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 歌羅西書 1:15-20

歌羅西書 1:15-20

15-20節是新約聖經中最偉大的[基督論]陳述,列出了基督獨有的八個特質。原文連續用八個同樣的希臘文(pas)來形容基督,分別被譯為[一切](15,19節)[萬有](16,17×2,20節),[一概](16節),[凡事](18節),強調基督在創造和救贖中居首位(18節)。最奇特的是,這段[基督論]根本沒有出現基督的名字。保羅不需要說出基督的名字,因為他心裡的[祂]只有一位(3:2)。基督的至尊地位,首先表現在祂與父神的關係中(15a)。[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15a)與神完全相像,是神的完美代表。並非聖子溫柔良善,聖父嚴苛無情;聖父和聖子一樣施行憐憫,聖子也和聖父一樣公義審判。神是[不能看見]的(提前1:17),但基督卻完美地將神肉眼可見地彰顯出來(約1:18)。基督的至尊地位,其次表現在祂與受造物的關係中(15b)。祂[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15b),表明基督不是[受造的],並非受造物的一部分。[生]比喻生命的關係[父懷裡的獨生子](約1:18)是[生]而不是[造]出來的。[首生的prototokos ]又被譯為[長子](羅8:29)原文意義雙關,不但表示時間[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也表示等級在一切受造物之上。基督的至尊地位,第三表現為祂是創造之主(16節)。沒有一樣不是靠著基督造的,包括整個物質和非物質的受造物。歌羅西的假師傅敬拜天使(2:18)但基督才是靈界的最高統治者(2:10)。基督是創造萬有的目的:萬有[又是為祂造的](16節)。神要讓祂的兒子在萬有中被高舉,叫萬有因祂兒子而把榮耀歸給神。基督的至尊地位,第四表現為祂是護理之主(17節)。任何受造物都無法以任何方式超越或勝過基督。基督在時間,空間,物質,靈界等一切受造物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萬有也靠祂而立](17b),基督是宇宙萬有的維繫,宇宙之所以井然有序地存在基督的至尊地位,第五表現為祂是救贖之主(18a)。基督不但是宇宙的主宰,[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18a),表明基督不但是創造之主,也是救贖之主。在古希臘的思想中[頭kephale]代表源頭,起源,強調位次,而非控制力。基督的至尊地位,第六表現為祂是新造之首(18b),成為一個全新秩序的元首。[元始arche]原文的意義雙關,既可譯為[起頭](可1:1),也可譯為[執政的](16節)。[首先復生的]原文和[首生的]是同一個字。基督的復活,標誌著祂戰勝了死亡(來7:16),開始了一個新創造。祂不但是舊造的[元始],也是新造的[元始],無論舊造或新造,物質界或非物質界,祂都配[在凡事上居首位]。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不是一個理論的陳述,而是信徒生活的指南。無論是我們的家庭,生活,或是學業,事業,事奉,都必須讓祂[在凡事上居首位];每一樣事情都可以是屬靈的,分別為聖的,在基督裡並沒有聖俗之分。基督的至尊地位,第七表現為祂的完全神性(19節)。這是新約聖經關於基督神性最有力的描述之一(來1:8)。豐盛而完全的神性永久地居住在基督裡,祂是真正的神。[豐盛pleroma]是本信的第三個關鍵字(1:19;2:9),意思是[充滿](林前10:26),[滿足](弗1:10),[完全](羅13:10 ),動詞在本信中被譯為[滿心pleroo](1:9),[傳得全備](1:25),[得了豐盛](2:10),[盡](4:17),保羅用這個詞來描述神的本質一切能力和屬性的總和(弗1:23)。基督的至尊地位,第八位表現為祂是和平中保(20節)。20節是神主動安排[使萬有與自己和好],而不是人類主動與神和好。神[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促成了和平],世人就可以支取十字架的[和平]功效,成為神的兒女(弗2:11-19)。與神和好的[萬有],包括[地上的]人和大自然,[天上的]天使,並不包括[地底下的](腓2:10)鬼魔和沈淪者。 思想:15-20節這篇[基督論],目的並非抽像地發表一篇有關基督位格的神學論文,而是為了讓我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10節):既然基督是主,信徒就應當信靠祂對自己生命和生活的供應,因為我們可以確信基督照顧的完整。既然基督具有完全神性(19節),信徒就不應該再到別處尋找豐盛。我們每日有否確信基督是主呢? 