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創世記 50:1-26

創世記 50:1-26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創世記】
雅各死後約瑟為了防腐 ,好把雅各在炎熱的天氣 裡 送回迦南地安葬。因此 ,約瑟請
醫生 【 用香料熏他父親 】 而不是請職業薰 屍 者 ,避免了薰屍過程的異教儀式。為
雅各哀哭的日子只比為法老王所定的七十二天少了兩天 ,表明他享受了極大的哀
榮。 4節 可能約瑟正在守喪期間 ,所以不能親自面見法老必須託人轉告。約瑟身
為一國的宰相 ,除非獲得法老的批准 ,是不能隨便離開的。法老信任約瑟 ,表明約
瑟多年來言行合一 ,很有信用。約瑟葬了他父親以後 ,就和眾弟兄 ,並一切同他上
去葬他父親的人 ,都回埃及去了。是因為神的時間還沒有到。神的時間還要再等
413年 ,才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出 12:40;王上 6:1)。 15-17節 約瑟的哭 ,可能是因為發
現弟兄們竟然一直不相信他的真誠 ,沒有真正認識神在他們身上所做的工。 約瑟
的生命已經豐富到一個地步 ,他回答的每一句話 ,都 成為 信徒的信心榜樣 :首先
【 我豈能代替神呢 】 (19節 )是因為約瑟看出他哥哥們所得罪的不是他 ,乃是神
(39:9)。 及後表示【 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 ,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 】 (20節 )在一
切的環境中 ,都能看到背後神的手 ,因此安然順服 神的安排。 更表示【 我必養活你
們和你們的婦人孩子 】【 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 】 不但有赦免 ,更有恩慈和憐憫。
約瑟活了 【 一百一十歲 】 很可能是 象 徵性的寫法。因為在古埃及 ,一個成功人士
死後的最高榮譽 ,就是在其墓碑上寫上 【 他活到一百一十歲 】 。 約瑟死後 ,誰還能
在埃及照顧 【 他弟兄們 】 呢?但約瑟並不擔心這些 ,他把弟兄們帶到神那裡去 ,相
信 【 神必定看顧 】 他們。只要他們還留在埃及一天 ,神的看顧就會在他們身上顯
明一天。等到神的時候到了 ,神一定會領他們回到神從前 【 起誓所應許給亞伯拉
罕 ,以撒 ,雅各之地 】 。約瑟末了最看重的 ,是神應許 【 亞伯拉罕 ,以撒 ,雅各 】 這個
事實。這三個人所表明的神完整的恢復卻沒有過去 ,神一定要在所有祂所揀選的
人身上 ,成就在這三個人身上所做的恢復工作。 約瑟 【 因著信 】 相信神必要領以
色列人回到應許之地 ,所以 【 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 】 (來 11:22),雖然他自己不能
活在應許之地 ,但他的骨頭一定要回到應許之地 ,才能心滿意足。而 【 以色列的子
孫 】 也確實將這個誓言代代相傳 ,直到 359年以後實現誓言。約瑟的棺材不再有
雅各一般的送葬行列 ,而是 【 停在埃及 】 等候神的時間。
思想
: 創世記開始於生命、光、榮耀和伊甸園 ,結束於死亡、黑暗、悲哀和 【 棺
材 】 。 但 在神的計劃裡 ,這口 【 棺材 】 並不是人的盡頭。這 【 棺材 】 不是要永遠
【 停在埃及 】 ,而是在等候神榮耀的救贖。因此在這樣的黑暗中 ,創世記還是充滿
