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節)【論到屬靈的恩賜】原文是【論到屬靈的】並無【恩賜】一詞,既可以指【屬靈的人】也可以指【屬靈的事】。【屬靈的】一詞原文保羅全部用過24次,在其他書信上沒有超過3次,而在本信一共用了15次。(2節)【外邦人】通常指非猶太人,也可以指不認識神的非基督徒(帖前4:5)。【被牽引】(2節)原文通常用來指領囚犯出來,比喻外邦人有如不自由的囚犯,被撒但控制得無路可走,不得不跟從偶像。第2節原文的希臘文結構比較特別,表示【一次又一次】的意思。外邦人不住地被牽引著走,但不管怎樣牽引,最終仍是來到沒有生命的【啞巴偶像】(2節)面前。五旬節以後,不少信徒得著特別的恩賜,例如說出原本不懂的方言。哥林多信徒認為【恩賜】(1節)是【屬靈的】(1節)的標誌,因此高舉恩賜,輕視屬靈品德的操練,用屬靈的外表來掩蓋高舉自己的實際。因此,保羅希望他們能明白,【恩賜】並不代表【屬靈的】生命,追求恩賜與追求屬靈生命的長進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哥林多信徒都了解,被撒但控制的外邦人,總是【隨事被牽引】(2節)去服事偶像。而被聖靈感動的信徒,所做的【屬靈的】事也有一個共同的原則:不會說【耶穌是可咒詛的】(3節),而會說【耶穌是主】(3節) ,目的都是為了高舉基督,,榮耀基督。脫離了這個原則,就不再是【屬靈的】事;明白了這個原則,哥林多信徒對【屬靈的恩賜】也就不會產生誤解了。真誠承認【耶穌是主】,這是早期教會最重要的信仰宣言(徒2:36)。聖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感動人承認【耶穌是主】。因此,每一位真正承認【耶穌是主】的信徒,裡面都有聖靈的內住,我們不可根據恩賜來斷定別人有沒有領受聖靈。哥林多信徒把【恩賜】(4)看為自誇的本錢,有了某種特別的【恩賜】就沾沾自喜,以為高人一等。但不同的【恩賜】都是同一位聖靈所賜,聖靈是不會自我爭競的,所有的【恩賜】都是為著神永遠的計劃而賜下的。【職事】(5節)是同一位基督住在信徒的心中,呼召他們事奉,,賜能力給他們事奉的結果。【功用】(6節)指神能力的活動。賜給人各種不同恩賜的,乃是聖父(6節)聖子(5節)聖靈(4節)三位一體的神,是同一位神【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6節)目的是為著成就同一位神的計劃。因此,信徒絕不能以恩賜來分門別類,,自高自大。【叫人得益處】(7節),又可譯為【叫全體得益處】聖靈賜給各人的恩賜各不相同,但目的都一樣;;不是為了叫人自誇或陶醉,而是為了【叫全體得益處】。因此,一切對建造教會可有可無的特長或才能,都算不得恩賜。保羅強調智慧和知識的【言語】(8節)是恩賜,但不是說【智慧】和【知識】本身就是恩賜。(9節)【信心】不是指得救的信心,而是在某件事上明白神的應許,確信絕不落空。 【醫病的恩賜】(9節)指超自然的醫治能力。【行異能】(10節)指具有超自然的能力行神蹟。【作先知】(10)指傳講神的話,包括講道和說預言。【分辨諸靈】(10節)指分辨聖靈和邪靈(約壹四1)。【說方言】(10節)指未經學習而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2:4-11)。【翻方言】(10)指將人所聽不懂的方言翻譯成眾人所能明白的話(114:13)。信徒獲得不同的恩賜,並不是自己努力或追求的結果,而是聖靈為著造就教會【叫人得益處】(7節)【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節)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12節),教會裡的信徒也是各不相同的;又如【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12節)各不相同的信徒在基督裡也是合一的。聖靈將不同的恩賜分給這些各不相同的肢體,就是要【許多肢體】(12節)彼此配搭,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猶太人】和【希臘人】(13節)代表種族,,語言,文化和宗教的不同【為奴的】和【自主的】(13節)代表社會地位,,貧富,認同和成就的不同。聖靈把神的兒女都浸成一個身體,合而為一,超越了任何屬世的差異。【從一位聖靈】(13節)顯示惟有聖靈在其中做工,受洗才真正有意義。【飲於一位聖靈】(13節)指每個信徒都從聖靈受了供應,接受恩賜,顯明肢體的功用,彼此配搭,活出身體的見證。 思想:我們可以【切慕屬靈的恩賜】只可以【追求愛】(14:1),不可高舉某種恩賜。我們若單單重視某種恩賜,,苦苦追求某種恩賜,就是越過了界線,不尊重聖靈的權柄。我們要緊記一切主的恩賜都是為著造就教會【叫人得益處】。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賜予,更使我們能與你同心同工,能建立你的教會,我們都是軟弱的,全因主你的賜予使我能夠為你作工,為你建造,願我們重視,活出主你給予的恩賜。阿們!
