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創世記 26:1-14

創世記 26:1-1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 《聖經綜合解讀》 :【創世記】


【亞伯拉罕的日子】的飢荒與以撒時代的飢荒相隔了大約一百年(12:10)【那地】指南地 (12:10)包括以撒所居住的【庇耳·拉海·萊】一帶。這裡沒有可灌溉的河流 ,收成完全靠【秋雨春雨】 (申 11:14)。【亞比米勒】字義是【我父親是王】 ,【非利士人的王】的稱號。這位【亞比米勒】並不是亞伯拉罕時代的那位亞比米勒 (20:2)。(2節 )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神【向以撒顯現】應驗了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 (17:19)。當以撒正在為是否下埃及躲避飢荒而猶豫不決的時候 ,神及時地阻止了他 ,說 :【你不要下埃及去 ,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並應許【我必與你同在 ,賜福給你】 (3節 )表明神所安排的功課是讓他留在基拉耳 ,學習怎樣享用恩典 ,享用神。神興起同樣的飢荒 ,但對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帶領卻不相同 ,因為神藉著他們所要表達的心意不同 :神當初沒有阻止亞伯拉罕下埃及 ,只在埃及暗暗地保守他 ,是為了讓他學習因信進入應許 (12:10-20);如今神阻止以撒下埃及 ,又在基拉耳明明地保守他 ,是為了讓他學習因信承受應許。神並不要求以撒重複亞伯拉罕在埃及同樣的 失敗 ,而是提醒他【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 (5節 )讓以撒從亞伯拉罕的經歷裡學會順從神。以撒的一生所顯明的是一個能承受應許的人。他聽了神的話【就住在基拉耳】表明一個懂得享用神 ,享用恩典的人 ,所該做的就是站穩該站的地位 ,其它的事情由神負責 ,這樣就可以活在神的應許裡。以撒明顯同樣是一個普通人 ,他雖然有神的同在 ,也能憑信心順服神 (6節 ),但在環境面前還是免不了懼怕。然而神卻讓他【在那裡住了許久】 (8節 )都平安無事 ,用事實證明他的懼怕是多餘的。以撒這樣經歷了神 ,才能學會完全交託 ,安息在神的應許裡。 (8節 )【戲玩 צָחַק 】與【以撒 יִצְחָ ק 】的原文相近 ,是雙關語。神給以撒和亞伯拉罕安排了不同
的功課 ,但又藉著同樣的失敗顯明 ,他們都是不完全的人。亞比米勒的激烈反應 ,表明他可能知道神對從前的亞比米勒的警告 (20:7)這是神明明的保守。神沒有允許利百加像撒拉那樣被亞比米勒帶走 (20:2),而是事先阻止 ,用事實來見證祂的【同在】和【賜福】是可靠的 ,不需要依靠自己的方法。以撒之所以能站穩地位 ,承受應許 ,並非因為自己的剛強 ,而是神恩典的保守。 (12節 )【那一年】指遭遇飢荒的那一年 ,以撒卻有【百倍的收成】。神再一次用恩典讓以撒經歷 ,堅 固了以撒活在應許裡的
信心。以撒【成了大富戶】 (13)一方面是神的祝福 ,另一方面也是享用恩典的人需要學習的新功課。
思想:以撒和我們一樣都是普通人 ,每一個蒙揀選的人都需要用一生的年日在神面前接受造就 ,我們的信心得堅固 ,也不是靠自己的理性 ,感情或意志 ,而是靠神一步一步用恩典的帶領。
