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民數記 24:14-25

民數記 24:14-25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民數記】


巴蘭將要離開,他不但祝福以色列,還預言將來以色列要怎樣對待摩押和列國。雖
然巴蘭的心並沒有向著神,但他的口卻被神所管制。神不但藉著巴蘭的口祝福了
以色列,也預言了在毗珥山上能看到的七個民族的前途,向外邦人宣告了將來更大
的事。【我看他卻不在現時,我望他卻不在近日】(17 節)意思是【一段比較長的時
間】。【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17 節)是宣告國度的王要從以色列中
興起,管理全地。這個預言首先應驗在大衛身上,最終實現在彌賽亞身上。【星】在
古代中東經常代表君王(賽 14:12;結 32:7;啟 2:16),【杖】代表君王的權柄(詩 45:6;
摩 1:5,8)。【他必得以東為基業】(18 節)首先應驗在大衛的時代(撒下 8:14),最終實
現在彌賽亞的國度(賽 63:1-4)。【西珥】(18 節)是以東的另一個名字。【除滅城中
的餘民】【城】原文是單數,是指以東的佩特拉(Petra)城。【亞瑪力原為諸國之首】
是指他們最先抵擋以色列人(出 17:8-16)。亞瑪力人最後被希西家王消滅(代上
4:43)。【基尼人】(20 節)與米甸同族(出 2:16)在這裡是代表米甸人(22:4-7)。【亞述】
可能不是指亞述帝國,而是迦南地的一個民族【亞書利】(創 25:3;撒下 2:9)。【神行
這事,誰能得活】(23 節)是宣告人類的歷史是神掌管的,不管一個國家或民族是否
認識神,都無法抵擋神的計劃和旨意。從本章看見,神定意要祝福以色列人,神也定
意要祝福祂的百姓。若故事停在第 25 節是多美好的結局。
思想:表面上,我們看不出巴蘭有甚麼問題,他雖然想得到【尊榮】和【金銀】,但彷
彿不敢【越過耶和華的命】。事實上,巴蘭一直明白神的心意,卻一直在試探神。神
是不改變,是堅定的。巴蘭明明知道神的心意,卻扮作順服,喜歡一次又一次地求問
神。我們又有否如此的【錯謬】呢?!
祈禱:親愛主,求祢光照我們,使我們不單知道主祢的旨意,更願意遵行主祢的旨意,
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按照主祢的意思,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阿
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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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1 節)在聖經中代表【完全】因為神用七天創造世界(創 2:2-3)這個記憶留
在古代中東的許多民族中。巴蘭叫巴勒築壇,這個壇非常特別,巴蘭【築七座壇】
(3 節)也是古代巴比倫文獻中記載的行法術的方法,因爲他們分別築了七座壇、七
隻公牛、七隻公羊,雖然乍眼看起來很有氣勢,但是神從來沒有叫人一次要築幾座
壇,這是他們犯的一個錯誤。巴蘭【上一淨光的高處】(3 節),指巴蘭到高處行【法
術】24:1)。從第七節開始,巴蘭講了一段祝福以色列的話【耶和華將話傳給巴蘭】
原文是【耶和華把話放在巴蘭的口中】。神可以把話放在驢的口中,照樣也可以把
話放在假先知巴蘭的口中。神藉著巴蘭第一次祝福以色列人,宣告神過去在以色
列人身上的作為。神揀選以色列歸祂自己【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 19:5-
6),在他們身上有特別的計劃,所以以色列與別的民族不同:【這是獨居的民,不列在
萬民中】(9 節)。【誰能數點雅各的塵土】,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雅各的後裔【如
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創 13:16;28:14)。【四分之一】指【一小部分】。【我願如義
人之死而死;我願如義人之終而終】,可能指巴蘭希望自己能享有亞伯拉罕子孫的
福份(創 12:3)。【亞蘭】(7 節)是【兩河間的亞蘭】(Aram-Naharaim)的簡稱,位於現
代敘利亞的東北部。迦南人稱亞蘭東邊的山嶺為【東山】(7 節),那裡是巴蘭的家
鄉。(7 節)【雅各】代表以色列。神可以【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
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詩 8:2),也可以管制仇敵的口,從假先知的口中發出祂的祝
福(12 節)。巴勒對巴蘭的預言不滿意,所以巴蘭就解釋,神傳給我的話我一定要說。
從巴蘭發出的預言可以看見巴蘭是一個很愛錢卻又要故作敬虔的,想要在不違背
神的旨意下得到最大的好處。神明明不要他去,但他卻硬著頸項要去,為的是能在
巴勒身上找好處,卻又故作敬虔的說神要說的話。
思想: 當我們知道巴蘭是一個為錢永不放棄的人,而巴勒卻是一個為了咒詛以色
列永不放棄的人,這兩個意志堅定都人走在一起,是走在一條錯誤的路上,所以最
終他們都沒有好結果。我們又將生命中意志的堅定放在那裡呢?
