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哥林多後書 2:14-17

哥林多後書 2:14-17

保羅和教會都受到了這人的傷害(5節)最大的直接受害者是保羅自己,但保羅不願意越過教會,而是凡事與身體一起行動,這是建造教會的首要原則。 [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10節)這是保羅要他們不要顧慮保羅會不同意赦免。[為你們赦免的](10節)表示保羅的赦免為了哥林多教會內部的和好鋪路,以恢復教會的合一。[在基督面前](10節)表明我們無論是責備或赦免,都應該順服回到主面前,行在主面前,尋求聖靈的引導,學習按主的心意處理事情,而不是根據自己的血氣。這樣主的旨意在祂的身體裡就能通行,教會才不會淪為世上的社團。[勝過](11節)原文意思是[佔便宜]在新約中都出現在保羅書信裡(7:2,12:17-18;帖前4:6)表示是用欺騙的方法,把別人的東西變成自己的。因此,保羅的意思是說,撒但的詭計是要趁機把軟弱的肢體騙回到牠的權勢下,擴大對教會的傷害。所以,我們該公義的時候就執行公義,該憐憫的時候就要向軟弱的肢體[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8節)不讓撒但佔便宜。因為,教會中若缺乏恩慈和赦免,仇敵就會趁虛而入;肢體之間若不能彼此合一相愛,得勝的乃是撒但。[到了特羅亞](12節)大約是主後54年秋天,保羅在離開以弗所之後(徒20:1)沿陸路向北到了特羅亞,準備從特羅亞坐船前往馬其頓。在保羅時代,特羅亞是重要的海港和商業中心。[主也給我開了門](12節)顯示保羅在特羅亞傳福音比較順利。[提多](13節)是希臘人(加2:1-3)他可能帶著保羅上一封信前往哥林多,保羅非常關切哥林多教會對這封信的反應,所以在沒見到他之前[心裡不安](13節)。[我心裡不安](13節)原文意思是[在我的靈裡沒有安息]這是聖靈在人裡面的引導。沒有遇見提多是小事,靈裡沒有安息是大事。聖靈既然在特羅亞給保羅開了門,照道理應該抓緊機會廣傳福音,但聖靈卻沒有叫他留下。人所能知道的是有限的,雖然人的理由可能很合理,但擺在神永遠的計劃裡可能就是一個大錯誤。因此,聖靈的引導大過人的理由,靈裡的安息大過環境的順利,成全神的計劃大過傳福音,順服工作的主大過解決工作的需要。保羅跟隨主的道路非常準確,他始終順服神的權柄[在基督裡誇勝](14節)一路顯明基督,供應基督,叫人遇見基督。到了特羅亞是顯明基督的恩典(12節)離開特羅亞是高舉基督的權柄(13節)。當時羅馬帝國的將軍在凱旋歸來時,會率領得勝的士兵和戰俘進城[誇勝](14節)遊行展示給國民觀看。在遊行中,羅馬祭司會手持點燃的香爐,邊走邊搖,發出[香氣](14節)在場的人都能聞到。這[香氣]對於得勝的將軍,士兵和夾道歡迎的群眾而言,代表勝利的喜悅;但對戰俘而言,卻意味著即將被奴役或處死。同樣,福音對於聽了拒絕的人,要作定他們有罪的根據(約3:18)[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16節),他們的結局乃是滅亡;而對於聽了就信的人,是使他們得救的神的大能(羅1:16)[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16節),結局乃是永生。我們必須自己放在神的權柄之下,始終在基督的[率領](14節)之下,[在神面前](15節)行走,才能使自己的道路帶著[基督馨香之氣]( 15節)。我們何時體貼自己的執著、隨從自己的理由,什麼時候就失去了[基督馨香之氣],不再能供應基督的生命。[為利混亂](17節),原文意思是買賣或沿街叫賣。 思想:神所要得著的是順服神權柄的人,而不是工作。人若不順服神的權柄,好像是抓緊為主做工,實際是使神的心意不能滿足,因為神得著了人才能心意滿足。我們有否願意帶著基督的香氣因主誇勝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權能,讓我們得勝,誇耀。縱使生命中面對艱辛,苦困,求主使我們仍然帶著主基督的香氣,使我們見證你榮耀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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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是[定罪的職事](9節),以色列人以為自己可以遵行律法,所以一口承諾[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19:8)結果卻無法遵守全部律法,只能被律法定罪。新約是[稱義的職事](9節)因為新約的事奉是根據主耶穌基督所做成的救贖,帶領人們接受因信稱義的恩典(羅3:21-28 )不再被定罪。神不願意叫人死,乃是願意叫人活,所以照著祂的時間,用[稱義的職事]就代替了[定罪的職事]。