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以[使徒](1節)的權柄寫了本信。[使徒]的意思是[使者,被差遣者]最初是指耶穌基督所特別挑選的[十二個門徒](路6:13),也被用在主耶穌的兄弟雅各(1:19)和巴拿巴,保羅(徒14:14)身上,甚至還用在範圍更廣的[眾教會的使徒](羅16:7)身上。當時有人可能在加拉太各教會中指控保羅並非真正的使徒,所以他的教導不足信服。為了福音的緣故,保羅必須為自己的使徒職分辯護。這職分[不是由於人](1節)原文是複數,指並非出於某一團體的差遣:[也不是藉著人](1節)原文是單數,指並非出於某個人的委任。這職分與耶路撒冷的十二使徒一樣[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1節)從天上來的。1-10節是本信的前言,與6:17-18的結語首尾呼應。1-2節是當時書信常用的問安格式,開頭先寫寄信人的名字,然後寫收信的對象。本信由保羅口授,別人筆錄,末尾由保羅本人親筆加上一段話(6:11)但署名作者卻是使徒保羅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2節)這是要讓[加拉太的各教會](2節)知道,本信是保羅和眾同工一起從神而來的領受。當時羅馬帝國的加拉太省包括小亞細亞半島的呂高尼,彼西底和弗呂家等地區,位於現代的土耳其境內。保羅的問候總是先[恩惠]後[平安],因為除非神的[恩惠]已經把罪對付清楚,否則就不會有真正的[平安]。[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4節)這句話概括了福音的全部內容。本信的口氣非常嚴厲,保羅沒有像其他書信中一樣為收信人感謝神(羅1:8;林前1:4;帖前1:2)而是在問安之後(1-5節)立刻開始責備他們:[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6節)。加拉太各教會是保羅宣教所結的果子,但一旦面臨假師傅的攪擾,居然也很快離開真理,跟隨[別的福音]。保羅說:[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8)但現在卻帶著對[弟兄們](11節)的愛心,嚴厲地責備正在背離福音真理的加拉太人。因為他們不是離開一個有爭議的神學立場,而是正在[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父神。加拉太的假師傅並沒有否定保羅所傳的福音,只是[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7節),增加了一點猶太的傳統,好像可以使福音更加完整,使人更加敬虔,實際上卻否定了福音的本質。撒但迷惑人的方法,通常不是全盤推翻福音,而是少說幾句,多說幾句,曲解幾句,就可以變成[別的福音];結果是差以毫釐,失之千里,最終使人遠離父神和恩典,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靠著自己的肉體誇口(6:13)。[基督的福音]是全備的(雅1:15)不需要根據時代,環境,對象的不同而改變,對福音的任何增加,減少或修改,任何[不講,淡化和排除]都是[別的福音]。歷史上曾經出現過各種五花八門的[別的福音],直到今天還在吸引許多[無知的加拉太人](3:1);神允許已經蒙召得救的加太人[這麼快離開]真理,促使保羅寫下本信,闡明福音,好讓歷代的教會能真正認識什麼是[基督的福音]。[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8節)意思是使徒和天使也沒有權柄修改福音。人若修改福音,不是福音進步了,乃是人退步了;不是神學發展了,而是人墮落了。無論是耶路撒冷的教師,或是加拉太的領袖,無論是名人的見證,或偉人的榜樣,無論是靈界的奇事,還是政治的勢力,只要是修改了[基督的福音],[他就應當被咒詛](8,9)承受神的忿怒。人的道理是越新越時髦,越新越完善,但新的福音不但沒有讓人得救的能力,而且會與[基督的福音]為敵,把人引到撒但的權勢之下。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教會的領袖只有愛心是不夠的,還必須在[福音的真理](2:14)上戰兢謹慎,不但自己[要站立得穩] (5:1),而且有責任[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猶3)。信徒只有熱心也是不夠的,離開真理的熱心,危害反而更大。我們只有清楚明白[基督的福音]才能分辨層出不窮,變化多端的[別的福音]。在保羅的書信中,關於福音最簡要的版本是[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而最詳細的版本則記錄在林前15:3-8。加拉太的假師傅可能指控保羅為了討好外邦人[要得人的心](10),所以教導外邦人不必拘泥於律法法規條。保羅 [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並非主張宗教多元化,而是[要得神的心](10節)。保羅[若仍舊討人喜歡的喜歡](10節)]只需要繼續做一個受歡迎的,熱心的法利賽人(14節)而不是做[基督的僕人](10節)。因為[基督的僕人]只能忠心地傳達基督的話,不能為了吸引人,人愛聽什麼就講什麼,需要什麼就傳什麼。 思想:[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10節)這是每一個事奉神,傳福音的人都應當問自己的。因為我們常常自以為[要得神的心]自以為是[基督的僕人]只有當我們的事奉被人忽視,被人誤解的時候,才知道自己多麼想[要得人的心]還是[要得神的心]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將福音賜給我們,更讓我們能傳揚福音,使人明白主你的救恩,能夠作你的僕人是主你給予我們的恩典,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作要得神的心的僕人。阿們!
