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希伯來書 8:1-13

希伯來書 8:1-13

第八章的主題是[大祭司耶穌更美的職任]作者從兩個方面論證[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6節):1.祂在天上的聖所事奉(8:1-5);2.祂是更美之約的中保(8:6-13)。(1節)意思是接下來要討論的是基督大祭司職任的重點。作者已經解釋了耶穌大祭司的身分,接下來要解釋基督大祭司的職任,所以不照地上利未祭司的製度和禮儀。這是5-10章所有討論的頂點:1.基督[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寶座右邊]引自詩110:1但這裡不是為了強調基督的尊貴地位,而是表明基督是在天上的聖所事奉。2.基督[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2節)。惟有藉著大祭司基督在天上聖所的事奉,敬拜神的人才能真正親近神,這個目的是無法藉著地上的會幕和祭司達成的。3.[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和祭物而設立的](3節),主要職責是獻祭(4b)。基督[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7:27),具有永遠的功效。4.主耶穌在地上按肉身屬猶大支派,並非亞倫的子孫,所以按著摩西律法[必不得為祭司](4節)。5.摩西在曠野所造的帳幕,只是天上[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5節),但也必須嚴格按照神[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5節)建造,這就證明在天上有一個更大更美的聖所。這職任之所以更美,是因為[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6節),而這約之所以更美,是因為[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6節)。[更美之約]指新約。[中保mesites]原文的意思是[中間人,仲裁者]而7:22的[中保egguos]意思是[保證人,擔保人];這裡的中保是立約的雙方的斡旋者,任務是維持立約雙方彼此的交通。新約和舊約都是憑應許立的,但新約的[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因為神應許要把律法寫在人心裡(10節),能徹底解決人在神面前的難處,使人得著完全的赦免(12節)。(7節) [前約]指舊約;[後約](7節)指新約。[瑕疵](7節)是指律法並不能供應軟弱的人守約的能力(羅7:14-15)天性悖逆的百姓無法恆心守約(9節)。因此,神若照約履行,人都要落在神的定罪裡。8-12節引自七十譯本的耶31:31-34 (8節)神[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顯示新約和舊約一樣,既是神與團體立約(出19:4-6)也是與個人立約(出32:33 );並非舊約是集體與神的關係,新約是個人與神的關係。無論是新約或舊約,神的心意都是為了得著一群合一的百姓。 (9節)指西乃之約(出19:4-6)也就是舊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9節)這是宣告人沒有可能倚靠自己守約,所以就成了舊約的[瑕疵](7節)。 [我也不理他們](9節),指神與人之間不能彼此相交,是神的百姓[不恆心]守約,背離神的必然後果。(10節)表明新約不倚賴人的熱心或敬虔,而是倚靠神;[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11節)不是說不必再教導律法的知識,而是說不必再教導[你該認識主]。若是律法被[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百姓就不必再彼此教導[你該認識主],而是人人都成為[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新約與舊約的相同點是: 1.內容相同,都是神宣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10節)。活在這種關係裡的立約之民都有守約的義務:舊約的百姓有責任順服神,保守自己在應許之地的[日子長久](申30:20);新約的百姓有責任順服神,[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裡](猶21)。2.律法相同,都被神稱為[我的律法](10節)。3.恩典相同,新約和舊約都是恩典之約,都是神主動透過恩典設立,藉著[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2:4)來施行。4.來源相同,舊約源自於神向亞伯拉罕應許的[永遠的約](創17:7)新約也是神向百姓應許的[永遠的約](耶32:40)。新約與舊約相比的[新]在於 1.守約的方式不同。舊約的律法是寫在石版上,從外面約束人;新約的律法卻是[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從裡面催促人。2.守約的根據不同。舊約是倚靠人自己的生命,而新約是倚靠基督作我們的生命。3.赦罪的途徑不同。舊約的百姓在神面前維持正確的立約關係,要靠人間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10:11)。新約的百姓卻是靠那永遠的的大祭司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十10)。4.