舊約[定罪的職事]榮光與新約[稱義的職事]榮光相比,[就算不得有榮光了](10節)。因為[稱義的職事]是神的兒子親自做成的,它的果效存到永遠,榮光永遠不會過去。[那被廢掉的](11節)不是指律法本身,而是指舊約的職事。律法的歷史任務乃是顯明罪的事實(羅7:7;5:13)從而叫人知罪(羅3:19-20)迴轉歸向基督(加3:24)尋求神赦免的恩典。律法本身雖沒有直接解決人在神面前的難處,但是卻為神救贖的恩典作了開路的工作。[這長存的](11節)指新約的職事要永遠長存,律法的義要永遠成就在那些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4)。[這樣的盼望](12節)指新約職事的永存和榮耀(11節)。[大膽講說](12節)指保羅相信新約職事的永存和榮耀,所以他可以對哥林多人大膽講說,不像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還得[將帕子蒙在臉上](13節)。摩西因為以色列人害怕挨近他,就用帕子蒙上臉(出34:30-35)以色列人才能稍為安心地聽神的話。但因此以色列人也看不見那榮光會漸漸退去[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13節)以為律法的職事永遠不會過去,至今仍把自己放在被定罪的地位上,把遮蓋神榮耀的帕子留在心裡(15節),不敢[敞開臉](18節)接受神榮耀的恩典。[這帕子](14節)原來指蒙在摩西臉上的帕子,在此轉指當時仍蒙在以色列人心上的帕子(15節)也就是以色列人對舊約律法字句的誤解和成見。 [這帕子]使他們的心眼被蒙蔽,不能明白神在律法裡的啟示,看不見舊約已過去,新約已設立。[他們的心地剛硬](14節)指以色列人不能看見反照在摩西臉上的舊約的職事的榮光,不是因為摩西用帕子蒙臉,而是因為以色列人的心地剛硬。主後150年左右猶太拉比的著作中說,因為以色列人犯了造金牛犢的罪(出32:1-4)所以他們無法在恐懼中看摩西臉上的榮光。[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14節),指舊約是為基督作見證的,人只要接受基督,就能明白舊約的真正意義。14節是聖經中唯一提到[舊約](14節)一詞的地方。[摩西書](15節)指摩西五經,代表希伯來聖經。信徒讀經時若堅持自己的觀念與成見,有如[帕子還在他們心上](15節)讀經的益處會大打折扣。16節是應用[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祂說話,就揭去帕子](出34:34)保羅把這個道理應用在當時的猶太人身上,表明如果有人願意轉向神,他心上的帕子就被[除去了](16節)。通常保羅說到[主]的時候,都是指基督。 [主就是那靈]並不是說基督是聖靈。這裡的[主]是繼續依照16節七十士譯本的用法,指三位一體的神。保羅在這裡使用了標準的猶太釋經法,把昔日賜律法給摩西的[主]神與今日的[聖靈]作對比。在舊約之下,以色列人只能藉著[主]神賜給摩西的律法來認識祂。當以色列人心上的帕子除去以後,就能在新約之下藉著聖靈經歷[主]神,所以就能體會[主就是那靈]。人若是活在舊約之下,想透過行律法來討神喜悅,就沒有自由,因為他們達不到律法的要求,結果卻落在律法的定罪中。律法就不再成為捆綁,所以說[主的靈在哪裡,在那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是再次應用出34:34-35。當我們像摩西一樣在神面前[揭去帕子](出34:34)以後,[基督榮耀福音的光](4:4)就不再向我們隱藏,我們就能看見神的榮耀,被神的榮耀所改變。[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4:6),所以當我們仰望[耶穌基督的面]時,就像[從鏡子裡返照]被[神榮耀的光]所照耀。[變成主的形狀]指信徒因著仰望基督,心意被聖靈更新而變化,越來越被恢復成由基督的生命所彰顯出來的神的形象(4:4)。[變成]原文是現在時態,表示持續的改變,我們得救以後的生命不是一瞬間[變成主的形狀],而是一生的功課。[榮上加榮]強調漸進改變的過程。 思想:新約信徒在生命中所經歷的神是聖靈,我們生命的改變完全是聖靈的工作結果,所以說[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我們有否願意每日返到神面前,被主的靈光照,改變,成為主的形狀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藉著聖靈,使我們得自由,面要光照我們,改變我們,使我們能變成主的形狀,求主使我們每日靠著你,一生學像你,活出主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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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聖徒並不是保羅勉強強加在哥林多信徒身上的壓力,而是他們自己主動[起此心意](10節)。