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28:1-14

申命記 28:1-14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27至28章是從12章開始的重申律法的總結。神在西奈山頒布律法時,最後是向舊世代的百姓宣告祝福(利26:3-13)與咒詛(利26:14-45)。現在摩西在摩押平原重申律法,最後也是向新世代的百姓宣告祝福(1-14節)與咒詛(15-68節)。神揀選以色列人成為【祭司的國度】在【天下萬民】(1節)中間作神的見證。所以他們必須活在【神的話】(1節)中,顯出神的祝福和豐富,才能真正成為【超乎天下萬民之上】(1節)的【祭司的國度】。(2節)【追隨】就是不管人在那裡,神的祝福都要跟上他,隨時,隨地,隨事都要蒙受祝福。人還沒有開始做任何事情,神就預先賜下【這以下的福】(2節),用恩典來吸引人保守自己活在盟約之中。因此,祝福完全是神白白的恩典,並不是人靠著自己的行為而配得的;立約的百姓【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2節),並非是為了賺取祝福,贏得獎勵,而是為了維持自己活在祝福裡。3-6節的六個祝福,包括了在居住和工作的場所(3節),人口,莊稼和牲畜的多產(4節),日常生計(5節),以及一切日常事務(6節) 。神的祝福不但是屬靈的,也包括了物質的祝福,人的整個生命都要蒙神祝福。3-6節的祝福,原文由六組富有節奏感的詞組組成,都以富有韻律的【蒙福בָּרַךְ】開頭,可以用作敬拜中的儀文。(7節)【七條路】是虛指,意思是【許多條路】。【開天上的府庫】(12節)比喻降雨。迦南人認為偶像巴力負責降雨,但神卻清楚地啟示,【按時降雨】(12節)的是神,神的百姓不必求助於偶像。7-14節的六個祝福原文以交錯配列的形式排列,即先列出各個祝福(7-9節),再以倒序重複一遍(10-13a節):第一部分祝福(7,12b-13a節)是對外的事務。神的百姓作為【耶和華的軍隊】(出12:41)將會戰勝一切仇敵;借給外邦人,卻不向他們藉貸;在列國之中會【作首】(13節)成為領袖,卻不會【作尾】(13節)成為藩屬。第二部分祝福(8,11-12b節)是內部的事務,神將在百姓【所辦的一切事上】(8,12節)賜福他們,使他們的倉房滿盈,一切豐足。最核心的祝福(9-10節)是屬靈的地位,就是【歸在耶和華的名下】【天下萬民】(10節)就會因著神與百姓的同在而懼怕他們,百姓就能安然【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九6),成為神放在【天下萬民】中間的見證。
思想: 今天,許多信徒喜歡【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13節)的應許,但卻常常忽略【謹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隨從事奉別神】(14節)的蒙福之道。當我們【謹守遵行,不偏左右】的時候,才能在世人中間【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引導世人歸向神,卻不被世界所轄制;我們若不肯【謹守遵行,不偏左右】,結果只能跟在世界的潮流後面【作尾】只能被動抵擋,和世人一樣【臥在那惡者手下】。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的施恩,是祢使我們生命經歷真正的福,是主祢使我們生命有豐富的經歷,但主祢我們知道最重要生命要經歷就是主祢自己,求主使我們謹守遵行,不偏左右跟蹤祢,愛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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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8-22節講述繼續爭戰的安排,因為以色列人還未得到整片迦南地,目前只得到了河東之地。河東之地是十二支派共同爭戰所得,只是首先把此地分配給兩支派半,而另外的九支派半將分得河西之地,因此所有戰事都是十二支派共同爭戰。神吩咐,首先得地的兩支派半要繼續爭戰,因為每場戰事都必須是十二支派同心合力戰勝。既然是神為百姓爭戰(22節)得勝不在乎河東兩個半支派是否參與。但神要給他們一個操練的機會,讓他們與弟兄一同在爭戰中經歷神,學習信心的功課。神在約旦河東為百姓爭戰(22節)讓他們得產業(18節),並不是為了讓他們停留在河東享受。因為【神向這二王所行的】(21節),是為了安排環境,使百姓更多地經歷神,在經歷中更深地認識神,更有把握地確信【耶和華也必向你所要去的各國照樣行】(21節)。因此,即使摩西去世了,百姓也不必【怕他們】因為【那為你爭戰的是耶和華你的神】所以是仇敵在神的百姓面前【驚恐,懼怕】(2:25),而不是神的百姓【怕他們】。