祈禱:親愛主,求祢記念我們每都活在這彎曲的世界中,面對很多扭曲的價值觀,求
主藉祢的話保守我們的心,使我們活在祢的旨意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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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根據神的話來求神(17 節),而神則回答:【我照著你的話赦免了他們】(20 節)。
這兩句話表明摩西的禱告是摸著了神的心意,所以神就照著他的禱告來應允他。
神照著自己的【大慈愛赦免這百姓的罪孽】(19 節),繼續把他們當作自己的百姓和
產業,但並不豁免公義的懲罰。但他還是必須為自己的罪獻上贖罪祭作為代價。百
姓雖蒙赦免,但代價是【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以色列人
【十次】(22 節)試探神(出 14:11-12) (出 15:23-24) (出 16:2) (出 16:20) (出 16:27) (出
1:1-3) (出 32:1) (11:1-3) (民 11:4-6) (14:2-4 節)。迦勒不看人,也不看環境,只是憑著
信心【專一跟從】神,這就是【另有一個心志】。迦勒和約書亞之所以能承受應許,
並非因為他們比別人做得越多,做得更好,而是因為他們相信神所說的,神把他們
留在應許裡。雖然以色列人已經來到應許之地的邊緣,神卻命令他們【從紅海的路
往曠野去】讓他們按自己的選擇【死在這曠野】(2 節),因為不信的人總是得不著
安息。26-35 節是神向摩西,亞倫宣布正式判決。人向神的感謝,讚美和祈求,神會
垂聽;人向神【所發的怨言】神也【都聽見了】(27 節)。人若巴不得【死在這曠野】
(2 節),神就讓他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29 節)。人若不肯【立刻上去得那地】
神就讓他們【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
向我發怨言的】(29 節)的男丁,本來是要在神的帶領之下進入迦南,承受應許之地
的,現在卻因著不信,【屍首必倒在這曠野】(29 節)。以色列人的【被數點】原來是
承受應許的依據,現在卻因著不信,成了被定罪的根據。神用兩個【得知】(31,34 節)、
兩個【擔當】(33,34 節)宣告了祂的審判:不信的以色列人【厭棄】應許之地,他們
【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是【擔當罪孽四十年】,他們將【在這曠野消滅】【經歷】
神的【疏遠】(34 節);而在不信者眼中看為軟弱的【婦人孩子】(31 節),他們【在曠
野飄流四十年】是擔當父輩【淫行的罪】他們將在這曠野成長,準備【經歷】神所
應許的那地。【淫行】(33 節)指以色列人對神不忠,背離了與神所立的約,神就與他
們【疏遠了】(34 節),神三次宣告【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29,32,35 節)這判
決立刻在【報惡信的人】(37 節)身上生效。【以色列眾人】(39 節)已經試探神十次
(22 節),卻不知真實悔改,以為輕輕一句【我們有罪了】就可以免除刑罰。以色列
人此時自行出戰,並不是因為真心悔改,願意憑著信心順服神,而是想靠自己的行
為來逃脫刑罰,實際上是再次【違背耶和華的命令】(41 節)。人若【為神】去打神
不要他們打的仗,【為神】去走神沒叫他們走的路,實質上是以【順服】的名義不
順服,以【跟從耶和華】(43 節)的名義跟從自己,所以神【必不與你們同在】(43 節)。
思想:神賜下應許之地乃是恩典,以色列人既然【厭棄】那地,就已經從恩典中失落。
今天許多人也以為跟隨神是自己聰明的決定,事奉神是給神面子。人越是這樣驕
傲無知地一廂【情願】,越是在高舉自己,得罪神。
祈禱: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對我們有恩典,有憐憫,感謝祢提醒必須有信心和有承擔,
求天父使我們時刻記念祢的應許,用信心思想和說話,勇敢面對環境中的困難,因
為神與我們同在,求祢使我們都能進入應許之地。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