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民數記 33:16-56

民數記 33:16-56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民數記】


從【蘭塞】(5 節)到【哈洗錄】是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第一個十四站。在這十四站的
行程中,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在【瑪拉】(8 節)【以琳】(9 節)【汛的曠野】(11
節)【利非訂】(14 節)經歷了神,學到了功課,最後在西奈山與神立約(出 24:8),領受
律法(出24:12)接受管教(出32:35)建造會幕(出40:17,被數點,編組成耶和華的軍隊,
起行準備進入迦南,承受應許。以色列人【從哈洗錄起行,在巴蘭的曠野安營】
(12:16),也就是【巴蘭曠野的加低斯】(13:26)。這裡是迦南地的南端,以色列人已經
來到了應許之地的邊緣,但卻因為懼怕迦南人而不敢進去,打算回埃及(14:1-4)。
【加低斯】是以色列人最惹神怒氣的地方,以色列人從這裡開始了三十八年的飄
流。但神在這四十二站的記錄裡卻不提【巴蘭曠野的加低斯】而是用【利提瑪】
來代替失敗的加低斯,用完全的赦免來顯明祂的恩典,不留下任何的陰影在人裡面,
使人可以抬起頭來邁步向前。經過三十八年曠野的飄流,以色列人又回到他們在
從前失敗的【加低斯】。在這三十八年裡,百姓照神所吩咐的,【在西珥山繞行了許
多日子】(申 2:1)。在人看來,百姓經過了三十八年,只是從【加低斯】走到【加低
斯】完全是在原地【繞行】;但在神的帶領裡,他們卻是從【巴蘭曠野的加低斯】
(13:25)走到了【尋的曠野】的【加低斯】從【大而可怕的曠野】(申 1:19)重新回
到了應許之地的邊緣。神在這份行程中,特地提到【祭司亞倫遵著耶和華的吩咐上
何珥山,就死在那裡】(38 節),表明這是神所安排的新老交替。神讓以利亞撒接任
大祭司(20:28 節)用大祭司職位的轉換來標誌著世代的轉換(35:28)。但不管帶領的
人怎樣更替,真正帶領他們的神永遠不變。神特別提到,以利亞撒剛剛接任大祭司),
【迦南人亞拉得王】就來攻擊他們,新世代的百姓剛一開始就遇到了挫折。這是提
醒百姓,在神帶領中的挫折,在人看是失敗,在神卻是得勝。第四十二站是【摩押平
原】此時以色列人即將結束曠野飄流,準備進入應許之地(22:1)下一站就是迦南地
的【耶利哥】(48 節)。從【曷·哈及甲】(32 節)到【摩押平原】是以色列人在曠野
的第三個十四站。在這十四站的行程中,舊世代的百姓全部倒斃曠野;新世代的百
姓雖然也經歷了失敗,但卻因著信在失敗中不斷成長,得勝。現在,百姓已經到了
【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50 節),神也必然負責帶領他們走過行程的最後一段;
【過約旦河進迦南地】(51 節)。百姓將來能【奪那地,住在其中】(53 節),也不是根
據自己和環境,而是根據神對亞伯拉罕的恩典和應許【: 因我把那地賜給你們為業】
(53 節)。百姓如果【容留】(55 節)他們,就會成為百姓【眼中的刺,肋下的荊棘】(55
節),不是用【擾害】(55 節)來對付百姓,就是用淫行來誘惑百姓,使百姓和他們一樣
敗壞,最後讓神自己來【照樣】對付自己的百姓。
思想:經文可讓我們反思現在是處於人生中的那一站?所經歷的每一站,有否願意
盛載神的恩典?有否為我們生命的每一站去感恩,若有埋怨的地方有否認罪?我們
要相信嗎哪是天天供應,神的供應是實在的;每一步都要跟隨神。
祈禱:親愛主,感謝有祢拖帶我們的生命,更每日每一步都充滿主祢的應許,祢的同
在,祢的恩典,求主使我們每都懂得每日緊緊跟隨主祢的腳步,不偏離,不放棄。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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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民數記】
這段經文講潔淨利未人
,做為搖祭。在第一個逾越節之前 ,神宣告 【 以色列中凡頭
生的 ,無論是人是牲畜 ,都是我的 ,要分別為聖歸我 】 (出 13:2)而現在利未人就是 【 代
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 】 (16節 )來獻給神 ,要潔淨他們 ,並要獻燔祭和贖罪祭。
利未人 【 為以色列人贖罪 】 意思可能是 【 作為以色列人的贖價 】 代替以色列人在
會幕辦事 【 免得他們挨近聖所 ,有災殃臨到他們中間 】 。又加上素祭 ,是神所悅納 ,是甘心祭。利未人是做了兩次搖祭 :第一次是代替以色列人服事神 ;第二次是作為
賞賜給亞倫和他的兒子 ,去辦理會幕裡的事。其實 ,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有服事 ,他們
奉獻利未人 ,支持利未人 ,愛利未人 ,利未人是代替他們贖罪 ,代替他們服事 ,並且是
甘心樂意做燔祭。神將百姓分別為聖的最後一步 ,是用利未人代替頭生的以色列
人。利未人中 【 凡一個月以外的男子 】 (3:15)神並不計較他們是否有殘疾 ,只要他
們 【 潔淨自己 ,除了罪 ,洗了衣服 】 (21節 ),就可以被 【 當作搖祭奉到耶和華面前 】
(21節 )從恩典裡接過事奉。 利未人可能從 【 二十五歲 】 (24節 )到會幕學習服事 【 三
十歲 】 (4:3)開始正式辦事 【 到了五十歲要停工退任 ,不再辦事 】 (25節 )。當會幕被
搬到耶路撒冷之後 ,大衛把利未人服事的年齡減到二十歲 (代上 23:24)可能因為他
們不必再搬運會幕 ,而是清潔聖殿 ,組織聖殿的詩班 ,事務的要求降低了 ,所以可以
降低服務的年齡。 (25節 )【 停工退任 ,不再辦事 】 不等於不再事奉 ,因為真實的事
奉是退而不休的。利未人在五十歲以前是 【 辦會幕的事 】 (24節 )五十歲之後是 【 和
他們的弟兄一同伺候 ,謹守所吩咐的 】 繼續協助事奉 ,成為神話語的見證。
思想
:一個讓祝福湧流的服事是被潔淨的 ,是甘心樂意的獻祭 ,完全不保留 ,而不是
為了自己的生活。當我們真的盡心 ,盡意 ,盡力用信心來行的時 候 ,神會供應 供應必
不缺乏 ,因為那是神的事 ,不是我們的事。
祈禱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揀選我們成為君尊的祭司 ,一生都可以服事祢。求主幫助
我們 過 聖潔和甘心 的生命 ,是完全的擺上。阿們!

