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記 2:1-16

利未記 2:1-16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

【利未記】
第二個祭是【 素祭 】 更準確地說是獻【穀類的祭 [minchah]】 是獻上以色列人日用
的主食穀物 ,其中一小部分 【 燒在壇上 】 獻給神 ,大部分歸祭司享用 (3節 )。 【 素祭 】
的功用是在神面前 【 作為紀念 】 (2節 ),第一種 【 素祭 】 是 【 細麵 】 原文是 【 上好
的麵粉 】 通常指小麥。 【 要用細麵澆上油 ,加上乳香 】【 油 】 與 【 乳香 】 都像徵 【 喜
樂 】 (賽 61:3;詩 45:7-8;箴 27:9);【 素祭 】 中需要 【 取出一把來 】 燒在壇上 ,在神面
前 【 作為紀念 】 (2節 );【 素祭 】 的大部分不是 【 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 (2節 ),而是 【 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 】 ,成為祭司生命的供應。 【 至聖的 】 的祭物能使 【 摸
這些祭物的 ,都要成為聖 】 (6:18)。在五種祭裡 【 素祭 】【 贖罪祭 】 和 【 贖愆祭 】 都
是 【 至聖的 】 (3節 ;6:25;7:1),只有祭司能吃 ,可以使吃了這些祭物的祭司 【 成為聖 】
歸神使用 。第二種 【 素祭 】 是用細麵加工而做的 【 爐中烤的物 】 (4節 )【 鐵鏊上做
的物 】 (5節 )或 【 煎盤做的物 】 (7節 ),無論怎麼製作 ,都必須有 【 細麵 】 和 【 油 】 。
【 爐 】 指 【 輕便的火爐 】 。 【 鐵鏊 】 指 【 烘焙食物用的烙盤 】 用陶土或金屬製成。
【 煎盤 】 指 【 燉煮 ,油炸食物用的平底鍋 】 用陶土或金屬製成。 (11節 )【 不可燒一
點酵 ,一點蜜 】 古代的 【 酵 】 是從上次發酵後的麵團裡留下的一小塊 ,與新的麵粉
混在一起時 ,可以使新麵團發起來。 【 酵 】 的特點是滲透 ,膨脹 ,本身是中性的 ,根據
上下文 ,可以用作正面或負面的比喻。這裡的 【 酵 】 很可能是 象 徵罪 ,正如 【 無酵
節 】 所表明的 (出 12:17-20)。 【 鹽 】 有 【 不廢壞 】 的性質 (民 18:19;代下 13:5),被古
人用作立約的象徵 ,所以被稱為 【 你神立約的鹽 】 。所有的祭都有與神立約的意義 ,不只是 【 獻為素祭的供物 】【 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 】 (結 43:24)。所以神把祂
的聖民稱為 【 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 】 (詩 50:5)。第三種 【 素祭 】 是 【 初熟之
物 】 (14節 )可能指初熟的大麥。 【 禾穗子 】 (14節 )原文是大麥穗子。 【 軋了的新穗
子 】 (14節 )是把烘乾的穗子用手磋成穀粒 ,是窮人們常吃的食物。 【 素祭 】 獻上的
不是祭牲而是穀物 ,是五種祭中唯一不流血的祭。 所以 【 素祭 】 的目的不是為了解
決人的罪 ,而是為了供應人的生命。大祭司每天早晚都要獻上 【 燔祭 】 與 【 素祭 】
(出 29:38-39),再加上其他人獻上的 【 素祭 】 ,祭司每天所吃的幾乎都是這些 【 素祭 】 。
思想
:素祭從來不單獨獻上的 ,常與燔祭一同配搭獻上。二者聯合在一起就構成了
一個完全的祭 ,為上 主 所歡喜。素祭它本身雖沒有血 ,但一定有流血的祭為基礎。
這也是給我們看到必須先經過 (生命 )血祭 ,然後才有 (生活 )素祭。沒有血祭 ,也就不
可能有素祭 ;從此就看出一個人道德修養好 ,他若不在基督裡 ,不 是倚靠 十字架和
主寶血 ,品格 縱使 比一般人高 ,但在上 主 面前仍達不到標準 ;所以先有生命的改變 ,然後才有合上 主 心意的生活。
祈禱
:親愛主 ,感謝不單只拯救我們的生命 ,更要我們活出真正的生活 ,活出合主祢
生命的生活。求主開我們的眼睛 ,讓我們只是獻上生命 ,更願意獻上每日生活 ,被主
祢引導 ,充滿的生活。 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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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第四個祭是 【 贖罪祭 】 (3節 )是把祭牲的脂油和腰子 【 燒在燔祭
