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經得著了【真自由】(約8:36)超越了猶太教的律法主義,不必像人的宗教,必須遵從一套規條才能得救,所以【凡事我都可行】。但信徒也【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不能讓我們的自由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許多【可行】的事並非壞事,但【凡事】在屬靈上是否【有益】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壞,而在乎是否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如果某件【可行】的事會【轄制】我們,使我們無法完全順服基督的權柄,我們寧可不做。信徒已經是【基督的奴僕】(7:22)不能被基督以外的人,事,物所轄制,不管這件事有多好。連【屬靈的事】如果不是【本於祂,倚靠祂,歸給祂】的(羅11:36),也會【轄制】我們脫離基督的權柄。(13節)【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語,他們認為【肚腹】是為享受【食物】而存在的,吃飯是天然的活動,而【淫亂】和吃飯一樣也是天然的需要。但在神的計畫裡【肚腹】和【食物】都是暫時的【身體】卻要復活得榮耀(15:42-44)。因此【身子】與【淫亂】的關係,和【肚腹】與【食物】的關係並不一樣,神預備【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13節),身子是我們事奉主,榮耀神的工具。【主也是為身子】(13節)指只有靠著主的能力和供應,我們的身體才能功能正常,活出當有的樣式。【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兩者的結局都是廢壞;身子【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13節)兩者都必復活(14節)。基督徒的身體將來都要復活得贖(羅8:23)所以不可讓身體成為犯罪的工具。哥林多的【娼妓】(15節)通常是指異教偶像崇拜儀式中與人行淫的廟妓。【二人要成為一體】(16節)是男女之間性行為的屬靈實際。性犯罪的可怕,在於把【基督的肢體】(15節)事奉基督的正常功能挪去,反成為【娼妓的肢體】(15節)與娼妓及其背後的偶像聯合。保羅用【聯合】(16節)來指與娼妓【成為一體】(16節)的性行為,又用同一個【聯合】(17節)來指信徒與主【成為一體】的屬靈連結,顯示【淫行】絕不是【在身子以外】的小事(18節),而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8節)也得罪了【基督的肢體】直接影響到信徒與基督在靈裡合一的生命關係。信徒對魔鬼要【抵擋】(弗6:11,13)但對【淫行】(18節)要【逃避】(18節)或【遠避】(帖前4:3)絕不可高估自己抵擋【淫行】的能力。保羅已經指出,教會是【神的殿】(3:16)是團體的殿;在這裡又指出,每一個信徒的身子都是神用【重價買來】(20節)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每個信徒心裡都有聖靈居住(羅八9)。聖靈是我們身體的主人,因此,任何不能高舉神、與【聖靈的殿】不相配的行為,神的兒女都不該有。我們的身體是神用祂懷裡的獨生子作代價【重價買來】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信徒沒有權柄隨意支配自己的身子,而應為主而活,【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20節)。 【逃避淫行】(18節)只是消極的一面,積極的一面是【榮耀神】高舉神,體貼神,讓聖靈更多地佔有,充滿我們,讓肉體的成分越來越衰微,基督的成分越來越興旺,直到神兒子的生命在我們的身體上完全彰顯出來。 思想: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正是作信徒活在生活中的原則,我們有否只顧自己的自由,忘記神的旨意呢? 祈禱:親愛主,求你記念我們每日都活在這罪惡的世界中,我們每日都面對不少的試探,誘惑,甚至我們運用不少自我的藉口,忘記神的旨意,求主赦免,求主光照。阿們!
哥林多前書 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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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3:9-23哥林多前書 3:9-23
(9節)【我們】指保羅,亞波羅等神所使用的工人(6節)。【你們】(9節)指哥林多的信徒。【與神同工】(9節)表示沒有神,我們不能做甚麼,工作的果效是神自己做成的。【與神同工】不是替神出主意,也不是請神來批准人的計劃,工作的動機,目的,內容和方法都應該根據神的心意,讓神心滿意足。事奉的人是神所造成的工具,被事奉的人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9節)全都是出於神,屬於神。既然神是工作的主人,工人的主人,我們就沒有理由高舉人,只能高舉神。保羅的【聰明】(10節)就聰明在【照神所給我的恩】(10節)來做神的工作,知道自己沒有甚麼可誇的。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是一面藉著十字架除去舊造,一面靠著基督建立新造。而屬靈的建造要在神已經立好的【根基】(11節)上,這個根基就是耶穌基督的所是和所作,這根基藉著使徒和先知們啟示出來成為聖經(弗2:20),既不能增加,減少或修改,也不能在基督之外再【立別的根基】(11節),用社會福利,慈善愛心,道德哲學來代替基督。屬靈的建造要使用神所要的材料【金,銀,寶石】(12節)的體積雖小,卻要付出極大的代價,有長久的價值;【草木,禾秸】(12節)的體積雖大,卻不需要付出太大代價,沒有持久的價值。在神的眼中,只有從基督出來的,帶著基督生命性質的,才是貴重的【金,銀,寶石】。而一切從人出來的,不管如何聲勢浩大,不管多麼有智慧,在神的眼中都是卑賤的【草木,禾秸】。神要甚麼,就會先給我們甚麼。