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5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16我說,你們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1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9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21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22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23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25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26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五13-六10的主題是[順著聖靈而行]與三1-14[因信得著聖靈]前後呼應。保羅不再辯論福音的真理,而是呼應[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3:3)教導信徒怎樣[順著聖靈而行](16節)靠著聖靈能出神兒子的豐盛生命。13-15節的主題是[自由是為互相服事] (13節)是呼應[基督釋放了我們,使我們得自由](1節)。沒有一個人是自願成為基督徒,所有的信徒都是神主動呼召的(8節)。因此,我們蒙召所得的自由,不是讓人無拘無束,為所欲為,而是為了成就神的呼召,所以[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13節):[放縱情慾的機會]也就是以自我為中心,放縱墮落的人性。如果一個人把自由濫用為[放縱肉體的機會]也就成了肉體的奴僕。[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二4)目的不是放縱肉體,而是讓我們不再成為[罪的奴僕](羅6:17)自由地成為[義的奴僕](羅6:18)。信徒之間既不是因為律法的規定才彼此相愛,也不會用自己的自由去侵犯別人的自由,而是因著[同為後嗣](弗3:6)的弟兄關係,彼此成為愛的奴僕(出21:6),所以[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句話之內了](14節)。[愛人如己]活出了神的性情(約壹3:16),成全了神的律法,但卻不是倚靠遵行律法的規條,而是[順著聖靈而行](16節)。假師傅為加拉太教會帶來了分裂,衝突雙方[相咬相吞](15節)支持者和反對者的動機都是因為愛神,目的都是為了真理,結果卻是[要彼此消滅了](15節)。16-26節的主題是[當靠聖靈行事]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肉體]代表墮落的人性[肉體的私慾]指出於墮落人性的慾望。 [你們要順著聖靈行事]表明這是信徒的本分;雖然信徒已經有聖靈的內住(約14:16-17)但聖靈並不強迫人,而是讓我們想起主耶穌的話(約14:26)提醒我們順服祂的管理。假師傅可能聲稱,信徒若不謹守律法,就會濫用自由[滿足肉體的私慾]。但保羅指出,信徒聖潔的生活不是倚靠遵行律法,逆水行舟,而是[順著聖靈行事]順水行舟。雖然沒有一個信徒能在今生完全擺脫肉體,但是,當我們順從聖靈管理的時候,就有了得勝的能力,一定不會去滿足肉體的私慾了。17節 [因為肉體的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信徒裡面有兩種本性:一個是與生俱來的墮落人性,也就是帶著罪性的[舊人](弗4:22);另一個是重生以後,因聖靈內住而有的全新本性,也就是[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4)的[新人](弗4:24)。這兩種本性對信徒的要求[彼此敵對]互相阻止信徒做另一方所要求的事情。當聖靈的引導出現的時候[肉體的情慾]就會如影隨形地出來抵擋,假冒,或者兼而有之,[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人若倚靠自己的努力,永遠不能勝過肉體,勝過肉體的唯一方法是倚靠神,然後順服聖靈的引導,聖靈必然會遏制肉體的活動。聖靈的引導不是讓人達到全然聖潔,從此不再需要基督的幫忙;而是讓人不斷發現自己無法達到神的標準,需要隨時仰望基督的恩典。