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年輕的掃羅拿著大祭司的文書【給大馬士革的各會堂】(2節)顯示他已經深得猶太公會的信任,從此可以獨當一面,前途無量。(3節)大約是在中午(22:6)天空突然出現了閃電和雷聲(7節)。此時是適合長途旅行的旱季,打雷是很不尋常的(箴26:1)。在先知撒母耳的時代,神用【打雷雨】(撒上12:17)作為記號,讓以色列人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肯以神為王(撒上12:12)是【罪上加罪】 (撒上12:19)。現在,主耶穌也用晴天霹靂作記號,讓掃羅清楚知道自己拒絕基督,也是【罪上加罪】。掃羅所逼迫的是門徒,但主耶穌卻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4節)?顯示逼迫【主的門徒】就是逼迫主。這是主耶穌復活以後最後一次向人顯現(17節;林前9:1;15:8)。【主啊,你是誰】(5節)這個【主】只是尊稱(10:4)因為掃羅雖然知道那是一個超自然的力量,但此時還不認識主耶穌。主耶穌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5節)這句話真是晴天霹靂。(6節)引導掃羅接受別人的引導和幫助;聖靈總是把人帶進基督的身體教會,讓肢體之間彼此印證,互相配搭,而不是讓人孤芳自賞,憑著個人的感覺獨來獨往。雖然他們【聽見聲音】(7節)卻沒有聽明聲音裡的意思(22:9)也沒有看見主的顯現,只是目瞪口呆地【站在那裡,說不出話來】(7節)。掃羅僕倒在大光面前,不由自主地閉上了眼睛,等到【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什麼】(8節)。保羅開始傳道之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也是叫人【眼睛立刻昏蒙黑暗】(13:11)。(8節)這是一個巨大的改變好像咆哮的獅子一樣出了耶路撒冷,卻像溫順的綿羊一樣進入了大馬士革,很快,主還要把牧人的性情加給他。【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9節)指掃羅在黑暗中禁食禱告(11節)憂傷謙卑地反省自己的一生; (10節)【亞拿尼亞】意思是【耶和華已賜恩給他們】。(11節)【猶大的家】本來是接待大祭司的代表的,如今竟有門徒主動上門探訪。亞拿尼亞對掃羅的顧慮乃是人之常情,他害怕被大祭司的人捉拿,也擔心給掃羅【按手】(12節)會被誤認為與惡人聯合。主所引導我們去做的事,有時似乎是違反常理;但門徒【信奉這道】(2節)並不是按照人的常理,乃是根據有無主清楚的指示。逼迫教會的人不但【有從祭司長得來的權柄】(14節)而且還將成為主所【揀選的器皿】(15節,所以【你只管去】(15節)。(15節)【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是掃羅一生作見證的三類對象。【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16節)這將成為掃羅一生的寫照。主耶穌打發亞拿尼亞是要叫掃羅能看見(17節)並且向他發布命令(22:10,15)但並未透過他把真理傳授給掃羅。亞拿尼亞不再猶豫,勇敢地去了,並且【把手按在掃羅身上】(17節)。掃羅信主後從門徒口中聽見的頭幾個字,就是被亞拿尼亞親切地稱為【兄弟掃羅】(17)。這個溫暖的稱呼,使他不再為基督的身體能否接納自己而忐忑不安;這個溫暖的城市,也證明了基督對人生命的改變;因為只有在基督裡,掃羅與亞拿尼亞這兩個仇敵才能變成弟兄。亞拿尼亞既不是使徒,也不是長老,只不過是一個寂寂無名的門徒,但他卻能受主差遣為未來的外邦人使徒保羅施洗(18節)。【掃羅和大馬士革的門徒同住了些日子】(19節),並且從迫害者變成了宣教士。掃羅來大馬士革的目的是為了追捕門徒(2節),現在卻要叫人成為門徒。他【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20節)滿有勇氣地向了解自己過去的人(21節)宣告。掃羅在大馬士革各會堂傳福音的中心內容,是宣講耶穌【是神的兒子】(20節)【證明耶穌是基督】(22節),這兩點是猶太人信主的關鍵。 思想:掃羅悔改的經驗表明,人之所以能降服於主,並非因著人的聰明智慧,宗教知識或心志熱忱,而是主主動的恩典和帶領。因此,每一個為主作【亞拿尼亞】的人,也應守住自己的本位,只要忠心作主話語的出口、不要用自己來代替主。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讓我們能夠認識你的旨意,縱使行在你的旨意中或許不是我們能夠完全的理解,更不是能夠完全勇敢的接受或踏上,但願你的話一直要在我們生命中作我們的勇氣作我們的力量。阿們!