加拉太書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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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11-21加拉太書2:11-21
11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12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3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14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15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16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17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亞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色。18過了三年,纔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19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20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21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22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23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24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神。 11-14節的安提阿事件,具體時間不能確定,很可能是希律王逼迫教會,彼得逃離耶路撒冷的時候(徒12:17)也就是徒11:30和徒15:4之間。安提阿的信徒大多是外邦人(徒11:19-21)也有部分猶太人。保羅和巴拿巴都在安提阿教會事奉,這裡是保羅三次宣教旅程的起點(徒13:1-3)。(12節)是一群來自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也就是[奉割禮的人]。律法禁止猶太人吃禮儀上不潔淨的食物(利11:1-47),猶太人為了免誤食不潔之物,所以從來不和外邦人一起吃飯。彼得並不介意[和外邦人一同吃飯](12節),因為神在十多年前就指示他可以接納外邦人,吃不潔淨之物(徒10:14),而安提阿的猶太信徒也早已習慣如此,但來自猶太地的猶太信徒很難改變傳統。彼得並不膽小怕事,卻有人性的一切軟弱。此時,猶太地的各教會正面臨希律王的逼迫(徒12:1)彼得可能擔心耶路撒冷來的猶太信徒感情受到傷害,影響教會合一,所以逐漸[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12節)。彼得的畏懼影響了當地的猶太信徒[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13節)用妥協真理的方法來幫神維護教會的合一,實際上是對神缺乏信心,反而犧牲了真理,助長了謬誤。[裝假]就是言行不一,一面教導福音的真理,一面行為[與福音的真理不合](14節)。保羅在耶路撒冷與彼得私下交通(2節),在安提阿卻當眾責備彼得;因為公開的[裝假],就必須公開地糾正,否則就會絆倒眾人,讓謬誤得寸進尺,而且破壞基督身體的合一。彼得當時的反應不得而知,但他並未因此懷怨,後來還在信中提到[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彼後3:15)。這證明兩個人都是耶穌基督的使徒,接受同一位聖靈的管理,所以能順服福音的真理,更順服真理背後的權柄。15-16節可能是對彼得和在場的猶太信徒說的,17-21節逐漸過渡到向加拉太人說話(3:1)。(15節)這句話是針對猶太人的優越感;猶太人所說的[罪人]是指不遵行律法的人。他們認為自己只要遵行律法,就算[無可指摘](腓3:6),而[沒有律法的外邦人](羅2:14)連遵行的機會都沒有,當然都是[罪人]。16節這句話表明,所有的猶太信徒都承認[因信基督稱義]是福音的核心真理,並不是保羅的新發明,因為主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太9:13)。[稱義]的原文是一個法律術語,意思是[宣佈為義],是[定罪]的反義詞。被神[稱義],就是神把基督的義算為我們的義,因此宣告我們無罪。稱義不是重生,因為蒙神恩召的人只有先重生,再相信,然後才能因信稱義。稱義也不是成聖,因為神的決定與我們個人的光景無關;雖然我們還有很多軟弱,還很不像基督,但已經被神當作義人看待,被擺在與神正確的關係裡。 [律法的行為]不只是律法中的禮儀規條,也包括律法要求的全部行為。[信耶穌基督]並不是出於人的決定,因為人的決定是不可靠,不穩定的,只不過另一種被冠以[信心]之名的行為。得救的信心完全是神所賜的恩典,只有超自然的信心,才能使我們在軟弱中始終相信,在深處仰望基督的信實。19節原文以[因為]開始,顯示這是進一步解釋17-18節。 (19節)這不是談論人的行為,而是[神的恩](21節);不是主觀的努力,而是客觀的事實(羅6:3-11)。這個事實包括兩個面向;首先[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這是基督已經完成的事實。其次,死不是目的,生才是。信徒已經有了可以[結果子給神](羅7:4)的新生命,所以不必[重新建造](18節),再回到律法裡找生路,倚靠行為取悅神。20節與19節平行,進一步說明了19節的事實:[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20節),這就是我們[向律法死了]的原因。基督只一次被釘十字架,這完全是由基督做成的,不需要人的行為,也不是某種神秘經驗,只需要真實地認罪迴轉。[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20節)這是信徒[向神活著]的新身分;並非人的努力,而是白白的恩典。無論人怎樣努力效法基督,怎樣努力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都做不到讓[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重生得救的信徒仍然[在肉身活著]但卻不該再靠自己,而要信靠基督的信實;[祂是愛我,為我捨己](20)祂也一定會因為愛我[叫我可以活向神](19節)。因此,我們不需要在神的兒子之外再加上任何別的什麼。人若想補充基督的工作,就是在取代基督[廢掉神的恩](21節)。 思想:人若不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20節)無論是靠行為稱義,靠行為成聖,或追求神秘經驗,都是在否定恩典,都是認為基督在十字架上做得還不夠。人若想在信心之外加上行為,表面上是屬靈的追求,實際上是滿足肉體的驕傲。我們只要深信【祂是愛我,為我捨已!】 祈禱:親愛主,你是愛我,為我捨已!你愛我們不只是言語表達,更用行動活出這份捨已的大愛,願我們深信明白主的大愛,不再靠自我的生活,因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阿們!
加拉太書5:1-12加拉太書5:1-12
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2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3我再指着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債。4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5我們靠着聖靈,憑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6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7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8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9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10我在主裏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 11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12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五1-12的主題是[在基督裡得自由]與三15-29從律法下得自由]前後呼應。第1節承上啟下,既是上文的總結,也是下文的開頭。保羅在呼籲加拉太人與假師傅斷絕來往之後(4:30)進一步勉勵他們像自由的兒子那樣生活:不但從律法的看守下得自由(1-12節)也從肉體的轄制下得自由(13-15節)單單順服聖靈的引導。律法清楚地表明,神不喜悅自己的百姓失去自由(利25:10;出21:2)神的救贖是為了讓人得自由(出6:6;約8:32; )。在聖經裡[自由]的定義不是無拘無束,為所欲為,而是不再[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4:8)恢復到起初神造我們的樣式:1.自由不是做我們喜歡做的事的權力,而是能夠做我們應該做的事的權利](阿克頓勳爵Lord Acton)。[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2:4)不是人身自由(林前7:20),財務自由(腓4:12)健康自由(林後12:8)更不是隨心所欲(林前8:9);這自由是不被困住(王上14:10)是行在寬闊之地(詩119:45)可以不受捆綁地事奉神(彼前2:16)服事人(13節)。2.[自由是防止被他人控制,這需要自我控制](阿克頓勳爵Lord Acton)。人若要在自由裡[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1節)就要牢牢抓住[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的福音。十字架是使我們得自由的秘訣,因為基督藉著十字架使我們脫離罪惡,聖靈藉著十字架使我們脫離肉體。