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5:1-13

哥林多前書 5:1-13

保羅結束了關於哥林多教會分黨,嫉妒紛爭的問題(1:104:21),轉而討論教會道德的問題(5:1節至6:20)。(1節)【收了他的繼母】指與繼母結婚,屬於亂倫的行為,羅馬法律和舊約律法(利18:8)都禁止這種行為。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天花亂墜的【言語】(4:19)卻沒有基督的【權能】(4:19)。因此,神看為可憎的事,人卻【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2節);神要對付的事,人卻不敢與神同心【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2節)以致損害了基督身體的見證。信徒不可【論斷人】(太7:1)但教會為了挽回犯罪的弟兄,必須使用屬靈的權柄來【判斷】(3節)行惡事的人,目的不是為了敗壞人,而是為了造就肢體,挽回弟兄,使犯罪者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5節)。雖然是軟弱的哥林多教會的【聚會】也不是幾個藉由無名的哥林多人的聚集;不但有使徒的心在靈裡的【同在】(4節)【主耶穌的權能】(4節)也在場。神為了保全裡面的實際,常常不惜犧牲外面的形體,舊約歷史中的約櫃被擄,帳幕被棄,聖殿被毀,聖城被焚,今日教會外表的荒涼,都是同樣的原則。【交給撒但】(5節)包括逐出教會(2,7,13節)被逐出教會就是被送到撒但掌權的領域(西1:13;約壹5:19)。【敗壞他的肉體】(5節)指屬靈的失敗導致身體的受苦(11:30)。我們若不順服基督的權柄,自恃屬靈,愛心而包容罪惡,實際上就是【自誇】(6節)。生命裡的罪就像【麵酵】(6節)若不絕對消除,就會給撒但留下餘地,即使一點也【能使全團發起來】(6節)敗壞屬靈的生命和教會的見證。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吩咐以色列人要過逾越節,各家殺一隻羊羔,蘸羊羔的血在門框和門楣上,並吃羊羔的肉(出12:1-14)。以色列人要吃無酵餅七日,把酵從各家除去,那七日稱為無酵節或除酵節(出12:15-17)。【無酵的面】(7節)代表重生得救的新生命【舊酵】(7節)代表罪惡【新團】(7節)代表聖潔沒有瑕疵的教會【逾越節的羔羊】( 7節)預表耶穌基督【將舊酵除淨】(7節)預表信徒得救後要對付罪。雖然哥林多信徒【仍是屬肉體的】(3:3)但他們已經是【無酵的麵】所以不可再把【舊酵】帶回來,必須【把舊酵除淨】教會才能成為【新團】。第7節原文並沒有【羔羊】而是說【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節】。教會是以【逾越節的羔羊基督】(7節)被殺為代價所贖買來的,為要彰顯祂的聖潔與榮耀。因此,信徒的一生都在【守這節】(8節)活在【除酵節】的實際裡,不可以容讓舊生命裡的罪酵繼續存在,而應當追求達到【誠實真正】( 8節)的地步。(8節)【守】的原文是現在進行式,表示持續的動作。(8節)【誠實】指純粹的動機【真正】指純粹的行動。保羅在寫哥林多前書之前,曾寫過另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9節)但已經失傳。那封信引起了誤解,保羅在此特意解釋。保羅並沒有禁止信徒接觸世上的罪人,因為這樣【除非離開世界方可】(10節)。保羅也準許往【不信的人】家赴席(10:27),但禁止與習慣於犯罪的所謂【弟兄】(11節)親密團契,因為這會破壞基督身體的見證,讓罪留在教會裡滋長。第11節所列的六等人,指教會中那些對這類惡行不聽勸戒,屢教不改,習以為常的人,並不是那些【偶然被過犯所勝】的人(加6:1)。(12節【教外的人】)原文沒有【教】字,指【外部的人】即教會之外的世人。【教內的人】(12節)原文也無【教】字,指【內部的人】即教會裡面的信徒。當信徒得罪神,得罪人,破壞教會的見證時,教會就有責任行使神所賜的屬靈權柄進行【審判】。對於犯罪作惡的世人,自有神安排的世俗權柄來審判他們,所以說【有神審判他們】(13節)。而對於犯罪不改的信徒,教會應當靠主作王,學習【審判】(6:2),按照神的旨意把他們趕出教會,一面維持基督身體的見證,一面也挽回犯罪者的靈魂(5節)。 思想:教會就像大海中的救生艇,必須浮在海面與世界接觸,才能領人歸主;但不可浸在海中,被世界同化,以致失去救人的功效。我們有否願意按照神的旨意維持基督身體的見證發揮教會功用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是教會的頭,是你帶領教會,因你最明白教會就是神旨意,更是讓世人得著神祝福的管道,求主同樣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更活出你旨意的教會。阿們!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Related Post

