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16:10-24

哥林多前書 16:10-24

保羅已差遣提摩太前往哥林多(4:17)提摩太與以拉都先到了馬其頓(徒19:22)。 (10節) [若是]顯示保羅不確定此時提摩太有沒有到達哥林多。提摩太可能比較內向,膽怯(提前4:12;提後1:7)哥林多教會有些人相當自大,可能不會尊重年輕的提摩太。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年輕的工人雖然年輕,但他[勞力作主的工](10節)不是出於自己的熱心,乃是出於主的選召。 [無論誰都不可藐視他](11節)顯示哥林多教會既敢輕看保羅這創建教會的使徒,更有可能藐視他所差遣的年輕同工。[至於]指以下內容是針對哥林多教會來信中所提的事(七1)。亞波羅在哥林多教會備受推崇,他們在信上可能表示很希望他來探望他們。但亞波羅不願意在此時去哥林多,可能是不願意助長哥林多教會高舉領袖的風氣(1:10-12)。[警醒](13節)指保持清醒的決心。[作大丈夫](13節)指在屬靈生命上長大成人,不再做屬靈的嬰孩。[要剛強](13節)原文是[被剛強],信徒不能靠自己剛強,而是順服聖靈的工作,被聖靈剛強。我們在真道上[要作大丈夫,要剛強](13節),但對人卻要柔和謙卑,凡事[要憑愛心做](14節)。羅馬帝國的[亞該亞](15節)省包括雅典,保羅在哥林多傳道之前曾在雅典領一些人信主(徒17:34)包括司提反一家。司提反一家人信主雖早,但不高舉自己,乃是[專以服事聖徒為念](15節)甘心隱藏自己,謙卑服事弟兄。他們身上帶著主的見證,也帶著主的權柄(16節)是那些分門結黨的信徒的榜樣。只有順服主的權柄,隱藏自己的人,身上才能帶著主的權柄;只有謙卑事奉肢體的人,才是基督身體裡[為大,為首]的:[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26-27)。這三個人是被哥林多教會來送信給保羅的弟兄(7:1)保羅也可能託他們攜帶本信回哥林多。他們對保羅的熱情,彌補了哥林多教會對保羅的冷淡,也彌補了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思念(17節)。[心裡都快活](18節)原文是[靈裡快活]。能叫肢體得益處,[靈裡快活]的,是能夠建立基督身體的人,聖靈要我們[務要敬重](18節)這樣的人。羅馬帝國的[亞細亞](19節)省位於今日小亞細亞西部。 [亞居拉和百基拉](19節)是一對忠心的猶太夫婦,原籍本都(黑海南岸),定居於羅馬。當羅馬皇帝克勞第把猶太人驅逐出羅馬時,他們搬到哥林多城。保羅初到哥林多時便與他們同住同工(徒18:1-3),後來他們與保羅同往以弗所(徒18:18)曾經在真理上指導過亞波羅(徒18:26)。[他們家裡的教會](19節)指這對夫婦用自己的住所服事主,後來搬到羅馬時,教會也在他們家聚集(羅16:3)。當時中等富裕人家的住宅最多可容納30-50人聚會。[親嘴問安](20節)通常是男人對男人,女人對女人,並且只限於親臉頰。新約時代的親嘴是主人向客人問安的方式(路7:45)。信徒也以此表示彼此間的相交(羅16:16;林前16:20;林後13:12;彼前5:14),現今希臘東正教會在特殊場合仍沿用[親嘴]禮節。保羅要求哥林多信徒[親嘴問安]正是對他們分門結黨的糾正。保羅習慣口述書信,由人代筆,然後在結束時親筆寫幾句,等於他在信上的簽印(加6:11;西4:18;門19;帖後3:17)。保羅親筆寫了[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22節)這樣強烈的話,顯示聖靈何等重視我們對主的正確態度。保羅沒有說[屬肉體](三1),[嫉妒,紛爭](三3),[分門結黨](十一19)的信徒[可詛可咒],卻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人若[不愛主]對主不冷不熱,恐怕連[在基督裡為嬰孩的]都算不上,根本就是還沒得救,所以一生都活在咒詛之下。 [主必要來](22節)是對歷代教會的殷切渴望。保羅在本信開始時願[恩惠](1:3)歸與他們,結束時又願[主耶穌基督的恩](23)常與他們同在,對哥林多信徒的批評也被恩典包圍。24節的[愛]原文是通常用來指神聖的愛agape。
思想:雖然保羅在信中批評了哥林多信徒,哥林多也有不少信徒反對他,但保羅始終愛他們。這種不受對方光景影響的[愛]不是出於肉體,而是來自神聖的愛,是[在基督耶穌裡的愛](24節)。
祈禱:親愛主,你是我們最要愛的一位,因為你愛我們為我捨已,伙是我們最值得愛的一位,因是主你先愛我們,求主使我們愛你,更懂得如何去愛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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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節是保羅假設有人爭辯:【方言是不信的人證實神在作工,而先知講道不過是向信徒傳一篇信息而已。】然後保羅反問:【這樣,難道方言不是為信徒作證據,只是為不信者嗎?聖靈賜下說方言的恩賜,是為了叫門徒說出他們原來不會說的【別國的話】(徒2:4),向說【別國的話】的人證明神的作為(徒2:1-12 )使他們迴轉歸向神。