祈禱:親愛主,你是基督,是榮耀的統治者,是全能的神,因著基督的神性,讓我們每日深信活在你全能的管理中,活在你的豐盛中,使我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你喜悅。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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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是問候,與4:7-18的問安首尾呼應。[歌羅西]位於羅馬帝國亞細亞行省弗呂家地區的呂加斯谷(Lycus Valley)離老底嘉4:13)只有十五公里。雖然歌羅西教會有假師傅引誘的危險,但保羅卻強調他們都是[在基督裡有忠心的弟兄](2節),還沒有誤入歧途。這也是提醒他們[在基督裡]繼續忠於已經領受的福音(5-7節)。保羅的問安語[恩惠,平安](2節),結合了希臘式的[恩惠]和希伯來式的[平安]。1:3-12的主題是[感謝和禱告],與4:2-6[禱告與勸勉]前後呼應。3-12節是一個完整的交錯對稱結構,原文用以下關鍵字前後呼應:3-8節是禱告的背景,既是保羅向未曾謀面的歌羅西人介紹自己寫信的原因,也是針對假師傅的謬誤作出提醒。(4-5節),這句話是針對假師傅:[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是信徒得救的根據[向眾聖徒的愛心]是信徒得救的記號。假師傅卻認為,雖然基督已經成就了救恩,但卻不足以供應他們所有的屬靈需要(2:3-4)。所以保羅強調,信心和愛心的基礎,是[存在天上的盼望]也就是基督已經為他們成就的榮耀未來,這種盼望影響著信徒的生活行為(3:1)。這盼望是他們[從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聽見的]歌羅西人已經聽到了全備的福音,不需要再增加什麼新的神學。這盼望是[存在天上的]不會因著地上的環境而改變。第6節是針對假師傅:面對歌羅西當地假師傅的攪擾,保羅提醒歌羅西人兩點:1,[這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也傳到全世界];2,[這福音就在你們中間不斷地結果和成長,在全世界也是一樣]。普世信徒的經驗表明[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羅1:16)不需要再到福音之外尋求屬靈的豐盛。福音是真理和恩典,聽信福音,就是[因著真理確實認識了神的恩典],並非恩典加上行為,或恩典加上神秘的知識。福音是生命和能力,信徒接受福音以後[這福音就在你們中間不斷地結果和增長]一面使還沒得救的人悔改信主,一面使已經得救的生命增長。(6節) [知道epiginosko]是本信的第一個關鍵字,原文以不同的形式出現了13次(epignosis:1:9,10;2:2;3:10。gnosis:2:3;ginosko:4:8 。7-8節這句仍然針對假師傅:保羅親自肯定以巴弗作為他的同工,代表他向歌羅西人傳福音;也肯定了以巴弗的忠心事奉,所傳的福音是可靠的(5-6節)。因此,歌羅西人並不需要一個新的福音,一套新的規則。[以巴弗]是[以巴弗提](腓2:25;4:18)的縮寫形式,但兩者不一定是同一個人,因為這兩個名字當時都很常見。[僕人],[僕役]都是指奴隸。在當時的羅馬帝國,人們崇尚自由,奴隸的地位低下,但保羅卻把以巴弗和推基古(4:7)稱為[一同作僕人的],[忠心僕役]。這在歌羅西不信主的外邦人聽來非常刺耳,但在信徒的耳中卻是極大的榮耀(啟6:11)。[聖靈賜給你們的愛]也就是他們[向眾聖徒的愛心],證明歌羅西人已經有聖靈內住,不需要在基督之外再尋求什麼。本信把焦點放在基督身上,這裡是唯一直接提到聖靈的地方。雖然歌羅西人已經接受福音,重生得救,但在假師傅的誘惑之下,仍然可能[被引誘失去福音的盼望](23節)。神允許初期教會面臨各種各樣的異端,正是為了讓我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23節)。雖然保羅此時身陷囹圄(4:10)但卻首先表明自己的身分是[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1節)。因為他清楚知道,使徒的職分並非自己選擇的職業,而是照神的旨意做了[福音的執事](1:23)和[教會的執事](1:25),連坐牢也是在神的權柄管理之下。 思想:在世人看來,保羅是個值得同情的階下囚,需要幫助的失敗者,但神在獄中與他同在,讓他給眾人帶來祝福;神也在獄中與保羅同在,讓他為面臨假師傅攪擾的歌羅西教會帶來[恩惠,平安]。每一個有神同在的人,在各種環境中都能得到這樣的真自由。