使徒行傳 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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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19:21-41使徒行傳 19:21-41
9:21-23:10的主題是【保羅在耶路撒冷受審】與路19:45-24:43【耶穌在耶路撒冷受審】平行。【羅馬】(21節)是羅馬帝國的首都,當時已經有了信徒(28:14-15),保羅早就有意去那裡探訪他們(羅1:11-13)。但在聖靈的宣教計畫月裡,他不必再做工湊錢買船票,也不必再徒步幾千公里,而是將以【為基督耶穌被囚】(門1)的身分,被一隊兵丁護送到羅馬(25:25)。保羅【暫時等在亞細亞】(22節)可能是要等到五旬節(林前16:8)他可能在這段期間寫了《哥林多前書》(林前16:8-10 )。以弗所的得勝,還沒有完成保羅前往地極的呼召,所以聖靈就把羅馬帝國的心臟放進使徒的心中,讓他為自己說了一句偉大的預言:【我到了那裡以後,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21節)。保羅不是要去觀光,而是要去為主得到這個城市。(24節)【亞底米Artemis】是希臘神話中的狩獵與生育女神,對應於羅馬神話中的【狄阿娜Diana】是古代地中海世界最廣泛,最高級的偶像崇拜。【銀龕】(24節)是放置偶像的盒子,各地的朝聖者到以弗所去膜拜偶像時,順便買個複製品回去敬拜。 【他使這樣手藝人生意發達】(24節)顯示這個生意已經形成了一條產業鏈,許多人【倚靠這生意發財】(25節)。保羅對銀匠行業並無成見,他只是宣告【人手所做的,不是神】(26節)對一切偶像下個準確的定義。底米丟可能是業界公會的領袖,精於操控之術,所以發表了三個冠冕堂皇的理由:1.本行業將要【被人藐視】(27節);2.本地廟宇將會【被人輕忽】(27節);3.全天下的女神【威榮也要消滅了】(27節)。這三個理由看似毫不利己,一心為了本行,本城,本國,不但抓住了同行的貪婪(25節)也戳中了以弗所人的虛榮(27節)所以激發了眾人同仇敵愾之心。以弗所又稱為守廟之城(35節)本地許多人都靠亞底米廟維生。於是【滿城都轟動起來】(29節)這群烏合之眾就像有頭沒腦的野獸,;(29節)【戲園】是以弗所的露天大劇院,可以容納兩萬四千人,許多大集會都在那裡舉行。此時可能是五月初亞底米女神的生日,當地舉行盛大的宗教集會,群眾也容易被煽動。在這樣危險的時刻,保羅竟然【想要進去】(30節);這既不是出於理性的謀算,也不是出於血氣的衝動,而是出於對外邦人的愛。但神卻藉著門徒和地方官員攔阻了他(30節)因為保羅還沒到為主殉道的時候。【亞細亞幾位首領】(31節)是本地的貴族,省裡的官員,他們已經成了保羅的朋友,顯然對這場騷亂並不贊同。這個鬧鬧哄哄的聚會非常混亂,【聚集的人紛紛亂亂】(32節)完全看不到一個自由城裡希臘民主的傳統。路加幽默地說,群眾【大半不知道是為什麼聚集】(32節)。【亞歷山大】(33節)是以弗所城中猶太人的領袖。【猶太人推他往前】(33節)是想聲明猶太人與基督徒無關,以免被騷亂波及。(35節)【書記】在以弗所和一些亞細亞城市裡是最高的民選官員,是城市與羅馬當局之間的聯絡人。秘書首先安撫焦躁不安的百姓,指出【以弗所人的城】(35節)威名依舊,不可動搖,【這事既是駁不倒的】(36節),何必介意小小的保羅說些什麼呢?他又聲明,亞底米是【從宙斯那裡落下來的像】並非保羅所說【人手所做的】(26節)。他最關心的是社會穩定,所以說【你們就當安靜,不可造次】(36節)。【他們並沒有偷竊廟中之物,也沒有誹謗我們的女神】(37節),顯示保羅只是傳講耶穌基督,並沒有掀起激烈的革命。亞細亞省是羅馬的元老院行省,所以省長被稱為【方伯】(38節)。羅馬是法治社會,訴訟案件應由當事人在法庭上【彼此對告】(38節),而不是搞暴民運動,靠嗓門得勝。羅馬法律允許經過批准的民眾聚會,但卻嚴厲懲罰非法【聚眾】(40)。如果騷亂的消息傳到省長耳中,可能會影響以弗所城的自由城地位,得不償失(40節)。書記非常了解群眾的心理,知道只有利益才能讓眾人冷靜下來,所以一句話切中了要害【便叫眾人散去】(41節)了。 思想:就在保羅準備啟航的時候(21節)聖靈也預備了東風。主不允許外邦人在以弗所傷害保羅,卻允許猶太人【銅匠亞歷山大】多多加害保羅。今天,當聖靈感動我們往哪裡【去看看】的時候,祂也必興起北風,吹來南風。因主必引導。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引導,使你的教會得蒙保守,更讓教會行在主你旨意中。阿們!
