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加拉太書 6:11-18

加拉太書 6:11-18

11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12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13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着你們的肉體誇口。1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15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16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17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着耶穌的印記。18弟兄們,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裏。阿們!
六11-16的主題是[只稱讚基督的十字架]與一11-二21[只傳基督的福音]前後呼應。保羅從代筆的人手中接過筆,親自寫完本書信的結尾(林前
16:21;西4:18;帖後3:17)可能用大字(11節)來總結假師傅的真面目,強調自己的立場:他們只想討人喜歡的歡喜(1:10)是[希圖外表體面的人](12節)想用受割禮來搏得屬靈的名聲。他們不肯捨己[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12節)認為只要接受割禮,就不會冒犯未信主的猶太人。[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5:11)再也不必在律法和恩典之間做選擇,似乎可以兩者兼得。他們主張受割禮的理由是為了嚴守律法,其實[連自己也不守律法](13節)因為人無法行全律法,他們勉強外邦人受割禮,只為自己的成就而誇口。假師傅以肉體為榮(13節)保羅卻[只稱讚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14節)。十字架代表基督的代贖,提醒人的全然敗壞,象徵世界棄絕了基督,而基督徒也棄絕了世界;任何想要得到使人擁戴的福音,根本不是[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保羅和世界之間已經被十字架隔開:對保羅來說,[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14節)被徹底否定和放棄,所以他不再倚靠世界的道路,不再誇耀世界的事物,不再隨從世界的觀點;對世界來說,保羅[已經釘在十字架上](14節)所以十字架的道理根本不會成為潮流,傳福音的人根本不必費盡心思地討好聽眾。在人看來,十字架並不能解決實際的問題[猶太人是要神蹟,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釘在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1:22 -23)。但保羅傳福音,不是為了解決問題,所以他既不關心民族的獨立和解放,也不關心解決貧窮和社會不公。他並沒有提出一套實用的方案,卻指出了一條終極的道路。保羅所有的講道都是圍繞著[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除此之外都是別的福音。在保羅的一切教導中,先有[十字架討厭的地方]然後才能有愛心,聖靈的果子,正確的事奉和人生目標,否則只能從情慾收敗壞。在[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面前,有沒有外在的宗教象徵[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15節)。唯一要緊的是,是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按照新的方式生活。[凡照此理而行的](16)也就是走十字架道路的外邦人,必得著從神而來的[平安,憐憫](16)。他們不必倚靠肉體的努力先成為猶太人,卻能和[神的以色列民](16節),也就是信主的猶太人一同得福(3:9)。教導[受割禮]的假師傅,已成為歷史,但在歷代的教會中,始終存在著兩種師傅:一種是[希圖外貌體面](12節),喜歡表現肉體,搏取屬靈的名聲。一種是不圖外貌體面,不敢表現肉體,戰兢事奉,害怕屬靈的名聲, [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3:1)。一種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12節),取悅大眾,降低門檻,靠人氣壯膽。一種是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不降低標準,不濫竽充數,工作做在主前;只求主的利益。一種是[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13節)對聖經的遵行是選擇性的,高舉自己擅長的,忽略自己不能的。另一種是承認[律法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所以不敢用自己擅長的自欺欺人,承認自己能行的都是靠主恩典,所以不逼迫別人照著去行。一種是[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13節)誇帶起多少人信主,誇有多少事工,誇教會的規模。一種是[只稱讚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14節)不敢誇口自己的所是和所作所為,只誇口十字架在自己身上的工作。一種是不肯與世界徹底斷絕關係,想把世界變得更美好,善良,充滿愛。一種是[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14節)不再以世界的成敗作自己的滿足,世界的榮辱與我無關,也不需要與世界比較。一種是想做對世界有用的人,努力改變世界,捎帶著搶救了一些靈魂。一種是[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14節),對世界已經成為無用之人,努力搶救靈魂,捎帶著影響了世界。一種是[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15節)不是靠自己[做],而是[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6:17-18是結語,與1:1-10的前言首尾呼應。[人不要攪擾我](17節)指保羅盼望徹底解決假師傅的問題。這些假師傅強調用割禮作為肉體的記號,保羅則宣告他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17節)。 [印記]原文指當時烙在奴隸身上,表示主人所有權的記號,這裡可能指保羅身上的累累傷痕,都是保羅為基督受苦的證據(林前4:11)證明祂是屬基督的,並非討別人歡心的諂媚者。只有[耶穌的印記]在保羅的身上,才能讓[主耶穌基督的恩](18節)常在加拉太人的心裡。在保羅的書信中[弟兄們](18節)這個稱呼通常包括男女(腓4:1-3)。本信的信息雖然嚴厲,但在保羅所有的書信中,只有本信的結尾用[弟兄們]來重申對收信者的愛。靠著聖靈行事的保羅,一面毫不客氣地責備加拉太人,一面卻始終記得他們都是[弟兄們](1:11;3:15;4:12,28,31;5:11,13;6:1,18),以[溫柔的心](1節)挽回並祝福他們。