信徒的生活[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8節)不必倚靠謹守律法來取悅神,[被聖靈引導]的前提,是已經重生得救[基督在我裡面活著](2:20)。人若以為恩典就是只要認罪,神就會赦免,因此心安理得地沉溺於罪中,只能證明他們對恩典一無所知,仍是罪的奴僕,裡面並沒有[兒子名分的靈](羅8:15)。19-21節所列舉的十五種惡行,並不是一份[基督徒不該做什麼]的道德規範,而是代表[情慾的事](19節)讓我們知道什麼是肉體的行為。得救的信徒仍帶著墮落的人性,所以一旦不[順著聖靈而行](16節),很快就會落在肉體的轄制之下,失去自由。我們首先需要辨識肉體的行為和聖靈的果子;肉體雖然善於偽裝,但只要我們夠誠實,就會承認肉體的行為[都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這些惡行即使在外邦人中,也是眾所周知,不必由律法作出規定:1.[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19-20節)是因為與神的關係不對。2.[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20-21節)是因為與人的關係不對。3.[醉酒,荒宴](21節),是因為與自己的關係不對(21節)表明保羅從前在加拉太宣教時,已經要求加拉太人不要[放縱肉體的情慾](13節)。[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21節),不是說基督徒若是陷在肉體的罪中,就會失去救恩,不得赦免,而是說當人犯罪的時候,立刻就會失去神國裡的平安和喜樂。22-23節所列舉的九種美德,並不是一份[好基督徒的行為規範]而是當信徒的裡面[被聖靈引導](18節)的時候,外面自然會有的記號。 [聖靈所結的果子](22節)不是用[新約的律法]來代替舊約的律法,而是讓我們能判斷自己是在[順著聖靈而行](16節) 還是在[放縱肉體的情慾](16節)。人若說自己[被聖靈引導],卻沒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只是自欺欺人。[果子]的原文是單數,顯示這九種美德都是聖靈的工作。聖靈不是按照人的祈求,在我們需要愛的時候就賜下[仁愛],需要喜樂的時候賜下[喜樂],而是只要[被聖靈引導],就會自然地產生這些美德:[仁愛,喜樂,和平](22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神的關係正常。[忍耐,恩慈,良善](22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人的關係正常。[信實,溫柔,節制](22-23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自己的關係正常。因此,[聖靈所結的果子]與人的自我本性完全相反,不是給我們特殊的感覺,滿足需要,趨吉避兇,而是[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 24節)。(24節)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也就是重生得救的信徒[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24節)。25節可表示人若已經靠聖靈重生,就不需要在聖靈之外再加上什麼;神兒女的生活,不是靠著肉體的努力,遵循一套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的規矩,而是[順著聖靈行事]與聖靈步調一致,亦步亦趨。 思想: 聖靈引導的證據,不是能力,恩賜或知識,也不是活動,熱心或心志,而是[聖靈所結的果子];真正分辨肉體和聖靈:當你在冷清失落的時候,當你被忽視貶低的時候,裡面還有[仁愛,喜樂,和平](22節)嗎?當你在批評指責的時候,當你被得罪誤解的時候,裡面還有[忍耐,恩慈,良善](22節)嗎?當你在委屈失敗的時候,當你被稱讚追捧的時候,裡面還有[信實,溫柔,節制](22-23節)嗎?沒有不可怕,可怕的是[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6:3)因為自欺的人最難[順著聖靈行事]。 祈禱:親愛主,是你主動使我們能夠認識你,是主你能使我們被聖靈充滿,更活出聖靈的果子,顯出主你美善,求主引導我們使我們每日都樂意被聖靈引導,更順著聖靈行事。阿們!