[照你們所有的](11節)是一切事奉的原則。神若向我們要什麼,一定會先賜給我們什麼,決不會向我們要我們沒有的;因為凡不是從神而來的恩典,就是從人的肉體裡出來的,神一概看不上。一方面,神向我們所要的,不會超過祂給我們的恩典:祂要我們事奉,就先賜下恩賜;祂要我們奉獻,就先賜給我們財物;祂要得著我們這個人,就先賜下基督的生命。另一方面,神給我們的恩典,無論是恩賜,時間或金錢,健康,都是要我們去為祂使用的,不可浪費,閒置,因為神[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哥林多人之所以過了一年還沒有辦成捐助聖徒的事,可能是因為覺得自己的資源有限,沒辦法籌募足夠多的捐獻。因此保羅向他們解釋,神所悅納,所重視的是人[願做的心](12節),而不是捐獻的多寡。[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12節),這是神悅納人的屬靈原則。神只悅納從基督裡出來的東西,不悅納任何肉體裡出來的東西。因此,神所悅納的[所有],乃是神賜給我們的恩賜和神兒子的生命,以及這生命所結出的聖靈果子(加5:22-23)。[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6:3),我們如果勉強照自己[所無的]去事奉-明明沒有基督的生命,卻要裝作柔和謙卑;明明沒有從神而來的愛心,卻要強裝愛人如己;明明沒有聖靈的呼召,卻憑著人的熱心,責任來幫忙,結果沒有一樣能堅持到底,也沒有一樣能蒙神悅納。因此,事奉神的人,首先要認識神賜給我們的[所有]是什麼,然後才能把神所賜的[一切]獻給神。不是當我們有了足夠的錢財,才幹,知識或經歷,才算得著了[所有]。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都有神所賜的[所有],即使我們一貧如洗,一字不識,也可以用我們裡面[所有]的基督生命去活出神的愛,用我們[一切]的福音大愛去吸引人。(14節) [均平]是基督身體的原則。神的[均平]不是平均主義,不是共產主義,也不是合作互助社,而是指神賜給任何一個肢體的錢財,恩賜和知識,都是賜給整個身體的,因此肢體之間要彼此相愛,用[富餘](14)補[不足](14),使每個肢體都無所缺乏,一同享用神的豐富,在愛中建立基督的身體。15節引自出16:18。以色列人在曠野每早晨按各人的飯量收取嗎哪,有多收的。若有人所收的留到第二天,嗎哪便生蟲發臭(出16:20)。這是神讓以色列人學習順服和信靠的功課。在16-23節中,保羅推薦了三位弟兄到哥林多辦理捐獻的事。提多剛從哥林多回來,但他願意再做一次辛苦的長途旅行回到哥林多去,因為他對哥林多教會有[熱心](17節)的負擔。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使猶太人,外邦人與神和好,同時也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彼此和好,一同進入基督的身體。這些外邦信徒捐贈猶太信徒,目的是[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19節),見證基督身體合一,彼此相愛的實際。[和我們同行](19節)不但是作為旅行的同伴,也是為眾教會作遞送款項的見證人。眾教會捐贈猶太弟兄,不是為了單純解決需要,更是為了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因此,不但動機要[榮耀主](19節),過程也不能給魔鬼留破口(20節)。而不給魔鬼留破口的方法,就是在神,在人面前都[留心行光明的事](21節)。[熱心]是神的用人的重要品格(羅12:11;林後7:11;8:7,17)。[基督的榮耀](23節)指這些人是為[榮耀主](19)而工作。提多代表保羅,那兩位弟兄代表[眾教會](23節),所以哥林多信徒行在他們面前,等於行在[眾教會]面前。[顯明你們愛心的憑據,並我所稱讚你們的憑據](24節)不是為了哥林多教會或保羅的面子,而是鼓勵哥林多教會與[眾教會]一起在基督的身體裡彼此作肢體,彼此扶持,彼此勉勵,一起做基督身體完整的見證。 思想:在神的安排裡,教會的每個信徒都有可以供應別人的[富餘],再軟弱的肢體也有[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的機會,好成為神祝福教會的管道;每個信徒也可能有[不足]的時候,再剛強的肢體也有軟弱需要扶持,好學習謙卑,感恩和信靠。 祈禱:親愛主,是你使我們成為你家的一份子,我們能夠活神你的家當中,使我們學習彼此,學習分享,求主記念我們,使我們因你的恩典,活出分享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