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5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16我說,你們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1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9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21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22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23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25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26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五13-六10的主題是[順著聖靈而行]與三1-14[因信得著聖靈]前後呼應。保羅不再辯論福音的真理,而是呼應[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3:3)教導信徒怎樣[順著聖靈而行](16節)靠著聖靈能出神兒子的豐盛生命。13-15節的主題是[自由是為互相服事] (13節)是呼應[基督釋放了我們,使我們得自由](1節)。沒有一個人是自願成為基督徒,所有的信徒都是神主動呼召的(8節)。因此,我們蒙召所得的自由,不是讓人無拘無束,為所欲為,而是為了成就神的呼召,所以[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13節):[放縱情慾的機會]也就是以自我為中心,放縱墮落的人性。如果一個人把自由濫用為[放縱肉體的機會]也就成了肉體的奴僕。[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二4)目的不是放縱肉體,而是讓我們不再成為[罪的奴僕](羅6:17)自由地成為[義的奴僕](羅6:18)。信徒之間既不是因為律法的規定才彼此相愛,也不會用自己的自由去侵犯別人的自由,而是因著[同為後嗣](弗3:6)的弟兄關係,彼此成為愛的奴僕(出21:6),所以[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句話之內了](14節)。[愛人如己]活出了神的性情(約壹3:16),成全了神的律法,但卻不是倚靠遵行律法的規條,而是[順著聖靈而行](16節)。假師傅為加拉太教會帶來了分裂,衝突雙方[相咬相吞](15節)支持者和反對者的動機都是因為愛神,目的都是為了真理,結果卻是[要彼此消滅了](15節)。16-26節的主題是[當靠聖靈行事]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肉體]代表墮落的人性[肉體的私慾]指出於墮落人性的慾望。 [你們要順著聖靈行事]表明這是信徒的本分;雖然信徒已經有聖靈的內住(約14:16-17)但聖靈並不強迫人,而是讓我們想起主耶穌的話(約14:26)提醒我們順服祂的管理。假師傅可能聲稱,信徒若不謹守律法,就會濫用自由[滿足肉體的私慾]。但保羅指出,信徒聖潔的生活不是倚靠遵行律法,逆水行舟,而是[順著聖靈行事]順水行舟。雖然沒有一個信徒能在今生完全擺脫肉體,但是,當我們順從聖靈管理的時候,就有了得勝的能力,一定不會去滿足肉體的私慾了。17節 [因為肉體的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信徒裡面有兩種本性:一個是與生俱來的墮落人性,也就是帶著罪性的[舊人](弗4:22);另一個是重生以後,因聖靈內住而有的全新本性,也就是[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4)的[新人](弗4:24)。這兩種本性對信徒的要求[彼此敵對]互相阻止信徒做另一方所要求的事情。當聖靈的引導出現的時候[肉體的情慾]就會如影隨形地出來抵擋,假冒,或者兼而有之,[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人若倚靠自己的努力,永遠不能勝過肉體,勝過肉體的唯一方法是倚靠神,然後順服聖靈的引導,聖靈必然會遏制肉體的活動。聖靈的引導不是讓人達到全然聖潔,從此不再需要基督的幫忙;而是讓人不斷發現自己無法達到神的標準,需要隨時仰望基督的恩典。信徒的生活[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8節)不必倚靠謹守律法來取悅神,[被聖靈引導]的前提,是已經重生得救[基督在我裡面活著](2:20)。人若以為恩典就是只要認罪,神就會赦免,因此心安理得地沉溺於罪中,只能證明他們對恩典一無所知,仍是罪的奴僕,裡面並沒有[兒子名分的靈](羅8:15)。19-21節所列舉的十五種惡行,並不是一份[基督徒不該做什麼]的道德規範,而是代表[情慾的事](19節)讓我們知道什麼是肉體的行為。得救的信徒仍帶著墮落的人性,所以一旦不[順著聖靈而行](16節),很快就會落在肉體的轄制之下,失去自由。我們首先需要辨識肉體的行為和聖靈的果子;肉體雖然善於偽裝,但只要我們夠誠實,就會承認肉體的行為[都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這些惡行即使在外邦人中,也是眾所周知,不必由律法作出規定:1.[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19-20節)是因為與神的關係不對。2.[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20-21節)是因為與人的關係不對。