如果這方言讓人聽不懂,不但不能【為不信的人】(22節)作證據,反而會讓人【說你們癲狂了】(23節)。【作先知講道】(24)的結果,是把人領向神,敬拜神,承認神真在教會中(25節)。當聽者【心裡的隱情】(25節)因先知所傳講的神的話語而被【顯露出來】(25節)的時候,就像神在直接對他說話,這就是讓他在聚會中遇見神了。聖靈在聚會中工作的目的,是讓人遇見神,敬拜神,而不是用方言來炫耀自己。【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26節)意思是【我們該怎麼做呢】?教會聚會的內容和程序雖然沒有外面的規條,但卻有裡面的約束,原則是【凡事都當造就人】(26節)。即使是真正的方言【若沒有人翻】(27節)就沒有人懂得方言的意思,當然不能造就別人,因此不可在聚會中說。即使是【作先知講道】(29節)也要有規矩,一次聚會【兩個人或三個人】講道就足夠了,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29節)。【其餘的】(29節)可能指其他有【作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也可能指有辨別諸靈恩賜的人(12:10)或全會眾。【旁邊坐著的】(30節)先知必須真正【得了啟示】有聖靈的感動,才可以示意有話要講。若真是出於聖靈的啟示,聖靈必然會感動【先說話的】(30節)先知【閉口不言】(30節)並讓前後兩位先知的話語銜接一致。當時猶太拉比一般是坐著教導,而門徒是站著受教,讀聖經的人則站著;而在愛色尼教派中,大家會輪流發言,說話的人通常站著,其餘的人都坐著。【你們】(31節)指那些有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並非指所有的信徒,在聖經沒有完成之前,一位先知說得越長,就越容易憑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聖靈的啟示來說話,時間長了,會從【講道】變成自說自話,所以聖靈會隨時介入(30節),讓有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31節)。而全本聖經啟示完成之後,講道的人應該緊緊圍繞聖經,不可以隨意發揮,用人的說教來代替聖經的【道理】(31節)。哥林多教會可能有人認為,一個人越受聖靈支配,就越少自製能力,講道時會情緒極度高漲,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語和長短。但只有邪靈會叫人失去自製的能力,聖靈卻尊重人的自由意志,越是屬靈的人,越能自我節制,因為【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32節)。先知更要學習順服神的權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節)。【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34節),並不是禁止婦女禱告或講道,是不准她們在崇拜中插嘴提問(35節)。古代婦女的教育程度普遍比較低,哥林多教會的外邦婦女又不像猶太婦女熟悉聖經,可能常常在聚會時提出一些幼稚的問題,影響了聚會的秩序。【正如律法所說的】(34節)指舊約一貫要求人在神面前安靜順服:【惟耶和華在祂的聖殿中;全地的人當在祂面前肅敬靜默】(哈二20)。這個要求不只是針對婦女,所以保羅不但要求婦女在聚會時不准說話,也要求先知在別人講道時保持【安靜】(33節)。【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35節)是當時的社會習俗。【你們】(36節)指一些自大的哥林多信徒,他們自以為【是先知,或是屬靈的】(37節),所以不同意保羅的教導,以為【神的道理】(36節)單臨到他們。保羅的信是受聖靈感動所寫的【主的命令】(37節),凡是【先知】或是【屬靈的】人(37節),都應該能看出來。而那些自稱【先知】或【屬靈的】人,【就由他不知道吧】(38節)。39-40節是關於在聚會中如何運用屬靈恩賜的結論。保羅第三次指出,對【屬靈的恩賜】應該【切慕】(39節),而不是【追求】(1節;12節)。神的教會不是只講愛心,只要火熱,只傳福音就可以了,還必須有規矩,【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40節)【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節)。 思想:不同文化,不同時代的教會,規矩可能都不太一樣,但原則都是為了【造就教會】(12節)【造就別人】(17節)【叫全體得益處】。我們有否願意因主愛的賜予作出【造就教會】【造就別人】的人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愛與捨己使我們明白愛,更能放下自我,是主你使我們不再為己而活, 求主引導我們能作【造就教會】【造就別人】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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