民數記 35:1-34民數記 35:1-3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ZnfHaOJ8XvY

【民數記】
猶太傳統根據這裡的【二千肘】規定了【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徒1:12)。利未人被神揀選在會幕事奉,心思就不能被屬地的追求所佔據,,是神自己作他們的產業(18:20)。但豐富的神不會讓事奉祂的人落到貧窮,缺乏裡,因此,雖然利未人不必耕種,但也需要【城邑的郊野】來接受屬天的祝福,牧養牲畜,安置財物。【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7節)【四十八】就是四個十二【四】代表全地(耶49:36)【十二】代表揀選。【四十八座】利未人的城邑分散在十二支派的地業中(書21:4-42)。【利未人中,凡一個月以外,被數的男丁,共有二萬三千】(26:62),因此,在這【四十八座】城中,平均每城有480個男丁,平均每個男丁至少有1.9畝郊野可以牧養大約10隻羊。以色列人甘心從自己【所得的地業】中【把些城邑給利未人】表明他們承認自己的產業都是神所賜的,應許之地的主人是神自己。(6節)【逃城מִקְלָט】原文是【避難所,收容所】是讓【誤殺人】(7節)躲避報仇人的地方,可以【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12節)。神使利未人成為百姓的祝福,最明顯的就是【逃城】的安排。【報仇】原文是【贖回】(利25:26),【報仇人】(12節)又被譯為【至近的親屬】(得3:9)和救贖主(詩78:35)。神也不願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裡,所以特別為百姓設立【逃城】(11節),定意給【誤殺人的】罪人開一條出路,使他們能得著挽回(出21:12-14)。約旦河東】(14節)在應許之地之外,神所應許的【迦南地】(14節)比【約旦河東】大了許多,住在【迦南地】的人口是住在【約旦河東】的4倍多,但神在【約旦河東】所安排的逃城卻和【迦南地】一樣多,都是【三座城】(14節)。神不但記念應許之地以外的百姓,而且格外顯出對他們的憐惜。神安排逃城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寬容罪惡,而是為了挽回那些並非故意犯罪的人。所以神三次宣布:【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6,17,18節)只有【誤殺人的】才可以享用逃城的庇護。凡是【誤殺人的】,只要他拼命奔向逃城,神必定給他得拯救的機會,蓄意【故殺人的】(21節),也要被【報血仇的】(21節)故意殺死。如果是【神交在他手中】(出21:13)的【誤殺人的】,則要等到神使大祭司去世,成為贖罪祭,才能離開逃城得自由。【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28節)離開逃城就可能遭遇死亡。因此,【住在逃城裡】相當於被流放,必須接受限制,被限制在恩典裡。神只在利未人的城邑設立逃城,住在逃城裡的人就必須接受利未人的教導,並且盼望大祭司之死的釋放。【故殺人,犯死罪的】必被治死【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31節);【那逃到逃城的人】雖然是誤殺,但也不能用支付【贖價】(32節)或者用在逃城被流放的刑期來換取自由,只能藉著大祭司之死的代贖。無論是誤殺還是謀殺,都是殺人,【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贖】(33節)。
思想: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怎樣讓神住在我們中間,帶領我們進入更豐盛之境,讓神的心意成就?就是對準神。每一個人都要對準神,讀聖經,遵行神的律例典章,無論任何事,都要求神,而不是求,除非神指示讓我們這樣做。
祈禱:親愛的主,感謝祢讓罪人能得著祢的恩典,使我們的生命得救贖,更把咒詛變為祝福。求主幫助我們也成為別人的逃城,叫人也得恩典,蒙祝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