的壇上 】 獻給神 (10節 ),其它部分或者搬到營外燒掉 (12節 )或者由祭司吃掉 (6:26-30)。 【 贖罪祭 】 的功用是除去罪的影響 ,而不是除去罪 【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 ,斷不
能除罪 】 (來 10:4)。 【 贖罪祭 】 是為了潔淨神的百姓 (12:8,14:9),使人 【 蒙赦免 】
(20,26,31,35節 )與神恢復 相 交 (16:19),讓神得以繼續與祂的百姓同住 (15:31)。 【 誤
犯 】 原文指 【 無心的過失或粗心的罪 ,因疏忽而造成的罪 】 原因是人肉體的軟弱 ,而不是故意悖逆、抵擋神。 【 贖罪祭 】 只對 【 誤犯 】 的罪有效。第一種犯罪是 【 受
膏的祭司犯罪 】 也就是屬靈的領袖大祭司 【 誤犯 】 了罪 (2節 )會影響到全體百姓 ,【 使百姓陷在罪裡 】 所以祭物的價值最高 ,是兩歲的 【 公牛犢 】 (3節 )。大祭司必
須 【 按手在牛的頭上 】 象徵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 ,並由無辜的祭牲代自己受懲
罰。 【 受膏的祭司 】 在這裡可能特指大祭司。 大祭司在會幕裡事奉神 ,他的罪也會
使會幕變得污穢 ,所以必須把血【帶到會幕】 (5節 ),潔淨【香壇】 ,恢復他在神面前
的屬靈功用。【燔祭壇】本是神追討人的罪的地方 ,但因著寶血的功用 ,卻成了成就
救贖的地方。 贖罪祭牲要在 【 營外潔淨之地 】 燒掉 ,象徵離開蒙恩的範圍。用來描
述獻祭 ,燒香的 【 燒 קָטַר 】 原文意思是 【 使祭物上升如煙 】 (10節 ),而本節的 【 燒 שָרַף 】
(創 11:3;出 12:10)原文意思是 【 焚燒 】 (出 32:20)並非為了獻給神 ,而是嚴肅地處置
獻祭後剩餘物品。第二種犯罪是 【 以色列全會眾 】 誤 犯了罪 (13節 )祭物的價值和
大祭司犯罪一樣 ,必須由 【 會中的長老 】 在神面前 【 按手在牛的頭上 】 (15節 ),代
表會眾在神面前認罪 ,其他的步驟與大祭司犯罪相同。全體所犯的罪與大祭司的
罪相等。 【 贖罪 】 (20節 )原文的意思是 【 遮蓋 】 (創 6:14的 【 抹上 】 )【 化解 】 (創
32:20的 【 解 】 )【 潔淨 】 (出 29:36)【 代替 】 這裡意思是 【 代替 】 。 第三種犯罪是
【官長】誤犯了罪 (22節 )必須由本人【按手在羊的頭上】 (24節 ),在神面前認罪。
【官長】是民間的領袖 ,他犯罪只會影響自己管理的會眾 ,所以使用的祭牲【公山
羊】 (23節 )在價值上也低於祭司和全民所用的【公牛犢】 (3節 )。【官長】由祭司
代贖 ,所以不需要【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 (6:30 ),但需要在【燔祭壇的四角】
(25節 )抹血 ,並且剩餘的祭牲肉要留給祭司和家中男子在聖所中吃 (6:25-27 )。用
作贖罪祭的【公山羊 שָעִיר 】原文指一種毛長而卷的山羊 (23節 )又被譯為野山羊
(賽 13:21,34:14)【鬼魔】 (17:7原文 )。而以色列人平時吃的 ,用來獻燔祭和平安祭
的【山羊 עֵז 】則是順毛的 (1:10;3:12)。第四種犯罪是百姓【誤犯了罪】 (27節 ),必須
由本人【按手 在贖罪祭牲的頭上】 (29、 33節 ),在神面前認罪。百姓犯罪只會影響
個人 ,家庭和周圍的人 ,所以可以根據經濟能力 ,用較便宜的【母山羊】 (28節 )【綿
羊羔】 (32節 )【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 (5:7)【細麵伊法十分之一】 (5:11)作為祭
物 ,其他步驟都與【官長】相同。 思想 : 不同的祭牲不是根據罪行的大小 ,而是根據
犯罪者的身分。因為不同身分的人犯罪 ,會帶來不同的影響 ,這正是 神追討的原則 ,因神清楚知道罪讓人不能到神的面前 ,我們必須按照每個人的罪 ,承認接受上主的
救恩 。 祈禱 :親愛主 ,祢最清楚明白罪的影響 ,罪的後果 ,不但讓我們失去生命 ,更失
