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16:10-24

哥林多前書 16:10-24

保羅已差遣提摩太前往哥林多(4:17)提摩太與以拉都先到了馬其頓(徒19:22)。 (10節) [若是]顯示保羅不確定此時提摩太有沒有到達哥林多。提摩太可能比較內向,膽怯(提前4:12;提後1:7)哥林多教會有些人相當自大,可能不會尊重年輕的提摩太。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年輕的工人雖然年輕,但他[勞力作主的工](10節)不是出於自己的熱心,乃是出於主的選召。 [無論誰都不可藐視他](11節)顯示哥林多教會既敢輕看保羅這創建教會的使徒,更有可能藐視他所差遣的年輕同工。[至於]指以下內容是針對哥林多教會來信中所提的事(七1)。亞波羅在哥林多教會備受推崇,他們在信上可能表示很希望他來探望他們。但亞波羅不願意在此時去哥林多,可能是不願意助長哥林多教會高舉領袖的風氣(1:10-12)。[警醒](13節)指保持清醒的決心。[作大丈夫](13節)指在屬靈生命上長大成人,不再做屬靈的嬰孩。[要剛強](13節)原文是[被剛強],信徒不能靠自己剛強,而是順服聖靈的工作,被聖靈剛強。我們在真道上[要作大丈夫,要剛強](13節),但對人卻要柔和謙卑,凡事[要憑愛心做](14節)。羅馬帝國的[亞該亞](15節)省包括雅典,保羅在哥林多傳道之前曾在雅典領一些人信主(徒17:34)包括司提反一家。司提反一家人信主雖早,但不高舉自己,乃是[專以服事聖徒為念](15節)甘心隱藏自己,謙卑服事弟兄。他們身上帶著主的見證,也帶著主的權柄(16節)是那些分門結黨的信徒的榜樣。只有順服主的權柄,隱藏自己的人,身上才能帶著主的權柄;只有謙卑事奉肢體的人,才是基督身體裡[為大,為首]的:[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26-27)。這三個人是被哥林多教會來送信給保羅的弟兄(7:1)保羅也可能託他們攜帶本信回哥林多。他們對保羅的熱情,彌補了哥林多教會對保羅的冷淡,也彌補了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思念(17節)。[心裡都快活](18節)原文是[靈裡快活]。能叫肢體得益處,[靈裡快活]的,是能夠建立基督身體的人,聖靈要我們[務要敬重](18節)這樣的人。羅馬帝國的[亞細亞](19節)省位於今日小亞細亞西部。 [亞居拉和百基拉](19節)是一對忠心的猶太夫婦,原籍本都(黑海南岸),定居於羅馬。當羅馬皇帝克勞第把猶太人驅逐出羅馬時,他們搬到哥林多城。保羅初到哥林多時便與他們同住同工(徒18:1-3),後來他們與保羅同往以弗所(徒18:18)曾經在真理上指導過亞波羅(徒18:26)。[他們家裡的教會](19節)指這對夫婦用自己的住所服事主,後來搬到羅馬時,教會也在他們家聚集(羅16:3)。當時中等富裕人家的住宅最多可容納30-50人聚會。[親嘴問安](20節)通常是男人對男人,女人對女人,並且只限於親臉頰。新約時代的親嘴是主人向客人問安的方式(路7:45)。信徒也以此表示彼此間的相交(羅16:16;林前16:20;林後13:12;彼前5:14),現今希臘東正教會在特殊場合仍沿用[親嘴]禮節。保羅要求哥林多信徒[親嘴問安]正是對他們分門結黨的糾正。保羅習慣口述書信,由人代筆,然後在結束時親筆寫幾句,等於他在信上的簽印(加6:11;西4:18;門19;帖後3:17)。保羅親筆寫了[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22節)這樣強烈的話,顯示聖靈何等重視我們對主的正確態度。保羅沒有說[屬肉體](三1),[嫉妒,紛爭](三3),[分門結黨](十一19)的信徒[可詛可咒],卻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人若[不愛主]對主不冷不熱,恐怕連[在基督裡為嬰孩的]都算不上,根本就是還沒得救,所以一生都活在咒詛之下。 [主必要來](22節)是對歷代教會的殷切渴望。保羅在本信開始時願[恩惠](1:3)歸與他們,結束時又願[主耶穌基督的恩](23)常與他們同在,對哥林多信徒的批評也被恩典包圍。24節的[愛]原文是通常用來指神聖的愛agape。
思想:雖然保羅在信中批評了哥林多信徒,哥林多也有不少信徒反對他,但保羅始終愛他們。這種不受對方光景影響的[愛]不是出於肉體,而是來自神聖的愛,是[在基督耶穌裡的愛](24節)。
祈禱:親愛主,你是我們最要愛的一位,因為你愛我們為我捨已,伙是我們最值得愛的一位,因是主你先愛我們,求主使我們愛你,更懂得如何去愛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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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節原文以【所以】開頭,表示在邏輯上是延續13節:既然神【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13節),我們就應當趕快走上這條【出路】【逃避拜偶像的事】(14節)’雖然神必然在試探中幫助我們,但也要求我們盡聖徒的本分【逃避】。