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9:15-27

哥林多前書 9:15-27

保羅在別的教會曾行使這權柄,接受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腓4:15-16),惟獨在哥林多時以織帳棚維生(徒18:3)完全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養,以免【仍是屬肉體的】的哥林多信徒不能得造就。使用合理又合法的權利並沒有錯,但合理,合法並不表示就一定要使用。即使是合理,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如果不能叫肢體得造就,讓教會得建立,為了愛神,愛人的緣故,也寧可放棄。這是人在神面前所要接受的十字架的功課,是進入身體的見證的一個操練。】(15節)【我所稱讚的指不叫弟兄跌倒的原則(8:13)。傳福音對信徒來說並沒有甚麼可誇的,而是我們【不得已】(16節)當盡的責任(太28:19-20)。不甘心傳福音,就是無視主的託付,將來不能在主面前交帳,所以【便有禍了】(16節)。主的託付,我們【若甘心】(17)去做,便有基督裡的喜樂作為【賞賜】(17節)。【若不甘心】(17節)去做,主也會牽著我們的鼻子去做成,因為【責任已經託付】(17節)給我們了,主的話絕不會落空。但如果我們是被動地執行神的託付,就失去了基督裡的喜樂。傳福音的人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真正的工作都是神自己做的;但神卻樂意讓我們這些【無用的僕人】(路17:10)得著不配得的【賞賜】就是基督裡的喜樂。保羅是羅馬公民【是自由的】但卻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了福音的緣故,自由也可以放下;為了眾人能活在神的恩典裡,權利也可以放棄。【律法以下的人】(20節)指謹守猶太教規條的人,當保羅向猶太人傳福音的時候,就遵從他們行事的習慣,如吩咐提摩太受割禮(徒16:1- 3)與猶太人【一同行潔淨的禮】(徒21:24)。【沒有律法的人】(21節)指外邦人,保羅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時候,就按著他們的文化習俗接觸他們【作沒有律法的人】(21節);在加拉太人中間像加拉太人(加4:12),在雅典城從他們的【未識之神】講起(徒17:22-31)對哥林多信徒則採用他們所熟悉的建築(3:10-15)體育(24-27節)和希臘詩人的詩句(15:33)。【軟弱的人】(22節)指那些拘泥於舊約飲食潔淨條例的信徒。保羅行事的包容性和彈性很大,似乎不受任何律法的約束,但實際上【不是沒有律法】(21節)而是根據真理的原則,就是【基督的律法】(加6:2)。在真理的範圍內,傳福音的人應盡量體恤,遷就對方的立場,使人易於接受福音。遷就不是看風轉舵,也不是同流合污,更不是被世俗同化,乃是【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並且【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羅16:19)。信徒不是教條主義者,若不涉及真理原則,我們都應當【為福音的緣故】(23節)盡量遷就別人,目的是【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23節)。古代哥林多城每兩年舉行一次哥林多地峽運動會,其重要性僅次於奧林匹克運動會,所以保羅以哥林多外邦信徒所熟悉的體育競賽來作比喻。【冠冕】(25節)原文指運動會中頒給得勝者的花冠,表示快樂之情。當時每位運動員都要受十個月的嚴格訓練,其間【諸事都有節制】(25節)。他們為了地上的會朽壞的榮耀,尚且肯付出代價去【節制】自己,信徒所追求的是不能壞的【冠冕】就是天上的喜樂,如果還不能【節制】自己,那就比不信的世人還不如了。【無定向的】(26節),指跑者不知終點何在。(26節)【打空氣的】指拳擊選手打不中目標。【攻克己身】(27節)原文是鬥拳的用語,意思是【給他一個黑眼】。 【叫身服我】(27節)即【使它成為我的奴僕】。【棄絕】(27節)原文指【經不過考驗】用來指運動會中落選的人。這裡不是指失去救恩,而是指無法滿足主的心,以致失去獎賞(17節)。 思想:保羅【攻克己身】(27節)不是視肉身為邪惡,而是【為福音的緣故】(23節),不被肉身轄制,不被肉身的需要牽著鼻子走;卻能節制自己,甘心走十字架的路,限制,放棄自己的自由與權利。我們有否願意同樣為福音原固,放下自我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捨已使我們得到真的生命,使我們不再活在自我的世界中,你是我們生命中最美的榜樣,求主使我們每日都注目你活出主美善的生命。