加拉太書 5: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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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4:1-7加拉太書4:1-7
1.我是說:只要一日那承受產業的還是孩童,他就與奴僕毫無區別,儘管他是一切的主人。2.他是在監護人和管家之下,直到他父親預先指定的期限。3.我們也是這樣:我們還是孩童的時候,在世界的低級事物之下為奴;4.但期限一滿,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由女人所生,並且生在律法之下,5.為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好讓我們得到兒子的名分。6.因為你們是兒子,以神差遣了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心裡,呼叫:“阿爸,父啊!”7.這樣,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既然是兒子,就是那靠神承受產業的了。
4:1-7的主題是[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進一步闡述3:23-29的救恩歷史,與4:21-31[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前後呼應。在當時的羅馬社會,未成年的兒子[雖然是全業的主人],有資格繼承產業,但還不能[承受產業](1節)受制於[師傅與管家](2節)的約束,沒有自由,無權作決定,[與奴僕毫無分別](1節)。而孩子成年的年齡由父親預定[等到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2節)將會給兒子舉行成年禮,穿上代表成年人的託加長袍(Toga virilis)繼承人的地位和公民的身分將得到社會的承認。[師傅](2節)指照顧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管家](2節)指管理家庭的事務,帳目及財產的奴僕。世人在[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三23),受制於[世俗小學](3節)的約束,也就是真理的啟蒙階段,包括猶太人的律法或外邦人的哲學和道德(羅2:15)。就像地上的父親為兒子預定成年的時候一樣,父神也預定了基督降臨的時候,以救拔祂所揀選的人脫離律法的捆綁,被收養為神的兒子(4-5節)。[及至時候滿足](4節)也就是到了神計畫中的時候。此時,羅馬帝國帶來了相對和平的環境和便於旅行的道路系統,希臘文明提供了可以在整個帝國通用的希臘語,猶太人則在地中海一帶的會堂裡傳揚舊約律法和彌賽亞的盼望。更重要的是,人類已經犯過了所有能犯的惡行,嘗試了所有能行的善事,發明了各種能發明的宗教和哲學。這時,[神就差遣祂的兒子](4節)帶著使命來到人間,作為神的救恩使者(來3:1)。神的救贖要等到[時候滿足]神對每個信徒的救恩也要等到[時候滿足]。當時候沒有滿足的時候,我們常常以為自己是個好人;只有時候滿足了,事實才會讓我們看清自己的罪人本性,承認自己需要救恩。[為女子所生](4節)強調神的兒子取了完全的人性,是那位要傷蛇的頭的[女人的後裔](創3:15)。祂不但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且生在律法以下](4節)顯示基督是生在律法以下的猶太人,祂完全遵守了律法,成就了律法(太五17),最終也承擔了律法的咒詛(三13)。[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5節)這句話總結了[神差遣祂的兒子]的雙重目的,也就是福音的總綱:[藉著,得名分adoption through propitiation](JI 巴刻《認識神》第十九章)。1.[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不但救我們脫離了律法的懲罰(3:13),更救我們脫離了律法的捆綁,把我們從想憑行律法稱義的僵局中救贖出來。2.[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也就是把我們收養為兒子,賜給我們神兒子的地位(羅8:15)有資格承受神的產業(羅8:23)。在福音所提供的一切福分中,稱義是首要的禮物,而得名分是最高的特權。[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6節)讓我們體驗兒子的身分;這沒有任何先決條件,完全是恩典。父神不但[差遣祂的兒子],也[差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心中,不但收養我們為兒子,也使我們裡面有神兒子的靈;不但賜給我們神兒子的地位,也要把我們培養成熟到可以實際承受產業的地步。三位一體的神全部參與了救贖的工作:聖父計劃了救恩,聖子成就了救恩,而聖靈被作為[兒子名分的靈](羅8:15)賜給我們。正如神早已預言的:[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7)聖靈是神賜給每一個信徒的禮物,祂不但使我們能確定自己是神的兒女(羅8:16),而且感動我們親密地呼叫神:[阿爸!父! ](6節),使[兒子]的客觀事實成為主觀的經驗。 [阿爸]是亞蘭文的父親,是小孩子在家中對父親的暱稱(可14:36),[父]是希臘文。稱神為[阿爸!父]與謹守律法的形式主義正好相反,表明與神親密的生命關係:不但是向神表達親密,信任與順服,也表明人找到了真正的自己和生命的意義。我們之所以能稱神為[阿爸!父],不是因為我們有好行為,因為聖靈在我們裡面呼叫[阿爸!父]。最後,保羅宣告信徒[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7節),完全是靠著父神預定的安排(2節)而不是靠著遵行律法。後嗣的地位不是神學研究的成果,不同的派別有不同的觀點;也不是靠著好行為換來的,隨時還可能因著壞行為而失去。這是神兒子的靈在我們心中所作的見證,聖靈是我們在神家中擁有地位的憑據,證明我們已經靠著神的恩典,成為有權承受產業的後嗣(羅8:16-17)。
思想:聖靈在我們身上的一切工作,都是要使我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自己所得神兒子的名分,並且引導我們在兒子的地位上,向神作出更深的回應。我們有否每日都樂意每日被聖靈引導,與祂建立最美善親密的關係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救恩使我們能夠得著聖靈,更能被聖靈的引導使我們每日活在與神緊密的關係,求主引導我們我們都樂意每日被聖靈引導,與神建立最美善親密的關係。阿們!