保羅勸哥林多信徒要【逃避淫行】(6:18),也勸他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因為【偶像】和【淫行】一樣讓人難以抵擋。所以不要【自己以為站得穩】(12節)而留在試探面前,而要盡可能【逃避】。只有不自恃屬靈的知識,不【自己以為站得穩】單單倚靠那救我們到底的基督,我們才能看見那條【出路】走上那條【出路】。哥林多人既然以智慧為榮(林後11:19)自認為是【明白人】就應當學習庇哩亞人【天天查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17:11)。【所祝福的杯】(16節)原文是【福杯】指猶太人逾越節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所擘開的餅】(16節)指逾越節筵席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代表主耶穌無罪的身體,【擘開】象徵主耶穌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路22:19)。(16節)【同領】和【分受】(17節)都顯示聖餐吃餅,喝杯是在基督的身體裡的交通,並且藉著這交通把神兒女聯結成靈里合一的【一個身體】(17節)。【屬肉體的以色列人】指那些天生的猶太人,而不是屬靈的以色列人。【有分】原文與【同領】(16節)同出一個字源。【主的筵席】(21)原文是【主的桌】指基督徒的聖餐。【鬼的筵席】(21節)原文是【鬼的桌子】指異教廟宇裡祭偶像時的吃喝儀式。那些【自己以為站得穩】(12節)的哥林多信徒認為【祭偶像之物】(19)與【偶像】(19)同屬虛假,所以吃不吃無所謂。但保羅不只是把偶像當作虛假的木頭石塊,也強調【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20節)。當人獻祭給虛假的偶像時,就是在獻祭給偶像所代表的邪靈。因此,正如基督徒的聖餐(16-17節)和猶太人吃祭物(18節)代表與神相交,吃【鬼的筵席】(21節)也代表【與鬼相交】(20)。主耶穌在【主的筵席】上坐主位,鬼也在【鬼的筵席】上坐主位。因此【祭偶像之物】不是不可以吃,【偶像】本身也算不得什麼,但在異教廟宇裡【鬼的筵席】上坐席【與鬼相交】卻是得罪主【惹主的憤恨】(22節)。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經得著了【真自由】超越了猶太教的律法主義, 不是靠著遵從一套規條而得救,所以【凡事都可行】(23節)。但另一方面,不影響我們接受基督權柄的,才是基督裡的【真自由】。正如【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19節)【偶像算得什麼呢】(19節),雖然這些【可行】的事本身並不壞,但在基督裡是否【有益處】(23節),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壞,而在乎是否影響建立基督的身體。如果某件【可行】的事不能【造就人】建立基督的身體,我們就應當自由地避免不做,而不是被自己的合法權利和慾望所捆綁,這才是基督裡的【真自由】。肢體之間【不要求自己的益處】(24節)不可體貼自己,把自己的權利看得比神的心意還高;而要體貼神的心意,只【求別人的益處】(24節),讓軟弱的弟兄得造就。因此,信徒沒有必要【為良心的緣故】(25節)而仔細查問這些肉是否祭過偶像,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6節)。猶太人吃肉之前則一絲不苟,查得一清二楚才能吃。26節引自詩24:1,表明【凡市上所賣的】(25節)的肉,不管在偶像面前曾經行過什麼儀式,實際上都是從神的恩惠而來的,並無別的來源。27節的【赴席】指家宴,而非異教廟宇裡的【鬼的筵席】(21節)。雖然【不信的人】(27節)所擺上的食物有可能是祭過偶像的,但信徒不必查問,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7節),理由與26節相同。但是,如果有人故意告訴信徒這食物【是獻過祭的物】(28節),表示他的心裡對於信徒該不該吃這類食物有疑問。為著對方的【良心的緣故】(28節),我們寧可放棄自己的合法權利,自由地不吃。剛強的信徒知道獻過祭的肉並沒有任何改變,因為偶像算不得什麼,所以他在神面前的【良心】(29節)是潔淨的。信徒的【自由】(29)不能造成別人跌倒,而要避免因為【別人的良心】軟弱而起的【論斷】(29節)。若是承認食物乃是神的恩典,所以【謝恩而吃】(30節),就應當不讓【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30節),以致絆倒別人,讓賜恩典的神不能得【榮耀】(31)。無論是還沒得救的【猶太人】(32節)、【希臘人】(32節),或是已經得救的【神的教會】(32節),我們的言行若是使他們跌倒、妨礙了神心意的發表,都不能【榮耀神】。 思想:信徙的【自由】(29節)是聖靈管轄的,不能用【心直口快】為理由,放縱自己的肉體。【凡事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33節),不是為了政治正確,討好群眾,而是為了【叫他們得救】(33節)。 祈禱:親愛主,是主你使我們因你而活,我們不再是孤單,不再是苦毒,而是使我們生活有主你,使我們生命能成為別人的祝福,活得有價值與意義。阿們!

