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信徒喜歡追求,炫耀一些神奇的恩賜,例如【說方言】(2節)。因此,保羅特地把更能造就教會的【作先知講道】與【說方言】作比較,以糾正他們錯誤的恩賜觀念。【屬靈的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2:11),不是人自己【追求】得來的。但【愛】是聖靈結出的果子,所以信徒都必須【追求愛】在愛中運用恩賜,才能建立基督的身體。聖靈按著祂自己的主權賜下【屬靈的恩賜】是為了【造就教會】(4節);而一個人得著某種【屬靈的恩賜】就是全教會得著這【屬靈的恩賜】。因此,信徒對【屬靈的恩賜】的態度是【切慕】而不是努力【追求】。使徒行傳三次記載了【說方言】(2節)的事例,旁觀的人都能聽出他們是在說【別國的話】(徒2:4)【稱讚神為大】(徒10:46) ,【說預言】(徒19:6)而不是沒有意思的聲音。但若無人翻譯,就成了【沒有人聽得出來】(2節)的【奧祕】(2節),對人不能有功效,所以說【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 2節)算不得是【造就教會的恩賜】(12節)。【作先知講道】(3節)可以【造就,安慰,勸勉人】(3節),目的是為著建立基督的身體,【造就教會】(4節)。而【說方言】的人親身經歷了神蹟,靈性多少會得到造就,所以說是【造就自己】(3節)。哥林多教會中【說方言】的現像很普遍,但保羅說他們【仍屬肉體的】(3:3)可見【說方言】對信徒屬靈生命的造就很有限。保羅既沒有鼓勵說方言,也沒有禁止說方言,但要求把方言【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5節)。愛神的人不可為了滿足自己,強求說一些沒人能明白的話。【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12:7)若只說別人不明白的方言,對人有什麼益處呢(6節)?【號聲】(8節)是軍隊對士兵的號令,所以號聲的意思必須能讓士兵明白。【無定的號聲】(8節)使聽者不知進退,因此全無效果。【向空說話】(9節),意思是向空氣說話。【聲音】(10節)原文是【語言】。【造就教會的恩賜】(12節)就是【作先知講道】(4節)的恩賜。保羅第二次指出,對【屬靈的恩賜】應該【切慕】而不是【追求】(1節)。(15節)【這卻怎麼樣呢】意思是【我該怎麼做呢?】【我要用靈禱告】(15節)指人與神之間並非理性所能表達的情感交流。 【用悟性禱告】(15節)指用理性能表達的方式向神禱告。在教會中,不只【作先知講道】(1節)應造就別人,連向主的禱告和感謝也應當【造就別人】(17節)。保羅並沒有否定【說方言】(18節)的恩賜,他比眾人對說方言有更多的認識和經歷,但卻更重視【造就教會的恩賜】(12節),因為他知道神的心意是要造就教會。在教會中【萬句方言】(19節)不如【五句教導人的話】(19節)。可見在教會中最重要的不是表現自己如何屬靈,而是【造就別人】(17節)。信徒應把屬靈追求的目標放在【造就教會】(12節)上,而不是放在自己的滿足上。【說方言】的恩賜若運用不當,就會轉化成【惡事】因此不可像小孩子一樣只管滿足自己的好奇,應當像成熟的大人一樣思考,正確運用【說方言】的恩賜。21節引自賽28:11-12。在這個例子中,以色列人即使聽見了【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所說的方言,也不肯悔改聽從神。保羅以此證明,沒有翻譯的方言既不能造就教會,也不能領人歸主。 思想:我們在追求主的事上,當有【大人】那樣成熟而剛強的心志;但在【惡事】上,卻要像【嬰孩】那樣渾噩無知。我們更要學習成長,不要像小孩子只想追求自我滿足的事。而是追求能【造就教會】的事。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賜予,使我們得著主你的恩賜,能讓我們事奉你,榮耀你,求主開我們眼晴使我們明白主你的賜予,更願意作【造就教會】的事。阿們!
