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效法我】緊接上一章,正是【效法基督】每個傳福音的人都應該把自己藏在基督裡,不讓自己出頭,唯一顯出讓人【效法】的榜樣,就是【效法基督】。保羅的眼目總是聚焦在基督身上,哥林多信徒身上,也能看到基督在他們身上的恩典和工作,因此能為主的工作而真誠地【稱讚】他們。【各人】原文是【每個男人】。【男人是女人的頭】現代人通常認為【頭】代表【權柄】但古人以為思想發自心。古代希臘人所說的【頭】通常並非指【權柄,控制】而是指【源頭】(弗1:22)【第一位】(太21:42)。因此【男人是女人的頭】是指【男人是女人的源頭】因為女人是用男人身上取出的肋骨造成的(創22:21-22)所以說【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12節)正如基督是男人的源頭,而神又是基督的源頭,即使【頭】是【權柄】的意思,本節也不表明教會中的弟兄可以用來轄制姊妹,因為屬靈的權柄不是根據人的地位,出身,而是因著人順服基督,甘心做僕人而來的 (太20:26-27)。當時猶太人在敬拜時也可能已經開始了蒙頭的習俗,現代正統派猶太男人在禱告或敬拜時,還要在頭上戴上小園帽(Kipa)披上禱告巾(Tallit)。但保羅教導男人不可蒙頭,與猶太羅馬的傳統相反,顯示這不是為了尊重習俗,而是有屬靈的理由。【基督是各人的頭】(3節)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11:26-27)所以男人代表【神的形象和榮耀】(7節)。因此,男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不蒙頭,代表彰顯【神的形象和榮耀】完全地顯露,高舉基督。男人【羞辱自己的頭】羞辱基督,因為【基督是各人的頭】;保羅要求姊妹在聚會中守秩序,不要隨便亂說話(14:34)但並不反對姊妹在公開敬拜時【禱告或是講道】(5節),只要求她們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當時猶太婦女在敬拜和日常生活中都蒙頭,但希臘羅馬婦女並非都必須蒙頭。同時,保羅單單提到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卻沒有強調在別的場合要蒙頭,並且反對男人按照猶太,羅馬習俗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 4節),顯示這教導不是為了尊重習俗,而是有屬靈的理由。因此,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代表【男人的榮耀】不可在神面前顯露出來,承認只有神是配得榮耀的。女人【羞辱自己的頭】(5節)羞辱男人,因為【男人是女人的頭】(3節)。(6節)【就該剪了頭髮】指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若不蒙頭,就等於【剪了頭髮】一樣羞恥。 (8節)在神起初的安排裡,男人是為了完成神的計劃而被造的(創1:26),而女人是為幫助男人執行神的計劃而被造的(創22:18),所以說【男人不是為女人所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8節)。 (10節)指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5節)時蒙頭,代表人要接受神的權柄,在神面前隱藏自己的榮耀;這就在天使面前顯明,神已經在教會裡得著了祂所要得著的人。【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10節)當時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很低,但卻可以在教會中【禱告或是講道】(5節),所以她們需要新的權柄,而神就把蒙頭當作【權柄的記號】(10節)放在姊妹的頭上。因此,女人蒙頭是【權柄的記號】而不是順服男人的記號;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和男人一樣,都是在神的權柄之下。這記號提醒所有的弟兄姊妹;教會必須高舉神的榮耀,隱藏人的榮耀。在【主的安排】(11節)裡面,絕不是男尊女卑,乃是彼此平等,互相配搭,,不可或缺的。從被造的角度看【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12節);從生育的角度看【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12節)。但保羅提醒我們,男人女人其實【都是出乎神】(12節);因此,男人不可誇耀自己首先被造的身分,男女都應該從神的角度來看待自己在神計劃中的角色,順服神對自己的安排。(13節)保羅再次強調【女人禱告神】時的蒙頭,顯示他不是關心風俗的問題,而是關心屬靈的問題。就【本性】(14節)而言,男人的頭髮都比女人短。古代希臘人也有男人蓄長髮的,所以保羅用【你們的本性】(14節)來向哥林多信徒論證。女有別才符合神造男造女的本意,男女不分則違反了神創造的心意,在神眼中便是【羞辱】(14節)。15節的一種理解是;長髮是女人的榮耀,因此女人應該在【禱告或是講道】(5節)時蒙頭,不要在神面前顯露自己的榮耀。另一種理解是;;神既然已賜給女人天然的【蓋頭】(15節)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就應當蒙頭。雖然現代人對女人蒙頭的意義有許多不同的理解,但當時【神的眾教會】卻完全理解蒙頭的意義,意見也是一致的。 思想:如果人看不見神的心意和託付,只看見自己的才幹和條件,把人的自己放在神的心意前面,以致顛倒了神安排的屬靈次序,無論家庭或教會都會受虧損。 祈禱:親愛主,一切都是主你的創造,更是你美善的安排與設計,願我們一生都樂意順服你,效法主你。阿們!