思想:今天,我們若不謹慎,也常常在護衛真理的時候違背真理,勉勵愛心的時候失去愛心。因為凡是出於肉體的事奉,都會使人身不由己地陷入肉體的捆綁,常常是從捍衛真理開始,以分裂衝突結束;從愛人如己開始,以自以為義結束。願我們藉著加拉太書使我們明白,惟有持定[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14節),才能讓我們永遠[順著聖靈而行](
5:16)不離開[基督耶穌裡的自由](2:4)。
祈禱:親愛主,求你記念我們都是軟弱的,每日或許我們都會靠著自我去生活,去處理我們的生命,求你藉著你的話每日都光照我們,使我們被主引導,走在你旨意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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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裏復活的父神。)2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3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4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5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6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7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8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9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過了十四年](1節)指保羅信主十四年以後。他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為了送趙災捐款(徒11:30)。[提多](1節)是保羅帶領信主的希臘人(多1:4)。 (2節)指保羅上耶路撒冷,不是為了向耶路撒冷的領袖們報告述職,而是因為先知亞迦布預言天下將有飢荒(徒11:28)。[有名望之人是保羅套用加拉太假師傅對耶路撒冷領袖們的尊稱。保羅所領受的福音[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12),他私下與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交通,並非為了核實自己已經傳了十四年之久的福音,而是想在外邦人行割禮的問題上達成共識(3節)免得福音在外邦人中間遇到阻擋;1-10節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希臘人提多成了外邦人是否需要行割禮的試金石。顯然,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並不認為割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所以[沒有勉強他受割禮](3節)這有力地駁斥了加拉太假師傅的教訓。[偷著引進的假弟兄](4節)指一批混入教會的假信徒,他們不懷好意地試探保羅和巴拿巴,想讓外邦信徒脫離[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 4節),成為律法條文的[奴僕](4節),主張[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徒十五1)。如果提多被強迫受割禮,等於否定因信稱義(16節)承認一個人在信心之外,還需要加上別的才能得救,這就動搖了福音的基本真理。因此,保羅和巴拿巴絕不妥協[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5節)。[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幹](6節)指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並沒有教導保羅。加拉太假師傅可能故意推崇耶路撒冷的領袖,貶低保羅,所以保羅指出[神不以外貌取人](6節)福音完全是神自己的啟示,並非只有某些屬靈領袖才有特殊的權威。耶路撒冷的領袖不但沒有糾正或增加保羅所傳的信息,反而看出保羅和彼得所傳的福音內容相同(7節)使徒的職分相同(8節)。神使他們都體認到大家都事奉同一位神(8節)傳揚同一個福音,但卻有不同的分工,不同的方式:主託付保羅[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7節)也就是外邦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7節)也就是猶太人。 [雅各](9節)指主耶穌的兄弟雅各,當時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徒15:13;21:18)。[用右手行相交之禮](9節)表示他們承認保羅的福音信息和使徒職分,並且同意在福音事工上的分工:[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9節)。他們所傳的不是兩種不同的福音,而是面向兩種不同的對象。保羅宣告這個事實,是對加拉太假師傅的有力駁斥。[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10節)不是指對一般窮人的施捨,而是希望外邦教會幫助貧窮的猶太信徒。當時猶太地因著克勞第年間的大饑荒(徒11:28)長期陷於窮困。耶路撒冷領袖的這個要求,正是對保羅向外邦人所傳福音的認可。