3.[醉酒,荒宴](21節),是因為與自己的關係不對(21節)表明保羅從前在加拉太宣教時,已經要求加拉太人不要[放縱肉體的情慾](13節)。[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21節),不是說基督徒若是陷在肉體的罪中,就會失去救恩,不得赦免,而是說當人犯罪的時候,立刻就會失去神國裡的平安和喜樂。22-23節所列舉的九種美德,並不是一份[好基督徒的行為規範]而是當信徒的裡面[被聖靈引導](18節)的時候,外面自然會有的記號。 [聖靈所結的果子](22節)不是用[新約的律法]來代替舊約的律法,而是讓我們能判斷自己是在[順著聖靈而行](16節) 還是在[放縱肉體的情慾](16節)。人若說自己[被聖靈引導],卻沒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只是自欺欺人。[果子]的原文是單數,顯示這九種美德都是聖靈的工作。聖靈不是按照人的祈求,在我們需要愛的時候就賜下[仁愛],需要喜樂的時候賜下[喜樂],而是只要[被聖靈引導],就會自然地產生這些美德:[仁愛,喜樂,和平](22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神的關係正常。[忍耐,恩慈,良善](22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人的關係正常。[信實,溫柔,節制](22-23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自己的關係正常。因此,[聖靈所結的果子]與人的自我本性完全相反,不是給我們特殊的感覺,滿足需要,趨吉避兇,而是[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 24節)。(24節)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也就是重生得救的信徒[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24節)。25節可表示人若已經靠聖靈重生,就不需要在聖靈之外再加上什麼;神兒女的生活,不是靠著肉體的努力,遵循一套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的規矩,而是[順著聖靈行事]與聖靈步調一致,亦步亦趨。 思想: 聖靈引導的證據,不是能力,恩賜或知識,也不是活動,熱心或心志,而是[聖靈所結的果子];真正分辨肉體和聖靈:當你在冷清失落的時候,當你被忽視貶低的時候,裡面還有[仁愛,喜樂,和平](22節)嗎?當你在批評指責的時候,當你被得罪誤解的時候,裡面還有[忍耐,恩慈,良善](22節)嗎?當你在委屈失敗的時候,當你被稱讚追捧的時候,裡面還有[信實,溫柔,節制](22-23節)嗎?沒有不可怕,可怕的是[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6:3)因為自欺的人最難[順著聖靈行事]。 祈禱:親愛主,是你主動使我們能夠認識你,是主你能使我們被聖靈充滿,更活出聖靈的果子,顯出主你美善,求主引導我們使我們每日都樂意被聖靈引導,更順著聖靈行事。阿們!
加拉太書 5: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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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4: 21-31加拉太書4: 21-31
21.你們這些想要在律法之下的人啊,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22.經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出於女奴僕,一個出於自由婦女。23.但那出於女奴僕的兒子,是按肉體生的;那出於自由婦女的兒子,是憑應許生的。24.這些事情現在可以用寓意來解釋:這兩個婦女就是兩個約,一個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她就是夏甲。25.這夏甲代表阿拉伯的西奈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為她和她的兒女都是做奴僕的。26.那在上面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27.因為經上記著:孕不育的女子啊,你要歡欣!未經分娩之痛的女子啊,你要放聲呼喊!因為棄婦的兒女眾多,多於有丈夫的婦人!28.而你們,弟兄們,你們就像以撒,是憑應許生的兒女。29.但是,當時那按肉體生的怎樣迫害那按聖靈生的,現在也怎樣。30.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把女奴僕和她的兒子趕走,因為女奴僕的兒子絕不可和自由婦女的兒子一起做繼承人。31.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女奴僕的兒女,而是自由婦女的兒女。 4:21-31的主題是[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與4:1-7[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前後呼應。在8-20節的牧者勸勉之後,保羅結束了對福音真理的辯護,開始呼籲加拉太人根據真理採取行動。首先,保羅對比了為奴的和自由的,要求加拉太人與攪擾他們的假師傅斷絕來往(30節)。那些[願意在律法以下](21節)生活的加拉太人,輕信了假師傅的迷惑,自己卻沒有好好地閱讀律法書。所以保羅敦促他們自己去讀一讀律法書,也就是摩西五經:[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21節)?