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哥林多後書4:1-17

哥林多後書4:1-17

[這職份](1節)指[新約的職事](3:6)。如果我們的事奉是真正出於神,必定會[不喪膽](1節)因為不是靠自己的剛強,乃是蒙了神的憐憫。而出於肉體的事奉很快就會在困難面前[喪膽]。如果我們的事奉是真正出於神,必定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2節)因為我們所依靠的是聖潔的神,而不是肉體,勢力。而出於肉體的事奉必然會依靠人的手段,或者靠[行詭詐](2節)開展工作,導致嫉妒紛爭,或者用屬地的智慧來[謬講神的道理](2節)。傳福音的人應當用屬天的智慧,光明磊落,不但傳講真理,也照著真理來活[只將真理表明出來](2節)。[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2節)指如果每一個人都忠於他們的良心,就不得不承認保羅的確言行一致。[謬講](2節)原文指將純酒用水稀釋,表面上還是講神的道理,實際上已經用人的觀念,世界的觀念摻雜,稀釋了真理。事奉神的人不必為工作的果效患得患失,因為果效在神的手中。只要我們忠心傳講真理,也活出真理,身體力行地[將真理表明出來](2節)如果聽者仍然不肯接受,責任不在我們。因為他們是[滅亡的人](3節)神允許他們[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4節)以致無法明白福音真理。[這世界的神]指撒但。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被撒但[弄瞎了心眼]活在黑暗之中,拒絕接受[基督榮耀福音的光],因此[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5 )。被[弄瞎了心眼]的人無法從自己的肉體裡面生發出信心,得救只能根據神的恩典,所以[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三次提到他所傳福音的核心內容(林前17-18,23;115:3-4)。 [基督本是神的像](4節)是[基督榮耀福音]的核心內容之一。首先的亞當是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被造的(創1:26)但末後的亞當基督(林前15:45-49)卻[本是神的像]是神向人的顯出,是人認識神的唯一途徑:[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1:18)。因此,認識了基督,也就認識了神,並且因[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弗4:13)。[不是傳自己]可能指保羅不像別人提出自己也可能指保羅強調自己使徒的權柄,不是為了高抬自己,而是為了高舉基督。[傳基督耶穌為主]這是保羅所傳福音的核心內容之一。 [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可能哥林多教會有人認為保羅總是強調自己的使徒權柄,但保羅卻把自己當作傳道對象的僕人。傳道對象並非保羅的主人,他只有一位主基督耶穌,基督是祂事奉的對象,事奉的中心,他是因順服基督而樂意服事人。[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引自[神說:要有光](創1:3)。[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是保羅所傳福音的核心內容之一。 [神榮耀的光]不在別處,只[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摩西臉上的榮光是反射神的榮耀(3:7),基督面上的榮光是顯明神兒子自己的榮耀,因[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住在基督裡面](西2:9)。接受福音,就是接受這光照(徒9:1-9)被神得著,成為[神榮耀的光]在世上的顯明。對於重生得救的人,這光[已經照在我們心裡]。但只有越多親近主,才能越多讓祂面上的榮光繼續[照在我們心裡],讓我們在基督裡越來越得著[神本性一切的豐盛](西2:9)越來越成為神榮耀在世上的顯明,正如基督將祂顯明一樣。[瓦器]在地中海沿岸相當普遍,幾乎每個家庭都有,便宜,易碎,一旦破了,只有丟棄。保羅此時想到的可能是當時最便宜,最普遍的瓦器油燈,而[寶貝]就是其中[基督榮耀福音的光](4節)[神榮耀的光](6節)。神將[寶貝]放在卑賤的[瓦器]裡面,目的不是要顯明[瓦器],乃是要顯明這寶貝[莫大的能力]。福音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傳福音的果效在乎神恩典和大能,不在乎傳福音者的剛強,能力,知識,口才。傳福音的人只有真正認識自己是軟弱,不能的[瓦器],又認識神有[莫大的能力],才能既不為成功而驕傲自誇,也不因挫折而怨天尤人。 思想:傳福音的人不能用自己去代替主,任何代替都是堵到神那裡去的路。傳福音和接受福音的人都要單單根據基督,順服基督,高舉基督,傳揚基督。我們又會帶著甚麼去傳福音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願意使用我們這瓦器,要充滿這瓦器為要使我們顯出主你莫大的能力,求主充滿我們,使我們單單根據基督,順服基督,高舉基督,傳揚基督。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Related Post