[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10節)表示保羅對此一直很有負擔(林前16:1-3),因為外邦信徒對猶太信徒的幫助,正是基督身體合一的見證。                                    思想:事奉神的人既不要和別人比較,也不能要求大家都做同樣的工作。重要的不是方法,也不是傳統,而是基督的福音。身為基督的僕人,當我們試圖推廣某個活動,急於模仿某種模式的時候,應當不住地禱告:這是神的意思呢?還是人的意思呢?祈禱:親愛主,是你的福音帶給我們盼望,更帶給我們生命的事奉,求主使我們準確地跟隨你,傳揚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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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23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28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29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假師傅馬上就會抓住這點反問:[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21節)?保羅的回答是:[斷乎不是](21節)!律法不但不能廢掉神的應許(17節)也不會與應許對立,因為:1.律法並沒有[叫人得生]的能力[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1節)。但沒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羅8:3),所以神賜給遵行律法之人的生命,只是在地上暫時的存活(申8:1)。律法的目的不是使人得生命,而是指出一條叫人得生命的道路;不能給人生命,卻能催逼人尋找生命。2.律法的功用是關上所有的自救之門,催促人走向唯一的得救之路;不是與應許作對,而是為人預備承受應許的道路。人若以為聖經是為了幫助改善道德,改良社會,改造家庭,可能是讀了假的聖經。而基督來的目的,就是[召罪人悔改](路5:32,[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11)。23-25節是把律法比喻為孩子的監護人,繼續論述律法的目的。雖然亞伯拉罕已經開始因信稱義(6節)但對於基督的所是和所作的信心,直到祂復活之後才被顯明。在這之前,以色列人暫時[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像被圈住],成為[獨居的民](民23:9),以免被拜偶像的外邦人同化,直等到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訓蒙的師傅](24節)指希臘,羅馬的富人家中陪伴主人孩子的奴僕,負責領孩子到學校去,必要時也管教孩子。孩子成年以後,就可以合法地在家中掌權,承受產業,不必再受奴僕的管束。在基督來臨之前,律法的功用就像[訓的師傅],讓我們知道人人無法勝過罪惡和死亡,所以需要救恩,從而[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24節)。 [但這[信]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啟蒙教師的手下了],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徒已經從律法的看守下得著了自由(2:4)。[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這是概述信心在人生命中所發出的功效,並不是信心的定義。26-29節指出信徒因信稱義之後,在地位上的三個改變:1.所有的信徒[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26節)。救恩的最終目的不是[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4:5),而是[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4:5)。在羅馬法中,人如果需要一個後嗣來傳宗接代,繼承產業,可以收養一個成年男孩當兒子。 [神的兒子]並無男女性別之分,已經成年,不需要律法的監管,有權承受產業,並且因著[受洗歸入基督](27節)與基督的生命聯合(林前12:13)這種全新的關係,比喻成在神面前[披戴基督](27節)。古羅馬的男孩在舉行成年禮以後,就在正式場合穿著託加長袍(Toga virilis)代表他是長大成人的公民,在家里和社會上享有合法權利。被神收養的兒子已經穿上了基督,這件義袍賦予我們被神收養的合法地位,所以不必再穿律法的舊衣裳,因為[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2:20)。2.當信徒都[披戴基督]以後,[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28節)不再有任何屬地的區別,猶太教那些[中間隔斷的牆](弗2:14)已被拆毀。猶太信徒並不比外邦信徒更屬靈,自由的信徒不比作奴僕的信徒更高貴,男信徒也不比女信徒更優越。因為在神面前只看見一位基督,我們只能在這一位基督的身體裡作[神的兒子],[照著應許承受產業](29節)。如果基督徒之間還有種族,地位,性別或任何歧視,表明我們還沒有實際地[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一個身體。3.所有的信徒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29節)。基督是亞伯拉罕的[那一個子孫](16,19節)信徒[既屬乎基督](29節),就是[那一個子孫]身體裡的一部分,同樣也能[照著應許承受產業]。但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並沒有取代亞伯拉罕的肉體後裔(羅9:6,8)。 思想:[什麼是基督徒?內涵最豐富的答案就是:基督徒是以神為父的人](JI 巴刻《認識神》第十九章)。福音最大的好消息,不是罪得赦免,而是得著兒子的名分。信徒[因信基督],成為神的兒子,合而為一,承受產業,所以不必再倚靠遵行律法維持救恩,從此開始按照神家庭成員的樣式生活。 祈禱:親愛主,你成就的救恩是何等浩大,不只使罪人得赦罪,更讓我們身份完全改變,能讓我們成為神的兒女,活在神愛的家庭中,求主使我們每日珍惜你的救恩,更珍視與你的關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