立約的中保不同;摩西是西乃之約的中保,但他縱然願意為百姓代死(出32:32)結果也只能悲嘆:[我知道我死後,你們必全然敗壞](申31:29) ;基督是[新約的中保](9:15)。因此,當時面對逼迫的猶太信徒不應該再回到猶太教。 思想:無論是舊約,新約都是指向耶穌基督,目的都是要藉著主的救恩來到神的面前,主要用約來承諾祂對我們的愛,承諾祂對我們的信實,我們有否樂意接受及對主的信實與愛向主回應祂承諾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無論在舊約及新約中你對我們的承諾,對我們的愛都沒有改變;求主使我們每日都珍惜,重視主你的承諾,你的愛;使我們懂得回應你的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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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的主題是[基督的麥基洗德等次],與五1-10[基督是照麥基洗德等次作大祭司]前後呼應。本章就是那些[只能吃奶的]屬靈[嬰孩](5:13)[難以解明](5:11)的話,現在作者分成三個部分詳細解釋:1.麥基洗德的位分高過亞伯拉罕和利未(1-10節);用[迎接](1,10節)首尾呼應。2.基督的祭司職任才能使人得完全(11-19節);用相同字根的[完全teleiosis ](11節),[所成teleioo](19節)首尾呼應。3.基督的祭司職任是永遠的(20-28節);用[起誓](20,28節)首尾呼應。1-10節證明麥基洗德的位分高過亞伯拉罕和利未,其中1-3節指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1a),給他祝福(1b),收納十分之一(2節),4-10節依相反的次序詳細分析這三件事(4,6,10節),體現了猶太拉比的[米大示Midrash]釋經法的五個特徵:1.以一段舊約經文為起點-創14:18-20;2.目的是講道,證明基督獨特的大祭司身分;3.仔細分析經文-解釋麥基洗德的名字,祝福和十分之一;4.將舊約經文適當地應用在一個現在的處境上-基督的祭司職分;5.用猶太人哈加達(Haggadah)的方式來看歷史-目的是解釋[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110:4)這句話的意思,而不是關心麥基洗德這個歷史人物。麥基洗德在舊約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創14:17-2)但猶太人很早就認定詩110:是彌賽亞詩篇,認為麥基洗德預表彌賽亞。麥基洗德在三個方面預表了基督:1.麥基洗德是公義和平安之王:他[第一個名](2節)是[麥基洗德],意思是[公義之王]。 [又稱撒冷王](2節),意思是[平安王]。這個順序正如先知以賽亞所預言的:[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賽32:17)。基督是公義和平安之王:祂是[和平的君](賽9:6)[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賽9:7);[祂是公義的](亞9:9) [必向列國講和平](亞9:10)。2.麥基洗德[無族譜](3節)不屬於利未譜系(6節):基督也與利未祭司的譜系無關(6,13-14,16節),而家譜對於利未祭司非常重要(拉2:62)。3.麥基洗德是[長遠為祭司的](1節):基督也長遠活著,永遠作大祭司(8,16,23-25,28節)。麥基洗德在聖經中突然出現,突然消失,沒有記載來歷,所以說[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3節),就像[神的兒子耶穌](4:14)。猶太拉比的釋經原則認為,在某些狀況下,聖經沒有提到的事情,就可以認為沒有發生。猶太教徒與基督徒都承認亞伯拉罕的尊貴地位,但蒙神應許的亞伯拉罕(6:13)卻向一位神秘的君王兼祭司麥基洗德獻上[十分之一](4節),證明麥基洗德的位分比亞伯拉罕更大(7節)。根據律法,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民8:20),所以可以[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5節) 。因此,利未祭司所收取的[十分之一]只是律法賦予的權利(民18:21-24);但麥基洗德收取的[十分之一],卻是因為他個人的尊貴(4節)。[自己的弟兄](5節)指以色列十二個支派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5節)。麥基洗德有資格[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6節),顯示亞伯拉罕所領受的應許和從麥基洗德領受的祝福來自同一個源頭。麥基洗德是[至高神的祭司](1節),傳遞的是至高神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7節),顯示這是當時普遍接受的觀點:[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7節)。[必死的人](8節),指利未支派的祭司,他們一代一代都死了。[他是活的](8節),指聖經並沒有記載麥基洗德的死亡(3節),所以他的祭司職任沒有,也不需要繼承人,他[本是長遠為祭司的]( 1節),預表永生的耶穌基督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110:4)。利未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10節)所以有分於亞伯拉罕所做的(羅5:12),[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9節)。