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 歌羅西書 3:1-11

歌羅西書 3:1-11

3:1-4的主題是[當求在上面的事],與1:24-2:5[把人引到神面前]前後呼應。靈性的復活是每個信徒都已經經歷過的事實(2:12-13)因為神已經[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所以,我們應該按照天上的原則在地上生活。1.信徒靈性成長的第一步,是認識到基督已經復活升天,完成了所有的工作,勝過了[一切執政的,掌權的](2:15)此時正[坐在神的右邊]擁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28:18)。因此,我們既不能在地上追求基督,也不必在祂之外追求成聖之道。2.信徒靈性成長的第二步,是心思[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2節)。不是說不食人間煙火,而是承認自己只是地上的寄居者,不應當持續專注於[地上的事],而應當持續地專注於[上面的事],追求那[存在天上的盼望](1:5)。信徒之所以[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原因是:1.[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3節)。信徒在歸信基督的那一刻,已經不再被[地上的事]轄制,屬靈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 (3節)不但安全無虞,所以不應該再受[地上的事]的纏累。2.[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4節)。因此,信徒的成聖之道,不是遵從[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用[地上的事]來表現自己的屬靈(2:18,23)而是[遵祂而行](2:6))。信徒面對人生難題之道,也不是為了勝過憂慮沮喪,改善情緒感受,解決婚姻失敗,走出困境病痛,而是為了[得著基督](腓3:8)。既然我們的舊生命[已經死了](3a)現在[基督是我們的生命](4a),那麼怎樣才能[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6:4)呢?保羅的答案是:[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5a)。[地上的肢體]比喻人肉體中的邪惡性情(7節),包括[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5b),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8節),[彼此說謊](9節)。[地上的肢體],並不是罪行本身,而是犯罪的工具;並不是外表的行為。正如身體的四肢是人的行動媒介,[地上的肢體]也是罪人的犯罪工具。而[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卻是從裡面的心思和價值觀入手[要棄絕這一切的事](8a)就像砍斷了行惡的四肢,以後就很難再作惡。[棄絕這一切的事]不是遵行一套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的規條,而是像脫去污穢破舊的衣服,在心裡徹底否定[這一切的事],承認[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6)。保羅從來沒有見過歌羅西人,所以他說[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7節),並非特指歌羅西人,而是指著所有的信徒。信徒之所以[要棄絕這一切的事],是因為我們:1.已經有能力:信徒已經接受了[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二11),罪轄制我們的權勢已經被基督解除了。2.已經有可能:信徒[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9b),徹底否定了肉體的生命(3節)。因此,我們已經有可能分辨出具體的罪[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3.已經有必要:信徒已經[穿上了新人](10a),與基督聯合。每一個道德選擇的過程,都會使[這新人照著造他的主的形像在知識上不斷地更新](10)。因此,我們有必要讓新人不斷被聖靈更新(弗4:23),讓自己越來越經歷主,越來越認識主。11節表示在[新人]裡面,一切地上的差別都已經被消除,基督把不同種族,文化,地位,教育,個性,修養,年齡的人都重生為基督裡的新人類,帶進了自己的身體;所有的障礙都已經被拆毀,所有信徒都生而平等。[希臘人和猶太人]代表種族上的差別,猶太人將非猶太人統稱為[希臘人](可7:26)。[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代表宗教上的差別,前者是加入猶太教的人,後者反之。[未開化的人,西古提人]代表文化上的差別,前者指不會說希臘語的民族,後者是黑海北部遠方的遊牧民族。