保羅其實是說:如果你們一定要遵行律法,你們真的知道[經上是怎麼說的](30節)嗎?讓我告訴你:[要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30節)![律法上記著](22節)指創16至21章的梗概。加拉太的假師傅根據創十七11,強調外邦人只有行割禮(六13),才能確保自己承受亞伯拉罕的福。既然加拉太人喜歡他們的拉比式論述,保羅就用猶太拉比慣用的[律法上記著]開始,用拉比的方式來回應假師傅: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都行了割禮,但最終又是哪一個承受了產業呢?[一個是使女生的](22節),也就是亞伯拉罕妻子的女奴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22節)也就是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所生的以撒:1.這兩個兒子的地位不同。古代美索不達米亞不同的法律對於主人和他女奴所生孩子的規定各不相同,主要取決於父親的認可,未被認可的兒子通常仍然是奴僕。自由人所生的兒子則是自由的,擁有合法的繼承權。2.這兩個兒子的出生方式也不同。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生](23節)可以用自然來解釋,不需要神的應許和神蹟。以撒是[憑著應許生](23節)無法用自然來解釋,因為撒拉早已過了生育的年齡,完全倚靠神的應許和神蹟。[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24節),顯示這是寓意解釋,假師傅不能反對,因為猶太拉比都喜歡用寓意解經。保羅用這兩個婦人來比喻兩約,目的不是證明真理,而是為了說明真理,因為這個歷史事實所顯示的屬靈原則,和救恩的歷史是一樣的。保羅首先比較了[兩約](24)第一個是源自於西乃山的摩西之約,神以律法的形式頒布;凡在此約之下的人都是為奴的,正如使女夏甲生出的是奴僕。保羅並沒有明確指出另一個約是什麼,但在本信中並非指新約,而是指神所應許的亞伯拉罕之約(3:15;創17:2-21);凡在應許中出生的,都是自由之母所生的自由兒女。保羅接著談到兩個耶路撒冷(25-26節)。夏甲代表當時地上的耶路撒冷,也就是猶太教,不但被羅馬奴役,而且在律法之下為奴,所以說[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25節)。撒拉代表那[在上的耶路撒冷](26節)是所有從應許而生之人的母親,也是蒙揀選者用信心仰望的家鄉(來11:22)將來還要臨到地上(啟21:2)。猶太人向來以身為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後裔為傲,看不起以實瑪利的子孫。現在保羅卻將兩者易位,叫猶太人目瞪口呆。27節引自賽54:1,原來是指著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說的。保羅不是解釋聖經,而是說撒拉之前不育,後來卻蒙福生子,最後得著比夏甲更多的後裔,與這段經文的原則是一樣。同樣,金銀寶石的事奉起初往往沒有草木禾秸的事奉那樣熱鬧,人數那樣眾多,但最終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的時候,[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27節)。猶太人並非反對外邦人大量信主,因為舊約早有預言;讓他們的自尊心受傷的,是外邦人不必先成為猶太人,就可以成為神的百姓。28-31節,保羅的人稱代名詞從[你們](21節)變成了[我們](28,31節)表示與加拉太人認同。為了把律法書裡的原則應用在加拉太人身上,保羅做了三個比喻:1.用以撒的出生來比喻基督徒的重生。正如以撒的出生是超自然的,是憑應許所生的兒子,我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3:26)經歷了超自然的重生(約3:3,5)也是憑著神的應許。[憑著應許作兒女](28節)意味著不是靠人的品德,行為,而是靠著恩典;意味著我們沒有任何神看得上的優點,否則何必[憑著應許]呢?因此,既然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就不要再靠律法的行為苦苦掙扎。2.用以實瑪利逼迫以撒來比喻假師傅攪擾信徒。在亞伯拉罕慶祝以撒斷奶的宴會上,以實瑪利戲笑男孩以撒(創21:8-9)。同樣[按著血氣生的](29節)倚靠自我努力生出來的假師傅也不斷攪擾那些[按聖靈生的](29節)信徒,這是人的宗教對福音的必然反應。3.用亞伯拉罕的清理門戶來比喻加拉太人的責任。當撒拉看見以實瑪利取笑以撒時,要求亞伯拉罕[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30節)而神也同意了她的請求(創21:10,12),因為神的應許是給以撒的。保羅提醒加拉太人,遵守律法並不能使人承受神家的產業,只有[屬乎基督]的才能[照著應許承受產業](3:29);應該與假師傅和他們的跟隨者斷絕來往,因為[本乎律法]和[本乎應許]的原則不能共存(三18),兩者不可能殊途同歸,[按著血氣生的]的人一定會妨礙[按聖靈生的]的信徒承受產業。3:7-29強調了父親的身份:因信與基督聯合的人;4:21-31進一步強調了母親的身份,而信徒[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31節)。 思想:保羅敦促加拉太人認識自己的地位,因為人的地位能決定思想,身分是行為的基礎,只有清楚理解我們是[按著聖靈生的]的自由之子,才能[順著聖靈而行](5:16),不再[被奴僕的軛挾制](5:1)。活出信仰真正的生命。 祈禱:親愛主,你是我們的救主,是你使我們從罪裡釋放,更要我們活在與主你緊密關係的真自由的生命,求主保守我們使我們懂得活在信仰真正的生命中。阿們!
