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民數記 22:1-41

民數記 22:1-41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民數記】


以色列人打敗了約旦高原北方的【巴珊王噩】之後,又回到【毗斯迦】山,並來到
約旦河的東邊【摩押平原】安營。百姓在摩押平原大約居住了半年,神要在他們中
間做好各樣安排,準備過約旦河,進迦南,開始承受應許的爭戰。以色列人擊敗了強
大的亞摩利人;摩押王巴勒就把以色列人當作巨大的威脅【大大懼怕,心內憂急】
(3 節)要和與他們混居的米甸人連手對抗以色列。【巴勒】的意思是【破壞者、毀
滅者】;【巴蘭】的意思是【非我民】他是假先知的典型(猶 11;啟 2:14)有通靈的
經歷,屬靈的知識,但卻明知故犯地抵擋神。他所事奉的是名利,口裡卻不停地提到
【耶和華】(8,13,18,19 節);他也能與神對話,卻不肯遵行神的旨意。(7 節)【卦金】
原文是【占卜】是請巴蘭占卜的定金,而全款要到巴蘭咒詛了以色列人後才能支付
(24:11)。神吩咐巴蘭【不可同他們去,也不可咒詛那民】(12 節),但巴蘭只告訴摩押
的使臣:【耶和華不容我和你們同去】(13 節),並沒有說【不可咒詛那民】表明他
並沒有斷然拒絕,只是用神的話來討價還價。摩押的使臣心領神會,所以回來報告,
其實是【巴蘭不肯和我們同來】(14 節)。所以巴勒再次差遣【又多又尊貴】(15 節)
的使臣,滿口答應【你向我要甚麼,我就給你甚麼】。巴蘭的話聽起來還是那麼冠冕
堂皇,似乎視金錢如糞土,【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18 節)。但如
果他真的把神當作【我神】(18 節)凡事尊神為大,根本不必再【等】神【還要】對
他說甚麼,因為神第一次的命令已經夠清楚了(12 節)。一旦神的允許可以滿足自
己的慾望,巴蘭就毫不耽延,【早晨起來】(21 節)就出發了。【神因他去就發了怒】
(22 節)可能因為巴蘭對神的吩咐並不認真(20 節),所以神要派使者警告他(35 節),
不可照自己的意思去咒詛以色列人。(28 節)神【叫驢開口】讓人們看到心裡黑暗
的人還不如驢有智慧。貪婪使巴蘭成為屬靈的瞎子,連驢都能三次【看見耶和華的
使者】知道趨吉避凶,他卻行為【偏僻】(32 節),偏行己路。沒有靈性的驢子不必
被神特別打開眼睛,就能【看見耶和華的使者】(23,25,27 節);有靈性的人卻需要神
使他【眼目明亮】才能【看見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31 節)。(34 節)【我有罪
了】【你若不喜歡我去】常常是有口無心的屬靈用語,正如巴蘭明明走在神不喜歡
的路上,卻反過來怪神說得不夠明白(12,20 節)。巴勒心情迫切,跑到邊界最遠的地
方來迎接巴蘭。【亞嫩河】(36 節)河谷很深,割裂了約旦高原,成為摩押和亞摩利人
之間的天然邊界。巴勒想讓巴蘭一下子看見所有的以色列人(23:10)好咒詛他們。
思想:巴蘭隨巴勒的使者同去,這些都是神所允許的【次好】但都不是神所命定的
【上好】。我們都不可自欺,以為行在神的允許裡,也算是遵行神的旨意。神的允許
雖然使人暫時感覺舒服,人的愚昧也阻擋不了神旨意的成就,但人每一次揀選【次
好】都會使自己錯過【上好】。
祈禱: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藉巴蘭來提醒我們,要我們專心仰望神和跟從神,求天父
使我們勝過世界的引誘。求天父幫助我們保持一顆清潔的心,開我們心靈的眼睛
做神要我們做的,除去一切的私慾,因我們的好處必不在耶和華以外。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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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一次巴蘭【不像前兩次去求法術】(1 節)也沒有迴避觀看以色列全營(23:13),
【卻面向曠野】觀看以色列各支派,所以【神的靈】直接【臨到他身上】向外邦人
發表更全面的宣告。神藉著巴蘭第三次祝福以色列人,宣告神將來在以色列人身
上的作為,預言了彌賽亞國度的來臨。【沉香】是一種珍貴的香料,但【沉香樹】(6
節)的原產地並非迦南,可能比喻以色列人是被神【移植】到應許之地。【香柏木】
高大結實,是古代廟宇和宮殿所使用的木料,生長在山嶺之上,一般不生長在水邊。
【水邊的香柏木】可能是說香柏木生在山上就已經高大強壯,如果生長在河邊會
更加茂盛。【水要從他的桶裡流出】(7 節)原文是【水要從他的許多桶裡流出】可
能比喻多子多孫。(7 節)【亞甲】可能是亞瑪力王的通稱。【他的國必要振興】應
驗在大衛和所羅門的日子,最終實現在彌賽亞的國度。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意
譯本都把第 7 節作為彌賽亞國度的預言。(8 節)其實,這是摩西對約瑟支派的預言,
到申命記的後期才發出的(參申33:16-17),但此時巴蘭已能講出摩西還未說的話!
【凡給你祝福的,願他蒙福;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正是神對亞伯拉罕的祝福: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創 12:3)。【巴勒向巴蘭生
氣,就拍起手來,對巴蘭說;我召你來為我咒詛仇敵,不料,你這三次竟為他們祝福。
如今你快回本地去吧!我想使你得大尊榮,耶和華卻阻止你不得尊榮。】(10-11 節)
然後,巴蘭回應巴勒:【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我也不得越過耶和華的命】
(13 節)這句話聽進去好像很堅定,但卻只是表達好像暗示【金銀】不夠。
思想: 的靈雖然臨到巴蘭的身上,但只是給了他說預言的能力,並沒有改變他的心。
他的裡面仍然是黑暗的,所以【眼睛閉住】(3 節)固然看不見,【眼睛睜開而僕到】
看見了【全能者的異象】(4 節),也仍然是看不見。因為他聽見了神的話語卻不肯
遵行,看見了神的作為卻沒有跟隨,結果還是失去一切。
祈禱:親愛主,我們承認很多時候都會心懷二意,失去堅定信靠的心靈,更被環境,試
探衝擊我們的生命,求主開我們眼睛,每日定睛仰望主祢。阿們!