哥林多前書 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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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6:12-20哥林多前書 6:12-20
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經得著了【真自由】(約8:36)超越了猶太教的律法主義,不必像人的宗教,必須遵從一套規條才能得救,所以【凡事我都可行】。但信徒也【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不能讓我們的自由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許多【可行】的事並非壞事,但【凡事】在屬靈上是否【有益】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壞,而在乎是否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如果某件【可行】的事會【轄制】我們,使我們無法完全順服基督的權柄,我們寧可不做。信徒已經是【基督的奴僕】(7:22)不能被基督以外的人,事,物所轄制,不管這件事有多好。連【屬靈的事】如果不是【本於祂,倚靠祂,歸給祂】的(羅11:36),也會【轄制】我們脫離基督的權柄。(13節)【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語,他們認為【肚腹】是為享受【食物】而存在的,吃飯是天然的活動,而【淫亂】和吃飯一樣也是天然的需要。但在神的計畫裡【肚腹】和【食物】都是暫時的【身體】卻要復活得榮耀(15:42-44)。因此【身子】與【淫亂】的關係,和【肚腹】與【食物】的關係並不一樣,神預備【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13節),身子是我們事奉主,榮耀神的工具。【主也是為身子】(13節)指只有靠著主的能力和供應,我們的身體才能功能正常,活出當有的樣式。【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兩者的結局都是廢壞;身子【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13節)兩者都必復活(14節)。基督徒的身體將來都要復活得贖(羅8:23)所以不可讓身體成為犯罪的工具。哥林多的【娼妓】(15節)通常是指異教偶像崇拜儀式中與人行淫的廟妓。【二人要成為一體】(16節)是男女之間性行為的屬靈實際。性犯罪的可怕,在於把【基督的肢體】(15節)事奉基督的正常功能挪去,反成為【娼妓的肢體】(15節)與娼妓及其背後的偶像聯合。保羅用【聯合】(16節)來指與娼妓【成為一體】(16節)的性行為,又用同一個【聯合】(17節)來指信徒與主【成為一體】的屬靈連結,顯示【淫行】絕不是【在身子以外】的小事(18節),而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8節)也得罪了【基督的肢體】直接影響到信徒與基督在靈裡合一的生命關係。信徒對魔鬼要【抵擋】(弗6:11,13)但對【淫行】(18節)要【逃避】(18節)或【遠避】(帖前4:3)絕不可高估自己抵擋【淫行】的能力。保羅已經指出,教會是【神的殿】(3:16)是團體的殿;在這裡又指出,每一個信徒的身子都是神用【重價買來】(20節)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每個信徒心裡都有聖靈居住(羅八9)。聖靈是我們身體的主人,因此,任何不能高舉神、與【聖靈的殿】不相配的行為,神的兒女都不該有。我們的身體是神用祂懷裡的獨生子作代價【重價買來】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信徒沒有權柄隨意支配自己的身子,而應為主而活,【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20節)。 【逃避淫行】(18節)只是消極的一面,積極的一面是【榮耀神】高舉神,體貼神,讓聖靈更多地佔有,充滿我們,讓肉體的成分越來越衰微,基督的成分越來越興旺,直到神兒子的生命在我們的身體上完全彰顯出來。 思想: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正是作信徒活在生活中的原則,我們有否只顧自己的自由,忘記神的旨意呢? 祈禱:親愛主,求你記念我們每日都活在這罪惡的世界中,我們每日都面對不少的試探,誘惑,甚至我們運用不少自我的藉口,忘記神的旨意,求主赦免,求主光照。阿們!
