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18:1-20)【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民數記】
神通常都是通過摩西對亞倫說話(6:23;8:2),特殊情況下才直接對亞倫說話(利
10:8)。此時神直接向亞倫說話,是特意要在百姓面前顯明對亞倫的揀選(17:8)。經
歷了可拉的背叛,百姓從自高又落到自憐裡,開始擔心【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
死的,我們都要死亡嗎】(17:13)。神是賜安息的神,祂要消除可拉的背叛在百姓的
心中留下的陰影,所以在本章重申祭司和利未人的事奉內容,提醒百姓:他們所呼
求的,神早已給他們了,只是他們在西奈山下並沒有真正領會。只有經過可拉的背
叛,百姓才能領會到祭司和利未人替百姓【擔當】罪孽的寶貴。利未人的事奉要守
住地位,既要忠心盡職,【守全帳幕】(3 節);又不可越過神所設定的界線【挨近聖所
的器具和壇】(3 節)。但神在揀選的恩典中把利未人分別出來,安排他們【看守聖
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這是神對百姓的保護。事奉的職任,同工和
供應都是神在恩典中的【賞賜】;【祭司的職任】是神的【賞賜】而利未人先被【當
作搖祭奉給耶和華】(8:13),然後被神【賞賜】(6 節)給祭司作為配搭事奉的同工。
神既把祭司和利未人分別出來事奉祂,就要求他們放下屬地的產業,憑信心以屬天
的產業為滿足。神對歷世歷代被祂呼召來專心事奉祂的人,都應許他們:【我就是
你的分,是你的產業】。8-20 節並不是新的內容,而是神再次重申神【賜】
(8,9,11,12,19 節)給祭司的【分】包括:1.【舉祭】和【搖祭】(8,11,19 節),就是先被
獻給神,再被神賜給祭司的祭物(5:9;出 29:28;利 10:15)。2.【至聖之物】(9-10 節),
就是素祭(利 2:3)贖罪祭(利 6:29)贖愆祭(利 7:6)中不必燒掉的部分。3【初熟之物】 .
(12-13 節)就是【地裡首先初熟之物】(15:20-21;出 34:26)。4.【一切永獻的】(14
節)就是人許願完全歸神,不可贖回之物(利 27:21,28)。5.【頭生的】人和不潔淨牲
畜的贖價(15-16 節;利 27:6;出 13:13)。6【頭生的】牛羊的肉 . (17-18 節)。7【鹽約】 .
(19 節)指永不作廢的規定(代下 13:5)好像鹽一樣【不廢壞】(19 節)。在神所賜的
【分】中【至聖之物】必須由祭司家中的【男丁】在帳幕的院子裡吃 , (10 節;利 7:6)
其他的物只要祭司家中【潔淨】(11,13 節)的人就可以吃。【搖祭】和【舉祭】象
徵先把禮物獻給神,然後由神交給祭司【經管】(8 節)。至於具體怎麼【搖】怎麼
【舉】並不能確定。【舉祭】原文意思是【奉獻】,又被譯為【禮物】(出 25:2)【供
物】(瑪 3:8)【供地】(結 45:6)。
思想:我們很多時候的對事奉神的看法是,服事就是只是去做,就是回應神的呼召。
經文在此提醒我們,要更新我們一個觀念:賞賜的服事,服事本身就是個賞賜,是神
賜下的恩典。
祈禱: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們知道事奉祢是祢賜給我們的賞賜是何等的美好恩
典。親愛的天父,我們能事奉祢是我們人生的榮耀,因祢就是我們的一切。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