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結束了關於哥林多教會分黨,嫉妒紛爭的問題(1:10至4:21),轉而討論教會道德的問題(5:1節至6:20)。(1節)【收了他的繼母】指與繼母結婚,屬於亂倫的行為,羅馬法律和舊約律法(利18:8)都禁止這種行為。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天花亂墜的【言語】(4:19)卻沒有基督的【權能】(4:19)。因此,神看為可憎的事,人卻【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2節);神要對付的事,人卻不敢與神同心【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2節)以致損害了基督身體的見證。信徒不可【論斷人】(太7:1)但教會為了挽回犯罪的弟兄,必須使用屬靈的權柄來【判斷】(3節)行惡事的人,目的不是為了敗壞人,而是為了造就肢體,挽回弟兄,使犯罪者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5節)。雖然是軟弱的哥林多教會的【聚會】也不是幾個藉由無名的哥林多人的聚集;不但有使徒的心在靈裡的【同在】(4節)【主耶穌的權能】(4節)也在場。神為了保全裡面的實際,常常不惜犧牲外面的形體,舊約歷史中的約櫃被擄,帳幕被棄,聖殿被毀,聖城被焚,今日教會外表的荒涼,都是同樣的原則。【交給撒但】(5節)包括逐出教會(2,7,13節)被逐出教會就是被送到撒但掌權的領域(西1:13;約壹5:19)。【敗壞他的肉體】(5節)指屬靈的失敗導致身體的受苦(11:30)。我們若不順服基督的權柄,自恃屬靈,愛心而包容罪惡,實際上就是【自誇】(6節)。生命裡的罪就像【麵酵】(6節)若不絕對消除,就會給撒但留下餘地,即使一點也【能使全團發起來】(6節)敗壞屬靈的生命和教會的見證。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吩咐以色列人要過逾越節,各家殺一隻羊羔,蘸羊羔的血在門框和門楣上,並吃羊羔的肉(出12:1-14)。以色列人要吃無酵餅七日,把酵從各家除去,那七日稱為無酵節或除酵節(出12:15-17)。【無酵的面】(7節)代表重生得救的新生命【舊酵】(7節)代表罪惡【新團】(7節)代表聖潔沒有瑕疵的教會【逾越節的羔羊】( 7節)預表耶穌基督【將舊酵除淨】(7節)預表信徒得救後要對付罪。雖然哥林多信徒【仍是屬肉體的】(3:3)但他們已經是【無酵的麵】所以不可再把【舊酵】帶回來,必須【把舊酵除淨】教會才能成為【新團】。第7節原文並沒有【羔羊】而是說【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節】。教會是以【逾越節的羔羊基督】(7節)被殺為代價所贖買來的,為要彰顯祂的聖潔與榮耀。因此,信徒的一生都在【守這節】(8節)活在【除酵節】的實際裡,不可以容讓舊生命裡的罪酵繼續存在,而應當追求達到【誠實真正】( 8節)的地步。(8節)【守】的原文是現在進行式,表示持續的動作。(8節)【誠實】指純粹的動機【真正】指純粹的行動。保羅在寫哥林多前書之前,曾寫過另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9節)但已經失傳。那封信引起了誤解,保羅在此特意解釋。保羅並沒有禁止信徒接觸世上的罪人,因為這樣【除非離開世界方可】(10節)。保羅也準許往【不信的人】家赴席(10:27),但禁止與習慣於犯罪的所謂【弟兄】(11節)親密團契,因為這會破壞基督身體的見證,讓罪留在教會裡滋長。第11節所列的六等人,指教會中那些對這類惡行不聽勸戒,屢教不改,習以為常的人,並不是那些【偶然被過犯所勝】的人(加6:1)。(12節【教外的人】)原文沒有【教】字,指【外部的人】即教會之外的世人。【教內的人】(12節)原文也無【教】字,指【內部的人】即教會裡面的信徒。當信徒得罪神,得罪人,破壞教會的見證時,教會就有責任行使神所賜的屬靈權柄進行【審判】。對於犯罪作惡的世人,自有神安排的世俗權柄來審判他們,所以說【有神審判他們】(13節)。而對於犯罪不改的信徒,教會應當靠主作王,學習【審判】(6:2),按照神的旨意把他們趕出教會,一面維持基督身體的見證,一面也挽回犯罪者的靈魂(5節)。 思想:教會就像大海中的救生艇,必須浮在海面與世界接觸,才能領人歸主;但不可浸在海中,被世界同化,以致失去救人的功效。我們有否願意按照神的旨意維持基督身體的見證發揮教會功用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是教會的頭,是你帶領教會,因你最明白教會就是神旨意,更是讓世人得著神祝福的管道,求主同樣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更活出你旨意的教會。阿們!
