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10:1-13

哥林多前書 10:1-13

第1節原文用【因為】開頭,表示繼續上一章【自己反被棄絕了】(9:27)要證明在屬靈的運動會中落選的危險是千真萬確的,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過曠野時的遭遇一樣。【都】(1節)字在1-4節出現了五次,顯示以色列人全部沒有一人例外【都】接受了神在他們身上的恩福,但他們竟大部分都【在曠野倒斃】 (5節)。【我們的祖宗】(1節)指出埃及時的以色列人,他們也是哥林多外邦信徒的屬靈祖先。【在雲下】(1節)表示以色列人在雲柱和火柱的帶領之下走曠野的道路(出13:21-22)。【都從海中經過】(1節)指以色列人過紅海,走乾地(出14:21-22)。【歸了摩西】(2節)指歸入摩西的領導之下。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預表新約信徒的經歷,以色列人如何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信徒也照樣是在聖靈裡並在水裡【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羅6:3 )。(3節)【靈食】指從天降下的嗎哪(出16:4)預表基督是從天降下來的【生命的糧】(約6:31-35)。(4節)【靈水】指從磐石流出來的活水(出17:6)預表基督是生命的活水。【隨著他們的靈磐石】(4節)指兩次流出活水的磐石,分別在利非訂(出17:1)和加低斯(民21:1)。猶太傳統認為這兩處的磐石就是同一個磐石,一直隨著以色列人移動。【磐石】(4節)是神的稱號之一(申32:15)。以色列人因聽信十名探子的惡信而發怨言,引起神的憤怒,命定他們不得進入迦南地(民14:1-35)。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成年人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期間都先後倒斃,惟有迦勒和約書亞例外(民14:26-30)。第7節引自出32:1-6以色列人拜金牛犢的事件。第8節指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行淫亂的事(民25:1-9)。當時一場瘟疫導致二萬四千人死亡(民25:9)保羅卻說【二萬三千人】其實兩者都是取其整數,保羅很可能減去了被審判官殺掉的人數(民25:5)。第9節指以色列人【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時(民21:4)因路難行而怨訌神和摩西(民21:5)結果被火蛇咬死許多人(民21:6)。第10節指以色列人常在曠野中【發怨言】(出15:24;16:2;17:3;民11:1-3;14:2;16:41等)每次發怨言都帶來神的刑罰。(6,11節)【鑑戒】顯示以色列人歷史中某些事件是彌賽亞時代屬靈真意的預表:【雲裡,海裡】(2節)對應洗禮【靈食,靈水】(3-4節)對應主餐,兩種聖禮都與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驗相呼應。因為那些以色列人放縱自己【貪戀惡事】【拜偶像】(7節)【行姦淫】(8節)【試探主】(9節)【發怨言】(10節),結果幾乎全部葬身曠野。在舊約時代,神允許以色列人不斷地犯罪,又詳細地記錄了他們的歷史,目的正是要【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11節)。【末世】並非指將來的世代,而是現在正處於的世代(提後3:1),原文是諸世代的終局,指從基督第一次降世到祂再來之間的新約恩典時代(來9:26)又稱為【末後的日子】(徒2:17)乃是舊約聖經中已過諸世代的終局。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歷史可分為現今的世代和彌賽亞來臨之後的未來的世代,即【今世,來世】(太12:32)但新約進一步教導【來世】因主耶穌已經臨到了。現在是兩個世代互相重疊的【末世】信徒已經被拯救脫離了現今【罪惡的世代】(加1:4)並且已經開始嚐到【來世權能】(來6:5)。出埃及時的以色列人都很有自信【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19:8)。但知道了【耶和華所說的】並不能保證他們能脫離偶像的吸引,以色列人都是帶著屬靈的知識被神擊打的。同樣,哥林多信徒也十分自信,認為自己有足夠的屬靈知識,因此【自高自大】(8:1)。但他們也不可以為認識了偶像的虛無,就可以【站得穩】(12節)。因為在屬靈的道路上跌倒的,常常是那些【自己以為站得穩的】(12節)而不是那些戰戰兢兢,承認自己軟弱的人。哥林多信徒所面臨的【試探】(13節)並非很不尋常的事,【無非是人所能受的】(13節)。神允許信徒面臨各種人生際遇,目的是造就我們,而不是敗壞我們,所以必然會給我們【開一條出路】(13節)。【出路】(13節)原文指峽谷,比喻行軍被困於荒山僻野,從絕境中尋得山峽而脫險。 思想:今天的信徒也要認真思想神怎樣對付犯罪的以色列人,不要以為有了洗禮和主餐,不管做什麼都不會失去救恩。我們有否明白神過往權能的日子,成為我們的【鑑戒】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大能,是你的恩典使我們能夠經歷你的櫂能,更能經歷主你凡同在,願主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深信主的櫂能,使我們不先滿,不自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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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節原文以【所以】開頭,表示在邏輯上是延續13節:既然神【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13節),我們就應當趕快走上這條【出路】【逃避拜偶像的事】(14節)’雖然神必然在試探中幫助我們,但也要求我們盡聖徒的本分【逃避】。