哥林多前書 12:1-13
Related Post
哥林多前書4:1-21哥林多前書4:1-21
1節的【執事】與3:5的【執事】原文不同,原意指在大船下層搖槳的奴隸。【管家】原文指管理主人家業的奴隸。【神奧祕事】即神預定的救恩計畫(2:7)。神的僕人首先應當對自己的地位有正確的認識:他們不是人所高舉,追隨的對象,而是基督的奴隸。【管家】不會受主人日夜的監督,如果主人要凡事監督,何不自己動手做?因此【管家】 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忠心】。神對自己僕人的要求,不是要他們有多少才幹和恩賜,而是要求【有忠心】(2節)。神的僕人唯一的主人是基督,別人對祂的【論斷】(3節)自己對自己的【論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基督對祂的【判斷】(4節)。【論斷】雖然能傷人,但也可以檢驗出被論斷者的事奉是否單單做在神面前。真正的神的僕人固然會因為【論斷】而傷心,卻不會因此而動搖。人對自己的事奉果效很難作中肯的評估,事奉的忠心與否,最後的【判斷】在於主耶穌,而不是人自己的良心。基督的【判斷】不單根據外在行為,也根據【人心的意念】(5節)包括人自己都察覺不到的【暗中的隱情】(5節),這樣的【判斷】才是最真實的。因此,神的工人不必介意在人前被稱讚,被高舉,還是被論斷,只需要忠心事奉,因為【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5節)這是唯一有價值的稱讚。【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指聖經由始至終都強調神所要的是合一身體的見證,而哥林多信徒高舉人,分裂了身體的見證,因此【過於聖經所記】。6節【轉比】原文又可譯為【改變形狀】(腓3:21)【裝作】(林後11:13-15)這裡的意思是【我用自己和亞波羅為例,闡明我要教你們的功課】。7節【你】是保羅假設對一個自大的哥林多信徒說話。8節是保羅的諷刺,他引用了當時希臘斯多亞派哲學家的自稱:【只有我富足,只有我掌權】。【不用我們】指【不用我們在場】哥林多信徒自以為已經很屬靈,不必再憑藉保羅或其他使徒了。當時羅馬城的圓形競技場先讓各組的勇士彼此角鬥,最後的壓軸戲是將【定死罪的囚犯】放進競技場,與野獸搏鬥至死。因此,保羅是用反話,諷刺哥林多信徒自誇聰明,強壯,榮耀。當時的希臘文化蔑視勞動,看作奴隸的分,保羅卻【親手做工】(12節)。【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13節)這樣的行為對希臘人來說是懦弱。 12-13節是保羅把使徒與希臘文化的價值觀作對比,結論是:使徒是世人眼中的【污穢,渣滓】(13節)一文不值。哥林多信徒要升高,保羅和他的同工甘願降卑;哥林多信徒在爭取人的榮耀,保羅和同工們卻甘心為主受苦(11-13節)。這個比較顯明了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和沒有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的差別,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只求神的榮耀和神心意的滿足,沒有十字架經歷的信徒就只求人的榮耀和人的滿足。(15節)【師傅】指當時羅馬人僱來陪伴照顧孩子的奴隸或差役,其職責是教導,照顧孩子。這種【師傅】對孩子的愛當然比不上孩子的生身父親。保羅使用使徒的權柄是【為造就人,不是為敗壞人】(林後13:10)就像父親一樣。保羅一面指明效法人【不可過於聖經所記】(6節)以致高舉人,依附人;一面指出,每一個傳福音的人都要能讓別人效法自己(16節)如同自己【效法基督】(11:1)從自己的身上看見屬靈的路該如何走。保羅的計畫是先打發提摩太去哥林多(17節)然後自己去處理教會內部各種問題。哥林多教會有些人卻因此以為,保羅不敢到他們那裡去面對那些敵視他的人(18節)。這些人可能口才和知識都很好,所以【自高自大】(19節)。但保羅關心的卻不是他們的【言語】(19節),而是【他們的權能】(19節)也就是他們的生活能不能彰顯聖靈的大能。福音不只是告訴人應該行道,而且賜能力讓人能夠行道。因此,人行道的光景,顯明了聖靈的【權能】(19節)在自己身上通行的程度;而人接受了多少聖靈的【權能】生命才能彰顯多少屬靈的【權能】。【神的國】(20)是神施行權柄的範圍,不是根據人的熱心或恩賜,也不單倚靠【言語】的傳講或表白,而是【在乎權能】(20)。在羅馬時代,【為父的】(15節)不但是慈愛溫柔的(14節)也是嚴厲而不妥協的。因此,保羅是帶著【刑杖】來管教,還是【存慈愛溫柔的心】來,完全取決於哥林多信徒是否肯接受他【為父的】勸勉。 思想: 一個人屬靈的權能不是根據地位,也不是根據言語,而是根據他順服聖靈權能的程度。我們越被十字架減少自我的成分,越被聖靈增加基督的成分,就越能順服神,越能顯明屬靈的【權能】。我們有否願意每日都被聖靈充滿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讓我們知道,事奉主你不是憑著我們的才幹,能力,而是靠著主的聖靈的權能,求主使我們每日都倚靠你的同在,被主你充滿。阿們!
