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21:1-23

申命記 21:1-2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hlXGiMSSLMQ

【申命記】
摩西在本章之前所吩咐的律法,都是一些大事(12:1-20:20);而從本章開始所吩咐的律法,卻都是一些瑣碎小事(21:1-25:19 )。因為神要百姓在日常的生活中,實際地操練敬畏神,謹慎保守自己的心靈(四9-10)。兇手雖然沒有被發現,但最終也逃不過神的追討;人雖然沒有辦法發現兇手,但卻可以積極地【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9節)。追討兇手只有神能做,但除去罪在應許之地上的污染,卻是神交給百姓的責任。即使是別人犯罪,但如果百姓沒有主動地除去罪的污染,這罪就會歸到所有人的身上。(5節)【祭司利未的子孫】在神的百姓中間代表神的權柄;6-8節的儀式就是百姓的代表在神面前表明:1.站在神的一邊,定罪為罪;2.見證本城的百姓與罪惡無關;3.不但本城百姓是無辜的,也為神【所救贖的以色列民】(8節)求赦免,因為神的百姓是一個整體的見證。(8節)【赦免】原文是【遮蓋.化解.贖罪】不是罪不存在了,而是神不看那罪。(10節)【仇敵】指迦南地之外的敵人(20:15),因為以色列人不可與迦南人結親。【哀哭父母一個整月】(13節),並非是哭喪,因為當時為普通人只哀哭七天(創50:10),為摩西和亞倫這樣的偉人才哀哭一個月(民20:29)。【剃頭髮,修指甲】(12節)【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13節)【哀哭父母一個整月】(13節)都是象徵潔淨自己,丟棄過去的身分和習俗。【妻子אִשָּׁה】與【被擄的人שִׁבְיָה】原文是諧音(11節)。神允許百姓娶女戰俘為妻,由【被擄的人shibyah】變成【妻子ishshah】因著聯合而脫離了奴僕的地位,同樣成為神的百姓。這種聯合的事實是不能改變的,女奴一次得著了自由,就永遠享用自由,不能改變她神百姓的地位,使她再作奴僕(14節)。【人若有二妻】(15節)並非表明神允許一夫多妻制,而是指神在人已經一夫多妻的情況下所作的安排。(15節)【所愛】【所惡】指【較愛】和【沒有這麼愛】。神的百姓即使在處理自己家事的時候,也要學習敬畏和順服神的權柄,不可任憑自己的感情越過神的安排。(17節)【長子的名分】是根據自然出生的順序,也就是神權柄的表明。人若憑著自己的偏好而改變神的安排,就是不順服神的權柄。父母維護【長子的名分】(17節),是因著敬畏和順服神;父母對付【頑梗悖逆的兒子】(18節)也是因著敬畏和順服神。【頑梗悖逆的兒子】不只是悖逆父母,而且是悖逆神;違反十誡,已經超出了家庭糾紛,危害到社會,所以必須帶到【本城的長老】(10節)那裡審判。這裡的死刑表明,這兒子的罪可能是【打父母】、【咒罵父母】(出21:15,17)。根據猶太人的傳統,以色列的歷史上並沒有出現過這種案例。父母都愛自己的兒子,若不是兒子悖逆到實在無可救藥的地步,父母絕不會這樣對付他。(19節)【本地的城門】是古代審判的場所,相當於市議會的所在地。(22節)屍首要被【掛在木頭上】示眾,讓百姓知道【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23節)。神藉著死刑來止住罪惡,但死亡並不是神的心意。因此,神不允許死亡常留在應許之地,達到了警告效果之後,【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23節)。
思想:神要百姓在日常的生活中,實際地操練敬畏神,謹慎保守自己的心靈。今天,我們也應當從日常生活中的小事開始操練自己的敬虔,藉著生活中的操練來建立自己,活出神的性情。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不只拯救我們,更要在我們生活的裡面,感謝主祢藉著祢的話,讓我們在生活中活出敬畏主祢的生命,求主保守我們使我們每日都懂得敬畏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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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7:14-20申命記 17:14-20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ov8knGfjARY