十字架也是使我們[站立得穩]的秘訣,無論是倚靠行為,或努力,神蹟奇事,或恩賜經歷,都會讓人失去自由,[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人若打算用[受割禮](2節)來鞏固救恩,就是想在基督之外增加行為,作為維持救恩的條件[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2節)。加拉太人接受割禮的理由,就是想憑行為[靠律法稱義](4節)。如果割禮的律法是必要的,那麼其他的律法也是必要的。這樣一來,他們就[欠著行全律法的債](3節),因為行律法的人若是只挑幾條自己愛做的,能做的,卻[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3:10)。加拉太人並沒有不認基督,也沒有否定[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4:2)只是為了信得更好,額外再加上遵行律法,但卻因此[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4節)。因為無論人是想靠自己稱義,或想靠自己成聖,都是否定十字架的必要性。 [從恩典中墜落]不是說得救的信徒會失去救恩,而是沒有[在這恩上站立得住](彼前5:12),以致不能再從基督那裡支取什麼(2節)。靠律法的人總是想向神證明自己的價值,並且要求別人也如此行,所以拒絕恩典,缺乏喜樂,待人苛刻;而活在恩典裡的記號,就是願意恩待人,原諒人。5-6節總結了福音真理的三大要素:[信,望,愛](林前13:13)。1.信心:信徒的得救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5節)先有聖靈的工作,後有信心的回應。2.盼望:[等候所盼望的義](5節)就是等候基督再來時[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和祂一同得榮耀](羅8:17),內在的司法之義(羅5:9)外顯為榮耀之義(提後4:8)。這些都不是做工所得的工價,而是因信白白領受的,所以也必須[憑著信心]等候。3.仁愛:[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6節)。猶太人不能以[受割禮]自誇,外邦人也不能以[不受割禮]自誇,因為這些既不能讓人的生命減少什麼,也不能給人的生命增加什麼。只有聖靈所賜的[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能讓人以愛神,愛人來回應神的愛(約壹4:19)產生使生命成長的[功效]。加拉太人的天路歷程就像一場賽跑,憑信心起步時跑得不錯,後來卻被假師傅攔阻,想叫他們[不順從真理](7節),靠著自我努力到達終點。正因為那召他們的是神(8節;)仇敵才會費盡心機地[勸導](8節)他們[去從別的福音](16節);而從一開始就跑錯方向的人,撒但不會浪費時間去攔阻他們。 (8節)比喻微小事物的巨大影響力,假師傅的教導就像麵酵一樣,會迅速滲透和擴散,使許多人[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4節)。真理若不絕對,就絕對不是真理,所以一點偏差也會使真理變質,如果受割禮是必要的,恩典就不再是恩典。即使一開始跟隨謬誤的人很少,但只要迎合人的本性,很快就會蔓延開來。在任何世代,假師傅的教導起初常常像小事,但只要根源不是神,一定會有仇敵推波助瀾;只要方向不是基督,一定會把人越帶越遠。保羅顯然已經反覆禱告,所以[在主裡很信](10節)加拉太人[必不懷別樣的心](10節),會同意他的見解。加拉太人在天路上被假師傅攔阻,是主允許發生的,為要給教會留下寶貴的《加拉太書》。允許此事發生的主,也必負責領他們歸回正道。但是,攪擾他們的假師傅卻[要擔當祂的罪名](10節),要受神的審判。[我若仍舊傳割禮](11節),是假師傅指控保羅以前也為提摩太行割禮(徒16:3)。保羅的回應是,如果他真的傳割禮,當初那些猶太教徒也就不會一路緊追不捨,苦苦相逼了(徒14:19)[為什麼還受逼迫呢](11節)。[十字架討厭的地方](11節)不是受苦,因為受割禮,守律法也很苦。十字架不代表受苦,而是代表[捨己](路9:23):不但拒絕明知不好的,也拒絕自以為好的;不但否定明知不對的,也否定自以為對的。如果保羅在受割禮的事上大方一點[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11節)但福音也就不再是[基督的福音](1:7)。](12節) [把自己割絕了是挖苦那些假師傅既然對割禮如此熱衷,何不干脆把自己閹割了,這個比喻並不文雅,但卻深刻,因為有些事情比彬彬有禮更重要。假師傅用受割禮來攪擾外邦信徒,在神面前與拜偶像的異教祭司毫無分別。 思想:世人往往把自由當作一種奢侈品,而非必需品,認為首先應得的不是自由,而是安全,溫飽或繁榮;所以寧願犧牲自由,用[奴僕的軛]來換取那些東西。因此,今天[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是與世界相反,與人的驕傲相反,與眼前的利益相反,所以福音必然會受逼迫。我們願意得著十字架的自由還是無拘無束,為所欲為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救恩使我們得自由,更使我們明白十字架的恩典,不再活在無拘無束,為所欲為自我的生命中,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每日都樂意活在十字架的自由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