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創世記 22:1-24

創世記 22:1-2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 解讀》 :【創世記】

神在【 這些事以後 】 才試驗亞伯拉罕因為神的試驗是為了造就人 ,而不是敗壞人 ,所以祂所安排的試驗都是人所能承擔的 。 【 你帶著 】 原文是 【 請帶著 】 。在舊約裡每次神用 【 請 נָּא 】 字對人說話 (13:14;15:5;22:2)都是要人做一些難以想像的事。神的 【 試驗 】 是拿走 【 你的兒子 ,就是你獨生的兒子 ,你所愛的以撒 】 以撒是神所賜的恩典 ,是成就神應許的基礎 ,是亞伯拉罕喜樂的核心。 【 摩利亞 מוֹרִיָּה 】 的字根是第4,8,13,14節中的 【 看見 ,觀看 רָּאָּה 】 有雙關的意義 ,字義是 【 被耶和華選上的、被耶和華看見的 】 猶太人傳統認為就是所羅門建聖殿之處 (代下 3:1)主耶穌釘十字架的各各他就在附近。 【 摩利亞地 】 距離亞伯拉罕所住的別是巴大約 80公里 ,需要走三天 (4節 )。 【 獻為燔祭 】 指將祭牲全部燒掉 ,表示完全獻給神。對於神的特別要求 ,亞伯拉罕沒有質疑力爭 ,也沒有苦苦哀求 ,而是 【 清早起來 】 就立刻遵行。不管摩利亞山上有沒有木柴 ,亞伯拉罕都 【 劈好了燔祭的柴 】 ,寧可帶上木柴走三天的路程 ,也絕不給自己留下任何不順服的藉口。 【 到了第三日 】 表明亞伯拉罕的信心經歷了 【 三日 】 而持久不衰 ,證明亞伯拉罕的 行為是根據神所賜的信心 ,而不是自己一時的衝動。這三日 ,亞伯拉罕內心承受了即將失去愛子的煎熬 ,亞伯拉罕相信獻上以撒之後 ,【 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 】 (來 11:19),所以說 【 往那裡去拜一拜 ,就回到你們這裡來 】 。 【 童子 】 的年齡範圍可以從兒童到四十歲 ,猶太史學家約瑟夫記載 ,此時以撒 25歲 ,所以他能背燔祭的柴上山 (6節 )。亞伯拉罕沒有向撒拉和僕人們透露神的吩咐 ,以免他們攔阻他對神的順服。亞伯拉罕與以撒 【 二人同行 】【 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 】 要親自獻上以撒 ;以撒此時可能已經明白將要發生的事了 ,因為迦南人流行用自己的兒女獻祭。 【 父親 ,我兒 】 都是很親暱的稱呼 ,這樣的對話必然叫亞伯拉罕錐心痛苦。 【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 】 是亞伯拉罕在信心裡說話 (13節 )。他並不需要知道細節 ,只需要對神有全然的把握 ,相信神 的安排與帶領 。以撒雖然也有疑問 (7節 )但卻沒有掙扎反抗 ,而是甘願被老父 【 捆綁 】 ,9-10節是最關鍵的一刻 ,每個動作都被神所記念。 【 伸手拿刀 ,要殺 】 這樣的細節 ,表明亞伯拉罕絕不是裝裝樣子 ,而是毫無保留地交出了以撒 ,用行為印證了他的信心。神等到最後一刻才出聲阻止 ,是要讓這個功課不留任何死角 ,讓亞伯拉罕學習完全交出自己。 神宣告他已經進入一個地位 ,可以承受神永遠的旨意 ,成為神救贖 ,恢復計劃的出口 (16-18節 )。神使亞伯拉罕看見那公羊 ;神早就預備了 【 一隻公羊 】 代替以撒作燔祭牲。 【 耶和華以勒 יְּהֹּוָּה יִרְּאֵה 】 由 【 耶和華 יְּהֹּוָּה 】 和 【 看見 רָּאָּה 】 兩個詞合成 ,意 思是 【 耶和華必看顧 】 與 【 摩利亞 מוֹרִיָּה 】 的字根相同。神苦煉 ,試驗 ,不是要叫他 受損 ,乃是要叫 他 【 終久享福 】 。神原來應許 【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12:2-3;18:18)現在更清楚地應許 【 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 。本章的開始說 【 這些事以後 】 (1節 )現在又說 【 這事以後 】 (20節 )表明這幾件事都是神在時機成熟的時候所做的安排。並不是偶然知道 ,而是在神的管理下發生的。
思想: 神的試驗不是拿走人外面的事物 ,容易放下的事物 ,而是拿走人心最深處的 ,最珍愛的事物 ,包括神的應許和恩典 ,因為這些事物最容易成為代替神的偶像。揀選神選神的生命,還是揀選神的恩典 ,這也是每一個 信徒 常常面臨的抉擇。
祈禱: 親愛主 ,感謝祢在我們身上的造就 ,使我們生命中 無論是福與禍 ,都明白有主祢的看見 ,有祢的旨意 ,願我們生命都樂意順服在 祢的旨意中。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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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得【 坐在所多瑪城門口 】 表明他在所多瑪城已經有一定的社會地位 (9節 )。 【 街上 】 原文是 【 廣場 ,闊處 】 指城門口的寬闊處。天使可能是考驗羅得的誠意。 羅得預備 【 無酵餅 】 很快就可以做 好 ,表示這不像亞伯拉罕招待天使的悠閒的筵席 ,而是比較匆忙 (出 12:9)。 【 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 】 表明全城都充滿了罪惡。 【 任我們所為 】 原文是 【 任我們親近 】表示 所多瑪人 【 一味地行淫 ,隨從逆性的情慾 】 (猶
