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13:12-18

申命記 13:12-18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從百姓內部引誘人離開神的第三個因素是群眾(12節)。【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羅12:17)因為並不是【眾人以為美的事】都是神所喜悅的。即使全城的人都主張【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13節)神也絕不會【法不責眾】而是讓全城的人一起滅亡。【匪類】(13節)原文是【彼列之子】,意思是【無價值的人,邪惡的人】【荒堆/תֵּל】原文的意思是【土堆】(16節),指在舊城遺址上反復重建,摧毀、夷平,逐漸堆高而成的土堆,是中東常見的考古遺跡。【那城裡的居民】(15節)如果沒有照9-11節的吩咐除掉本城的【匪類】,反而允許他們出去大膽地【勾引】(12節)別城的人離開神,表明全城的人很可能已經與這些匪類同夥。因此,需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14節),慎重,詳細地把真相調查清楚之後,然後執行公義的刑罰。如果百姓照著神的吩咐【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15節)神不但不會讓百姓的數目減少,反而會【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18節)。神是要把執行者的焦點放在維護信仰之上。若殺人卻能分財物,大家的動機可能會因此而變質,甚至成為殺人擄掠的藉口,由此看出這處理也是出於神的智慧。神要求百姓要彼此憐恤,幫補(十五7-11)但卻吩咐使悖逆神的城【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16節)(16節),就像對待瘟疫一樣,目的是不讓【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14節),使罪惡像瘟疫一樣迅速蔓延開來,把神的百姓都帶進死亡裡。憐恤【可憎惡的事】就是謀殺神的百姓。
思想:神反覆勸誡以色列人不要被假先知,親友和眾人引誘,去跟從,事奉【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2,6,13節),但今天我們信徒更大的危機卻不是被人引誘,而是自己根本就【不認識】自己的神。或許是我們不肯下工夫系統地認真讀經,只是這裡讀一點,那裡聽一點,只看自己愛看的,只聽自己愛聽的,所以與自己的神【不熟】更沒有能力分辨出【別神】和真神的區別,因此就離開了愛我們的神。
祈禱: 親愛主,求祢幫助我們每日都看重神的話,更持守真道;求主賜我們信心,幫助我們用真理用聖經來認識神,每日願意認真的安靜等候,不致被勾引而偏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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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10節就像盟約中的赦免條款。在使人絕望的咒詛(29:16-28)之後,神卻馬上發表了復興的應許。因為神的咒詛並不是要敗壞人,祂所做的一切都是要恢復人,甚至使用咒詛來催逼人迴轉。人可以失敗,但神的救贖計劃絕不會失敗,所以在百姓偏離之前,神已經預備了復興的計劃。當百姓經歷了【這一切祝福和咒詛】之後,就會【心裡追念】(1節)這正是神領人迴轉的方法。【歸向耶和華,你的神】(2節)就是神領人走上的那條脫離咒詛,歸回祝福的道路。人的心一轉回,神也馬上【迴轉過來】顯明祂的祝福,【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3節),讓神的百姓得以復興。以色列的復興包括兩步的恢復:第一步是神把百姓【招聚回來】(4節),【可以得著】(5節)那地【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5節);第二步是神用赦免和潔淨的恩典將他們【心裡的污穢除掉】(6節),使百姓能【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6節)。神是公義的,歷史上恨惡,逼迫過以色列的人,雖然被神用作管教百姓的工具,但最終都要在神面前接受審判。當以色列復興之後【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7節)。9-10節重複了28:3-6的祝福,表明當以色列復興之後,他們將在神的恩典中得著完全的恢復。(11節)【難行】原文是【困難】,思是難以理解,難以執行;【離你遠】(11節)的意思是【難以得知】。百姓落到咒詛中,不是因為律法【難行】,也不是因為律法【離你遠】,而是因為人不甘心活在神的話裡。但神已經啟示在百姓的【口中】和【心裡】( 14節),他們不但有了誡命,也能明白誡命,接下來當做的就是【遵行】。呼喚見證是當時世俗條約的慣例,立約雙方的神祇都會被召來作見證。神的百姓不可呼召其他神祇,所以摩西就【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19節)用天地來代表這見證的長久有效。【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19節)就是將兩條道路擺在人的面前。神不強迫人,而是把兩種選擇,兩種後果向人【陳明】讓人用自由意志來做抉擇,並且勸勉百姓【揀選生命】(19節)。神給人揀選的自由,但神更要向人指明,這是一個【生與福,死與禍】(15節)的選擇。不揀選神的人,不但今生要活在咒詛裡,而且會失去永遠的生命。而揀選神的道,就是【揀選生命】【因為祂是你的生命】(20節)。一個人【揀選生命】有三項責任:1.【愛耶和華,你的神】;2.【聽從祂的話】;3.【專靠祂】(20節)。