哥林多前書 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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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13:1-13哥林多前書 13:1-13
保羅在12章講到屬靈的恩賜,14章講到恩賜的運用,中間插入13章,闡明愛乃是運用一切恩賜【最妙的道路】(12:31原文)。人若沒有裡面實際的【愛】恩賜就失去了【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的功用,成了有音無調的【鳴的鑼,響的鈸】。【愛】原文是agape,這個字在希臘文中並非專指神聖的愛,但保羅常用這個字來指從神而來完美至善的聖愛(在新約中出現116次,其中75次是保羅用的)。本章所講的【愛】都是指從神而來的神聖的愛,也就是真正的愛。這愛源自於神的本性,而不是因為被愛者有可愛之處,所以我們還在作罪人的時候,就經歷了這種聖愛(羅5:8)。【鳴的鑼】原文是【鳴的銅】指響聲大的銅製品。【鳴的鑼,響的鈸】兩者都是有大聲,但沒有音調。4-7節並不是【愛】的定義,而是描述【愛】的特徵:愛是什麼: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4節)這些都是基督的所是:愛不是什麼:愛不是【嫉妒,自誇,張狂】(4節)愛不做什:愛是不做【害羞的事,求自己的益處,輕易發怒,計算人的惡,喜歡不義】(5-6節);會做什麼:愛會【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6-7節)這些都是基督的所作的。【忍耐】(4節)指對別人的忍耐。【恆久忍耐】(4節)指不是只有一,兩次的忍耐。【恩慈】(4節)指善行,仁慈。愛不只是忍耐,願意體諒,憐憫,服事得罪自己的人。【不嫉妒】(4節)指不因別人的成就,恩賜,長進而嫉妒,反而因為愛對方,為對方喜樂。【不自誇,不張狂】(4節)指在神面前隱藏自己,既不自高自大,也不貶低別人。【不作害羞的事】(5節)指行事端莊,不會無禮,不做所有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5節)指脫離自己,不堅持自己,不以自己為中心,只求使基督的身體和肢體得益。【不輕易發怒】(5節),不是不能發怒,而是即使被激怒的時候,也能約束自己,不放縱自己的肉體隨意發洩。【不計算人的惡】(5節),指不會把別人對自己的得罪銘記在心,存心報復。【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6節),這是愛的界線。【凡事包容】(6節)指容忍別人的冒犯,軟弱,不輕易放棄。【凡事相信】(6節)指相信神的權柄和管理,因而總是給人留餘地,等候神的工作。【凡事盼望】(6節)指單單盼望神,相信神的恩典必然得勝。【凡事忍耐】(6節)不是指無奈的忍耐,而是指堅持不移。神愛罪人,但決不愛罪惡。這種愛不是沒有原則的包庇,溺愛,一團和氣,而是在【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的界線裡【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6)。而抵擋神,自以為神的人,不是覺得自己比神更有【愛】就是覺得自己比神更【公義】;不是以【愛】的名義去包容罪惡,就是以【公義】的名義轄制別人。愛的實質就是脫離【自己】讓基督的生命代替自我的生命。【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知識】都是神在救贖計畫中用來建造教會的恩賜,並不是神生命的彰顯,因此都是有時間性的。當教會建造完成的時候,就不再需要講道,方言,知識,惟獨愛是神的性情,必然和神的生命一樣永遠長存,所以【愛是永不止息】。無論我們今天擁有多少【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或【知識】(8節),都是有限的,在永恆裡都像【孩子的事】(11節),只不過是要被丟棄的玩具。因此,我們絕不能高舉恩賜,用恩賜來代替神的性情-愛,用追求恩賜來代替追求基督。古人用磨光的金屬作【鏡子】,它們所反映出來的影像是【模糊】的輪廓。我們對許多屬靈的事知道的也極為有限,因此我們的恩賜也是有限的,不值得高舉。將來我們與主面對面的時候,信心將成為眼見,盼望將成為事實,而我們將完全得著神兒子的生命,這生命的性情就是愛。因為【神是愛】所以【最大的是愛】愛是運用一切恩賜【最妙的道路】。 思想:凡是出於【自己】的愛都帶著自私的成分,只會愛自己和自己所喜歡愛的;只有脫離了【自我】才能愛神和神所愛的。當我們裡面的【自我】減少了,基督增加了,才能有真實的,不是出於【自我】的愛。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就是愛,從你的話,從主你的生命都充滿著愛,更使我們感受愛,分享愛,求主使我們更深願意明白主的愛,因愛是永不止息的。阿們!