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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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信主的人雖然已經重生得救了,但屬靈的生命還不成熟,無論是思想還是言行都是更多地【隨從肉體】【體貼肉體的事】(羅8:5)而不是【隨從聖靈】【體貼聖靈的事】(羅8:5)因此被稱為【屬肉體】的【在基督裡為嬰孩的】但他們還是在主裡的【弟兄】。屬靈【嬰孩】的第一個特徵,是不愛讀聖經,只滿足於一些安慰,鼓勵,興奮,快速,簡易的信息,對於深度的屬靈造就沒有興趣。【奶】比喻比較淺易,初步的福音道理,適合初信者(來5:13);【飯】比喻需要用屬靈的悟性去領會的聖經真理,適合靈命比較成熟的人(來5:14)。【如今還是不能】指哥林多在初信時做【嬰孩】是合理的,但他們早該脫離這個階段了,因為神的國裡不是一堆老嬰孩,而是許多有基督成熟身量的兒子,神的計畫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來2:10)。屬靈【嬰孩】的第二個特徵,是不明白人在神面前沒有自誇的餘地(1:29)不是【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2:2)反而效法世界,看重【人的智慧】(2:5)人的所有,人的所能,因此自視甚高,各不相讓,以致【分黨】(1:10)【嫉妒,紛爭】。哥林多信徒真理的【口才,知識全備】(1:5),事奉的【恩賜】也充足(1:7)但人還沒有受過十字架的對付,因此屬靈的生命仍是【嬰孩】遠未成熟到像基督的地步。屬靈的知識,才幹,恩賜,成就都不能取代屬靈的生命的成長,也不能增加人屬靈的程度。要做一個屬靈的人,必須服在基督的權柄底下,單單【隨從聖靈】【體貼聖靈的事】(羅8:5)。【屬肉體的】【屬乎肉體】比喻信徒的思想言行受天然肉體的控制與支配,而不在聖靈的管理之下。【世人】指沒有被聖靈觸摸,改變,沒有接受十字架對付的人。神的僕人無論有多大的恩賜、多大的成就,都算不得甚麼,因為真正的工作是神做成的,做工乃是【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工作和工人都是神的。【執事】原文是【僕役】【執行他人命令的人】保羅在這裡用這個字來強調事奉主的人在神面前的卑微。(6節)【栽種】指保羅的事工偏重於開荒佈道,到沒有傳講的地方傳福音(羅15:19-20)。【澆灌】(6節)指亞波羅的事工重在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生命成長(徒18:27)。保羅和亞波羅都是被神用來做外面的工作,只有神自己能在裡面能做上實際有效的【生長】(6節)工作。因此,神的僕人努力工作,不一定能保證果效,所以沒有理由自高,也沒有理由自卑,只需要忠心【栽種,澆灌】。【栽種,澆灌】原文是簡單過去式,表示保羅和亞波羅的工作已完成。【生長】原文是過去未完成式,神的工作是不住進行著。神的僕人的謙卑不是禮貌,客氣,裝假,而是因為真正看見工作的主人是神,工作的能力出於主,工作的果效【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7節)所以才真心承認【栽種的,算不得甚麼,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7節)承認自己實在沒有什麼可以誇口的地方。合神心意的事奉總是彼此配搭的,神的工人不可彼此輕看,以為自己的事奉才是最重要,因為【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因此,我們應為別人的工作感謝主、為自己的工作求主賜下夠用的恩典來與神同工【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4:10)。神的賞賜不是各人【照自己的果效】而是各人【照自己的工夫】。 思想:經文讓我們明白神的僕人不必擔心自己工作的果效,而要關心自己是否與神同工,忠心地付出,我們有否願意為神作忠心的僕人呢?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你要我們生命成長,你是我們生命的栽培者,感謝天父給予我們生命供應,生命的養份,生命的保護;願我們生命信靠你,經歷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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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節是保羅假設有人爭辯:【方言是不信的人證實神在作工,而先知講道不過是向信徒傳一篇信息而已。】然後保羅反問:【這樣,難道方言不是為信徒作證據,只是為不信者嗎?聖靈賜下說方言的恩賜,是為了叫門徒說出他們原來不會說的【別國的話】(徒2:4),向說【別國的話】的人證明神的作為(徒2:1-12 )使他們迴轉歸向神。如果這方言讓人聽不懂,不但不能【為不信的人】(22節)作證據,反而會讓人【說你們癲狂了】(23節)。