哥林多前書 15:1-11哥林多前書 15:1-11
哥林多是一個經濟,文化都很發達的希臘城市,但人的智慧在這裡還是大有影響力。雖然哥林多信徒已經接受了福音,重生得救,但有些人還是沒能透徹地認識復活的真理,因著希臘哲學的影響而懷疑[死人復活的事](12節)。因此,保羅在回答了哥林多教會信上的問題以後,特地把復活的真理詳盡地闡明出來。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正因為福音是真實的,有功效的,是[神的大能](2:5)所以他們才[不是徒然相信](2節)才能[領受了,靠著站立得住](1節)又能[持守](2節)[因這福音得救](2節)。[若](2節)字並非表示他們的救恩有疑問,也不是說他們要能堅持到底才可以得救,而是強調:如果沒有復活,他們就根本沒有救恩。保羅所傳的福音,不是他自創的道理,而是他[當日所領受](3節)的。[第一](3節)指福音最重要的內容,也就是[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2:2)。當時新約聖經還沒完成,[聖經](3節)指希伯來舊約聖經。基督被釘十字架,不是神的計劃出了意外,而是神在萬世以前就已經計劃好的,並且早已藉著舊約聖經向人啟示了。基督的受死(賽53:5-6等),埋葬(賽53:9等)復活(詩16:9-10等)都是[照聖經所說](3節)的應驗的。這福音哥林多信徒既然能[領受了,靠著站立得住](2節),他們的經驗就能證明這福音是真實的。能證明基督復活的不但有舊約聖經的預言(3-4節),信徒的經歷(1-2節),也有一群親眼目睹基督受死,埋葬和復活的見證人(5-7節) 。這些見證人為基督的復活捨命作見證,若基督沒有復活,他們這麼做的理由是什麼?實際上,基督若沒有復活,就沒有教會,因為膽怯的門徒在祂死後就會作鳥獸散(徒5:37-38)。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時間,大約是主耶穌復活之後25年,這[五百多弟兄](6節)在保羅寫本信時[一大半](6節)還活著,並活躍於各地教會中。如果反對者能找到其中任何一位目擊證人證明保羅說謊,就沒有今日的教會了。教會就是基督復活的證據,基督的復活是教會的根基,信仰的根基(17節),也是撒但千方百計想要抹殺的事實(太28:12-13)。主耶穌復活的事實證據確鑿,有的門徒起初不敢相信,後來因證據明顯而不能不信(路24:11);他們的經歷並非只是個別人一次的幻覺或衝動,乃是有[許多的憑據](徒1:3)。[雅各](7節)指主耶穌的肉身兄弟雅各(太13:55),他起初不信主(約7:5),很可能這次顯現使他信主(徒1:3,14) 。雅各信主是主耶穌復活的一個重要證據。保羅在大馬士革的路上看見復活的基督(徒9:4)。 [未到產期而生的人](8節)指保羅認為自己不像其他使徒跟隨主耶穌,在跟隨主的時間上比不上十二使徒。[使徒中最小的](9節)表示保羅原來逼迫過教會(徒9:1-2)使他覺得自己[不配稱為使徒](9節)。其實使徒不分大小,所以保羅後來又說:[我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林後11:5)。神的僕人若甘心比別人[格外勞苦](10)事奉,並不是因為他比別人更愛主,乃是因為[神的恩](10節)與他同在,讓他能與[神的恩]同工。因此,基督復活的最終證據,不是過去的文件,證人,而是復活的基督今日仍藉著[神的恩]與我們同在,讓我們在生命中能經歷祂。[我們如此傳](11節)指基督的復活是所有使徒共同傳揚的福音,並非保羅自己發明的道理。 [你們也如此信了](11節)是提醒哥林多信徒:不傳復活的,就不是純正的福音。 思想:歷史告訴我們,神的話說了就永不改變,人的智慧卻不停地在變;神的話必然會應驗,人的智慧只能叫我們迷亂。因此,我們的信心只能根據神的話語,不能根據人的道理,讓我們能深信經歷主復活的大能。 祈禱:親愛主,你從死裡復活,你是活生生的救主,你能夠使我們生命經歷你的實在,經歷你的同在,因主你活著,信你的人都要活著。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