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恩惠與平安,使我們能在任何環境中都能夠經歷你的同在與愛,求主引導我們每日都渴望進到主你恩惠與平安的生命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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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9節提醒[拒絕兩種虛假]與第8節提醒[謹慎兩種異端]前後呼應。保羅在闡述了為什麼要[在基督裡面](9節)以後,回到假師傅的謬誤本身,用兩個[不可讓人](16,18節),揭露了假師傅的兩種虛假屬靈。第一種虛假的屬靈,是形式主義(16-17節)。基督已經[解除一切執政者,掌權者的權勢了](15節)信徒不必再回到律法的權勢之下[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16)。[飲食]包括舊約的飲食條例;[節期]包括每年的猶太節慶; [月朔]指陰曆每月初一;[安息日]指七日的第七日。但歌羅西的假師傅並非純粹的猶太教(17節)這些很可能摻雜了異教的觀念(18節)是一種混合主義的大雜燴。[論斷你們]指假師傅其實是在代替神來審判人(羅14:10)。即使是舊約中的禮儀,也只是預表基督的[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17節)。我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祂而行](6節),不必捨本逐末,繼續拘守猶太教或混合宗教的規條。第二種虛假的屬靈,是神秘主義(18-19節)。18-19節表示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幻象,隨著自己的慾望無故地自高自大,不緊隨元首。這些人[藉著故作謙虛和敬拜天使奪去你們的獎賞]指當時的某種宗教混合做法,或是用苦修操練來引發異像,或是召喚天使保護自己脫離邪靈,或是試圖用所謂[天使的語言](林前13:1)加入天使的敬拜。這種假謙虛表面屬靈,實際上是在展現自己的優越感,會誘使信徒偏離基督(腓3:14),就像在競技場上被裁判奪去[獎賞]。這些人[拘泥在所見過的幻象]喋喋不休地誇耀自己的神秘經歷。他們自以為高明,但只是冥想中的幻象,甚至可能與邪靈相交,[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4:1)。這些人[隨著自己的慾望無故地自高自大,不緊隨元首]自以為屬靈,其實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屬靈感覺;不但不謙虛,反而為毫無意義的事情自高自大。人若因著自己的屬靈特權而輕看別人,因著自己的屬靈經驗而斥責別人不尋求,因著自己的屬靈層次程度而苛責別人不長進,這些做法本身就不屬靈,只是自我肉體的驕傲本相,只能證明自己已經與基督脫[不緊隨元首]用其他的人,事,物代替了基督。19表示一個人是否屬靈,不在於是否謹守清規律(16-17節)也不在於是否經歷神秘經驗(19a)而在於是否與基督有生命的連結,在基督裡生根建造(7節)。真正屬靈的生命成長,是教會[由於祂全身藉著關節筋絡才得到滋養],而不是個別肢體的自我膨脹;是肢體之間的[互聯],而不是個別肢體的自命不凡(弗4:15-16);是[靠神所賜的成長而成長],而不是靠肉體的努力[自高自大]。20-21節表示信徒與基督同死的時候,已經從[世上粗淺的學說]和[基本的原則]釋放出來了,為什麼還允許自己被假師傅的清規戒律任意指揮呢?之所以說這些貌似屬靈的規條[仍像生活在世俗中一樣],因為[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22a),表面上是遵行神的律法,其實是斷章取義,自我發明的人造宗教(可7:6-7)。這些規則所涉及的[這一切東西,一經使用,就都朽壞了](22節),對屬靈的生命並沒有真正的影響(可7:18-19)。 (23節)指出只是陶醉在得勝的感覺裡,自娛自樂。[私意崇拜]可能與[敬拜天使](18)有關。[自表謙卑]可能指敬拜中的跪拜,禁食等苦修方式。倚靠思想意志,苦修操練來控制自己的身體,不但符合人的常情,而且有具體的操作規範,所以很吸引人,但[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因為禁慾並不能使情慾消失,縱慾也不能使情慾停止;人越禁止貪念,貪念越要出來;人越禁止私慾,私慾越要找出口;人越[自表謙卑],內心越發驕傲;人越[苦待己身],肉體越被餵養。 思想:凡是使人偏離基督[不持定元首](19節)的[屬靈操練],都沒有任何屬靈的益處。一旦這些規條本身成為目標,或者被當作獲得屬靈能力的手段,反而成了屬靈生命的絆腳石。我們有否只被宗教的規條代替與主的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