哥林多前書 13:1-13哥林多前書 13:1-13
保羅在12章講到屬靈的恩賜,14章講到恩賜的運用,中間插入13章,闡明愛乃是運用一切恩賜【最妙的道路】(12:31原文)。人若沒有裡面實際的【愛】恩賜就失去了【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的功用,成了有音無調的【鳴的鑼,響的鈸】。【愛】原文是agape,這個字在希臘文中並非專指神聖的愛,但保羅常用這個字來指從神而來完美至善的聖愛(在新約中出現116次,其中75次是保羅用的)。本章所講的【愛】都是指從神而來的神聖的愛,也就是真正的愛。這愛源自於神的本性,而不是因為被愛者有可愛之處,所以我們還在作罪人的時候,就經歷了這種聖愛(羅5:8)。【鳴的鑼】原文是【鳴的銅】指響聲大的銅製品。【鳴的鑼,響的鈸】兩者都是有大聲,但沒有音調。4-7節並不是【愛】的定義,而是描述【愛】的特徵:愛是什麼: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4節)這些都是基督的所是:愛不是什麼:愛不是【嫉妒,自誇,張狂】(4節)愛不做什:愛是不做【害羞的事,求自己的益處,輕易發怒,計算人的惡,喜歡不義】(5-6節);會做什麼:愛會【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6-7節)這些都是基督的所作的。【忍耐】(4節)指對別人的忍耐。【恆久忍耐】(4節)指不是只有一,兩次的忍耐。【恩慈】(4節)指善行,仁慈。愛不只是忍耐,願意體諒,憐憫,服事得罪自己的人。【不嫉妒】(4節)指不因別人的成就,恩賜,長進而嫉妒,反而因為愛對方,為對方喜樂。【不自誇,不張狂】(4節)指在神面前隱藏自己,既不自高自大,也不貶低別人。【不作害羞的事】(5節)指行事端莊,不會無禮,不做所有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5節)指脫離自己,不堅持自己,不以自己為中心,只求使基督的身體和肢體得益。【不輕易發怒】(5節),不是不能發怒,而是即使被激怒的時候,也能約束自己,不放縱自己的肉體隨意發洩。【不計算人的惡】(5節),指不會把別人對自己的得罪銘記在心,存心報復。【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6節),這是愛的界線。【凡事包容】(6節)指容忍別人的冒犯,軟弱,不輕易放棄。【凡事相信】(6節)指相信神的權柄和管理,因而總是給人留餘地,等候神的工作。【凡事盼望】(6節)指單單盼望神,相信神的恩典必然得勝。【凡事忍耐】(6節)不是指無奈的忍耐,而是指堅持不移。神愛罪人,但決不愛罪惡。這種愛不是沒有原則的包庇,溺愛,一團和氣,而是在【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的界線裡【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6)。而抵擋神,自以為神的人,不是覺得自己比神更有【愛】就是覺得自己比神更【公義】;不是以【愛】的名義去包容罪惡,就是以【公義】的名義轄制別人。愛的實質就是脫離【自己】讓基督的生命代替自我的生命。【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知識】都是神在救贖計畫中用來建造教會的恩賜,並不是神生命的彰顯,因此都是有時間性的。當教會建造完成的時候,就不再需要講道,方言,知識,惟獨愛是神的性情,必然和神的生命一樣永遠長存,所以【愛是永不止息】。無論我們今天擁有多少【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或【知識】(8節),都是有限的,在永恆裡都像【孩子的事】(11節),只不過是要被丟棄的玩具。因此,我們絕不能高舉恩賜,用恩賜來代替神的性情-愛,用追求恩賜來代替追求基督。古人用磨光的金屬作【鏡子】,它們所反映出來的影像是【模糊】的輪廓。我們對許多屬靈的事知道的也極為有限,因此我們的恩賜也是有限的,不值得高舉。將來我們與主面對面的時候,信心將成為眼見,盼望將成為事實,而我們將完全得著神兒子的生命,這生命的性情就是愛。因為【神是愛】所以【最大的是愛】愛是運用一切恩賜【最妙的道路】。 思想:凡是出於【自己】的愛都帶著自私的成分,只會愛自己和自己所喜歡愛的;只有脫離了【自我】才能愛神和神所愛的。當我們裡面的【自我】減少了,基督增加了,才能有真實的,不是出於【自我】的愛。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就是愛,從你的話,從主你的生命都充滿著愛,更使我們感受愛,分享愛,求主使我們更深願意明白主的愛,因愛是永不止息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