哥林多前書7:1-16哥林多前書7:1-16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指哥林多教會曾經寫信給保羅詢問一些問題。從上下文看【男不近女倒好】是引用哥林多教會信上的話。當時古希臘斯多亞哲學流派崇尚禁慾主義,一些哥林多信徒可能也認為【男不近女倒好】。保羅自己雖然獨身,但他並不是禁慾主義者(提前4:3;西2:23),而是盡量在真理的範圍內包容他們的觀點,指出獨身的好處;但也指出【照主的安排】(11:11),婚姻是神更美的旨意,聖經的原則是人人應當結婚,一夫一妻。雖然保羅同意獨身有許多好處,但他也指出獨身可能導致許多試探。正常的夫妻生活可以避免陷入【淫亂】(2節)的試探,不合理的禁慾反而會增加被撒但【引誘】(5節)的機會。【淫亂的事】(2節)原文是複數,表示有許多這類的試探。哥林多城以廟妓眾多聞名,當地的文化對淫行習以為常,未婚者很難潔身自守。(2節)【當】這個字的原文是命令式,表示為了避免試探,人人都【當】結婚,當然也可以有例外(7節)。保羅在此並非討論神設立婚姻的原由,而是論到哥林多城的實際情況。【合宜之分】(3節)指正常的夫妻生活。夫妻雙方在婚姻裡的地位是平等的,應當以【合宜之分】彼此相待,向對方盡當盡的本分,不可單方禁慾,以致【彼此虧負】(5節)。合神心意的婚姻生活,就是讓夫妻雙方在婚姻中學習放棄自己的【權柄】(4節),完全委身於對方(4節)。夫妻既然已經【二人成為一體】完全委身於對方,保留自己的身體就是【彼此虧負】(5節)。即使是為了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5節)也必須【兩相情願】(5節)。第6節是接著第5節說的,保羅準許夫妻為了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5節)但不是命令為了專心禱告就必須【暫時分房】。一個人能持守獨身【免淫亂的事】(2節)是【神的恩賜】。【沒有嫁娶的】(8節)原文是男性,是指喪偶的鰥夫,而不是指從未結婚的人。 8-9節對鰥夫和寡婦說的,關於尚未結婚的男女,要到25節才開始談到。【常像我】(8節)指像保羅保持現狀,一個喪偶的人,若沒有守獨身的【恩賜】(7節),難免【自己禁止不住】(9節)。所以【倒不如嫁娶為妙】(9節),免得【慾火攻心】(9)反而被試探所勝。【已經嫁娶的】(10節),指已婚的信徒。 【不可離開】(10節)指不可離婚,神的兒女沒有逃離屬靈爭戰的戰場的權利,所以沒有離婚的自由。【主吩咐】(10),指主耶穌在世時曾留下這類的教訓。【若是離開了】(11節)原文是簡單過去式,顯示在寫信時,哥林多教會已有出現了離婚的現象。保羅說【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11節),不是允許只要不再嫁就可以離婚,而是要求當時那些已經離婚的人【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11節)。12-16節是關於一方不信主的婚姻,適用於信主前就已經結婚的信徒。而未婚信徒的婚姻,則應遵循信與不信的人【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的原則。【不是主說】(12節)指主耶穌在世時並沒有留下這類的教訓。雖然12-16節是使徒保羅自己的教導,但他也是在聖靈感動下說的(40節)被聖靈承認,作為神的話列入聖經。保羅謹慎分別主的話和自己的教導,證明初期教會信徒沒有隨意編造主耶穌的語錄。【成了聖潔】(14節)指分別出來歸神使用,但不一定就能得著救恩。信徒是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的【聖徒】(1:2)所以連不信的配偶和兒女也因著他們,身不由己地被分別出來歸神所用(14節)所以不要和不信的配偶離婚(13節)。每個信徒都是了聖靈的身體成為至聖的【聖靈的殿】(林前6:19)所以信徒會因著至聖的信徒而【成了聖潔】被分別出來歸神使用。因此,這樣的夫妻活在神眼中就不是淫亂,所生的兒女也【是聖潔的了】(14節)。若不信的一方主動提出離婚,信徒在神面前不負婚姻破裂的責任,被棄的配偶可以再婚。 (15節)指神所賜的生命是和睦的生命,無論是與不信的配偶繼續同住,還是接受不信者的決定結束婚姻,兩種情況下都要追求和睦。信徒的婚姻不能被當作傳福音的工具,,已經結婚的信徒就不能放棄【救】(16節)不信配偶的機會。信主的一方應甘心接受十字架的對付,在真理裡與配偶和睦,更加地愛對方,而不是讓我們失敗的見證阻擋神的工作。 思想: 婚姻不只是人生大事,更是屬靈爭戰的戰場。因為婚姻歷世歷代都是撒但攻擊的目標,許多個人,地區和國家的敗壞,都是從婚姻家庭的破口開始的。要在這場爭戰中顯出見證,夫妻都應當倚靠主的恩典,彼此扶持,尊重,體恤,大事小事都活在主的權柄下,讓主藉著婚姻生活把自己造就成建造教會的材料。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愛我們,能從你愛的生命使我們明白愛,更能在因你愛去愛身邊的人,求主保守我們使我們懂得活出主愛的生活中。阿們!

