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開頭的話是第一世紀羅馬書信的慣例:先是寫信人的名字,然後是收信人的名字,接著是禱告。保羅強調自己【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1節)的身份,因為他將使用使徒的權柄來糾正哥林多教會的屬靈錯誤。(1節)【兄弟所提尼】是管會堂的猶太人(徒18:17)他是這封信的共同作者。神在使用保羅的同時,也在使用其他的弟兄。【神的教會】(2節)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三次(徒二十28;林前一2;林後一1),保羅特地向哥林多信徒強調教會是【神的】因為他們正在誤把教會當作是【人的】根據人意分門結黨。在保羅書信的問安語中,只有本信加上了【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2節)以提醒那些分門結黨的人:基督不單是他們的主,也是【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2節)的主。雖然哥林多教會許多信徒的屬靈生命還很幼稚(3:1),道德標準也很低(5:1),保羅仍稱他們為【聖徒】(2節)。保羅的問安語結合了希臘式的【恩惠】和希伯來式的【平安】。【恩惠】是神賜給不配的罪人白白的,主動的禮物,是我們喜樂的泉源。希伯來文【平安(Shalom)】不只是沒有戰爭的狀態,更表示繁榮,興盛,特別是屬靈事物上的興盛。(6節)【堅固】原文常作為擔保的律法詞彙。信徒的屬靈生命是否成熟,不在於【口才、知識】(5節)是否全備。哥林多信徒有傳講真理的口才,又有全備的屬靈知識,但屬靈生命卻仍被保羅【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3:1-2)。因此,靈命成熟和恩賜充足乃是兩回事:有恩賜的人不一定靈命成熟,靈命成熟的人不一定有豐富的恩賜。聖靈豐富的屬靈恩賜(7節)本身就是主耶穌【堅固你們到底】的一種保證。【一同得分】就是我們都要進入基督,成為一體,讓基督替我們接受神賜給我們的一切,然後交給我們享用。而是聯結成基督的身體教會,在基督一同承受神的【分】。基督是教會的盼望(7節),基督負教會的責任(8節),基督為教會接受神的分(9節);因此,【神的教會】(2節)必須單單根據基督,【不可分黨】(10節)。雖然信徒被召是要與基督【一同得分】(9節),哥林多信徒不但沒有彼此相交,反而【分黨】、【紛爭】(10節)。保羅很柔和地【勸】他們合一,39次使用【弟兄們】這親密的稱呼,遠超過其他書信。保羅更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他們,這個名字遠超過所有黨派的名字。【說一樣的話】是合一的第一步。 【彼此相合】原文意思是恢復正確的狀態,也用在補網(太4:21),以及帖撒羅尼迦人信心不足的補足(帖前三10)。(11節)【紛爭】是【情慾的事】之一(加5:19-21)。(12節)亞歷山大的學者【亞波羅】在以弗所得了亞居拉,百基拉的幫助以後就到亞該亞去傳福音(徒18:26-27)亞該亞的首都就是哥林多。【紛爭】分門別類的本質就是高舉人,以人為中心,忽略神在教會裡的權柄和旨意。【保羅,亞波羅,磯法】(12節)的教導並無真理上的不同,因此,這些信徒高舉所追隨的師傅,分黨,紛爭,並不是為了堅持真理,而是出於肉體的私意。即使是那些自稱【屬基督的】(12節)實際上也是以自我為中心,以【屬基督】的名義拒絕順服基督在教會中所設立的權柄。基督是不能分開的,所有事奉的果效都是主自己做的,都應歸入主的名下,不歸入主名下的,就是分門別類。(14節)【基利司布】是管會堂的(徒18:8),【該猶】(14)是接待保羅的人(羅16:23)。當時一些哥林多信徒受到希臘文化的影響,傳福音講究哲學,修辭等【智慧的言語】(17節)卻忽略了【基督的十字架】(17節)。高舉【智慧的言語】或口才,技巧,只會把人帶向傳講的人,誇耀人所做的,而不是帶向基督,支取十字架的救贖功效。 思想:凡是屬靈的工作,誰做工不重要,工作的果效叫人歸入基督才最重要。因為只有釘十字架的基督,才能改變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我們有否十字架真正的道理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主讓我們能在你的心意教會中,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明白你的旨意,更明白的十字架的道理。阿們!
