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是[定罪的職事](9節),以色列人以為自己可以遵行律法,所以一口承諾[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19:8)結果卻無法遵守全部律法,只能被律法定罪。新約是[稱義的職事](9節)因為新約的事奉是根據主耶穌基督所做成的救贖,帶領人們接受因信稱義的恩典(羅3:21-28 )不再被定罪。神不願意叫人死,乃是願意叫人活,所以照著祂的時間,用[稱義的職事]就代替了[定罪的職事]。舊約[定罪的職事]榮光與新約[稱義的職事]榮光相比,[就算不得有榮光了](10節)。因為[稱義的職事]是神的兒子親自做成的,它的果效存到永遠,榮光永遠不會過去。[那被廢掉的](11節)不是指律法本身,而是指舊約的職事。律法的歷史任務乃是顯明罪的事實(羅7:7;5:13)從而叫人知罪(羅3:19-20)迴轉歸向基督(加3:24)尋求神赦免的恩典。律法本身雖沒有直接解決人在神面前的難處,但是卻為神救贖的恩典作了開路的工作。[這長存的](11節)指新約的職事要永遠長存,律法的義要永遠成就在那些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4)。[這樣的盼望](12節)指新約職事的永存和榮耀(11節)。[大膽講說](12節)指保羅相信新約職事的永存和榮耀,所以他可以對哥林多人大膽講說,不像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還得[將帕子蒙在臉上](13節)。摩西因為以色列人害怕挨近他,就用帕子蒙上臉(出34:30-35)以色列人才能稍為安心地聽神的話。但因此以色列人也看不見那榮光會漸漸退去[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13節)以為律法的職事永遠不會過去,至今仍把自己放在被定罪的地位上,把遮蓋神榮耀的帕子留在心裡(15節),不敢[敞開臉](18節)接受神榮耀的恩典。[這帕子](14節)原來指蒙在摩西臉上的帕子,在此轉指當時仍蒙在以色列人心上的帕子(15節)也就是以色列人對舊約律法字句的誤解和成見。 [這帕子]使他們的心眼被蒙蔽,不能明白神在律法裡的啟示,看不見舊約已過去,新約已設立。[他們的心地剛硬](14節)指以色列人不能看見反照在摩西臉上的舊約的職事的榮光,不是因為摩西用帕子蒙臉,而是因為以色列人的心地剛硬。主後150年左右猶太拉比的著作中說,因為以色列人犯了造金牛犢的罪(出32:1-4)所以他們無法在恐懼中看摩西臉上的榮光。[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14節),指舊約是為基督作見證的,人只要接受基督,就能明白舊約的真正意義。14節是聖經中唯一提到[舊約](14節)一詞的地方。[摩西書](15節)指摩西五經,代表希伯來聖經。信徒讀經時若堅持自己的觀念與成見,有如[帕子還在他們心上](15節)讀經的益處會大打折扣。16節是應用[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祂說話,就揭去帕子](出34:34)保羅把這個道理應用在當時的猶太人身上,表明如果有人願意轉向神,他心上的帕子就被[除去了](16節)。通常保羅說到[主]的時候,都是指基督。 [主就是那靈]並不是說基督是聖靈。這裡的[主]是繼續依照16節七十士譯本的用法,指三位一體的神。保羅在這裡使用了標準的猶太釋經法,把昔日賜律法給摩西的[主]神與今日的[聖靈]作對比。在舊約之下,以色列人只能藉著[主]神賜給摩西的律法來認識祂。當以色列人心上的帕子除去以後,就能在新約之下藉著聖靈經歷[主]神,所以就能體會[主就是那靈]。人若是活在舊約之下,想透過行律法來討神喜悅,就沒有自由,因為他們達不到律法的要求,結果卻落在律法的定罪中。律法就不再成為捆綁,所以說[主的靈在哪裡,在那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是再次應用出34:34-35。當我們像摩西一樣在神面前[揭去帕子](出34:34)以後,[基督榮耀福音的光](4:4)就不再向我們隱藏,我們就能看見神的榮耀,被神的榮耀所改變。[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4:6),所以當我們仰望[耶穌基督的面]時,就像[從鏡子裡返照]被[神榮耀的光]所照耀。[變成主的形狀]指信徒因著仰望基督,心意被聖靈更新而變化,越來越被恢復成由基督的生命所彰顯出來的神的形象(4:4)。[變成]原文是現在時態,表示持續的改變,我們得救以後的生命不是一瞬間[變成主的形狀],而是一生的功課。[榮上加榮]強調漸進改變的過程。 思想:新約信徒在生命中所經歷的神是聖靈,我們生命的改變完全是聖靈的工作結果,所以說[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我們有否願意每日返到神面前,被主的靈光照,改變,成為主的形狀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藉著聖靈,使我們得自由,面要光照我們,改變我們,使我們能變成主的形狀,求主使我們每日靠著你,一生學像你,活出主你。阿們!