保羅勸哥林多信徒要【逃避淫行】(6:18),也勸他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因為【偶像】和【淫行】一樣讓人難以抵擋。所以不要【自己以為站得穩】(12節)而留在試探面前,而要盡可能【逃避】。只有不自恃屬靈的知識,不【自己以為站得穩】單單倚靠那救我們到底的基督,我們才能看見那條【出路】走上那條【出路】。哥林多人既然以智慧為榮(林後11:19)自認為是【明白人】就應當學習庇哩亞人【天天查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17:11)。【所祝福的杯】(16節)原文是【福杯】指猶太人逾越節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所擘開的餅】(16節)指逾越節筵席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代表主耶穌無罪的身體,【擘開】象徵主耶穌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路22:19)。(16節)【同領】和【分受】(17節)都顯示聖餐吃餅,喝杯是在基督的身體裡的交通,並且藉著這交通把神兒女聯結成靈里合一的【一個身體】(17節)。【屬肉體的以色列人】指那些天生的猶太人,而不是屬靈的以色列人。【有分】原文與【同領】(16節)同出一個字源。【主的筵席】(21)原文是【主的桌】指基督徒的聖餐。【鬼的筵席】(21節)原文是【鬼的桌子】指異教廟宇裡祭偶像時的吃喝儀式。那些【自己以為站得穩】(12節)的哥林多信徒認為【祭偶像之物】(19)與【偶像】(19)同屬虛假,所以吃不吃無所謂。但保羅不只是把偶像當作虛假的木頭石塊,也強調【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20節)。當人獻祭給虛假的偶像時,就是在獻祭給偶像所代表的邪靈。因此,正如基督徒的聖餐(16-17節)和猶太人吃祭物(18節)代表與神相交,吃【鬼的筵席】(21節)也代表【與鬼相交】(20)。主耶穌在【主的筵席】上坐主位,鬼也在【鬼的筵席】上坐主位。因此【祭偶像之物】不是不可以吃,【偶像】本身也算不得什麼,但在異教廟宇裡【鬼的筵席】上坐席【與鬼相交】卻是得罪主【惹主的憤恨】(22節)。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經得著了【真自由】超越了猶太教的律法主義, 不是靠著遵從一套規條而得救,所以【凡事都可行】(23節)。但另一方面,不影響我們接受基督權柄的,才是基督裡的【真自由】。正如【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19節)【偶像算得什麼呢】(19節),雖然這些【可行】的事本身並不壞,但在基督裡是否【有益處】(23節),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壞,而在乎是否影響建立基督的身體。如果某件【可行】的事不能【造就人】建立基督的身體,我們就應當自由地避免不做,而不是被自己的合法權利和慾望所捆綁,這才是基督裡的【真自由】。肢體之間【不要求自己的益處】(24節)不可體貼自己,把自己的權利看得比神的心意還高;而要體貼神的心意,只【求別人的益處】(24節),讓軟弱的弟兄得造就。因此,信徒沒有必要【為良心的緣故】(25節)而仔細查問這些肉是否祭過偶像,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6節)。猶太人吃肉之前則一絲不苟,查得一清二楚才能吃。26節引自詩24:1,表明【凡市上所賣的】(25節)的肉,不管在偶像面前曾經行過什麼儀式,實際上都是從神的恩惠而來的,並無別的來源。27節的【赴席】指家宴,而非異教廟宇裡的【鬼的筵席】(21節)。雖然【不信的人】(27節)所擺上的食物有可能是祭過偶像的,但信徒不必查問,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7節),理由與26節相同。但是,如果有人故意告訴信徒這食物【是獻過祭的物】(28節),表示他的心裡對於信徒該不該吃這類食物有疑問。為著對方的【良心的緣故】(28節),我們寧可放棄自己的合法權利,自由地不吃。剛強的信徒知道獻過祭的肉並沒有任何改變,因為偶像算不得什麼,所以他在神面前的【良心】(29節)是潔淨的。信徒的【自由】(29)不能造成別人跌倒,而要避免因為【別人的良心】軟弱而起的【論斷】(29節)。若是承認食物乃是神的恩典,所以【謝恩而吃】(30節),就應當不讓【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30節),以致絆倒別人,讓賜恩典的神不能得【榮耀】(31)。無論是還沒得救的【猶太人】(32節)、【希臘人】(32節),或是已經得救的【神的教會】(32節),我們的言行若是使他們跌倒、妨礙了神心意的發表,都不能【榮耀神】。 思想:信徙的【自由】(29節)是聖靈管轄的,不能用【心直口快】為理由,放縱自己的肉體。【凡事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33節),不是為了政治正確,討好群眾,而是為了【叫他們得救】(33節)。 祈禱:親愛主,是主你使我們因你而活,我們不再是孤單,不再是苦毒,而是使我們生活有主你,使我們生命能成為別人的祝福,活得有價值與意義。阿們!