哥林多前書 16:1-9哥林多前書 16:1-9

(1節)[論到]指以下內容是針對哥林多教會來信中所提的事(7:1)。[為聖徒捐錢]指為耶路撒冷教會的貧窮信徒募捐,並非一般的社會關懷。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可能受猶太人特別的敵視與迫害(帖前2:14),被棄絕於當地社會經濟圈之外,加上克勞第統治年間(主後41-51年)的大饑荒(徒11:28),因而落在極度貧乏之中。在安提阿的外邦人教會曾差派巴拿巴和保羅送救濟品到耶路撒冷(徒11:27-30),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也鼓勵保羅要常常[記念窮人](加2:10)。外邦教會在福音上受惠於猶太教會,在物質上回饋幫助是理所當然的(羅15:26-27)顯明了外邦肢體和猶太肢體在基督身體裡的合一見證。這次捐贈在保羅所建立的教會中全面進行,包括[加拉太的眾教會],馬其頓教會(林後8:1)和亞該亞教會(林後9:2)。[七日的第一日]可能指星期天,也可能指星期六晚上。安息日晚上日落以後,就是[七日的第一日]的開始。初期教會的聚會常常在晚上進行,因為許多基督徒白天必須工作,晚上才能參加聚會,而且主耶穌的最後晚餐也是在晚上進行的。安息日白天不允許收集捐項,日落以後就可以了。[各人]表示每個信徒無論貧富都在捐獻肢體的事上有分。保羅不主張[現湊],因為捐贈肢體是基督身體生活的實際,而不是在情感催逼下的一時衝動。保羅身為使徒,有權決定人選去處理奉獻的事宜,但他並不使用這權柄,也不經手款項,而讓哥林多教會自行[舉薦](3節)人選,表明他[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8:21)。[我也該去](4節)指[若保祿的行程配合]也指[若款項相當可觀,值得保羅親自監送]。哥林多教會有些人以為保羅不會再去哥林多(4:18),如今他肯定他計劃在經過馬其頓之後去哥林多(5節),並且不只是[經過](5節),而是[同住](6節)一段時間。保羅打算在哥林多[過冬](6節)是因為地中海沿岸冬天多雨,道路泥濘,海運停止,旅行不便。[送行](6節)指為他預備所需用的東西。保羅最後從以弗所到馬其頓,然後到希臘,可能在哥林多停留了三個月(徒20:1-3)。保羅一面表示他不想只是[路過](7節)哥林多;一面強調[主若容許](7節),主的僕人一切計劃必須服在主的計劃之下。保羅目前領受的事奉是在以弗所(8節),他可能在第二年五旬節之前趕到了耶路撒冷(徒20:16)。(9節) [開了]是現在完成式,指那門保持開放。凡是主所開的[寬大又有功效的門](9節)必定會驚動魔鬼的權勢,所以必然[反對的人也多](9節);當福音的門大開的時候,仇敵製造的難處也一定會隨之而來。當時以弗所[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徒19:20),福音傳遍[亞細亞全地](徒19:26)但[因為這道起的擾亂不小](徒19:23),以致後來保羅被迫離開以弗所前往馬其頓(徒二十1)。 思想:或許有時信徒完全是自行計劃人生,絲毫不仰望主的旨意;另有些信徒好像很屬靈,完全沒有計劃,似乎是完全隨主引導,但並不是保羅所示範的榜樣。忠心的僕人可以為主的旨意有所計劃,但要每一步又要順服主隨時的引導。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奉獻使我們明白奉獻的意義,不是施捨,更是主你的恩典,讓我們懂得施予,求主使我們的生命懂得你的計劃旨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