哥林多後書 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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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10:1-8哥林多後書10:1-8
十至十三章與一至九章相比,內容和語氣都有明顯的不同,因此許多解經家推測,十至十三章很可能是保羅稍後寫給哥林多教會的另外一封書信,為他即將訪問哥林多鋪路(13:1)而初期教會把兩封信抄在同一捲軸上。[與你們見面的時候是謙卑的,不在你們那裡的時候向你們是勇敢的],可能是引用某些哥林多人諷刺保羅的話,保羅在第二次訪問哥林多時並沒有像他先前所所說的[帶著刑杖](林前4:21)去,因此反對者攻擊他與哥林多人面對面時懦弱,只有保持安全距離時才顯出[勇敢](10-11節)。哥林多教會有人批評保羅[憑血氣行事]只是個貌不揚的普通人,不夠屬靈,可能包括:沒有以權威行事(11:20)沒有經歷過異象和啟示(12:1)沒有行過大能的奇事(12:12)沒有基督在他裡面說話(13:3)用詭詐佔人便宜(12:16-18)。[我也以為必須用勇敢待這等人]指保羅認為他們是假使徒,撒但的差役(11:13-15)因此必須以勇敢的態度面對他們。[求你們不要叫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有這樣的勇敢]指盼望哥林多信徒不再受那些假使徒的欺騙,好讓他訪問他們的時候,不必以對待敵人的勇敢來對待他們。[在血氣中行事]指保羅活在血肉之軀中,行事為人也受肉身的限制,生活起居一如常人。[憑血氣爭戰]指單靠人的方法和手段來傳福音,事奉神,而不是倚靠神的能力。在3-6節中,保羅使用了許多軍事術語來比喻屬靈爭戰的實際:[爭戰][兵器](4節)[攻破堅固的營壘](4節)[自高的事] (塔台)(5節)、[心意奪回](俘虜)(5節)[預備責罰一切不順服的人](軍事審判)(6節)。[在神面前有能力](4節)的[爭戰的兵器](4節),指十字架的福音(林前1:18)。[堅固的營壘](4節)指人心中對福音的抗拒。要[攻破堅固的營壘][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2:4)[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5)。當時的猶太哲學家斐羅(Philo)用[營壘]來比喻心靈的營壘,即用人的理論,詭辯來抵擋神的榮耀。當時的斯多亞派哲學家辛尼加(Seneca)用[營壘]來比喻以[理性的論證]所架構起來的靈魂的營壘,能使靈魂在不利命運的攻擊下,仍然牢不可破。而保羅的工作就是攻破所謂理性的論證,即一切攔阻人認識神的[各樣的計謀](5節)。[各樣的計謀]指人用各種似是而非的學問道理,辯論技巧來裝備自己,智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構築了心靈的營壘來抵擋福音。[自高之事](5節)原文指古代戰場上建在高地上的塔台,比喻智慧的論證,即人所發明的各種反對福音[攔阻人認識神](5節)的理論。但神卻定意透過福音的傳講,彰顯祂的能力[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林前1:19)攻破一切人所發明的理論,使被選召的人信而得救。[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5節)指營壘被攻破,躲在其中的人被俘虜。保羅屬靈爭戰的目的不是為了駁倒各種人的道理,而是為了把人帶回基督的權柄之下。[已經預備好了]原文是軍事上準備就緒的用語。[那一切不順服的人]混淆了福音的真理(11:4)背後的假宗師是[假使徒,撒但的差役](11:13-15)。教會的紀律行為是為著建立基督的身體(8節)而不是為了就事論事,解決眼前的問題,所以必須在基督的身體裡一致行動,應該等到哥林多信徒[十分順服的時候]再進行。[你們是看眼前的嗎]原文動詞可以譯為命令式(看…)直述式(你們是看…)和疑問式(你們是看…嗎?),其他保羅書信中基本上都是命令式(林前8:9,10:12,18,16:10;加5:15;弗5:15;腓3:2;西2:8)因此這裡可能也是命令式:[你們看吧!事實擺在眼前]。[倘若有人]指欺騙哥林多信徒的假使徒(11:13)。[他如何屬基督,我們也是如何屬基督的],意思是如果是屬基督的,必然會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他們一樣(羅15:7)。但那班人不但不接納保羅,甚至攻擊他,缺乏屬基督的人所應有的表現。[屬基督的]可以指信徒或[基督的僕人](11:23)保羅在十至十三章中為自己的使徒職分辯護,所以這裡應該是指[基督的僕人](11:23)。保羅使用屬靈的權柄採取紀律行動,是經過謹慎禱告後才決定的,目的是為了造就人,把軟弱的弟兄帶回神的心意裡。既然[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13:10),所以保羅[就是為這權柄稍微誇口,也不至於慚愧]。 思想:屬地的權柄是轄管人,驅使人,支配人,甚至是對付人和踐踏人,但基督在教會中所賜的屬靈權柄,目的卻是[要造就你們,並不是要敗壞你們]。我們有否願意將教會成為只對付人的組織呢? 祈禱:親愛主,求你光照我們,除去我們世俗的心思,世俗的手段,面對主你心意的教會,使我們明白身邊信徒的生命,我們彼此的一家人的身份,使我們彼此造就,活出基督的生命。阿們!