神在百姓中設立的第二種權柄是【王】(14節),14-20節是神關於君王的心意。君王的職分是世襲的,負責抵禦外敵,組織實施公共工程,遵照神的律法在地上執行行政,軍事的權柄。但【若說】(14節)一語表明,人間的【王】並不是神所命定的權柄,只是神所允許的權柄。【立王】(14節)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集中全國的力量來抵禦外敵,但【立王】也會成為百姓的重擔。以色列是【祭司的國度】(出19:6),因此他們在進入迦南之後的四百多年裡,並沒有【像四圍的國一樣】(14節)立王治理國家,而是接受神在士師(審判官)、祭司和先知之上親自作王,接受神親自的保護。神首先吩咐【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15節),因為立約的百姓是屬神的,不能再被外邦人轄制帶領,跟隨別神。而即使是【從你弟兄中立一人】(15節),也不是根據人意,而是要立【神所揀選的人為王】(15節),因為神要藉著對君王的心意,來顯明將來國度的理想君王。神向將來百姓中的君王發表了三個禁令:1.【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16節)意思是不可倚靠增加軍事力量來增加自己的權力,以致忘了倚靠神。當時耕地用牛,運輸用驢,只有拉戰車需要用【馬匹】需要從當時最強大的國家埃及進口。【不可使百姓回埃及】(16節)意思是【不可為了加添馬匹而使百姓回埃及】從埃及進口馬匹,或與埃及結盟(賽31:1)。2.【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17節)意思是不可與外邦國家建立結親聯盟,以致偏離神。古代中東的君王普遍以政治婚姻作為外交工具,以結親的方式建立聯盟關係,所以君王普遍【多立妃嬪】(17節)。3.【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17節)意思是不可追求自己的虛榮,以致自高自大。君王積聚金錢、財富,可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和驕傲。(18節)【這律法書】可能指申命記或摩西五經。律法書的正式抄本由祭司保存(31:9)君王登基時,需要單獨【為自己抄錄一本】(18節)。以色列的君王在登基時也必須抄錄【這律法書】,作為與神之間的盟約(王下11:12)。【平生誦讀】(19節)原文是【一生的每一天都誦讀】。但在神的百姓中間,只有神才是真正的王,人間的君王只是執行神所賜予的權柄,並不是最高的權威。因此,君王必須明白神的心意和法則,帶頭【學習敬畏耶和華】、【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19節)。只有一位每天都【誦讀】律法的君王,才有可能讓神的話語不住地提醒和限制自己:神才是一切權柄,律法和恩典的源頭。這樣的君王才有可能拒絕權力、美色和金錢的試探,不但不【心高氣傲】(20節),而且能謙卑地【追求至公至義】(16:20)長久地活在神的祝福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20節)。
思想:經文提醒我們一個不肯花時間【平生誦讀】律法書的人,就沒有資格作王;一個不肯花時間【平生誦讀】聖經的人,如何有力量從靈裡帶領事奉呢?我們哪一天不讀聖經;哪一天就可能【心高氣傲,偏左偏右】用自己的話來代替神的話,用自己的意思來代替神的意思,以致靈性死亡,沒有辦法讓神的權柄在自己的身上顯出。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留下聖經,祢的話給予我們,能讓我們學習,跟隨天父祢的旨意,更成為我們每日的力量及指引,求天父每日提醒我們,使我們每日渴慕天父祢的話語,活出天父的旨意。阿們!

申命記 14:1-29申命記 14:1-29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神的兒女】(1節)和【聖潔的民】(2節)在原文裡都被放在句首,特別強調神百姓的身分是【神的兒女】【聖潔的民】與神有特殊的關係。揀選他們在地上作自己的見證,因此生活必須與【地上的萬民】(2節)有分別,才能彰顯神【聖潔】的性情。弔喪時【用刀劃身,將額上剃光】(1節)都是與外邦人敬拜偶像有關的喪葬習俗(王上18:28)神的百姓若效仿,就和【地上的萬民】沒有分別。【額上剃光】原文是【使你們的兩眼之間光禿】。【可憎的物】(3節)指律法規定屬於【不潔淨的】物(利10:10);【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就是現代生物分類學中偶蹄目(Artiodactyla)反芻亞目(Ruminantia)的動物,都是溫順的食草動物,常見的有【牛,綿羊,山羊,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4-5節)。在挪亞洪水之前,動物就有潔淨和不潔淨之分(創7:2-3,8-9),不潔淨的動物不可以拿來獻祭(創8:20)。但只有利11:3-30和申14:3-20才詳細區分,神指示了甚麼動物【可吃】(4節),甚麼動物【不可吃】(7節),但並沒有說明理由。正如在伊甸園中,神也只是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3:17),卻沒有解釋為什麼會死。人雖然不太明白,但還是甘心樂意地接過神的命令,這就是順服。亞當在【吃】的事情上失落了,神就要祂的百姓在【吃】的事情上重新站立起來,在萬邦中作祂的見證。9-10節【水里無翅無鱗的】大都是底棲,食腐的清道夫,在神創造的生物圈裡的功用是清理環境中的垃圾,或許不適合做【聖潔的國民】的食物。11-20節這裡列出的不可吃的雀鳥都是食肉或食腐的,其中一些現在已經不能確定其種類。位於生物鏈頂端的食肉,食腐動物,在神創造的生物圈裡的功用是清理環境中的垃圾,因此或許不適合做【聖潔的國民】的食物。(21節)【自死的】牲畜,血沒被放乾淨,所以以色列人不可食用。雖然【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但【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可能是迦南人豐收獻祭的儀式。在獻祭時仿效迦南人的風俗,是對神的不尊重。22-26節所提的【十分之一】(23節),並不是奉獻給利未人的十一奉獻,而是為了每年和【牛群羊群中頭生的】(23節)一起帶到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23節,與【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一起分享,目的是守【耶和華的節期】(利23:2)。神的百姓在神面前【吃喝快樂】(26節),並不是【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出32:6)的狂歡和放縱,而是為了【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23節)。因為百姓把這【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23節)帶到神面前,不是自己一家獨享,而是甘心與眾人一起分享神的恩典,承認自己【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神賜福】。27-29節所提的【十分之一】是【每逢三年的末一年】(28節)分給本城中【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寄居的,並孤兒寡婦】(29節),目的是供應有需要的人。思想:吃喝是人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小事,但神卻特地要求祂的百姓在每天的吃喝學習與地上的萬民分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學習感恩,分享。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賜予我們的飲食,或許我們習慣了三餐的溫飽,飲食的豐足,因此容易忘記感恩,甚至忘記了天父祢,求天父藉著經文繼續提醒我們,更願意每天在生活的細節中順服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