在頒布律法之前四百多年,麥基洗德就成了利未人的祭司,證明麥基洗德的祭司等次超越亞倫的等次,他是祭司的祭司。 思想:主耶穌按照等次麥基洗德為祭司,目的是要我們明白主耶穌的救恩目的是要我們到神的面前,更要強調的是,祂好像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不再受死亡,時間所限制。正是我們今日能夠每日不再受時間,空間限制我們到神的面前。 祈禱:親愛主耶穌,你所作的救恩真的很完美,你成為我們永遠的大祭司,不再受時間,死亡,空限我們到神的面前,我們真的沒有藉口不到神面前,求主引導我們每日都樂意到你面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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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節的主題是[基督的獻祭確立了新約]。15節表示1.基督成為新約中保的原因,是因為祂獻上自己為祭(14節)帶來罪得赦免(12節),良心得潔淨(14節)的恩典。這恩典是新約的基礎(10:17-18),使信徒能發自內心地遵行神的旨意,這是新約更美的應許之一(8:10)。基督之死的救贖功效不但適用於將來,也能追溯既往,新約聖徒固然是因信靠基督而罪得赦免,舊約聖徒也同樣是因信神的應許而蒙神赦免(11:39-40)。2.基督作新約中保的目的,是要[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15節),這是新約另一個更美的應許。16-17節 [約]原文也可譯為[遺命](16節),這裡是雙關語。在立遺囑的人尚未死以前,遺囑並沒有生效,還可以修改。但立遺囑的人死了以後,遺囑立刻生效,就再也不能更改了。因此,新約是根據基督之死,基督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為祭,就確認遺囑已經生效,不但贖了眾人的罪,也[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18節),意思是說:新約是因基督的血而立,又因祂的死而生效;舊約作為新約的預表,也是用牛羊的血作立約的憑據(19-20節)。19節引自出24:6-8和利14:6。20節引自出24:8;這話與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設立新約時所說的話類似(太26:28)。21節指建好帳幕以後,將帳幕分別為聖的啟用禮(出40:9-11)。摩西五經並未提到[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21節),但猶太史學家約瑟有此記載(《猶太古史記》卷3第8章)。[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22節),指舊約大多數潔淨禮儀都藉著祭祀所流的血來進行,只有少數是用水(利15:5- 27)或火(民31:21-23)潔淨。[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22節),[流血]代表喪掉生命,[因血裡有生命](利17:11);而[赦免]則是得著生命,赦免的原則是以生命換生命。23-28節的主題是[基督一次獻祭,永遠擔罪]與10:15-18[基督一次獻祭,永遠赦罪]首尾呼應。[照著天上樣式做的物](23節)指摩西的帳幕和其中各樣的物(8:5)。[用這些祭物去潔淨](23節)指帳幕的啟用禮。[天上的本物](23節)指天上的[更大更全備的帳幕](11節),是屬靈的[真帳幕](8:2),並不需要潔淨。[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23節),指天上[真帳幕]的啟用禮是用基督自己和祂的血(12,14節),正如地上帳幕的啟用禮一樣(21節)。[天堂](24節)原文是單數的[天]指神所在的第三層天(林後12:2),那裡就是屬靈的[聖所](24節)。基督作為代表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顯在神面前](24節)我們才可以[靠著祂進到神面前](7:25)。第25節基督[只一次](12節)獻上自己的血,而地上的大祭司則須[多次]獻上[不是自己的血],每次只能為過去一年的罪贖罪。第26節這是用反證法表明,基督受死的贖罪功效不但適用於新約的信徒,也適用於所有信靠神應許的舊約聖徒(15節;11:39-40)。舊約贖罪日的獻祭只是暫時遮蓋過去一年的罪,但罪仍在那裡。但基督的獻祭能徹底[除掉罪],[只顯現一次],就永遠有效,新舊約聖徒蒙赦免的根據,都是基督之死(羅3:25-26)。因此,身為人子的基督也要死一次,在十字架上代替人接受審判[擔當了多人的罪](賽53:12)。第28節在贖罪日,當大祭司進入聖所供職的時候,以色列人要在外面等候他出來(利16:17)。同樣,新約的信徒也在等候已經進入天上聖所的基督[再一次顯現]。祂的再來[不是為擔當罪](28節),不必再獻祭買贖我們,而是為了成全救恩,拯救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 思想:主耶穌基督所獻上自己的祭能夠徹底[除掉罪],[只顯現一次]就永遠有效。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正是舊約獻上祭物的預表,是新約我們信靠的救贖;主所救贖是最徹底,永遠有效的。神的兒子為你和我成為贖罪的祭物;我們能夠與罪無關;是因祂是愛我,為為捨命。 祈禱:親愛主,我們真的要獻上無限的感謝,因是你愛我,為我成為贖罪的祭牲,更為我們流出寶血,完全捨去你自己。願我們一生都願明主愛,更以愛還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