祈禱:親愛主 ,感謝祢讓我們一生都能夠有不少的經歷 ,因著主祢 ,人生每一步都能經歷主祢 ,願我們縱使在困難的環境 ,艱難的日子 ,都靠主恩典帶領我們。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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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中的耶書亞 (創 25:19-28:9)經文詳細地描述以掃是怎樣出賣了他的長子名分 ,就是要告訴讀者以掃之所以失去了這個約的繼承權 ,責任完全要歸咎他自己。以掃為了即時滿足肉體的需要 ,對於雅各提出以一碗豆湯去買他的長子名分 ,完全沒有反對 ,甚至願意起誓作實。在整個交易過程中 ,以掃是清楚知道代價 ,而且是自願的 ,沒有一點是受了雅各的欺
騙或脅迫。 (34節 )【 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 ,以掃吃了喝了 ,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 】 原文在這裏一連用了五個動詞在以掃身上 ,去強調他毫無一點猶疑或顧忌就輕看了自己長子的名分 ,經文更下了一個很重的評語 :以掃 【 輕看 】 他的長子名分 ,說明他視長子繼承權為毫無價值的東西。於是 ,以掃就與 【 亞伯拉罕之約 】 無份了。 事實上 ,從以掃的出生 ,長大後的性格 ,他怎樣出賣長子名分 ,又娶了兩個迦南女子為妻 ,直到他失去長子的祝福 ,經文都刻意地描
繪以掃是一個只追求物質 ,做事隨心之所好 ,對屬靈事物 毫不重視的人。 從 經文看看以掃的生命特質 :【 身體發紅 】 (25:25)紅色最能刺激視覺神經 ,它代表了人的本能慾望。以掃的慾念直接受觀能刺激及控制 ,慾念一發動 ,他就會不顧後果 ,只求即時得到滿足。 【 渾身有毛 】 (25:25)來形容以掃 ,是以動物來暗示他就像頭動物 ,一方面只是為滿足慾望而活 ,另一方面是指他的性情已發展成形 ,不受任何人的駕馭或訓誨。 (30節 )原文沒有 【 湯 】 這個字 ,而 【 紅 】 這個字則重複了兩次 ,【 喝 】 那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 【 吞 】 。這句的直譯是 【 給我吞下這紅的 ,紅的東西 】 。 【 吞 】 這個字本來是形容動物的食態 ,以掃卻毫不掩飾地放縱他的食慾 ,如同是一頭動物。 (34節 )當以掃喝了那湯 ,整個出售長子名分的交易就正式確立了。他滿足了肚腹之慾後就走了 ,仿佛這宗交易根本不值得記掛在心 ,他那種輕看自己長子名分的態度 ,真是躍然紙上。以掃善於打獵 ,在 創世記 10章曾提及寧錄 ,說他是個 【 英勇的獵戶 】 ,帶有負面的意思。 也可能是在暗示他以自己的能力自居。以掃只著重眼前的物質及現今的世界 ,對他來說 ,肚腹慾 望 比長子的名分更重要 ,他不屑去理會人死後的事 ;所以 ,上 主 與亞伯拉罕的約所要成就的那些將來的事 ,對他來說 ,可算是沒甚麼 【 益處 】 。
思想:今天許多人也常常把生活中的一點小事誇大成 【 我將要死 】 ,為眼前的一點小利 益 而放棄敬拜 ,聚會 ,讀經 ,禱告。 或許 神 【 兒子的名分 】 在他們心中也是無足輕重 ,在 【 貴重而永恆 】 及 【 價值低而短暫 】 這兩種生命之間 我們又願選擇那樣呢 ?