民數記 35:1-34民數記 35:1-3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ZnfHaOJ8XvY

【民數記】
猶太傳統根據這裡的【二千肘】規定了【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徒1:12)。利未人被神揀選在會幕事奉,心思就不能被屬地的追求所佔據,,是神自己作他們的產業(18:20)。但豐富的神不會讓事奉祂的人落到貧窮,缺乏裡,因此,雖然利未人不必耕種,但也需要【城邑的郊野】來接受屬天的祝福,牧養牲畜,安置財物。【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7節)【四十八】就是四個十二【四】代表全地(耶49:36)【十二】代表揀選。【四十八座】利未人的城邑分散在十二支派的地業中(書21:4-42)。【利未人中,凡一個月以外,被數的男丁,共有二萬三千】(26:62),因此,在這【四十八座】城中,平均每城有480個男丁,平均每個男丁至少有1.9畝郊野可以牧養大約10隻羊。以色列人甘心從自己【所得的地業】中【把些城邑給利未人】表明他們承認自己的產業都是神所賜的,應許之地的主人是神自己。(6節)【逃城מִקְלָט】原文是【避難所,收容所】是讓【誤殺人】(7節)躲避報仇人的地方,可以【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12節)。神使利未人成為百姓的祝福,最明顯的就是【逃城】的安排。【報仇】原文是【贖回】(利25:26),【報仇人】(12節)又被譯為【至近的親屬】(得3:9)和救贖主(詩78:35)。神也不願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裡,所以特別為百姓設立【逃城】(11節),定意給【誤殺人的】罪人開一條出路,使他們能得著挽回(出21:12-14)。約旦河東】(14節)在應許之地之外,神所應許的【迦南地】(14節)比【約旦河東】大了許多,住在【迦南地】的人口是住在【約旦河東】的4倍多,但神在【約旦河東】所安排的逃城卻和【迦南地】一樣多,都是【三座城】(14節)。神不但記念應許之地以外的百姓,而且格外顯出對他們的憐惜。神安排逃城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寬容罪惡,而是為了挽回那些並非故意犯罪的人。所以神三次宣布:【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6,17,18節)只有【誤殺人的】才可以享用逃城的庇護。凡是【誤殺人的】,只要他拼命奔向逃城,神必定給他得拯救的機會,蓄意【故殺人的】(21節),也要被【報血仇的】(21節)故意殺死。如果是【神交在他手中】(出21:13)的【誤殺人的】,則要等到神使大祭司去世,成為贖罪祭,才能離開逃城得自由。【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28節)離開逃城就可能遭遇死亡。因此,【住在逃城裡】相當於被流放,必須接受限制,被限制在恩典裡。神只在利未人的城邑設立逃城,住在逃城裡的人就必須接受利未人的教導,並且盼望大祭司之死的釋放。【故殺人,犯死罪的】必被治死【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31節);【那逃到逃城的人】雖然是誤殺,但也不能用支付【贖價】(32節)或者用在逃城被流放的刑期來換取自由,只能藉著大祭司之死的代贖。無論是誤殺還是謀殺,都是殺人,【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贖】(33節)。
思想: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怎樣讓神住在我們中間,帶領我們進入更豐盛之境,讓神的心意成就?就是對準神。每一個人都要對準神,讀聖經,遵行神的律例典章,無論任何事,都要求神,而不是求,除非神指示讓我們這樣做。
祈禱:親愛的主,感謝祢讓罪人能得著祢的恩典,使我們的生命得救贖,更把咒詛變為祝福。求主幫助我們也成為別人的逃城,叫人也得恩典,蒙祝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