了盼望。約瑟存著榮耀的指望離開世界 ,等候一次更美好的出埃及 ,神的百姓也都
在埃及默然等候 ,等候神繼續祂恢復的工作。
祈禱
:親愛主 ,祢不只是創 造的主 ,更是生命的主 ,感謝祢要與人同在 ,更要進入我們
的人生 ,是主祢使我們生命精彩 ,我們不再懼怕 ,因生命有了主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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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中的耶書亞 (創 25:19-28:9)經文詳細地描述以掃是怎樣出賣了他的長子名分 ,就是要告訴讀者以掃之所以失去了這個約的繼承權 ,責任完全要歸咎他自己。以掃為了即時滿足肉體的需要 ,對於雅各提出以一碗豆湯去買他的長子名分 ,完全沒有反對 ,甚至願意起誓作實。在整個交易過程中 ,以掃是清楚知道代價 ,而且是自願的 ,沒有一點是受了雅各的欺
騙或脅迫。 (34節 )【 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 ,以掃吃了喝了 ,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 】 原文在這裏一連用了五個動詞在以掃身上 ,去強調他毫無一點猶疑或顧忌就輕看了自己長子的名分 ,經文更下了一個很重的評語 :以掃 【 輕看 】 他的長子名分 ,說明他視長子繼承權為毫無價值的東西。於是 ,以掃就與 【 亞伯拉罕之約 】 無份了。 事實上 ,從以掃的出生 ,長大後的性格 ,他怎樣出賣長子名分 ,又娶了兩個迦南女子為妻 ,直到他失去長子的祝福 ,經文都刻意地描
繪以掃是一個只追求物質 ,做事隨心之所好 ,對屬靈事物 毫不重視的人。 從 經文看看以掃的生命特質 :【 身體發紅 】 (25:25)紅色最能刺激視覺神經 ,它代表了人的本能慾望。以掃的慾念直接受觀能刺激及控制 ,慾念一發動 ,他就會不顧後果 ,只求即時得到滿足。 【 渾身有毛 】 (25:25)來形容以掃 ,是以動物來暗示他就像頭動物 ,一方面只是為滿足慾望而活 ,另一方面是指他的性情已發展成形 ,不受任何人的駕馭或訓誨。 (30節 )原文沒有 【 湯 】 這個字 ,而 【 紅 】 這個字則重複了兩次 ,【 喝 】 那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 【 吞 】 。這句的直譯是 【 給我吞下這紅的 ,紅的東西 】 。 【 吞 】 這個字本來是形容動物的食態 ,以掃卻毫不掩飾地放縱他的食慾 ,如同是一頭動物。 (34節 )當以掃喝了那湯 ,整個出售長子名分的交易就正式確立了。他滿足了肚腹之慾後就走了 ,仿佛這宗交易根本不值得記掛在心 ,他那種輕看自己長子名分的態度 ,真是躍然紙上。以掃善於打獵 ,在 創世記 10章曾提及寧錄 ,說他是個 【 英勇的獵戶 】 ,帶有負面的意思。 也可能是在暗示他以自己的能力自居。以掃只著重眼前的物質及現今的世界 ,對他來說 ,肚腹慾 望 比長子的名分更重要 ,他不屑去理會人死後的事 ;所以 ,上 主 與亞伯拉罕的約所要成就的那些將來的事 ,對他來說 ,可算是沒甚麼 【 益處 】 。
思想:今天許多人也常常把生活中的一點小事誇大成 【 我將要死 】 ,為眼前的一點小利 益 而放棄敬拜 ,聚會 ,讀經 ,禱告。 或許 神 【 兒子的名分 】 在他們心中也是無足輕重 ,在 【 貴重而永恆 】 及 【 價值低而短暫 】 這兩種生命之間 我們又願選擇那樣呢 ?
