準備啟航的時候(21節)聖靈也預備了東風。主不允許外邦人在以弗所傷害保羅,卻允許猶太人【銅匠亞歷山大】多多加害保羅。今天,當聖靈感動我們往哪裡【去看看】的時候,祂也必興起北風,吹來南風。因主必引導。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引導,使你的教會得蒙保守,更讓教會行在主你旨意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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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信主三年後(9:26-30;加1:18)【回到耶路撒冷,在殿裡禱告的時候,魂遊像外】(17節)在恍如做夢,卻又沒有睡著的狀態下看見了異象(18節;10:10;11:5)。主曾經命令使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1:4),但卻命令保羅【趕緊離開耶路撒冷,不可遲延】(18節)。因此,保羅離開耶路撒冷,表面上是因為猶太人的逼迫(9:30)實際上卻是因為主要差他【遠遠地往外邦人那裡去】(21節)。主的命令因人,因時而異,。當主耶穌命令保羅離開耶路撒冷時,保羅卻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耶路撒冷的猶太人都知道他是熱心逼迫門徒的自己人,由他來向他們作生命改變的見證,必定有效(19-20節)。但主耶穌卻宣告:【你為我作的見證,這裡的人必不領受】(18節)。因為傳福音的果效既不在於見證是否感人,也不倚靠講員是否努力,更不在於背景是否相似,而是根據神的主權。眾人一聽到【外邦人】(21節)就像捅了馬蜂窩一樣,馬上瘋狂了。因為神若是把恩典也賜給外邦人,就意味著猶太人將失去選民的獨特地位和優越感。猶太人不反對勸外邦人改宗猶太教,卻要求外邦人先行割禮,變成猶太人。【摔掉衣裳,把塵土向空中揚起來】(23節)這是表示對褻瀆者的嫌惡和棄絕。表面上保羅的見證被眾人打斷了;實際上,聖靈已經讓保羅講完了當講的話。千夫長的亞蘭語程度可能不足以明白保羅講話的大意,所以要拷問他【要知道他們向他這樣喧嚷是為什麼緣故】(24節)。【鞭子】(24節)指鑲有金屬或骨頭的皮鞭,能把人打得皮開肉綻,比【用棍打】(16:22)還要厲害,輕者殘,重者死。羅馬是法治社會,公民的權利受到法律保護,在被定罪之前,不能被捆綁,鞭打(25節)。千夫長原來並不是羅馬人【用許多銀子才入了羅馬的民選】(28節),否則就不能晉升為千夫長。他先說明自己好不容易才成為羅馬公民,是要保羅如實交代他的公民身分是否屬實,怎麼來的。在羅馬皇帝克勞第統治期間(主後41-54年)羅馬的公民權是可以購買的,但要費很大周折。保羅卻與千夫長不同,他生來就是羅馬公民、更高貴,因為他的父母都是羅馬公民。此時,千夫長已經知道猶太人向保羅【喧嚷】(24節),是有關猶太人的律法,所以最好是請公會成員前來聆聽,搞清事實真相(30節)。保羅若是無辜,馬上可以釋放;如果控告屬實,他就把案件移交給巡撫(23:26-30)。就這樣,聖靈又給了保羅向公會作見證的機會。保羅被囚之後,在猶太地做了四次見證。保羅的這幾次見證,沒有帶起一個人信主,表面上看似乎是失敗的,實際上並非枉然,因為主耶穌親自認可了這些見證(23:11)。因為這篇見證的對象,不只是當日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更是歷代所有的猶太人。 思想:人人都明白禍從口出的意思,也都認同必須在意自己說話的內容和方式。聖經不是叫人不要說話,而是叫人要單說造就人的好話,叫人要把話說的得體合宜! 我們有否每日願意用我嘴唇都傳揚主,見證主呢? 祈禱:親愛主,當日你藉著保羅與眾使徒傳揚你,見證你,求主同樣感動我們的心,使我們每日都願意口唱心和去傳揚你,高舉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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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帶著週濟本國的捐項】(17節)指保羅此次耶路撒冷之行,負有把捐資送到耶路撒冷的任務(林前16:3-46)。【供獻的物】(17節)指保羅為那四個人(21:23-26)所付的款項。【惟有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18節)意思是保羅並沒有在聖殿【聳動眾人】(12節)那些指控他的人才是捏造謊言並引發聖殿暴動的人(21:27-28)。(19節)【他們若有告我的事,就當到你面前來告我。】意思是最初誣告保羅的【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18節)並沒有出庭作證,顯然是自知理虧。【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會前,有妄為的地方,他們自己也可以說明】(20節),意思是公會沒有定他有罪(23:9)所以帖土羅的指控只是代表撒都該人,並不代表公會。最後,保羅再次強調自己被指控不是因為違反了羅馬法律,而是為了【為死人復活的道理】(21節)。這不但是結辯詞,更是在法庭上公開為主作見證。腓力斯治理猶太多年,早就了解猶太教對耶穌門徒的逼迫,所以知道保羅並沒有違反羅馬律法。但他若宣判保羅無罪,就得罪撒都該人,所以就【支吾他們】(22節)。當權者在公義中行不義的拿手好戲,就是無限期地拖延;不但拖延了判決,也拖延了自己得救的時機。但是,這卻使保羅不斷有機會見證【死人復活的道理】(25:19;26:23)。保羅得到【寬待】(23節)是依法享有羅馬公民的權利(23節)。【也不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23節)顯示在保羅被關押期間,教會和弟兄一直在陪伴他,供給他。【土西拉】(24節)是猶太王希律·亞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主後41-44年在位)的女兒,此時只有19歲,腓力斯是她的第二任丈夫,而她是腓力斯的第三任妻子,雙方都為結婚而離了婚(《猶太古史記》卷20第7章141-144節)。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22節),在又主動要聽保羅【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24節)。面對這樣難得的傳道機會,保羅不但沒有降低福音的門檻,先用好言好語籠絡住他,反而向他們【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25)。腓力斯素以不仁不義著稱,並且貪戀美色,拋棄前妻另娶新歡,毫無節制可言。但他並無悔改之意,所以聽到【將來的審判】只是【甚覺恐懼】(25節),但卻不【紮心】(2:37)。今天,許多人也是明白福音的道理,找不出不信的理由,只是因為不願改變生活的方式,所以對福音的態度也是:【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25節)。腓力斯是個貪財的人,可能因為保羅提到帶著【週濟本國的捐項】(17節)就等候保羅的朋友用錢行賄,【指望保羅送他銀錢,所以屢次叫他來,和他談論】(26節)。結果是一次又一次地聽福音,一次又一次地與救恩擦肩而過。【腓力斯】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快樂的】但他很快就會失去快樂,回羅馬後就要面對凱撒利亞猶太領袖的指控(《猶太古史記》卷20第8章182節),所以【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裡】(27節)。保羅無辜被囚的兩年,是腓力斯離救恩最近的兩年。 思想: 腓力斯與世上最會傳福音的使徒近在咫尺,但卻沒有像腓立比的禁卒一樣得救(16:33);他想賺得全世界,但卻賠上了自己的生命(太16:26)。今天,我們有否因著錯失聽從神而成為這樣不快樂的腓力斯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福音,你的話語最樂意人去認識,更期待讓人去聽從,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每日聽從主你的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