哥林多後書 2:1-17哥林多後書 2:1-17
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時候,準備沿著陸路從以弗所經過馬其頓,然後再去探望哥林多教會(林前16:5-7)。但後來他改變行程,可能直接從以弗所坐船去了哥林多,然後再回到以弗所。那次訪問不太愉快(13:2)給哥林多人和保羅都帶來了[憂愁]。[再到你們那裡去]指保羅後來按原計劃的行程,沿陸路從以弗所來到馬其頓,在馬其頓寫完本信後(徒20:1)沿陸路第三次訪問哥林多(徒20:2)結果十分愉快[大家沒有憂愁]。保羅在哥林多住了三個月,在那裡寫了加拉太書和羅馬書,然後一路回到耶路撒冷,被捕受審。[我叫你們憂愁]表示保羅在上次的訪問中責備哥林多信徒的過錯,使得哥林多會眾都很[憂愁]。[我叫那憂愁的人]是單數,特別指某位需要悔改的哥林多信徒(5-8節),只有他的悔改才能讓保羅完全快樂。[我曾經把這事寫給你們](3節)指保羅從上次不愉快的哥林多之行以後,曾寫了一份措辭嚴厲的信給哥林多教會(6,9節)這封信並沒有留傳下來。[應該叫我快樂的人,反倒叫我憂愁](3節)表示在保羅上次的訪問中,那些應當支持他的哥林多信徒袖手旁觀。保羅盼望他們能主動地在神的光照中轉回,因為沒有人能代替他們選擇歸向神。 [以我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3節)指為軟弱的肢體悔改而快樂,為神的權柄被高舉而快樂。彼此相愛不是對壞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是憑愛心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當我們對弟兄[格外疼愛](4節)甚至會[心裡難過痛苦,多多流淚](4節)的時候,才有資格[用愛心說誠實話](弗4:15)造就,挽回弟兄。從血氣裡出來的責備不能讓人感受到愛,只會讓人感受到論斷和棄絕,結果是敗壞弟兄。[若有叫人憂愁的]保羅沒有在信中指名道姓,給軟弱的弟兄留下餘地。[不但叫我憂愁,也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顯示那人不只傷害了保羅,也傷害了整個哥林多教會。[責罰](6節)指教會的紀律處分。哥林多教會接納了保羅上一封信的勸告,對犯罪者採取了紀律處分。消息傳來,保羅一面得著了安慰(7:6-13)一面也擔心如果這位軟弱的弟兄[憂愁太過](7節)會讓撒但趁虛而入。教會中紀律處分的目的是要挽回弟兄,而不是敗壞弟兄,要適可而止。信徒只要肯悔改認罪,就應予赦免並接納,以免對方[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7節)。如果我們只會對弟兄定罪,棄絕,卻絲毫不曾為對方的靈魂著想,就不夠資格定罪別人,因為這樣就反而證明我們沒有肢體之間應有的愛。(7節) [沉淪]原文指動物吞滅獵物,或大水淹沒東西,憂愁也會[吞滅]人,[淹死]人。愛是[最妙的道](林前12:31)只有愛能讓別人確實知道我們之間不再有隔閡。(8節) [顯出堅定不移]原文常用作交易的成交[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8節)指教會要採取正式的行動。[凡事順從](9節),不是指順從保羅個人,而是指順從神的權柄,按照神的旨意而行。保羅書信從來都是根據福音的真理作出要求,而不是根據個人權威。 思想:人的責備是需要的,但是責備並不能解決問題,只有人甘願向神降服下來,人裡面的難處才能得到解決。主所要的仍然都是我們彼此相愛,彼此接納,讓我們一同彼此分憂,一同成長建立。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愛,你的接納,是你的愛的接納,讓我們軟弱敗壞的人得著你的愛,更讓我們能彼此相愛,彼此接納,求主光照引導我們,使我們活在彼此接納的愛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