祈禱: 親愛的天父 ,求祢 憐憫我們 ,叫我們心裏充滿對 祢 的愛和屬靈的渴求 ,又叫我們有能力勝過肉體的試探 ,謹守遵行 祢 的教導 ,更 願 意 付代價去走這條屬天的道路。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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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希伯來原文中 ,神在前六日都是用 7個詞宣告結束當日的創造之工
(1:5,8,13,19,23,31)而 【 第七日 】 則是先用 7個詞宣告 【 到第七日 ,神造物的工已經
完畢 】 又用 7個詞宣告 【 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 ,安息了 】 莊嚴而完全。神特
別將 【 第七日 】 分別為聖 ,用來表明神創造的旨意 :神一切工作的目的 ,都是要人和
萬物因著祂 的安息而進入安息。前六日都以 【 有晚上 ,有早晨 】 作結束 (1:31),但第
七日卻沒有 ,表明這 【 安息 】 是不受時間限制的。 (4節 )來歷 toledot全書出現 11次可解作 :世代 ,家譜 (2:4, 5:1, 6:9, 10:1,11:10, 11:27, 25;12, 25:19, 36:1, 36:9, 37:2)是
本書分 段 的脈絡。 1:1至 2:3是創造的概述 ,2:4-25則是人受造的詳述 ,為第三章人
的墮落作鋪墊。這種平行故事是希伯來文學中刻意使用的手法 ,首先簡扼地稱揚
統治者的英勇行為 ,繼而詳細記述特別的勝利。本節詳述 1:26神造人的情形。組
成人體的所有元素 ,只有神的生命氣息 ,才能使人與動物區分出來 ,成為 【 有靈 】 的
活人 ,有道德的觀念 ,靈性的需要和永生的渴望 ,生來就有敬拜神的傾向。神設立伊
甸園的目的是為著 【 安置 】 人 ,祂不只是創造人 ,也負責妥善地 【 安置 】 人。神不
但讓人享用祂的所是和所作 ,也預備了 【 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 讓人有機會運用
自由意志 ,做出正確的選擇。 (10節 )這四條河發源於伊甸園 ,到了園子邊緣分成四
道。這四條河的順序可能是從東向西排列 (14節 ),都在美索不達米亞附近。 神在伊
甸園供應人滿足人 (9節 ),但並沒有讓人好逸惡勞。 【 修理 ,看守 】 是神給人的第一
份工作 ,這工作不是為了糊口 ,而是運用神所賜給的智慧 ,能力和意志 ,執行神所託
付的管理權柄。 【 耶和華神吩咐他 】 表明從歷史的開始 ,人就有順服神的義務 ,因為
神的話語就是絕對真理。 【 可以隨意吃 】 表明神給人充分的自由和供應 ,神希望人
善用自由意志 ,揀選生命樹的果子。聖經並沒有說人不吃 【 分別善惡樹 】 的果子就
不能分辨善惡 ,也沒有說 【 分別善惡樹 】 的果子能給人 【 分別善惡 】 的能力 ,更沒
有說神不想叫人學會 【 分別善惡 】 。實際上 ,【 吃 】 的行為本身會 【 分別善惡 】 ,【 不
吃 】 的後果就是 【 善 】 ,【 吃 】 的後果就是 【 惡 】 。因為 【 不可吃 】 是神的命令 ,【 不
吃 】 代表順服神 ,【 吃 】 代表悖逆神。 【 那人獨居不好 】 是創世記中第一次出現的
【 不好 】 不是因為神的創造不完美 ,以致亞當的能力不足 ,神要 【 造一個配偶來幫
助他 】 ,是因為一個人並不能成就神的旨意 ,成為神要得著的兒子。命名表示擁有
主權 (王下 23:34)神要亞當為動物起名 ,表示賦予他管理動物的權柄 與神同工 。亞
當的靈性讓他明白 ,這些動物都不是合適他的 【 配偶 】 他需要的是另一個有同樣生
命的 【 有靈的活人 】 。 23節這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原文的形式是詩 ,是聖經中
的第一首詩歌 ,也 是人類的第一首情詩。在神的旨意裡 【 人要離開父母 】 在人墮落
之前 ,裡面是純淨的 ,所以 【 並不羞恥 】 。在神所設立的婚姻之內 【 二人成為一體 】
(24節 )彼此同心 ,坦誠以待 ,沒有任何隱瞞掩藏 【 並不羞恥 】 。
思想
:給予對方自由表示對對方的尊重 ,給予對方選擇的權利更是給予對方的愛 ;上主給予我們不是管轄 ,更是尊重 ,我們又有否願意同樣尊重愛我們的神呢 ?
祈禱
:親愛主 ,感謝祢給予我們的生命 ,更給予我們的選擇與自由 ,是祢使我們明白
愛 ,不是管轄 ,而是主祢給予的尊重 ,願我們一生同樣尊重祢 ,愛祢。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