祈禱: 親愛的天父 ,求祢 憐憫我們 ,叫我們心裏充滿對 祢 的愛和屬靈的渴求 ,又叫我們有能力勝過肉體的試探 ,謹守遵行 祢 的教導 ,更 願 意 付代價去走這條屬天的道路。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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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 這些事以後 】 才試驗亞伯拉罕因為神的試驗是為了造就人 ,而不是敗壞人 ,所以祂所安排的試驗都是人所能承擔的 。 【 你帶著 】 原文是 【 請帶著 】 。在舊約裡每次神用 【 請 נָּא 】 字對人說話 (13:14;15:5;22:2)都是要人做一些難以想像的事。神的 【 試驗 】 是拿走 【 你的兒子 ,就是你獨生的兒子 ,你所愛的以撒 】 以撒是神所賜的恩典 ,是成就神應許的基礎 ,是亞伯拉罕喜樂的核心。 【 摩利亞 מוֹרִיָּה 】 的字根是第4,8,13,14節中的 【 看見 ,觀看 רָּאָּה 】 有雙關的意義 ,字義是 【 被耶和華選上的、被耶和華看見的 】 猶太人傳統認為就是所羅門建聖殿之處 (代下 3:1)主耶穌釘十字架的各各他就在附近。 【 摩利亞地 】 距離亞伯拉罕所住的別是巴大約 80公里 ,需要走三天 (4節 )。 【 獻為燔祭 】 指將祭牲全部燒掉 ,表示完全獻給神。對於神的特別要求 ,亞伯拉罕沒有質疑力爭 ,也沒有苦苦哀求 ,而是 【 清早起來 】 就立刻遵行。不管摩利亞山上有沒有木柴 ,亞伯拉罕都 【 劈好了燔祭的柴 】 ,寧可帶上木柴走三天的路程 ,也絕不給自己留下任何不順服的藉口。 【 到了第三日 】 表明亞伯拉罕的信心經歷了 【 三日 】 而持久不衰 ,證明亞伯拉罕的 行為是根據神所賜的信心 ,而不是自己一時的衝動。這三日 ,亞伯拉罕內心承受了即將失去愛子的煎熬 ,亞伯拉罕相信獻上以撒之後 ,【 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 】 (來 11:19),所以說 【 往那裡去拜一拜 ,就回到你們這裡來 】 。 【 童子 】 的年齡範圍可以從兒童到四十歲 ,猶太史學家約瑟夫記載 ,此時以撒 25歲 ,所以他能背燔祭的柴上山 (6節 )。亞伯拉罕沒有向撒拉和僕人們透露神的吩咐 ,以免他們攔阻他對神的順服。亞伯拉罕與以撒 【 二人同行 】【 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 】 要親自獻上以撒 ;以撒此時可能已經明白將要發生的事了 ,因為迦南人流行用自己的兒女獻祭。 【 父親 ,我兒 】 都是很親暱的稱呼 ,這樣的對話必然叫亞伯拉罕錐心痛苦。 【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 】 是亞伯拉罕在信心裡說話 (13節 )。他並不需要知道細節 ,只需要對神有全然的把握 ,相信神 的安排與帶領 。以撒雖然也有疑問 (7節 )但卻沒有掙扎反抗 ,而是甘願被老父 【 捆綁 】 ,9-10節是最關鍵的一刻 ,每個動作都被神所記念。 【 伸手拿刀 ,要殺 】 這樣的細節 ,表明亞伯拉罕絕不是裝裝樣子 ,而是毫無保留地交出了以撒 ,用行為印證了他的信心。神等到最後一刻才出聲阻止 ,是要讓這個功課不留任何死角 ,讓亞伯拉罕學習完全交出自己。 神宣告他已經進入一個地位 ,可以承受神永遠的旨意 ,成為神救贖 ,恢復計劃的出口 (16-18節 )。神使亞伯拉罕看見那公羊 ;神早就預備了 【 一隻公羊 】 代替以撒作燔祭牲。 【 耶和華以勒 יְּהֹּוָּה יִרְּאֵה 】 由 【 耶和華 יְּהֹּוָּה 】 和 【 看見 רָּאָּה 】 兩個詞合成 ,意 思是 【 耶和華必看顧 】 與 【 摩利亞 מוֹרִיָּה 】 的字根相同。神苦煉 ,試驗 ,不是要叫他 受損 ,乃是要叫 他 【 終久享福 】 。神原來應許 【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12:2-3;18:18)現在更清楚地應許 【 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 。本章的開始說 【 這些事以後 】 (1節 )現在又說 【 這事以後 】 (20節 )表明這幾件事都是神在時機成熟的時候所做的安排。並不是偶然知道 ,而是在神的管理下發生的。
思想: 神的試驗不是拿走人外面的事物 ,容易放下的事物 ,而是拿走人心最深處的 ,最珍愛的事物 ,包括神的應許和恩典 ,因為這些事物最容易成為代替神的偶像。揀選神選神的生命,還是揀選神的恩典 ,這也是每一個 信徒 常常面臨的抉擇。
祈禱: 親愛主 ,感謝祢在我們身上的造就 ,使我們生命中 無論是福與禍 ,都明白有主祢的看見 ,有祢的旨意 ,願我們生命都樂意順服在 祢的旨意中。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