【作先知講道】(24)的結果,是把人領向神,敬拜神,承認神真在教會中(25節)。當聽者【心裡的隱情】(25節)因先知所傳講的神的話語而被【顯露出來】(25節)的時候,就像神在直接對他說話,這就是讓他在聚會中遇見神了。聖靈在聚會中工作的目的,是讓人遇見神,敬拜神,而不是用方言來炫耀自己。【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26節)意思是【我們該怎麼做呢】?教會聚會的內容和程序雖然沒有外面的規條,但卻有裡面的約束,原則是【凡事都當造就人】(26節)。即使是真正的方言【若沒有人翻】(27節)就沒有人懂得方言的意思,當然不能造就別人,因此不可在聚會中說。即使是【作先知講道】(29節)也要有規矩,一次聚會【兩個人或三個人】講道就足夠了,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29節)。【其餘的】(29節)可能指其他有【作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也可能指有辨別諸靈恩賜的人(12:10)或全會眾。【旁邊坐著的】(30節)先知必須真正【得了啟示】有聖靈的感動,才可以示意有話要講。若真是出於聖靈的啟示,聖靈必然會感動【先說話的】(30節)先知【閉口不言】(30節)並讓前後兩位先知的話語銜接一致。當時猶太拉比一般是坐著教導,而門徒是站著受教,讀聖經的人則站著;而在愛色尼教派中,大家會輪流發言,說話的人通常站著,其餘的人都坐著。【你們】(31節)指那些有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並非指所有的信徒,在聖經沒有完成之前,一位先知說得越長,就越容易憑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聖靈的啟示來說話,時間長了,會從【講道】變成自說自話,所以聖靈會隨時介入(30節),讓有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31節)。而全本聖經啟示完成之後,講道的人應該緊緊圍繞聖經,不可以隨意發揮,用人的說教來代替聖經的【道理】(31節)。哥林多教會可能有人認為,一個人越受聖靈支配,就越少自製能力,講道時會情緒極度高漲,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語和長短。但只有邪靈會叫人失去自製的能力,聖靈卻尊重人的自由意志,越是屬靈的人,越能自我節制,因為【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32節)。先知更要學習順服神的權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節)。【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34節),並不是禁止婦女禱告或講道,是不准她們在崇拜中插嘴提問(35節)。古代婦女的教育程度普遍比較低,哥林多教會的外邦婦女又不像猶太婦女熟悉聖經,可能常常在聚會時提出一些幼稚的問題,影響了聚會的秩序。【正如律法所說的】(34節)指舊約一貫要求人在神面前安靜順服:【惟耶和華在祂的聖殿中;全地的人當在祂面前肅敬靜默】(哈二20)。這個要求不只是針對婦女,所以保羅不但要求婦女在聚會時不准說話,也要求先知在別人講道時保持【安靜】(33節)。【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35節)是當時的社會習俗。【你們】(36節)指一些自大的哥林多信徒,他們自以為【是先知,或是屬靈的】(37節),所以不同意保羅的教導,以為【神的道理】(36節)單臨到他們。保羅的信是受聖靈感動所寫的【主的命令】(37節),凡是【先知】或是【屬靈的】人(37節),都應該能看出來。而那些自稱【先知】或【屬靈的】人,【就由他不知道吧】(38節)。39-40節是關於在聚會中如何運用屬靈恩賜的結論。保羅第三次指出,對【屬靈的恩賜】應該【切慕】(39節),而不是【追求】(1節;12節)。神的教會不是只講愛心,只要火熱,只傳福音就可以了,還必須有規矩,【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40節)【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節)。 思想:不同文化,不同時代的教會,規矩可能都不太一樣,但原則都是為了【造就教會】(12節)【造就別人】(17節)【叫全體得益處】。我們有否願意因主愛的賜予作出【造就教會】【造就別人】的人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愛與捨己使我們明白愛,更能放下自我,是主你使我們不再為己而活, 求主引導我們能作【造就教會】【造就別人】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