哥林多前書4:1-21哥林多前書4:1-21
1節的【執事】與3:5的【執事】原文不同,原意指在大船下層搖槳的奴隸。【管家】原文指管理主人家業的奴隸。【神奧祕事】即神預定的救恩計畫(2:7)。神的僕人首先應當對自己的地位有正確的認識:他們不是人所高舉,追隨的對象,而是基督的奴隸。【管家】不會受主人日夜的監督,如果主人要凡事監督,何不自己動手做?因此【管家】 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忠心】。神對自己僕人的要求,不是要他們有多少才幹和恩賜,而是要求【有忠心】(2節)。神的僕人唯一的主人是基督,別人對祂的【論斷】(3節)自己對自己的【論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基督對祂的【判斷】(4節)。【論斷】雖然能傷人,但也可以檢驗出被論斷者的事奉是否單單做在神面前。真正的神的僕人固然會因為【論斷】而傷心,卻不會因此而動搖。人對自己的事奉果效很難作中肯的評估,事奉的忠心與否,最後的【判斷】在於主耶穌,而不是人自己的良心。基督的【判斷】不單根據外在行為,也根據【人心的意念】(5節)包括人自己都察覺不到的【暗中的隱情】(5節),這樣的【判斷】才是最真實的。因此,神的工人不必介意在人前被稱讚,被高舉,還是被論斷,只需要忠心事奉,因為【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5節)這是唯一有價值的稱讚。【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指聖經由始至終都強調神所要的是合一身體的見證,而哥林多信徒高舉人,分裂了身體的見證,因此【過於聖經所記】。6節【轉比】原文又可譯為【改變形狀】(腓3:21)【裝作】(林後11:13-15)這裡的意思是【我用自己和亞波羅為例,闡明我要教你們的功課】。7節【你】是保羅假設對一個自大的哥林多信徒說話。8節是保羅的諷刺,他引用了當時希臘斯多亞派哲學家的自稱:【只有我富足,只有我掌權】。【不用我們】指【不用我們在場】哥林多信徒自以為已經很屬靈,不必再憑藉保羅或其他使徒了。當時羅馬城的圓形競技場先讓各組的勇士彼此角鬥,最後的壓軸戲是將【定死罪的囚犯】放進競技場,與野獸搏鬥至死。因此,保羅是用反話,諷刺哥林多信徒自誇聰明,強壯,榮耀。當時的希臘文化蔑視勞動,看作奴隸的分,保羅卻【親手做工】(12節)。【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13節)這樣的行為對希臘人來說是懦弱。 12-13節是保羅把使徒與希臘文化的價值觀作對比,結論是:使徒是世人眼中的【污穢,渣滓】(13節)一文不值。哥林多信徒要升高,保羅和他的同工甘願降卑;哥林多信徒在爭取人的榮耀,保羅和同工們卻甘心為主受苦(11-13節)。這個比較顯明了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和沒有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的差別,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只求神的榮耀和神心意的滿足,沒有十字架經歷的信徒就只求人的榮耀和人的滿足。(15節)【師傅】指當時羅馬人僱來陪伴照顧孩子的奴隸或差役,其職責是教導,照顧孩子。這種【師傅】對孩子的愛當然比不上孩子的生身父親。保羅使用使徒的權柄是【為造就人,不是為敗壞人】(林後13:10)就像父親一樣。保羅一面指明效法人【不可過於聖經所記】(6節)以致高舉人,依附人;一面指出,每一個傳福音的人都要能讓別人效法自己(16節)如同自己【效法基督】(11:1)從自己的身上看見屬靈的路該如何走。保羅的計畫是先打發提摩太去哥林多(17節)然後自己去處理教會內部各種問題。哥林多教會有些人卻因此以為,保羅不敢到他們那裡去面對那些敵視他的人(18節)。這些人可能口才和知識都很好,所以【自高自大】(19節)。但保羅關心的卻不是他們的【言語】(19節),而是【他們的權能】(19節)也就是他們的生活能不能彰顯聖靈的大能。福音不只是告訴人應該行道,而且賜能力讓人能夠行道。因此,人行道的光景,顯明了聖靈的【權能】(19節)在自己身上通行的程度;而人接受了多少聖靈的【權能】生命才能彰顯多少屬靈的【權能】。【神的國】(20)是神施行權柄的範圍,不是根據人的熱心或恩賜,也不單倚靠【言語】的傳講或表白,而是【在乎權能】(20)。在羅馬時代,【為父的】(15節)不但是慈愛溫柔的(14節)也是嚴厲而不妥協的。因此,保羅是帶著【刑杖】來管教,還是【存慈愛溫柔的心】來,完全取決於哥林多信徒是否肯接受他【為父的】勸勉。 思想: 一個人屬靈的權能不是根據地位,也不是根據言語,而是根據他順服聖靈權能的程度。我們越被十字架減少自我的成分,越被聖靈增加基督的成分,就越能順服神,越能顯明屬靈的【權能】。我們有否願意每日都被聖靈充滿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讓我們知道,事奉主你不是憑著我們的才幹,能力,而是靠著主的聖靈的權能,求主使我們每日都倚靠你的同在,被主你充滿。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