加拉太書2:1-10加拉太書2:1-10
1.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裏復活的父神。)2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3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4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5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6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7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8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9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過了十四年](1節)指保羅信主十四年以後。他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為了送趙災捐款(徒11:30)。[提多](1節)是保羅帶領信主的希臘人(多1:4)。 (2節)指保羅上耶路撒冷,不是為了向耶路撒冷的領袖們報告述職,而是因為先知亞迦布預言天下將有飢荒(徒11:28)。[有名望之人是保羅套用加拉太假師傅對耶路撒冷領袖們的尊稱。保羅所領受的福音[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12),他私下與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交通,並非為了核實自己已經傳了十四年之久的福音,而是想在外邦人行割禮的問題上達成共識(3節)免得福音在外邦人中間遇到阻擋;1-10節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希臘人提多成了外邦人是否需要行割禮的試金石。顯然,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並不認為割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所以[沒有勉強他受割禮](3節)這有力地駁斥了加拉太假師傅的教訓。[偷著引進的假弟兄](4節)指一批混入教會的假信徒,他們不懷好意地試探保羅和巴拿巴,想讓外邦信徒脫離[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 4節),成為律法條文的[奴僕](4節),主張[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徒十五1)。如果提多被強迫受割禮,等於否定因信稱義(16節)承認一個人在信心之外,還需要加上別的才能得救,這就動搖了福音的基本真理。因此,保羅和巴拿巴絕不妥協[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5節)。[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幹](6節)指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並沒有教導保羅。加拉太假師傅可能故意推崇耶路撒冷的領袖,貶低保羅,所以保羅指出[神不以外貌取人](6節)福音完全是神自己的啟示,並非只有某些屬靈領袖才有特殊的權威。耶路撒冷的領袖不但沒有糾正或增加保羅所傳的信息,反而看出保羅和彼得所傳的福音內容相同(7節)使徒的職分相同(8節)。神使他們都體認到大家都事奉同一位神(8節)傳揚同一個福音,但卻有不同的分工,不同的方式:主託付保羅[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7節)也就是外邦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7節)也就是猶太人。 [雅各](9節)指主耶穌的兄弟雅各,當時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徒15:13;21:18)。[用右手行相交之禮](9節)表示他們承認保羅的福音信息和使徒職分,並且同意在福音事工上的分工:[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9節)。他們所傳的不是兩種不同的福音,而是面向兩種不同的對象。保羅宣告這個事實,是對加拉太假師傅的有力駁斥。[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10節)不是指對一般窮人的施捨,而是希望外邦教會幫助貧窮的猶太信徒。當時猶太地因著克勞第年間的大饑荒(徒11:28)長期陷於窮困。耶路撒冷領袖的這個要求,正是對保羅向外邦人所傳福音的認可。[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10節)表示保羅對此一直很有負擔(林前16:1-3),因為外邦信徒對猶太信徒的幫助,正是基督身體合一的見證。 思想:事奉神的人既不要和別人比較,也不能要求大家都做同樣的工作。重要的不是方法,也不是傳統,而是基督的福音。身為基督的僕人,當我們試圖推廣某個活動,急於模仿某種模式的時候,應當不住地禱告:這是神的意思呢?還是人的意思呢?祈禱:親愛主,是你的福音帶給我們盼望,更帶給我們生命的事奉,求主使我們準確地跟隨你,傳揚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