哥林多後書 3:9-18哥林多後書 3:9-18

律法是[定罪的職事](9節),以色列人以為自己可以遵行律法,所以一口承諾[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19:8)結果卻無法遵守全部律法,只能被律法定罪。新約是[稱義的職事](9節)因為新約的事奉是根據主耶穌基督所做成的救贖,帶領人們接受因信稱義的恩典(羅3:21-28 )不再被定罪。神不願意叫人死,乃是願意叫人活,所以照著祂的時間,用[稱義的職事]就代替了[定罪的職事]。舊約[定罪的職事]榮光與新約[稱義的職事]榮光相比,[就算不得有榮光了](10節)。因為[稱義的職事]是神的兒子親自做成的,它的果效存到永遠,榮光永遠不會過去。[那被廢掉的](11節)不是指律法本身,而是指舊約的職事。律法的歷史任務乃是顯明罪的事實(羅7:7;5:13)從而叫人知罪(羅3:19-20)迴轉歸向基督(加3:24)尋求神赦免的恩典。律法本身雖沒有直接解決人在神面前的難處,但是卻為神救贖的恩典作了開路的工作。[這長存的](11節)指新約的職事要永遠長存,律法的義要永遠成就在那些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4)。[這樣的盼望](12節)指新約職事的永存和榮耀(11節)。[大膽講說](12節)指保羅相信新約職事的永存和榮耀,所以他可以對哥林多人大膽講說,不像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還得[將帕子蒙在臉上](13節)。摩西因為以色列人害怕挨近他,就用帕子蒙上臉(出34:30-35)以色列人才能稍為安心地聽神的話。但因此以色列人也看不見那榮光會漸漸退去[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13節)以為律法的職事永遠不會過去,至今仍把自己放在被定罪的地位上,把遮蓋神榮耀的帕子留在心裡(15節),不敢[敞開臉](18節)接受神榮耀的恩典。[這帕子](14節)原來指蒙在摩西臉上的帕子,在此轉指當時仍蒙在以色列人心上的帕子(15節)也就是以色列人對舊約律法字句的誤解和成見。 [這帕子]使他們的心眼被蒙蔽,不能明白神在律法裡的啟示,看不見舊約已過去,新約已設立。[他們的心地剛硬](14節)指以色列人不能看見反照在摩西臉上的舊約的職事的榮光,不是因為摩西用帕子蒙臉,而是因為以色列人的心地剛硬。主後150年左右猶太拉比的著作中說,因為以色列人犯了造金牛犢的罪(出32:1-4)所以他們無法在恐懼中看摩西臉上的榮光。[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14節),指舊約是為基督作見證的,人只要接受基督,就能明白舊約的真正意義。14節是聖經中唯一提到[舊約](14節)一詞的地方。[摩西書](15節)指摩西五經,代表希伯來聖經。信徒讀經時若堅持自己的觀念與成見,有如[帕子還在他們心上](15節)讀經的益處會大打折扣。16節是應用[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祂說話,就揭去帕子](出34:34)保羅把這個道理應用在當時的猶太人身上,表明如果有人願意轉向神,他心上的帕子就被[除去了](16節)。通常保羅說到[主]的時候,都是指基督。 [主就是那靈]並不是說基督是聖靈。這裡的[主]是繼續依照16節七十士譯本的用法,指三位一體的神。保羅在這裡使用了標準的猶太釋經法,把昔日賜律法給摩西的[主]神與今日的[聖靈]作對比。在舊約之下,以色列人只能藉著[主]神賜給摩西的律法來認識祂。當以色列人心上的帕子除去以後,就能在新約之下藉著聖靈經歷[主]神,所以就能體會[主就是那靈]。人若是活在舊約之下,想透過行律法來討神喜悅,就沒有自由,因為他們達不到律法的要求,結果卻落在律法的定罪中。律法就不再成為捆綁,所以說[主的靈在哪裡,在那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是再次應用出34:34-35。當我們像摩西一樣在神面前[揭去帕子](出34:34)以後,[基督榮耀福音的光](4:4)就不再向我們隱藏,我們就能看見神的榮耀,被神的榮耀所改變。[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4:6),所以當我們仰望[耶穌基督的面]時,就像[從鏡子裡返照]被[神榮耀的光]所照耀。[變成主的形狀]指信徒因著仰望基督,心意被聖靈更新而變化,越來越被恢復成由基督的生命所彰顯出來的神的形象(4:4)。[變成]原文是現在時態,表示持續的改變,我們得救以後的生命不是一瞬間[變成主的形狀],而是一生的功課。[榮上加榮]強調漸進改變的過程。 思想:新約信徒在生命中所經歷的神是聖靈,我們生命的改變完全是聖靈的工作結果,所以說[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我們有否願意每日返到神面前,被主的靈光照,改變,成為主的形狀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藉著聖靈,使我們得自由,面要光照我們,改變我們,使我們能變成主的形狀,求主使我們每日靠著你,一生學像你,活出主你。阿們!