去到祢面前的資格 ,求主赦免我們 ,每日都光照我們 ,使我們活在祢面前。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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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在本章裡, 神 8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12,16,14,18,28,30,32,37節 )7次宣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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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潔】的標準 ;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屬神的百姓也應當【聖潔】 ;神不但是
百姓【要聖潔】的原因 ,也是百姓成為【聖潔】的方法 ,因為祂自己宣告 :【我是
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20:8)。 (1-8節 )聖潔是有對的關係 ;3-4節引用了十誡中的
第一 ,二 ,四 ,五誡表明神的百姓只有在家庭生活中敬畏神 ,才能活出【聖潔】的實
際。 5-8節引用了平安祭的條例。神在吩咐百姓怎樣活出【聖潔】的時候 ,並不
提別的祭 ,卻單單提平安祭 ,因為平安祭是最常見的私人獻祭 ,也是以色列家庭唯
一的吃肉機會。因此 ,平安祭很容易被濫用 ,以獻平安祭的名義滿足自己的肚腹
【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 (9-15節 )聖潔是看顧弱勢社群 ;神允許祂的百姓中間存
在【窮人和寄居的】等弱勢者 ,正是為了讓百姓在領受恩典的時候能操練愛心 ,憐
憫和管家的責任 ,這也是【聖潔】的內 容。神在這裡所吩咐的不是慈善 ,也不是施
捨 ,而是責任。拾取遺落的莊稼和果子是神【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權利 ,而地主的
責任是確保田間和果園裡有遺落的莊稼或果子可以拾取。 11-12節引用了十誡中
的第三 ,八 ,九誡 ,這些都是人以自我為中心 ,不肯儘管家責任 (9-10節 )的結果。【咒
罵聾子】【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麵前】並不容易被人發現 ,但敬畏神的人卻知道 ,13節引用了十誡中的第八誡【不可偷盜】表明剝削別人 ,拖欠工資都是【偷盜】
【搶奪】。【搬弄是非】原文意思是【誹謗 ,造謠】。【與鄰舍為敵 ,置之於死】原文
的意思是間接地使鄰舍的生命受 到危害 ,包括作偽證 ,不作證 ,見死不救等等。 (16-18節 ) 聖潔是要愛人如己 ;第 16節說 ,搬弄是非 ,與鄰舍為敵。有些關係處理不
好 ,,變得不和諧的時候 ,百姓心裡有恨 ,就是第 17節所說。百姓要愛人如己 ,要過
聖潔的生活 ,就要對人沒有芥蒂。 (19-25節 )聖潔是事物要各從其類 ;【異類】和
【兩樣】原文是同一個詞 ,並不是禁止混合兩種物質 ,而是指將兩樣完全不同的
【異類】強行雜交 ,實質是認為神的創造不夠完美 ,所以需要人來幫忙創造新的
【類】破壞神創造時所定下的【各從其類】 (創 1:11)。 (26-31節 )聖潔是遠離異
教邪術 ,經 文提及的都與異教風俗和邪術有關 ,例如 ,為死人用刀劃身 ,使女兒為娼
妓 (這裡所說的是廟妓 ),這些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要作的就是守安息日 ,其他的
都不要碰。 (32-37節 )聖潔是與人有和諧的關係 32節是對白髮的人 ,百姓尊榮父
母之後 ,就是要尊榮白髮的人。 33節的外人就是外族人 ; 神不但關心敬拜和【審
判】 (35節 )也關心公平交易和誠實經商。神的百姓不是只有在敬拜 ,聚會 ,事奉才
是 【 聖 】 的 ,無論做什麼都可以活出的【聖潔】的見證。
思想
: 本章的【一切的律例典章】涉及社會生活的每一個方面 ,但卻不是為了讓
人在地上建立一個理想制 度。神並沒有讓我們用這【一切的律例典章】去改良
社會 ,建立地上的天國 ;而是讓我們接受神的生命 ,活出神的【聖潔】等候神的國
度降臨。祈禱 :親愛主 ,祢是聖潔的主 ,讓我們對主祢 ,對人 ,對事物都有對的關係 ,定
意過聖潔的生活渴望與主祢更親近。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