哥林多前書4:1-21哥林多前書4:1-21

1節的【執事】與3:5的【執事】原文不同,原意指在大船下層搖槳的奴隸。【管家】原文指管理主人家業的奴隸。【神奧祕事】即神預定的救恩計畫(2:7)。神的僕人首先應當對自己的地位有正確的認識:他們不是人所高舉,追隨的對象,而是基督的奴隸。【管家】不會受主人日夜的監督,如果主人要凡事監督,何不自己動手做?因此【管家】 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忠心】。神對自己僕人的要求,不是要他們有多少才幹和恩賜,而是要求【有忠心】(2節)。神的僕人唯一的主人是基督,別人對祂的【論斷】(3節)自己對自己的【論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基督對祂的【判斷】(4節)。【論斷】雖然能傷人,但也可以檢驗出被論斷者的事奉是否單單做在神面前。真正的神的僕人固然會因為【論斷】而傷心,卻不會因此而動搖。人對自己的事奉果效很難作中肯的評估,事奉的忠心與否,最後的【判斷】在於主耶穌,而不是人自己的良心。基督的【判斷】不單根據外在行為,也根據【人心的意念】(5節)包括人自己都察覺不到的【暗中的隱情】(5節),這樣的【判斷】才是最真實的。因此,神的工人不必介意在人前被稱讚,被高舉,還是被論斷,只需要忠心事奉,因為【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5節)這是唯一有價值的稱讚。【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指聖經由始至終都強調神所要的是合一身體的見證,而哥林多信徒高舉人,分裂了身體的見證,因此【過於聖經所記】。6節【轉比】原文又可譯為【改變形狀】(腓3:21)【裝作】(林後11:13-15)這裡的意思是【我用自己和亞波羅為例,闡明我要教你們的功課】。7節【你】是保羅假設對一個自大的哥林多信徒說話。8節是保羅的諷刺,他引用了當時希臘斯多亞派哲學家的自稱:【只有我富足,只有我掌權】。【不用我們】指【不用我們在場】哥林多信徒自以為已經很屬靈,不必再憑藉保羅或其他使徒了。當時羅馬城的圓形競技場先讓各組的勇士彼此角鬥,最後的壓軸戲是將【定死罪的囚犯】放進競技場,與野獸搏鬥至死。因此,保羅是用反話,諷刺哥林多信徒自誇聰明,強壯,榮耀。當時的希臘文化蔑視勞動,看作奴隸的分,保羅卻【親手做工】(12節)。【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13節)這樣的行為對希臘人來說是懦弱。 12-13節是保羅把使徒與希臘文化的價值觀作對比,結論是:使徒是世人眼中的【污穢,渣滓】(13節)一文不值。哥林多信徒要升高,保羅和他的同工甘願降卑;哥林多信徒在爭取人的榮耀,保羅和同工們卻甘心為主受苦(11-13節)。這個比較顯明了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和沒有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的差別,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只求神的榮耀和神心意的滿足,沒有十字架經歷的信徒就只求人的榮耀和人的滿足。(15節)【師傅】指當時羅馬人僱來陪伴照顧孩子的奴隸或差役,其職責是教導,照顧孩子。這種【師傅】對孩子的愛當然比不上孩子的生身父親。保羅使用使徒的權柄是【為造就人,不是為敗壞人】(林後13:10)就像父親一樣。保羅一面指明效法人【不可過於聖經所記】(6節)以致高舉人,依附人;一面指出,每一個傳福音的人都要能讓別人效法自己(16節)如同自己【效法基督】(11:1)從自己的身上看見屬靈的路該如何走。保羅的計畫是先打發提摩太去哥林多(17節)然後自己去處理教會內部各種問題。哥林多教會有些人卻因此以為,保羅不敢到他們那裡去面對那些敵視他的人(18節)。這些人可能口才和知識都很好,所以【自高自大】(19節)。但保羅關心的卻不是他們的【言語】(19節),而是【他們的權能】(19節)也就是他們的生活能不能彰顯聖靈的大能。福音不只是告訴人應該行道,而且賜能力讓人能夠行道。因此,人行道的光景,顯明了聖靈的【權能】(19節)在自己身上通行的程度;而人接受了多少聖靈的【權能】生命才能彰顯多少屬靈的【權能】。【神的國】(20)是神施行權柄的範圍,不是根據人的熱心或恩賜,也不單倚靠【言語】的傳講或表白,而是【在乎權能】(20)。在羅馬時代,【為父的】(15節)不但是慈愛溫柔的(14節)也是嚴厲而不妥協的。因此,保羅是帶著【刑杖】來管教,還是【存慈愛溫柔的心】來,完全取決於哥林多信徒是否肯接受他【為父的】勸勉。 思想: 一個人屬靈的權能不是根據地位,也不是根據言語,而是根據他順服聖靈權能的程度。我們越被十字架減少自我的成分,越被聖靈增加基督的成分,就越能順服神,越能顯明屬靈的【權能】。我們有否願意每日都被聖靈充滿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讓我們知道,事奉主你不是憑著我們的才幹,能力,而是靠著主的聖靈的權能,求主使我們每日都倚靠你的同在,被主你充滿。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