[為奴的,自主的]代表經濟和社會地位的差別,前者是奴隸,後者是自由人。信徒不管從前有什麼背景,都應該[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Christ is all, and in all],這句詩意的宣言意味深長。在這段的上下文中,這是宣告基督在新人類中所帶來的合一,最重要的是人與基督的關係。 思想:很少信徒會說自己不靠基督,但他們所靠的如果是[基督和牧者,基督和神蹟,基督和誠心,基督和善行,基督和知識等],那麼,他們的內心必然會很快地從基督轉移到另外的事物。但[基督是一切],我們[得著基督](腓3:8),[認識基督](腓3:10),就得著了屬靈生命所需的一切,衪是我們生命的源頭,供應,中心和範圍。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就是我們生命的一切,或許每天有很地上要思念的事,但你期待我們每日都能夠先思念天上的事,求主每日都保守引導我們的心思意念,使我們逵到基督是我一切的關係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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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作主人的](1a)指作主人的信徒,但他們的僕人未必信主。主人若是[穿上了新人](3:10)[奉主耶穌的名](3:17)說話行事,就[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1b)。[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1c)而這位主[不偏待人](3:25)。當時討論家庭管理的哲學家,注意力都放在主人身上,教導他們如何管理自己的奴隸。但保羅卻把教導的重點放在奴隸身上,把他們當作可以擔起道德責任的人,對主人卻只說[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這個教導出人意外,因為羅馬時代的主人對待奴隸的態度普遍傲慢,殘忍,侮辱,不人道,藉著懼怕來支配他們,相信恐懼會產生更大的忠心,被懼怕比起被尊重更加安全(塞內卡《書信集Epistles》 Letter 47:5,11,17)。保羅並沒有要求作主人的信徒釋放奴隸,而是釜底抽薪,提醒他們要謹記[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最後都要向主交帳。4:2-6的主題是[禱告與勸勉]與1:3-12[感謝和禱告]前後呼應。第2節是勸勉教會恆切禱告:教會站在身體的地位上的[恆切禱告](2節)的內容,包括[持定元首]基督(2:19),支取祂的[豐盛](1:19),[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1:18),[全身既然靠著祂,筋節得以相助聯絡,就因神大得長進](2:19),[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做主](3:15),又求神[開傳道的門](3節)。[在此警醒感恩](2節)表示只有在恆切的禱告中,教會才能[警醒感恩]。3-4節是請對方為自己代禱:保羅有極大的屬靈恩賜,口才和成就,但在許多書信中都要求弟兄們為自己代禱(羅15:30)。這不是為了博取對方的同情,也不是因為沒有代禱神就不會帶領,更不是代禱的人越多神就越垂聽。而是因為神所要得著的是基督的身體,而不是一個超級肢體,因此,保羅照著神的旨意,把自己和同工們擺進基督的身體裡,盼望所有的肢體都藉著同心禱告,活在基督的身體裡,在靈裡合一爭戰。此時保羅身陷囹圄,卻沒有請歌羅西人為自己的出獄或獄中的需要代禱,而是[求神給我們開傳道的門,能以講基督的奧秘](3節),因為他很清楚自己被囚的原因:[我為此被捆鎖](3節)。 [叫我按著所該說的話將這奧秘發明出來](4節),既不多說,也不少說。傳福音的人若是不順從聖靈,必然會說出許多不該說的話,沒有恩典的話,充滿血氣的話,不但無法闡明[基督的奧秘],還會給魔鬼留下破口。5-6節是勸勉教會與外人交往:信徒不要與世隔絕,而要[愛惜光陰,用智慧與外人交往](5節),也就是把握時機,藉著從上頭而來的智慧,用生活和言語向還不信主的外人作見證。當我們[與外人交往]的時候,口舌一定要順從聖靈的管理,用滿有恩典的話語來應對每一個人。[用鹽調和](6節),比喻說話有智慧,不乏味,富有感染力。傳福音的人如果只會一本正經說教,三句不離本行,控制不住口舌,並非從上頭來的智慧,需要求主賜下智慧,讓自己[知道該怎麼回答各人](6節)。7-8節幾乎與弗6:21-22相同,可能因為保羅在寫好兩封信準備送出之時,一起寫下了結語。[推基古] (7節)是送達本信的人,也是《以弗所書》(弗6:21)和《腓利門書》(西4:9)的送信人。在保羅第三次宣教旅程結束時,推基古作為亞細亞教會的代表之一,和保羅一起抵達耶路撒冷(徒20:4 )。保羅曾打發他到提多那裡(多3:12),差派他去以弗所(提後4:12)。保羅稱他為[忠心的執事,和我一同作主的僕人](7節)。推基古是忠心與保羅一同事奉的人,他要向歌羅西人為保羅報平安,以便安慰他們(8節)。保羅自己身陷囹圄,心裡念念不忘的卻是安慰,鼓勵眾教會。保羅在監獄裡的[光景](8節),居然能[安慰](8節)歌羅西信徒的心,顯示這個[光景]不是外面的環境,而是裡面的[光景]。[阿尼西謀](9節)來自歌羅西,是歌羅西信徒腓利門家中的奴隸,背著主人潛逃,在羅馬遇見保羅,因保羅所傳福音而得救。保羅趁此機會送他回去,請腓利門接納並原諒他(門8-19)。 《腓利門書》應該是同時送去的。