哥林多前書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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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1-16哥林多前書7:1-16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指哥林多教會曾經寫信給保羅詢問一些問題。從上下文看【男不近女倒好】是引用哥林多教會信上的話。當時古希臘斯多亞哲學流派崇尚禁慾主義,一些哥林多信徒可能也認為【男不近女倒好】。保羅自己雖然獨身,但他並不是禁慾主義者(提前4:3;西2:23),而是盡量在真理的範圍內包容他們的觀點,指出獨身的好處;但也指出【照主的安排】(11:11),婚姻是神更美的旨意,聖經的原則是人人應當結婚,一夫一妻。雖然保羅同意獨身有許多好處,但他也指出獨身可能導致許多試探。正常的夫妻生活可以避免陷入【淫亂】(2節)的試探,不合理的禁慾反而會增加被撒但【引誘】(5節)的機會。【淫亂的事】(2節)原文是複數,表示有許多這類的試探。哥林多城以廟妓眾多聞名,當地的文化對淫行習以為常,未婚者很難潔身自守。(2節)【當】這個字的原文是命令式,表示為了避免試探,人人都【當】結婚,當然也可以有例外(7節)。保羅在此並非討論神設立婚姻的原由,而是論到哥林多城的實際情況。【合宜之分】(3節)指正常的夫妻生活。夫妻雙方在婚姻裡的地位是平等的,應當以【合宜之分】彼此相待,向對方盡當盡的本分,不可單方禁慾,以致【彼此虧負】(5節)。合神心意的婚姻生活,就是讓夫妻雙方在婚姻中學習放棄自己的【權柄】(4節),完全委身於對方(4節)。夫妻既然已經【二人成為一體】完全委身於對方,保留自己的身體就是【彼此虧負】(5節)。即使是為了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5節)也必須【兩相情願】(5節)。第6節是接著第5節說的,保羅準許夫妻為了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5節)但不是命令為了專心禱告就必須【暫時分房】。一個人能持守獨身【免淫亂的事】(2節)是【神的恩賜】。【沒有嫁娶的】(8節)原文是男性,是指喪偶的鰥夫,而不是指從未結婚的人。 8-9節對鰥夫和寡婦說的,關於尚未結婚的男女,要到25節才開始談到。【常像我】(8節)指像保羅保持現狀,一個喪偶的人,若沒有守獨身的【恩賜】(7節),難免【自己禁止不住】(9節)。所以【倒不如嫁娶為妙】(9節),免得【慾火攻心】(9)反而被試探所勝。【已經嫁娶的】(10節),指已婚的信徒。 【不可離開】(10節)指不可離婚,神的兒女沒有逃離屬靈爭戰的戰場的權利,所以沒有離婚的自由。【主吩咐】(10),指主耶穌在世時曾留下這類的教訓。【若是離開了】(11節)原文是簡單過去式,顯示在寫信時,哥林多教會已有出現了離婚的現象。保羅說【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11節),不是允許只要不再嫁就可以離婚,而是要求當時那些已經離婚的人【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11節)。12-16節是關於一方不信主的婚姻,適用於信主前就已經結婚的信徒。而未婚信徒的婚姻,則應遵循信與不信的人【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的原則。【不是主說】(12節)指主耶穌在世時並沒有留下這類的教訓。雖然12-16節是使徒保羅自己的教導,但他也是在聖靈感動下說的(40節)被聖靈承認,作為神的話列入聖經。保羅謹慎分別主的話和自己的教導,證明初期教會信徒沒有隨意編造主耶穌的語錄。【成了聖潔】(14節)指分別出來歸神使用,但不一定就能得著救恩。信徒是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的【聖徒】(1:2)所以連不信的配偶和兒女也因著他們,身不由己地被分別出來歸神所用(14節)所以不要和不信的配偶離婚(13節)。每個信徒都是了聖靈的身體成為至聖的【聖靈的殿】(林前6:19)所以信徒會因著至聖的信徒而【成了聖潔】被分別出來歸神使用。因此,這樣的夫妻活在神眼中就不是淫亂,所生的兒女也【是聖潔的了】(14節)。若不信的一方主動提出離婚,信徒在神面前不負婚姻破裂的責任,被棄的配偶可以再婚。 (15節)指神所賜的生命是和睦的生命,無論是與不信的配偶繼續同住,還是接受不信者的決定結束婚姻,兩種情況下都要追求和睦。信徒的婚姻不能被當作傳福音的工具,,已經結婚的信徒就不能放棄【救】(16節)不信配偶的機會。信主的一方應甘心接受十字架的對付,在真理裡與配偶和睦,更加地愛對方,而不是讓我們失敗的見證阻擋神的工作。 思想: 婚姻不只是人生大事,更是屬靈爭戰的戰場。因為婚姻歷世歷代都是撒但攻擊的目標,許多個人,地區和國家的敗壞,都是從婚姻家庭的破口開始的。要在這場爭戰中顯出見證,夫妻都應當倚靠主的恩典,彼此扶持,尊重,體恤,大事小事都活在主的權柄下,讓主藉著婚姻生活把自己造就成建造教會的材料。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愛我們,能從你愛的生命使我們明白愛,更能在因你愛去愛身邊的人,求主保守我們使我們懂得活出主愛的生活中。阿們!
