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15:1-23

申命記 15:1-2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節)【豁免】原文是【免除債務】字根是【鬆開,放下שָׁמַט】;【不耕不種】原文就是【豁免שְׁמִטָּה】的字根【鬆開,放下שָׁמַט】表明地是屬神的(利25:23)而百姓一切的所有也是屬神的。每逢七年的最後一天是【耶和華的豁免】神讓祂的百姓此時彼此免除債務,是要讓所有的人都能體會到,神的心意是【豁免】人,使人可以長久地享用恩典;既然神已經給弟兄鬆開了生命的捆綁,百姓也應當學習幫助弟兄鬆開生活的捆綁,與他們同享安息。因此【借給你弟兄,無論是什麼,你要鬆手豁免了】(3節)。不肯【鬆手豁免】弟兄的人,是不懂得恩典的人,也就沒有條件長久地享用恩典。神的百姓接受神的權柄,才有條件接受神的祝福;百姓若【謹守遵行】(4節)豁免年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4節)。這不是因為百姓彼此豁免債務,就可以均貧富,實現福利社會;而是因為百姓若肯【鬆手豁免】(3節),表明他們已經學會了享用恩典,所以神【必大大賜福】( 5節)於他們,讓他們能享用更多的恩典。神的百姓借貸給弟兄,目的不是為了投資,也不是為了錦上添花,而是為了【幫補你窮乏的弟兄】(7節)學習分享神的恩典,所以不可收取利息(23:19-20)。即使【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9節)借出去的收不回來,也要甘心樂意地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10節)。【困苦窮乏】(11節)是人離棄神的產物。神的百姓若肯接受神的權柄【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11節),神也就向人鬆手,讓百姓中間不再有【窮乏的弟兄】(7節)。【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12節)實際上是簽訂【六年】的僱工合同(12節)【到第七年】便可重獲自由。希伯來人賣身為奴,大都是因為債務問題;如果奴隸空手得自由,可能很快又會因為貧困而再次欠債淪為奴隸。因此,神要求主人從自己的【羊群,禾場,酒榨之中,多多地給他】(14節)讓得自由的奴隸豐豐富富地出去,能脫離貧困,不再繼續為奴。神要百姓記念自己【在埃及地作過奴僕】(15節)的經歷,體會作奴僕的痛苦,也體會恩典和救贖的寶貴。(17節)將耳朵【在門上刺透】象徵放棄自由,永遠留在主人的家中。這位奴僕經歷了恩典以後,卻願意選擇用自由去換取恩典,原因是因為【愛】:【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16節)神對主人的旨意是:當主人甘心樂意地【任他自由的時候】(18節);當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擊殺了埃及地所有頭生的人和牲畜,卻以羔羊的血保護了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所以以色列人應當把【一切頭生的公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出13:11-15),【分別為聖】(19節)歸給神,不可做任何其它的用途。進入應許之地以後,百姓居住的地點可能離【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20節)比較遠,所以改成一年之內都可以去,那時頭生公牲畜長大了,祭肉可以【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12:18)一起分享。有殘疾的頭生公牲畜不可以用來獻祭,但還是屬於神;因為不是獻祭,所以【潔淨人與不潔淨人都可以吃】(22節)與打獵得來,不能用於獻祭的【羚羊與鹿】(22節)一樣對待。但不是獻祭,沒有祭司在場監督,所以尤其要注意【不可吃它的血】(23節)。
思想:無論是豁免年免除債務(1-11節)第七年釋放希伯來奴隸(12-18節),還是每年奉獻頭生的公牲畜(19-23節),都是要人學習白白地放下自己的所有。這樣的製度在世人看來,並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則,但神正是要藉著這樣不合常理的命令,使祂的百姓【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因為人只有認識到自己一切的所有都是神白白的恩典,才會看重賜恩典的神過於看重恩典,學習甘心放下自己的所有。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生命不但學習缺乏時的信靠神,在生命中能夠擁有時更要我們學習要敬畏祢;求主使我們深知主祢的恩典,祢的賜予,因一切都是出於主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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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26:1-19申命記 26:1-19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15節是重申律法(12:1-26:15)的最後部分,包括奉獻【初熟的土產】(1-11節)和每逢三年奉獻第三個十分之一( 12-15節)。百姓【進去得了】(1節)應許之地,從此就活在神的應許之中,享用豐富的恩典。百姓每次收穫【初熟的土產】(2節)的時候,都要到神面前重新【明認】(3節)自己所領受的恩典。而奉獻【初熟的土產】(18:4)就是向神承認一切地裡的出產都是神的恩典,而不是歸功於巴力或自己。5-10節概括了以色列人下埃及,在埃及受苦,出埃及,進迦南的事實,與6:20-25一樣,成為以色列人的信仰宣言,提醒百姓世世代代謹記神的恩典,保守自己長久地活在恩典裡。百姓與利未人和寄居者一起【 歡樂】(11節),指一起享用筵席,分享神所賜的【一切福分】(11節),用分享恩典的實際行動,來承認自己所領受的一切都是神白白的恩典。【十分取一之年】(12節)就是【每逢三年的末一年】(14;28)指七年安息年週期中的第三年和第六年。這一年要額外取出【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12節),分給本城的【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12節)。而第七年是安息年,全年的土產都要給【僕人,婢女,僱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利25:6)。第三個【十分之一】(12節)不用送到【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2節),而是留在本城幫助有需要的人。雖然這【十分之一】是神的【命令】(13節)但神並沒有安排人來監督,而是讓百姓自己宣誓已經【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13節),並且照著神的心意使用了。因為神的心意是讓百姓認識並承認神的恩典,因著愛神而愛人,甘心樂意地與別人分享恩典,這樣才能坦然地求神【垂看】並【賜福】(15節),承受更加豐富的恩典。【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14節),意思是遵守了潔淨的條例。因為這【十分之一】雖然是分給了有需要的人,但實際上是分別為聖獻給神的【聖物】。【為死人送去】(14節)指敬拜巴力(詩106:28)。在迦南神話中,巴力每年死而復活一次,帶來旱季和雨季的更替。16-19節是重申律法(12:1-26:15)之後的勸勉,表明人承受祝福的關鍵,就是以順服來【認耶和華為你的神】(17節)而神就以祝福來【認你為祂的子民】(18節)。17-18節原文的語氣,是訂立盟約的雙方公開宣認彼此的關係。人並不能倚靠自己的能力來遵行神的律例典章,而是因為【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祂的道】(17節),所以神就【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18節),因此賜下能力,【使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18節),使百姓不僅在地位上,也在屬靈的實際上【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19節)。這一切都不是根據人的努力,而是神根據祂自己的【應許】(18-19節)白白地賜給了祂所揀選的人。
思想: 人不管在今生是亨通還是受苦,本質上都是【將亡】(5節)的人,因為亨通或受苦都只是轉眼之間,結局都是永遠的滅亡。我們只有認識自己是【將亡】的人,才能真正認識恩典。當一個人活在神的心意中的時候,就成為神在百姓中間得著恩典的管道;當我們行在神的心意中的時候【我們】全體都會蒙神賜福。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認識祢的恩典,更能夠經歷祢恩典,求主使我們珍視看重祢的恩典,更愛賜恩典的神。阿們!