使徒行傳 25:1-12使徒行傳 25:1-12
猶太人關係緊張,所以非斯都一上任就前往耶路撒冷安撫猶太領袖,撒都該人就趁機告發保羅(2節)。此時保羅被囚已經兩年,大祭司也換了人,但撒都該人對保羅的仇恨竟然絲毫未減(3節)。世上存續的最久的兩種情感,一樣是神的慈愛(出20:6)另一樣是人的仇恨;而存續的時間最短的,一樣是神的怒氣(詩30:5)另一樣是人的愛情(撒下13:15)。凱撒利亞和耶路撒冷,都是羅馬巡撫可以開庭的地方(9節)。但非斯都可能是新官員上任,不願顯示自己可以任憑猶太人擺佈,所以堅持回凱撒利亞開庭(4-5節)。【坐堂】(6節)意思是正式審理案件。由於案子已經拖了兩年,當年的目擊證人都不在,撒都該人就只好泛泛地【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7節)。他們明知勝訴機會渺茫,但還是十分執著。非斯都當著撒都該人的面,問保羅是否願意上耶路撒冷受審(9節),只是為了安撫撒都該人,內心卻顧慮重重(20節)。因為他可能從文件中已經知道保羅被送到凱撒利亞的原因(23:25-30)如果保羅被送回耶路撒冷受審,很有可能會再度發生騷亂。保羅此時所說的話,正是聖靈所指示的一個莊嚴的宣告,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凱撒的堂】指羅馬帝國的法庭。此時在位的凱撒是尼祿(Nero,主後54-68年在位)。身為羅馬公民,保羅有權選擇受審的地方。【我要上告於凱撒】這是正式的法律要求。羅馬公民享有公平受審的權利,除了現場被捉拿的殺人犯或盜匪,任何人都可上訴到凱撒皇帝面前。保羅堅持要【上告於凱撒】並非為了維權,而是他早已定意【必須往羅馬去看看】(19:21)而且主也早已應許【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23:11)。主藉著保羅【上告於凱撒】成就祂引導保羅到羅馬的旨意(19:21)。(12節)【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指非斯都和他的顧問們商議【你既上告於凱撒,可以往凱撒那裡去】(12節)表示非斯都放棄了對保羅的審判權,這是兩年來最重大的轉折。表面上,是保羅的要求正中非斯都的下懷(12節)他順水推舟地甩開了燙手的山芋;實際上,是主在管理一切,保羅前往羅馬的時候到了。保羅好像又聽到了主耶穌的應許:【放心!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23:11)。 思想:信徒不但不可虧負人,反而要甘願吃虧(太5:38-42)但也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善用合法權利保護自己。信徒無論是默然無聲(太27:14)或是為自己辯護,都是為了給主作見證(太10:18)都應當根據聖靈的帶領,因為我們無論是生是死都要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腓1:20)。 祈禱:親愛主,我們深信是你帶領我們的人生,每日面對的,每日經歷的都有你美好的安排,精心的設計,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無論是生是死都要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