哥林多前書 12:1-13哥林多前書 12:1-13
(1節)【論到屬靈的恩賜】原文是【論到屬靈的】並無【恩賜】一詞,既可以指【屬靈的人】也可以指【屬靈的事】。【屬靈的】一詞原文保羅全部用過24次,在其他書信上沒有超過3次,而在本信一共用了15次。(2節)【外邦人】通常指非猶太人,也可以指不認識神的非基督徒(帖前4:5)。【被牽引】(2節)原文通常用來指領囚犯出來,比喻外邦人有如不自由的囚犯,被撒但控制得無路可走,不得不跟從偶像。第2節原文的希臘文結構比較特別,表示【一次又一次】的意思。外邦人不住地被牽引著走,但不管怎樣牽引,最終仍是來到沒有生命的【啞巴偶像】(2節)面前。五旬節以後,不少信徒得著特別的恩賜,例如說出原本不懂的方言。哥林多信徒認為【恩賜】(1節)是【屬靈的】(1節)的標誌,因此高舉恩賜,輕視屬靈品德的操練,用屬靈的外表來掩蓋高舉自己的實際。因此,保羅希望他們能明白,【恩賜】並不代表【屬靈的】生命,追求恩賜與追求屬靈生命的長進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哥林多信徒都了解,被撒但控制的外邦人,總是【隨事被牽引】(2節)去服事偶像。而被聖靈感動的信徒,所做的【屬靈的】事也有一個共同的原則:不會說【耶穌是可咒詛的】(3節),而會說【耶穌是主】(3節) ,目的都是為了高舉基督,,榮耀基督。脫離了這個原則,就不再是【屬靈的】事;明白了這個原則,哥林多信徒對【屬靈的恩賜】也就不會產生誤解了。真誠承認【耶穌是主】,這是早期教會最重要的信仰宣言(徒2:36)。聖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感動人承認【耶穌是主】。因此,每一位真正承認【耶穌是主】的信徒,裡面都有聖靈的內住,我們不可根據恩賜來斷定別人有沒有領受聖靈。哥林多信徒把【恩賜】(4)看為自誇的本錢,有了某種特別的【恩賜】就沾沾自喜,以為高人一等。但不同的【恩賜】都是同一位聖靈所賜,聖靈是不會自我爭競的,所有的【恩賜】都是為著神永遠的計劃而賜下的。【職事】(5節)是同一位基督住在信徒的心中,呼召他們事奉,,賜能力給他們事奉的結果。【功用】(6節)指神能力的活動。賜給人各種不同恩賜的,乃是聖父(6節)聖子(5節)聖靈(4節)三位一體的神,是同一位神【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6節)目的是為著成就同一位神的計劃。因此,信徒絕不能以恩賜來分門別類,,自高自大。【叫人得益處】(7節),又可譯為【叫全體得益處】聖靈賜給各人的恩賜各不相同,但目的都一樣;;不是為了叫人自誇或陶醉,而是為了【叫全體得益處】。因此,一切對建造教會可有可無的特長或才能,都算不得恩賜。保羅強調智慧和知識的【言語】(8節)是恩賜,但不是說【智慧】和【知識】本身就是恩賜。(9節)【信心】不是指得救的信心,而是在某件事上明白神的應許,確信絕不落空。 【醫病的恩賜】(9節)指超自然的醫治能力。【行異能】(10節)指具有超自然的能力行神蹟。【作先知】(10)指傳講神的話,包括講道和說預言。【分辨諸靈】(10節)指分辨聖靈和邪靈(約壹四1)。【說方言】(10節)指未經學習而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2:4-11)。【翻方言】(10)指將人所聽不懂的方言翻譯成眾人所能明白的話(114:13)。信徒獲得不同的恩賜,並不是自己努力或追求的結果,而是聖靈為著造就教會【叫人得益處】(7節)【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節)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12節),教會裡的信徒也是各不相同的;又如【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12節)各不相同的信徒在基督裡也是合一的。聖靈將不同的恩賜分給這些各不相同的肢體,就是要【許多肢體】(12節)彼此配搭,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猶太人】和【希臘人】(13節)代表種族,,語言,文化和宗教的不同【為奴的】和【自主的】(13節)代表社會地位,,貧富,認同和成就的不同。聖靈把神的兒女都浸成一個身體,合而為一,超越了任何屬世的差異。【從一位聖靈】(13節)顯示惟有聖靈在其中做工,受洗才真正有意義。【飲於一位聖靈】(13節)指每個信徒都從聖靈受了供應,接受恩賜,顯明肢體的功用,彼此配搭,活出身體的見證。 思想:我們可以【切慕屬靈的恩賜】只可以【追求愛】(14:1),不可高舉某種恩賜。我們若單單重視某種恩賜,,苦苦追求某種恩賜,就是越過了界線,不尊重聖靈的權柄。我們要緊記一切主的恩賜都是為著造就教會【叫人得益處】。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賜予,更使我們能與你同心同工,能建立你的教會,我們都是軟弱的,全因主你的賜予使我能夠為你作工,為你建造,願我們重視,活出主你給予的恩賜。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