思想:人若不肯順服,總能找到不順服的理由,不是說沒時間讀聖經,就是說聖經讀不懂。但神絕不會把過重的擔子加給我們,人所缺少的不是神的話,而是順服的心。當我們甘心樂意地【揀選生命】的時候,就表明我們裡面已經有了永遠的生命。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生命中每日都有揀選,更感恩祢樂意將生與福,死與禍】的道指示我們,求主使我們每日懂得好好的選擇,更願將祢的道路指引我們,每日活在主祢的話語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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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oeYXwQ4qbZ4?si=8rAVh4mQBmYaNRnj

【申命記】
(1-20節)神頒布爭戰的條例,讓百姓領會神是為他們爭戰的神。申命記裡所提到的爭戰(20:1-20;21:10-14;23:9-14;24:5 ;25:17-19)都不是人自己發動的普通戰爭,而是神的百姓跟隨神爭戰,執行神的旨意,所以【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神的心意(2節)。當百姓【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1節)如果只看自己,看環境,滿眼都是仇敵的【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1節),必然會灰心喪膽;惟有看到神的【同在】(1節)才能勝過人的【懼怕戰兢】(3節)。一切的爭戰都是神自己【與仇敵爭戰】(4節)百姓只是跟著去戰場,享用神的得勝。(5節)【官長】是文官,負責招募軍兵。(9節)【軍長】是武將,負責率領軍隊。以色列人在立王之前,並沒有設立一支常備軍,而是在戰前臨時呼召百姓組成民兵。(5節)【奉獻】指蓋好新房之後【行奉獻禮】。(6節)【尚未用所結的果子】是因為新栽的果樹要等到第五年才可以吃(利19:25)。【聘定了妻】已經成為合法夫妻,但一般要等一年之後才會【迎娶】(7節)。【他可以回家去】(6,7,8節)原文的時態是命令式,意思是命令他回家,並不是讓人自己選擇。有兩種人可以免除兵役:1.神總是先讓人享用恩典,再投入爭戰。因此,還沒有享用恩典的人(5-7節),不必參加爭戰。2.神總是先讓人看見神的同在,再投入爭戰。因此,看不見神的同在【懼怕膽怯】(8節)的人,沒有資格爭戰。神的仇敵若拒絕神【和睦的話】(10節)就是定意堅持抵擋神,所以甘心作撒但工具的【男丁】(13節)就要被消滅淨盡。而【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14節)是可以接受神管理的,就被遷入神的百姓中間(21:10-14)。(16節)【這些國民的城】指迦南地的城市。從亞伯拉罕到摩西的時代,神已經用了四百多年等待這些城的居民悔改(創15:16)但他們仍然拒絕離棄罪惡,已經惡貫滿盈。因此,神不再向他們【宣告和睦的話】(15節)他們只能等著被【滅絕淨盡】(17節)。【滅絕淨盡חָרַם חָרַם】原文的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17節),表示要把得勝完全奉獻給神,作為神對惡貫滿盈的迦南人的審判。古代圍城的軍隊砍伐樹木,目的是【修築營壘】(20節),製造【壘】(撒下20:15,即坡道)【戍樓】(賽23:13,即攻城台)【撞城錘】(結26:9)等攻城器械。但即使圍城久攻不下,百姓也應當信靠神,不能不擇手段地砍伐果樹用來攻城。因為神爭戰的目的是要對付撒但和【撒但的差役】,並不是破壞祂所創造的生態環境。神在創造的時候,就把果樹作為恩典賜給人(創1:29),所以百姓不可【糟蹋】(19節)神所賞賜的。
思想:屬靈的爭戰是神替我們爭戰,因此,不但動機要出於神,時間要等候神,方法也要根據神。今天,當我們【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前6:12)的時候,更要不住地提醒自己;不可倚靠人的血氣來爭戰【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撒上17:47)。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知道每日在我們生命中都有很多的挑戰,很多的爭戰,無論是我們的內心,我們的處境,我們每天都需要主祢,讓我們在生命中的爭戰單單倚靠祢,因我們知道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