加拉太書2:1-10加拉太書2:1-10
1.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裏復活的父神。)2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3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4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5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6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7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8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9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過了十四年](1節)指保羅信主十四年以後。他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為了送趙災捐款(徒11:30)。[提多](1節)是保羅帶領信主的希臘人(多1:4)。 (2節)指保羅上耶路撒冷,不是為了向耶路撒冷的領袖們報告述職,而是因為先知亞迦布預言天下將有飢荒(徒11:28)。[有名望之人是保羅套用加拉太假師傅對耶路撒冷領袖們的尊稱。保羅所領受的福音[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12),他私下與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交通,並非為了核實自己已經傳了十四年之久的福音,而是想在外邦人行割禮的問題上達成共識(3節)免得福音在外邦人中間遇到阻擋;1-10節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希臘人提多成了外邦人是否需要行割禮的試金石。顯然,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並不認為割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所以[沒有勉強他受割禮](3節)這有力地駁斥了加拉太假師傅的教訓。[偷著引進的假弟兄](4節)指一批混入教會的假信徒,他們不懷好意地試探保羅和巴拿巴,想讓外邦信徒脫離[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 4節),成為律法條文的[奴僕](4節),主張[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徒十五1)。如果提多被強迫受割禮,等於否定因信稱義(16節)承認一個人在信心之外,還需要加上別的才能得救,這就動搖了福音的基本真理。因此,保羅和巴拿巴絕不妥協[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5節)。[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幹](6節)指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並沒有教導保羅。加拉太假師傅可能故意推崇耶路撒冷的領袖,貶低保羅,所以保羅指出[神不以外貌取人](6節)福音完全是神自己的啟示,並非只有某些屬靈領袖才有特殊的權威。耶路撒冷的領袖不但沒有糾正或增加保羅所傳的信息,反而看出保羅和彼得所傳的福音內容相同(7節)使徒的職分相同(8節)。神使他們都體認到大家都事奉同一位神(8節)傳揚同一個福音,但卻有不同的分工,不同的方式:主託付保羅[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7節)也就是外邦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7節)也就是猶太人。 [雅各](9節)指主耶穌的兄弟雅各,當時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徒15:13;21:18)。[用右手行相交之禮](9節)表示他們承認保羅的福音信息和使徒職分,並且同意在福音事工上的分工:[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9節)。他們所傳的不是兩種不同的福音,而是面向兩種不同的對象。保羅宣告這個事實,是對加拉太假師傅的有力駁斥。[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10節)不是指對一般窮人的施捨,而是希望外邦教會幫助貧窮的猶太信徒。當時猶太地因著克勞第年間的大饑荒(徒11:28)長期陷於窮困。耶路撒冷領袖的這個要求,正是對保羅向外邦人所傳福音的認可。[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10節)表示保羅對此一直很有負擔(林前16:1-3),因為外邦信徒對猶太信徒的幫助,正是基督身體合一的見證。 思想:事奉神的人既不要和別人比較,也不能要求大家都做同樣的工作。重要的不是方法,也不是傳統,而是基督的福音。身為基督的僕人,當我們試圖推廣某個活動,急於模仿某種模式的時候,應當不住地禱告:這是神的意思呢?還是人的意思呢?祈禱:親愛主,是你的福音帶給我們盼望,更帶給我們生命的事奉,求主使我們準確地跟隨你,傳揚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