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創世記 36:20-43

創世記 36:20-4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創世記】經文中的何利人祭便的兒子亞拿的女兒叫 【 阿何利巴瑪 】 ,希末人祭便的兒子亞拿
的女兒也叫 【 阿何利巴瑪 】 (2節 )。當時的人祖孫三代同名同姓很普遍 ,所以需要
記錄地名 ,事蹟作為區別 ,可能因此插敘了亞拿的事蹟 (24節 )。 當中 何利人的 7族
可能後來被以掃的子孫征服 ,並藉著通婚被以掃的後代同化了 (申 2:12)。 神早已應
許雅各【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生 ,又有君王從你而出】 (35:11),但在【以
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以東人卻先作王了。 31-39節列舉了 8位以東王 ,但並
未提到任何一位的兒子 ,而其中三位還提到他們不同的京城 ,可見他們的王位不是
世襲的 ,而是強者為王。 39節的【哈達】與 35節的【哈達】同名 ,所以分別記錄了
他們的事蹟和京城作為區別。當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 ,對以色列人很不友
善的以東王可能就是這位【哈達】 (民 20:14-21)。 40-43節列出的 11位以東族長
都是本節的【哈達】死後才作族長的 (代上 1:51)神向利百加預言 :【兩國在你腹內 ,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 ;這族必強於那族 ,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25:23)。摩西寫下
以東諸王 ,並且三次強調【以掃就是以東】 (1,8,19節 ),正是要提醒【在曠野飄流四
十年】 (民 14:33)的以色列人 :【以掃的後代】已經按著預言成了一國 ,雅各的後代
也必將成為一國 ,所以【你要照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說的上去得那地為業 ;不要懼
怕 ,也不要驚惶】 (申 1:21)。當【以東人在所得為業的地上】建國立王的時候 ,以色
列人卻正在埃及為奴。表面上是【貪戀世俗】 (來 12:16)的以東活得更風光 ,但神
給他 們最後的結局卻是 :【任他們建造 ,我必拆毀 ;人必稱他們的地為『罪惡之境』 ;稱他們的民為『耶和華永遠惱怒之民』】 (瑪 1:4)。
思想
:以東由家庭變成家族更變成國家 ,更在以色列仍然為奴時 ,已有看似讓人羨
慕的政治體制 ,優良的管治 ,或許信徒都會因身邊的未信的人作出困惑 ,更為看似
行惡的人興旺而心懷不平 ,經文要我們知道一切都在神的管控中 ,人縱使有多的成
就 ,而不離開罪惡 ,神都一直知道記念。
祈禱
:親愛主 ,祢是 掌控人歷史的神 ,那國高昇 ,那人興旺都是在主祢的掌控中 ,求主
開我們的眼睛 ,使我們深信主祢的保守主祢的管理。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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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在曠野飄流期間,以色列人有嗎哪的供應,並不需要吃牲畜的肉,平時只需要牲畜的毛和乳製品。因此,以色列人在曠野不能【隨心所欲宰牲吃肉】(15)必須【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利17:5)而只有【潔淨的人】才可以吃平安祭的祭肉(利7:19-21)。進了迦南地以後,神停止了嗎哪的供應,卻【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11:15),讓百姓有了更多的牛羊,也有了更多的吃肉機會,這是【神所賜你的福分】(15節)。因此,摩西特別強調百姓平時【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15,22節)提醒百姓,平時吃的肉並不是平安祭的祭肉,不要誤以為【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等於【隨心所欲】地獻祭。【羚羊與鹿】(15節)是潔淨的野生動物,可以吃,但不可用來獻祭。所以【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15節)意思就是不必遵守獻祭的條例【只是不可吃血】(16節)。【五穀、新酒,和油】(17節)代表迦南地的主要農產品。【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17節)都是用來獻祭,奉獻或守節的,所以必須帶到【神所要選擇的地方】(18節)吃喝。這【十分之一】(17節)是以色列人用於守節分享的第二個十分之一(14:22-26)。20-28節重複了15-19節關於平時吃肉的吩咐,但強調的是【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裡吃】(21節)住得【太遠】(21節)的人不必帶到【神所選擇要立祂名的地方】(21節)宰殺。摩西重複說明這件事,因為以色列人在過去四十年已經習慣了在會幕門口宰殺牲畜,以獻平安祭的形式吃肉。將來他們也可能為了吃肉,自己在本地獻平安祭。因此摩西再次說明:吃肉是吃肉,獻祭是獻祭,兩件事情要分開;吃肉只有【不可吃血】(23節)的禁令,而獻祭則必須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26節)。【平安祭的血】(27節)原文是【祭物的血】。所以摩西三次強調【不可吃血】(23,24,25節)兩次強調沒有祭司監督的時候也必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5,28節)並且兩次強調【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25,28節)。百姓進入迦南地以後,只是【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5,11、14,18,26節)獻祭還不夠,還要【要謹慎】(30節),獻祭的儀式和內容也不可隨從迦南人的【惡俗】免得【陷入網羅】(30節)。世界的【惡俗】永遠也不能讓真實的生命更加火熱,更加豐盛,因為來自世界的一切,都是【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31節),結果只會讓百姓【陷入網羅】(30節)。31節在希伯來聖經中是13章的開頭,是關於假先知的段落的開場白。假先知的特點是【加添】或【刪減】神的話,把人的意見加進去,還讓人以為這就是神的話。
思想:經文讓我們明白在擴張之地,任何的肉,潔淨的肉,都可以宰來吃,但是祭肉一定要回到神的居所吃,在那個地方歡樂,跟你的兒女,僕婢和利未人一起歡樂;無論環境改變了,生活的方式改善了,但神對我們的話都不可忘記,更不可自把自為去過我們的生活,必須謹記神的話。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的賜予,感謝祢在我們生活中很多的恩典與祝福,求天父提醒我們,生活中無論有多的改變,有多的祝福都不忘記神的話,更使我們每日謹記祢的的話。阿們!