哥林多前書 15:1-11哥林多前書 15:1-11

哥林多是一個經濟,文化都很發達的希臘城市,但人的智慧在這裡還是大有影響力。雖然哥林多信徒已經接受了福音,重生得救,但有些人還是沒能透徹地認識復活的真理,因著希臘哲學的影響而懷疑[死人復活的事](12節)。因此,保羅在回答了哥林多教會信上的問題以後,特地把復活的真理詳盡地闡明出來。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正因為福音是真實的,有功效的,是[神的大能](2:5)所以他們才[不是徒然相信](2節)才能[領受了,靠著站立得住](1節)又能[持守](2節)[因這福音得救](2節)。[若](2節)字並非表示他們的救恩有疑問,也不是說他們要能堅持到底才可以得救,而是強調:如果沒有復活,他們就根本沒有救恩。保羅所傳的福音,不是他自創的道理,而是他[當日所領受](3節)的。[第一](3節)指福音最重要的內容,也就是[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2:2)。當時新約聖經還沒完成,[聖經](3節)指希伯來舊約聖經。基督被釘十字架,不是神的計劃出了意外,而是神在萬世以前就已經計劃好的,並且早已藉著舊約聖經向人啟示了。基督的受死(賽53:5-6等),埋葬(賽53:9等)復活(詩16:9-10等)都是[照聖經所說](3節)的應驗的。這福音哥林多信徒既然能[領受了,靠著站立得住](2節),他們的經驗就能證明這福音是真實的。能證明基督復活的不但有舊約聖經的預言(3-4節),信徒的經歷(1-2節),也有一群親眼目睹基督受死,埋葬和復活的見證人(5-7節) 。這些見證人為基督的復活捨命作見證,若基督沒有復活,他們這麼做的理由是什麼?實際上,基督若沒有復活,就沒有教會,因為膽怯的門徒在祂死後就會作鳥獸散(徒5:37-38)。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時間,大約是主耶穌復活之後25年,這[五百多弟兄](6節)在保羅寫本信時[一大半](6節)還活著,並活躍於各地教會中。如果反對者能找到其中任何一位目擊證人證明保羅說謊,就沒有今日的教會了。教會就是基督復活的證據,基督的復活是教會的根基,信仰的根基(17節),也是撒但千方百計想要抹殺的事實(太28:12-13)。主耶穌復活的事實證據確鑿,有的門徒起初不敢相信,後來因證據明顯而不能不信(路24:11);他們的經歷並非只是個別人一次的幻覺或衝動,乃是有[許多的憑據](徒1:3)。[雅各](7節)指主耶穌的肉身兄弟雅各(太13:55),他起初不信主(約7:5),很可能這次顯現使他信主(徒1:3,14) 。雅各信主是主耶穌復活的一個重要證據。保羅在大馬士革的路上看見復活的基督(徒9:4)。 [未到產期而生的人](8節)指保羅認為自己不像其他使徒跟隨主耶穌,在跟隨主的時間上比不上十二使徒。[使徒中最小的](9節)表示保羅原來逼迫過教會(徒9:1-2)使他覺得自己[不配稱為使徒](9節)。其實使徒不分大小,所以保羅後來又說:[我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林後11:5)。神的僕人若甘心比別人[格外勞苦](10)事奉,並不是因為他比別人更愛主,乃是因為[神的恩](10節)與他同在,讓他能與[神的恩]同工。因此,基督復活的最終證據,不是過去的文件,證人,而是復活的基督今日仍藉著[神的恩]與我們同在,讓我們在生命中能經歷祂。[我們如此傳](11節)指基督的復活是所有使徒共同傳揚的福音,並非保羅自己發明的道理。 [你們也如此信了](11節)是提醒哥林多信徒:不傳復活的,就不是純正的福音。 思想:歷史告訴我們,神的話說了就永不改變,人的智慧卻不停地在變;神的話必然會應驗,人的智慧只能叫我們迷亂。因此,我們的信心只能根據神的話語,不能根據人的道理,讓我們能深信經歷主復活的大能。 祈禱:親愛主,你從死裡復活,你是活生生的救主,你能夠使我們生命經歷你的實在,經歷你的同在,因主你活著,信你的人都要活著。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