7)又 【 心驕氣傲 】 (結 16:49)所以遭到神 【 永火的刑罰 ,作為鑑戒 】 (猶 7)。 6-8節 羅得以罪頂罪 ,已經把自己的道德標準降到和所多瑪人只有一線之隔。在真理上妥協 ,就失去了光明的見證 ,不但不能領人悔改 ,反而會自取其辱。 所多馬人向羅得表示【 還想要作官哪 ?】 意思是羅得只是個寄居的外鄉人 ,現在竟想管本地人的事。10-14節 羅得活在屬 世 的滿足裡 ,在言語、行為上都失去了生命的見證 ,以致 【 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 】 。天明了 ,天使催逼羅得 離開那地城。 【 羅得遲延不走 】因為他一生所積存的財物、名聲、地位都在這即將毀滅的城裡。羅得原來看中的就是 【 約旦河的全平原 】 (13:11)貪圖這裡屬 世 的滿足 ,結果就陷在所多瑪。但現在天使卻吩咐他 【 不可回頭看 ,也不可在平原站住 ,要往山上逃跑 】 這是個巨大的諷刺。羅得 向天使 的懇求卻是體貼自己的肉體 ;求神 【 不要如此 】 (18節 )事實上【 我不能逃到山上去 】是 藉口 (19節 )他 是選擇 【 又近 】 又 【 容易 】 的路。 天使暫時應允 他 帶來將來更大的管教 ,因為神絕不改變祂起初的心意。 【 日頭已經出來了 】 表明這是能看清楚人臉的時候。古人若黑夜捉賊而打死賊人 ,不算有罪 ,但 【 若太陽已經出來 ,就為他有流血的罪 】 (出 22:2-3)。神的審判是在光明中 ,要認清楚誰當毀滅 ,誰不當毀滅 ,因為 【 審判全地的主 】 不但要行公義 ,也要分別善惡 (18:23-25)。當時 ,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 ,【 那些城 】 包括 【 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 】 四座城 (申 29:3)現在已經陷入海底。死海南部的平原地區只有 【 瑣珥 】 (22節 ,即比拉 )倖存。主耶穌 同樣 要我們 【 回想羅得的妻子 】【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 ,必救活生命 】 (路 17:33)。
思想: 羅得在真理上讓步 ,置身在罪惡的環境中 ,結果不但不能在黑暗中作光明的見證 ,反而會被罪熏陶 ,不知不覺地降低了道德標準。 我們有否同樣活在這屬世的滿足 ,仍未願放棄活在固有屬世的生活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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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的日子】的飢荒與以撒時代的飢荒相隔了大約一百年(12:10)【那地】指南地 (12:10)包括以撒所居住的【庇耳·拉海·萊】一帶。這裡沒有可灌溉的河流 ,收成完全靠【秋雨春雨】 (申 11:14)。【亞比米勒】字義是【我父親是王】 ,【非利士人的王】的稱號。這位【亞比米勒】並不是亞伯拉罕時代的那位亞比米勒 (20:2)。(2節 )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神【向以撒顯現】應驗了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 (17:19)。當以撒正在為是否下埃及躲避飢荒而猶豫不決的時候 ,神及時地阻止了他 ,說 :【你不要下埃及去 ,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並應許【我必與你同在 ,賜福給你】 (3節 )表明神所安排的功課是讓他留在基拉耳 ,學習怎樣享用恩典 ,享用神。神興起同樣的飢荒 ,但對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帶領卻不相同 ,因為神藉著他們所要表達的心意不同 :神當初沒有阻止亞伯拉罕下埃及 ,只在埃及暗暗地保守他 ,是為了讓他學習因信進入應許 (12:10-20);如今神阻止以撒下埃及 ,又在基拉耳明明地保守他 ,是為了讓他學習因信承受應許。神並不要求以撒重複亞伯拉罕在埃及同樣的 失敗 ,而是提醒他【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 (5節 )讓以撒從亞伯拉罕的經歷裡學會順從神。以撒的一生所顯明的是一個能承受應許的人。他聽了神的話【就住在基拉耳】表明一個懂得享用神 ,享用恩典的人 ,所該做的就是站穩該站的地位 ,其它的事情由神負責 ,這樣就可以活在神的應許裡。以撒明顯同樣是一個普通人 ,他雖然有神的同在 ,也能憑信心順服神 (6節 ),但在環境面前還是免不了懼怕。然而神卻讓他【在那裡住了許久】 (8節 )都平安無事 ,用事實證明他的懼怕是多餘的。以撒這樣經歷了神 ,才能學會完全交託 ,安息在神的應許裡。 (8節 )【戲玩 צָחַק 】與【以撒 יִצְחָ ק 】的原文相近 ,是雙關語。神給以撒和亞伯拉罕安排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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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以撒和我們一樣都是普通人 ,每一個蒙揀選的人都需要用一生的年日在神面前接受造就 ,我們的信心得堅固 ,也不是靠自己的理性 ,感情或意志 ,而是靠神一步一步用恩典的帶領。
祈禱:親愛主 ,感謝祢讓我們一生都能夠有不少的經歷 ,因著主祢 ,人生每一步都能經歷主祢 ,願我們縱使在困難的環境 ,艱難的日子 ,都靠主恩典帶領我們。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