事奉神的人要付上代價,先接受十字架的對付,讓神藉著環境裡的一切人,事,物,把【金,銀,寶石】先做成在我們裡面,然後我們才能用這【金,銀,寶石】來建造弟兄,建造教會。凡出於肉體的建造,都經不過神的【試煉】;只有出於基督復活生命的建造,才能【存得住】(14節)。【與神同工】(9節),必須照著神的心意,藉著神所給的恩(10節),在準確的根基上(11節)用準確的材料(12節)去謹慎建造。若不如此謹慎建造,不管我們在地上有多少事奉,將來都會發現自己只是【得救】(15節),其餘我們自以為有,自以為對的,【在基督台前】都存留不住。【神的殿】(16節) 原文是單數,指整個教會(弗2:21)是神的兒女所組成的教會【神的靈】(16節)住在神的兒女裡面,在神的兒女中間顯出基督身體的見證,神就在其中得著了安息。【神的靈】住在教會裡面,也住在哥林多教會那些屬肉體的信徒當中。一切的屬靈建造都是為了叫【神的殿】完成,讓神在地上得到安息的居所。人的任何摻雜,代替和分裂,都會叫【神的殿】受損害,毀壞基督身體的見證。(17節)【聖】意思是【分別出來給神】,教會是屬於神的,甚至那些屬肉體的哥林多信徒也是屬於神的。19節引自伯5:13;人以為【這世界的智慧】(19節)是萬能的,想靠著屬世的智慧來了解屬靈的事,結果是聰明反被聰明誤。20節引自詩94:11,意思是沒有任何事可以瞞得過神,神知道人的智慧都是虛空,毫無價值的。屬靈的人沒有必要誇耀【拿人誇口】(21節),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21節),何必為著萬有中的一點向人誇口。基督就是萬有,我們在基督裡已經得著了萬有,神的工人是服事神的教會的,而不是被人高舉的。 22節是神兒女的【財產清單】生命裡的任何經歷,包括死亡本身,都是屬於神兒女的,因他們的身分是【屬基督的】(23節),應該活出基督,單單高舉神和基督,不能高舉任何人。神在22-23節清楚地啟示了一個次序:第一是神,第二是基督,第三是教會,第四是工人。【基督又是屬神的】(23節)並非指基督的本性,而是指祂救贖的工作;基督為要成就神的救恩,所以祂也是【屬神的】。 思想: 屬靈的建造不是看外面的熱鬧和暫時的果效,而要看將來【在基督台前】(林後5:10)能否經得過神的聖潔,公義的性情的【試驗】(13節);我們有否願意顯明建造的材料是從基督的生命中出來的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讓我們生命中得著建立,主你不單建立我們的信仰,更建立我們的生命在你的旨意中,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願意建立在主你的生命中。阿們!
哥林多前書 8:1-13哥林多前書 8:1-13
【印證】(2節)指在泥土,蠟上壓下的印記,是歸屬的記號,證實的憑據。哥林多信徒原本是保羅帶領信主的,因此,他們就是保羅【作使徒的印證】(2節)。保羅以自己為例,說明怎樣持守第八章所說的原則。保羅有基督徒的自由,有使徒的權柄,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見過復活的主耶穌,又建立了哥林多教會。但為了別人得恩典,保羅不但甘心限制自己身為基督徒的自由和權利,連使徒特有的權利也放棄了。【捨己】(太16:24)是教會生活的根基,教會是由得救的罪人組成的,只有堅持主,不堅持自己,才是得救的見證;如果只強調肢體的自由,只堅持個人的權利,教會就會淪為罪人爭名奪利的場所,失去基督的身體的見證。當時哥林多教會分門結黨,四派中有三派聲稱他們不是屬保羅的(1:12)也有人對保羅的使徒身份持懷疑的態度,以致【盤問】(3節)他。(5節)【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這句話的重點不是強調使徒有權結婚,而是強調已婚的使徒有權帶信主的妻子同行,接受教會的供養(11節)。【主的弟兄】(5節)原文是複數,指主耶穌肉身的弟兄們,包括雅各書的作者雅各和猶大書的作者猶大。【磯法】(5節)是西門.彼得。5-6節表明,當時只有保羅和巴拿巴兩位使徒(徒14:4,14)是帶職事奉,其他的使徒都是接受教會的供養。當時羅馬帝國的士兵都由國家提供糧餉【栽種葡萄園】和【牧養牛羊】也都是靠職業維生(7節)。保羅用世上的各種職業作比喻(7節)但他不只是【照人的意見】(8節)來說話,也用律法中的條例來證明;使徒有權接受教會的供養。第9節引自申25:4,指牛可以一邊踹谷一邊吃身邊的穀物。古時以色列人用牛來打穀,牲畜踹踏在谷堆上,使穀殼從穀粒上脫去,然後迎風向空揚起,糠秕被風吹去,穀粒就落下來。申25:4的上下文都是關於人,所以猶太拉比們認為這節經文的原則不但適用於牛,更適用於人(《他勒目》BM88b)。保羅也是如此應用這個解經原則,把【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10”7)的這項原則應用在牛身上,也應用在使徒身上(10節)。神既顧念牛,自然更顧念祂的僕人;神的工人必然是一邊事奉,一邊享受基督的供應。保羅雖然擁有合法的【權柄】(12節),但為了【基督的福音】(12節)不被阻隔,卻寧願放棄自己的權柄。因為我們裡面基督的生命叫我們能順服更高的【權柄】,所以才能活出捨己的愛。【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13節),指舊約律法中規定,祭司有權按照規矩吃一些特定的祭物(利7:6,8-10,14,、28-36)。這些祭物是以色列人先奉獻給神,然後神再賜給祭司及其家人。這個原則也可以應用到新約;信徒供養傳道人,不是對傳道人的施捨,而是先奉獻給神,然後神再賜給為祂勞苦的工人,【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14節)。因此,主耶穌說:【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10:10)【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10:7)。 思想:我們若是在事奉中只覺勞苦,不覺享受;只有工作,沒有摸著基督的豐滿;只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卻沒有享受福音的實際,這樣的事奉恐怕只是出於自己,而不是出於主的呼召。 祈禱:親愛主,感謝使我們的人生能夠事奉主你,事奉主你是我們的榮耀,更是主你的恩典,求主引導我們使我們懂享受福音的實際, 摸著基督的豐富。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