申命記 5:1-33申命記 5:1-3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對於神的話語,摩西對百姓的吩咐是:【聽】【學習】【謹守】【遵行】(1節)。【立約】原文是【切約】(to cut a covenant)。古代中東人立約時,會把動物切為兩半,然後立約的雙方在中間走過(創15:9,10,17),表示立約雙方如果背棄盟約,就會變得像這劈為兩半的動物一樣。(4節)【面對面】並不是說以色列人看見了神,而是表示神直接向百姓說話(出33:11)百姓聽到了神說話的聲音(22節)。摩西首先重申十誡,因為十誡是神所有【律例典章】的源頭與核心。第6節是十誡的序言,神在立約之前首先宣告自己的稱呼和資格,神並不是宣告自己審判的大能和公義,而是宣告祂救贖的恩典和慈愛。神並不是把遵守十誡作為百姓得拯救的前提,而是先成為【你的神】將百姓【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然後才頒布十誡。7-15節是重申十誡的前四誡,是關於人與神的關係,中心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關於第四誡【守安息日為聖日】(12節)的理由,神在西奈山的啟示是為了記念神六日創造世界,在第七日休息(出20:11);而在摩押平原進一步啟示是為了記念神拯救百姓出埃及(15節)。16-21節是重申十誡的後六誡,是關於人與人的關係,中心是【愛人如己】。關於第五誡【孝敬父母】神在西奈山的應許是【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而在摩押平原進一步指出這應許的結果是【使你得福】(16節):不但能長久活在應許裡,而且是滿有福氣地活。第十誡【不可貪戀】增加了不可貪圖別人的【田地】(21節),這是特別對即將進入應許之地的百姓說的。神在西奈山所舉的例子是把【房屋】(可能代表【家庭】)放在前面(出20:17),而在摩押平原所舉的例子特別把【妻子】放在前面(21節),這可能是針對以色列人剛剛在什亭與摩押女子行淫的事說的(民25:1)。十誡是神直接向全會眾發表的,但其他的律例典章,卻是經過中保摩西而來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表明十誡是完備的,已經完全表達了立約的要求。其他一切的律例典章,都只是這些原則的具體應用。雖然【凡屬血氣的】(26節)不能見神,但既然百姓已經【得見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24節),就表明神樂意向他們施恩。這些以色列的【首領和長老】(23節)還不認識恩典,所以把直接聽神說話的恩典推給了摩西。他們滿口答應說要【聽從遵行】(27節)其實不是出於信心,而是出於畏懼。(28節)指百姓要求摩西作中保的事。雖然百姓不敢直接聽神說話是因為還不認識恩典,但神總是按著人的程度來帶領他們,所以並不勉強人。神也知道人並沒有能力【聽從遵行】但只要人開始敬畏神,就有希望一步一步學習常遵守神的誡命,所以神【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29節)好永遠活在應許裡。
思想:人若不認識神的恩典,不是把律法當作捆綁人的字句規條,就是把守律法當作賺取恩典的根據;但人若認識神的恩典,就知道恩典都是神白白賜下的,律法是為了讓人長久地活在應許和恩典裡,並且活得更加豐盛。人正確地認識了律法和恩典,才會從心裡甘心樂意地【謹守遵行】(32節)律法。
祈禱:親愛主,求主幫助我們每天都近前來,領受主祢的話語;求主充滿我們,幫助我們更深跟從主祢,常在祂的話語中,一生也不偏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