哥林多前書 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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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12:14-31哥林多前書 12:14-31
(14節)【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而應該由手,腳,耳,眼等不同的肢體組成;同樣,基督的身體也不是一幫背景相似,情投意合的人組成的俱樂部,信徒之間彼此的差異是必然的,因為神要用不同的肢體配搭成基督的身體。教會裡每個信徒各有不同的功用,正如人身上的肢體各不相同,不可或缺(17節),不可互相代替,彼此輕看。【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15節)表示正如肢體不能離開身體,信徒也不能離開教會生活。肢體一離開身體,就不能發生功用;信徒若不能活在教會中,就是偏離了蒙召的目的,,傷害了基督身體的見證。我們若不肯在真實的聚會彼此相交。肢體並不是偶然出現在身體裡,而是【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18節)。【安排】顯示肢體無論是剛強或軟弱,俊美或缺欠,都是神特意創造,並且安放在特定位置上的。 (18節)【俱各】原文是【每一個】表示神並不是只關心某些重要的,顯眼的肢體,而是關心【每一個】肢體。因此,誰都沒有權力輕看自己,推託【缺少恩賜】而不參與配搭事奉;誰也沒有資格輕看別人,動輒論斷【掛名的信徒】【沒用的肢體】。神所要得著的是基督的身體,而沒有肢體的配搭就沒有身體。哥林多信徒高舉某些大有恩賜的肢體,但一個肢體不論多重要,也無法單獨顯明身體,一個超級肢體只會變成怪物【身子在哪裡呢】(19節)?【身子卻是一個】(20節)顯示【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18節)是為了透過不同肢體的彼此配搭,顯明身體合一的見證,而不是高舉某個肢體。27節每個重生得救的信徒都屬於基督的身體,包括哥林多教會那些【仍屬肉體的】(3:3)軟弱信徒。教會中的一切職事都不是人所選擇,,安排的,而是【神在教會所設立的】(28節)為要彼此配搭(18,24節)完成神的計畫。(28節)【使徒】是屬於普世教會的職事。【先知】(28節)是屬於本地教會的職事。【教師】(28)的職事在使徒時代尤其重要,因為當時手抄本的書極其昂貴,一本蒲紙福音書值工匠一年的工資,全本新約則等於工匠八年的工資,沒有多少信徒能擁有聖經。【說方言】(28)是哥林多人最重視的恩賜,但卻被保羅排在最後,用意是讓他們不要高舉恩賜。神沒有把各樣的恩賜集中在某幾個超級肢體上,也沒有讓所有的肢體只有一種恩賜,而是把不同的恩賜安排給不同的肢體。因此,肢體都應該按著恩賜來顯出自己的功用,建造基督的身體,不可浪費所得的恩賜,更不可因恩賜的不同而抬高某些肢體,輕視某些肢體。【切切地求】原文與【切慕作先知講道】的【切慕】(14:1,39)是同一個詞,意思是【切慕】而不是【追求】(14:1) 。恩賜都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節),信徒可以【切慕】但不能【追求】。【更大的恩賜】原文是複數,指那些更能造就教會的恩賜,包括【做先知講道】(28節)而不是哥林多信徒最重視的【說方言】 (30節)。【道】(31節)原文是【道路】【最妙的道】(31節)就是【愛】(13:1)。 【愛】是聖靈結出的果子(加五22),不是某些人特有的恩賜,而是運用一切恩賜的【最妙的道路】。 思想:哥林多信徒顯然都切慕屬靈的恩賜,但只有切慕還不夠,更重要的是按照神的心意去運用這些恩賜,保羅向他們指出,正確運用恩賜的道路就是【愛】活出及持守主的身體。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讓我們知道你要建造的不是一個體制,不是一個機構,而是一個身體,是有感受,有成長,有軟弱,有結連,有互相供應,溝通的一個充滿愛的身體,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看到你所要更活出是一個滿有你愛的身體。阿們!