申命記 18:14-22申命記 18:14-22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EHRCs21xA94

【申命記】
(14節)【聽信】和(15節)【聽從】原文是同一個字,外邦人是【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14節)神的百姓卻要【聽從】神所設立的先知。摩西五經只有此處提到是神親自【興起】(15節)先知。神在百姓中設立的第四種權柄是【先知】(15節);9-22節是神關於先知的心意。【先知】是神親自呼召奉神的名說話的人(19節)負責在地上做神話語的出口。【先知】的職分既不像人所選舉設立的【審判官】,也不像世襲的君王,更不像與生俱來的【祭司利未人】,而是由神一個一個單獨【興起】的(15節)。神不但啟示了權力分立的模式,把祂在地上的權柄分散給祭司,審判官和君王來執行,也隨時【興起】先知作神話語的出口,不斷地提醒這些權力的執行者迴轉向神。【先知】不一定是祭司,而是神所【差遣】的話語出口(賽6:8)。(18節)【傳給祂】原文是【放在祂口中】神把自己的話放在先知的口中(耶1:9)。先知的預言並沒有特殊的魔法,也不是為了滿足人的私慾或好奇,卻總是呼籲人迴轉向神。【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15節)表示將來那位先知是以色列人。所有的【先知】都是神話語的出口,但那位先知更像摩西一樣,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16節)。真先知的特點是:1.奉神的名說話(19節);2.傳講神【一切所吩咐的】的話(18節),絕不增加.減少.修改。假先知的特點是:1.【奉別神的名說話】(20節);2.【托耶和華的名】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的話(22節)。(20節)【擅敢】原文的意思是【行為狂傲】。【托耶和華的名】說神沒有說過的話,就是在神面前行為狂傲【就必治死】(20節)。要根據聖經裡清清楚楚的啟示,謹慎分辨假先知:1.預言不應驗,必定是假先知:神的標準是,只要一句預言【不成就,也無效驗】(22節),【就必治死】(20節)。2.預言有應驗,也不一定是真先知:【神蹟奇事】即使【有應驗】(13:2)也不能證明一個人是真先知,因為可能是【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3.凡斂財的一定是假先知:神親自【興起】(1節)先知,卻沒有像供應【祭司利未人】(1節)那樣應許【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2節),為先知安排固定的生活來源。4.不要害怕假先知:因摩西說:這【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22節)。5.不必急著認先知:真先知的預言並不都是立刻應驗的,神並沒有要百姓急急忙忙地承認某人為先知,人若急著追捧先知,往往是為了預測未來而滿足個人的慾望或好奇,而不是想听神的話語,與迦南人所熱衷的惡俗沒有甚麼兩樣。6.【說預言】(羅12:6)是神給先知的特別恩賜,不是為了預測未來,滿足人的好奇和私慾,而是發表神在聖經裡已經吩咐的話語,呼籲人迴轉歸向神。神通常在百姓背道的時候才興起先知,所以先知說話通常都是人不愛聽的,不會像假先知那樣能取悅人(賽30:10-11;耶14:14-15;彌2:11)。
思想:我們若不謹慎自己,常常會【擅敢】托神的名來說神【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者【奉別神的名說話】不知不覺地成了假先知,不但絆倒人,更是得罪神。我們都要【切慕作先知講道】(林前14:39)重點是我們願意講述神在聖經的話語,呼籲人迴轉歸向神。
祈禱:親愛主,求祢使用我們,賜我們信心,使我們願意好好學習聖經的話語,在我們的生命中傳揚祢,使人迴轉歸向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