哥林多後書 2:1-17哥林多後書 2:1-17

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時候,準備沿著陸路從以弗所經過馬其頓,然後再去探望哥林多教會(林前16:5-7)。但後來他改變行程,可能直接從以弗所坐船去了哥林多,然後再回到以弗所。那次訪問不太愉快(13:2)給哥林多人和保羅都帶來了[憂愁]。[再到你們那裡去]指保羅後來按原計劃的行程,沿陸路從以弗所來到馬其頓,在馬其頓寫完本信後(徒20:1)沿陸路第三次訪問哥林多(徒20:2)結果十分愉快[大家沒有憂愁]。保羅在哥林多住了三個月,在那裡寫了加拉太書和羅馬書,然後一路回到耶路撒冷,被捕受審。[我叫你們憂愁]表示保羅在上次的訪問中責備哥林多信徒的過錯,使得哥林多會眾都很[憂愁]。[我叫那憂愁的人]是單數,特別指某位需要悔改的哥林多信徒(5-8節),只有他的悔改才能讓保羅完全快樂。[我曾經把這事寫給你們](3節)指保羅從上次不愉快的哥林多之行以後,曾寫了一份措辭嚴厲的信給哥林多教會(6,9節)這封信並沒有留傳下來。[應該叫我快樂的人,反倒叫我憂愁](3節)表示在保羅上次的訪問中,那些應當支持他的哥林多信徒袖手旁觀。保羅盼望他們能主動地在神的光照中轉回,因為沒有人能代替他們選擇歸向神。 [以我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3節)指為軟弱的肢體悔改而快樂,為神的權柄被高舉而快樂。彼此相愛不是對壞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是憑愛心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當我們對弟兄[格外疼愛](4節)甚至會[心裡難過痛苦,多多流淚](4節)的時候,才有資格[用愛心說誠實話](弗4:15)造就,挽回弟兄。從血氣裡出來的責備不能讓人感受到愛,只會讓人感受到論斷和棄絕,結果是敗壞弟兄。[若有叫人憂愁的]保羅沒有在信中指名道姓,給軟弱的弟兄留下餘地。[不但叫我憂愁,也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顯示那人不只傷害了保羅,也傷害了整個哥林多教會。[責罰](6節)指教會的紀律處分。哥林多教會接納了保羅上一封信的勸告,對犯罪者採取了紀律處分。消息傳來,保羅一面得著了安慰(7:6-13)一面也擔心如果這位軟弱的弟兄[憂愁太過](7節)會讓撒但趁虛而入。教會中紀律處分的目的是要挽回弟兄,而不是敗壞弟兄,要適可而止。信徒只要肯悔改認罪,就應予赦免並接納,以免對方[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7節)。如果我們只會對弟兄定罪,棄絕,卻絲毫不曾為對方的靈魂著想,就不夠資格定罪別人,因為這樣就反而證明我們沒有肢體之間應有的愛。(7節) [沉淪]原文指動物吞滅獵物,或大水淹沒東西,憂愁也會[吞滅]人,[淹死]人。愛是[最妙的道](林前12:31)只有愛能讓別人確實知道我們之間不再有隔閡。(8節) [顯出堅定不移]原文常用作交易的成交[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8節)指教會要採取正式的行動。[凡事順從](9節),不是指順從保羅個人,而是指順從神的權柄,按照神的旨意而行。保羅書信從來都是根據福音的真理作出要求,而不是根據個人權威。 思想:人的責備是需要的,但是責備並不能解決問題,只有人甘願向神降服下來,人裡面的難處才能得到解決。主所要的仍然都是我們彼此相愛,彼此接納,讓我們一同彼此分憂,一同成長建立。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愛,你的接納,是你的愛的接納,讓我們軟弱敗壞的人得著你的愛,更讓我們能彼此相愛,彼此接納,求主光照引導我們,使我們活在彼此接納的愛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