思想:不管主僕關係是以奴隸制的形式,或以上下級或僱用的形式出現,基督都是主僕雙方的主。主人或僕人對待彼此的態度,取決於自己與天上的主的關係。我們願意在生活中作主的僕人嗎?還是仍以自我為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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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9節提醒[拒絕兩種虛假]與第8節提醒[謹慎兩種異端]前後呼應。保羅在闡述了為什麼要[在基督裡面](9節)以後,回到假師傅的謬誤本身,用兩個[不可讓人](16,18節),揭露了假師傅的兩種虛假屬靈。第一種虛假的屬靈,是形式主義(16-17節)。基督已經[解除一切執政者,掌權者的權勢了](15節)信徒不必再回到律法的權勢之下[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16)。[飲食]包括舊約的飲食條例;[節期]包括每年的猶太節慶; [月朔]指陰曆每月初一;[安息日]指七日的第七日。但歌羅西的假師傅並非純粹的猶太教(17節)這些很可能摻雜了異教的觀念(18節)是一種混合主義的大雜燴。[論斷你們]指假師傅其實是在代替神來審判人(羅14:10)。即使是舊約中的禮儀,也只是預表基督的[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17節)。我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祂而行](6節),不必捨本逐末,繼續拘守猶太教或混合宗教的規條。第二種虛假的屬靈,是神秘主義(18-19節)。18-19節表示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幻象,隨著自己的慾望無故地自高自大,不緊隨元首。這些人[藉著故作謙虛和敬拜天使奪去你們的獎賞]指當時的某種宗教混合做法,或是用苦修操練來引發異像,或是召喚天使保護自己脫離邪靈,或是試圖用所謂[天使的語言](林前13:1)加入天使的敬拜。這種假謙虛表面屬靈,實際上是在展現自己的優越感,會誘使信徒偏離基督(腓3:14),就像在競技場上被裁判奪去[獎賞]。這些人[拘泥在所見過的幻象]喋喋不休地誇耀自己的神秘經歷。他們自以為高明,但只是冥想中的幻象,甚至可能與邪靈相交,[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4:1)。這些人[隨著自己的慾望無故地自高自大,不緊隨元首]自以為屬靈,其實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屬靈感覺;不但不謙虛,反而為毫無意義的事情自高自大。人若因著自己的屬靈特權而輕看別人,因著自己的屬靈經驗而斥責別人不尋求,因著自己的屬靈層次程度而苛責別人不長進,這些做法本身就不屬靈,只是自我肉體的驕傲本相,只能證明自己已經與基督脫[不緊隨元首]用其他的人,事,物代替了基督。19表示一個人是否屬靈,不在於是否謹守清規律(16-17節)也不在於是否經歷神秘經驗(19a)而在於是否與基督有生命的連結,在基督裡生根建造(7節)。真正屬靈的生命成長,是教會[由於祂全身藉著關節筋絡才得到滋養],而不是個別肢體的自我膨脹;是肢體之間的[互聯],而不是個別肢體的自命不凡(弗4:15-16);是[靠神所賜的成長而成長],而不是靠肉體的努力[自高自大]。20-21節表示信徒與基督同死的時候,已經從[世上粗淺的學說]和[基本的原則]釋放出來了,為什麼還允許自己被假師傅的清規戒律任意指揮呢?之所以說這些貌似屬靈的規條[仍像生活在世俗中一樣],因為[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22a),表面上是遵行神的律法,其實是斷章取義,自我發明的人造宗教(可7:6-7)。這些規則所涉及的[這一切東西,一經使用,就都朽壞了](22節),對屬靈的生命並沒有真正的影響(可7:18-19)。 (23節)指出只是陶醉在得勝的感覺裡,自娛自樂。[私意崇拜]可能與[敬拜天使](18)有關。[自表謙卑]可能指敬拜中的跪拜,禁食等苦修方式。倚靠思想意志,苦修操練來控制自己的身體,不但符合人的常情,而且有具體的操作規範,所以很吸引人,但[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因為禁慾並不能使情慾消失,縱慾也不能使情慾停止;人越禁止貪念,貪念越要出來;人越禁止私慾,私慾越要找出口;人越[自表謙卑],內心越發驕傲;人越[苦待己身],肉體越被餵養。 思想:凡是使人偏離基督[不持定元首](19節)的[屬靈操練],都沒有任何屬靈的益處。一旦這些規條本身成為目標,或者被當作獲得屬靈能力的手段,反而成了屬靈生命的絆腳石。我們有否只被宗教的規條代替與主的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