哥林多前書7:1-16哥林多前書7:1-16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指哥林多教會曾經寫信給保羅詢問一些問題。從上下文看【男不近女倒好】是引用哥林多教會信上的話。當時古希臘斯多亞哲學流派崇尚禁慾主義,一些哥林多信徒可能也認為【男不近女倒好】。保羅自己雖然獨身,但他並不是禁慾主義者(提前4:3;西2:23),而是盡量在真理的範圍內包容他們的觀點,指出獨身的好處;但也指出【照主的安排】(11:11),婚姻是神更美的旨意,聖經的原則是人人應當結婚,一夫一妻。雖然保羅同意獨身有許多好處,但他也指出獨身可能導致許多試探。正常的夫妻生活可以避免陷入【淫亂】(2節)的試探,不合理的禁慾反而會增加被撒但【引誘】(5節)的機會。【淫亂的事】(2節)原文是複數,表示有許多這類的試探。哥林多城以廟妓眾多聞名,當地的文化對淫行習以為常,未婚者很難潔身自守。(2節)【當】這個字的原文是命令式,表示為了避免試探,人人都【當】結婚,當然也可以有例外(7節)。保羅在此並非討論神設立婚姻的原由,而是論到哥林多城的實際情況。【合宜之分】(3節)指正常的夫妻生活。夫妻雙方在婚姻裡的地位是平等的,應當以【合宜之分】彼此相待,向對方盡當盡的本分,不可單方禁慾,以致【彼此虧負】(5節)。合神心意的婚姻生活,就是讓夫妻雙方在婚姻中學習放棄自己的【權柄】(4節),完全委身於對方(4節)。夫妻既然已經【二人成為一體】完全委身於對方,保留自己的身體就是【彼此虧負】(5節)。即使是為了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5節)也必須【兩相情願】(5節)。第6節是接著第5節說的,保羅準許夫妻為了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5節)但不是命令為了專心禱告就必須【暫時分房】。一個人能持守獨身【免淫亂的事】(2節)是【神的恩賜】。【沒有嫁娶的】(8節)原文是男性,是指喪偶的鰥夫,而不是指從未結婚的人。 8-9節對鰥夫和寡婦說的,關於尚未結婚的男女,要到25節才開始談到。【常像我】(8節)指像保羅保持現狀,一個喪偶的人,若沒有守獨身的【恩賜】(7節),難免【自己禁止不住】(9節)。所以【倒不如嫁娶為妙】(9節),免得【慾火攻心】(9)反而被試探所勝。【已經嫁娶的】(10節),指已婚的信徒。 【不可離開】(10節)指不可離婚,神的兒女沒有逃離屬靈爭戰的戰場的權利,所以沒有離婚的自由。【主吩咐】(10),指主耶穌在世時曾留下這類的教訓。【若是離開了】(11節)原文是簡單過去式,顯示在寫信時,哥林多教會已有出現了離婚的現象。保羅說【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11節),不是允許只要不再嫁就可以離婚,而是要求當時那些已經離婚的人【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11節)。12-16節是關於一方不信主的婚姻,適用於信主前就已經結婚的信徒。而未婚信徒的婚姻,則應遵循信與不信的人【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的原則。【不是主說】(12節)指主耶穌在世時並沒有留下這類的教訓。雖然12-16節是使徒保羅自己的教導,但他也是在聖靈感動下說的(40節)被聖靈承認,作為神的話列入聖經。保羅謹慎分別主的話和自己的教導,證明初期教會信徒沒有隨意編造主耶穌的語錄。【成了聖潔】(14節)指分別出來歸神使用,但不一定就能得著救恩。信徒是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的【聖徒】(1:2)所以連不信的配偶和兒女也因著他們,身不由己地被分別出來歸神所用(14節)所以不要和不信的配偶離婚(13節)。每個信徒都是了聖靈的身體成為至聖的【聖靈的殿】(林前6:19)所以信徒會因著至聖的信徒而【成了聖潔】被分別出來歸神使用。因此,這樣的夫妻活在神眼中就不是淫亂,所生的兒女也【是聖潔的了】(14節)。若不信的一方主動提出離婚,信徒在神面前不負婚姻破裂的責任,被棄的配偶可以再婚。 (15節)指神所賜的生命是和睦的生命,無論是與不信的配偶繼續同住,還是接受不信者的決定結束婚姻,兩種情況下都要追求和睦。信徒的婚姻不能被當作傳福音的工具,,已經結婚的信徒就不能放棄【救】(16節)不信配偶的機會。信主的一方應甘心接受十字架的對付,在真理裡與配偶和睦,更加地愛對方,而不是讓我們失敗的見證阻擋神的工作。 思想: 婚姻不只是人生大事,更是屬靈爭戰的戰場。因為婚姻歷世歷代都是撒但攻擊的目標,許多個人,地區和國家的敗壞,都是從婚姻家庭的破口開始的。要在這場爭戰中顯出見證,夫妻都應當倚靠主的恩典,彼此扶持,尊重,體恤,大事小事都活在主的權柄下,讓主藉著婚姻生活把自己造就成建造教會的材料。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愛我們,能從你愛的生命使我們明白愛,更能在因你愛去愛身邊的人,求主保守我們使我們懂得活出主愛的生活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