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14-23節是祭司獻上素祭時所要遵守的條例。 【 取出自己的一把 】 (15節 )原文是【 取出它的一把 】 。只有一部分 【 細麵 】 和一部【 油 】 要與 【 所有的乳香 】 一
起 【 燒在壇上 】 。 【 聖處 】 指 【 會幕的院子裡 】 (16節 )。 【 不帶酵而吃 】 (16節 )原文
是 【 做無酵餅吃 】 。 【 烤的時候不可攙酵 】 原文是 【 不可烘烤有酵的東西 】 。 因為
【 素祭 ,贖罪祭 ,贖愆祭 】 的祭物都是 【 至聖的 】 (17,25節 )。 【 至聖 קֹדֶשׁ קֹדֶשׁ 】 原文
是 【 神聖 ,神聖 】 。而 【 至聖的 】 的祭物 ,連 【 摸這些祭物的 ,都要成為聖 】 。神把 【 至
聖的 】 素祭賜給祭司作食物 ,祭司也就 【 成為聖 】。【當亞倫受膏的日子】 (20節 )意
思是【自亞倫受膏的日子起】 ;【細麵伊法十分之一】 (20節 )大約有 2.2升 ,是一個
成年人一天的食量 (出 16:16)。【祭司的素祭】是【常獻的素祭】 (20節 )由大祭司
代表所有的祭司獻上 ,並且【都要燒了 ,卻不可吃】。表明事奉神的人每天應當先順
服神 ,活在神面前 ,才有資格事奉。 24-30節是祭司獻上贖罪祭時所要遵守的條例。
【贖罪祭牲】是【至聖的】 (25節 )【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 (27節 )吃肉的祭司 ,煮肉的器皿都要與祭牲合一 ,分別為聖歸給神。如果只是【聖的】就不能使接觸到
的東西【算 為聖】 (該 2:12)。當時的瓦器沒有釉 ,肉汁會滲入孔隙之中 ,所以【煮祭
物的瓦器要打碎】 (28節 )。而銅器只需要【擦磨 ,在水中涮淨】 (28節 ,就可以被別
人碰到。【祭牲的血若彈在什麼衣服上】就會被別人碰到 ,所以必須【在聖處洗淨】
(27節 )。【 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 】 表明是大祭司為自己 (4:5)、全會眾 (4:16)或贖罪日 (16:27)所獻的贖罪祭。祭司在這些情況下都是獻祭者 ,不能代替自己 ,所
以 【 那肉都不可吃 ,必用火焚燒 】 。
思想
:經文中 帶出一個真理 ,縱然在舊約的律法時代 ,神已為我們打開恩典之路 ;不
論是甚麼人 ,祭司 ,領袖 ,百姓 ,都是罪人 ,都要擺上這些祭 (燔祭 ,素祭 ,平安祭 ,贖罪祭 ,贖愆祭 )。這是神為我們開的出路 ,這出路就是耶穌 ,所以我們 每日都需要 基督的寶
血和救贖 ,讓基督的愛 ,基督的寶血覆蓋我們的生命 。
祈禱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賜下恩典之路 ,使我們的罪過因耶穌的獻上可以被贖。 是
主的寶血救贖我們的生命 ,是主祢最期待我們返到祢面前。求主使我們每日都珍
惜主祢的寶血 ,珍惜主祢捨己的救贖。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