百姓的信心增長,是倚靠神【向這二王所行的】(21節)。只靠人的勸勉,教導,並不能產生真實的信心。三十八年前,摩西勸勉百姓【不要懼怕】(1:21,29)可是百姓照樣害怕,失敗。但神所賜的信心,神自己會用信實和恩典來印證,堅固,祂親自帶領百姓在曠野飄流三十八年,使舊世代倒斃,新世代成長。因為摩西清楚地知道,征服二王只是征服迦南的序曲(2:25,31),他過去所經歷的一切神的作為,只是剛剛【開始】。因此,摩西更渴慕經歷神應許的完全成就,經歷神的榮耀。(26節)指摩西在加低斯沒有完全遵行神的吩咐,動了血氣【用杖擊打磐石兩下】所以神宣告:【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民20:10-12)。【毗斯迦】的意思是【裂縫】。【毗斯迦山頂】(27節)和尼波山是亞巴琳山脈中的兩座山峰(32:49;34:1),可以俯瞰耶利哥,遠眺應許之地。天氣晴朗時,可以看見北面的黑門山,他泊山和基利波山,中央山地的基利心山,巴路山,南面的隱基底。【伯·毗珥對面的谷】是尼波山腳的穆薩旱溪(Wadi Ayun Musa)摩西最後葬在這谷中(34:6)。雖然摩西最後並沒有過約旦河,但神卻把摩西帶往更美好的地方去,因為摩西到了山上後就消失了。
思想:經文讓我們明白禱告不是向神堅持要甚麼,更不是指揮神為自己做事,而是與神相交,明白神的心意。當神沒有立刻應允我們的時候,更是我們學習體會神心意的好時機,我們也要學習不怕向神懇求,也不怕被神拒絕的態度;要明白這一刻的拒絕,相信是因為神在日後有更美好的祝福!
祈禱: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們每日都可以向祢禱告,與祢相交親近,因祢喜歡聽到我們的祈禱,更喜歡與祢的親近,求天父每日教導我們,引導我們每天都親近祢。阿們!

申命記 17:1-13申命記 17:1-1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人若把有殘缺,惡病的牛羊獻給神,就是不把神當作神,這樣的心態是【神所憎惡的】(1節)。神是以色列一切權柄的惟一源頭,所以審判官施行審判的第二條原則,就是不可做【神所憎惡的】事,能清楚分辨甚麼是【神所憎惡的】也要厭惡神所厭惡的。神已經吩咐過要除去敬拜偶像的人(13:1-11),而這裡所強調的,是審判官在除去【神眼中看為惡的事】(2節)時的審判原則(2- 7節)。神所要對付的是【可憎惡的事】(4節)而不是對付人。所以審判官施行審判的第三條原則,就是小心查證【神眼中看為惡的事】1.必須【細細地探聽】(4節),不能根據傳聞,必須詳細調查;2.【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6節),防止惡人的誣告;3.【見證人要先下手】(7節)在神,在人面前為自己見證的真實性承擔責任。(9節)【當時的審判官】原文是單數,指當時最高法院的【審判官】。百姓進入迦南地以後,在【各城】有各支派地方法院的【審判官】(16:18)。而地方法院【難斷的案件】(8節),要在【神所選擇的地方】上呈到最高法院作最終判決。(9節)【祭司利未人】原文是複數(12節)【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原文是單數。最高法院至少由一位當值的【祭司】負責【指教】律法(11節),由一位【當時的審判官】負責【斷定】(11節)。如果遇到疑難的【隱秘的事】(29:29),就由大祭司使用【烏陵和土明】(出28:30)向神求問【判語】(10節),完全交給神作決定,而不是憑幾位大法官投票裁決。神一面要百姓學習小心查證【神眼中看為惡的事】(2節),一面也要人認識自己的有限,謙卑地把難處帶到神的面前,學習活在神權柄的管理下。最高法院從神領受的【判語】(11節)代表神的權柄,所以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不可偏離左右】(11節)。人若是不服從神的【判語】,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必治死】(12節)。因為人若不肯順服神藉著人所顯出的權柄,所謂的【信服神】都是假的。(13節)【擅敢不聽從】原文是【放肆、傲慢地不聽從】【擅敢行事】(13節)原文是【行為傲慢】。人若傲慢自大,就是不以神為神,而是以自己為神,所以才不把神藉著人所指示的【判語】放在眼中,這是【神所憎惡的】(1節),絕不能在應許之地存留。
思想:經文讓我們明白神要我們將最好的獻給神。為何神要我們獻上最好的?其實神所要的並不過祭物,而是我們奉獻的內心。神在審判中,也同時存在赦罪的恩典。當罪來到神面前,神首先察看的是能否赦免我們的罪,但我們仍要承擔罪的後果。因神樂意將我們生命的污穢清除;神要我們住在聖潔裡,神要與我們同在,所以神樂意除去我們一切的污穢。當我們除去污穢,生命就變得輕省。神要我們除去生命的罪和偶像,才能帶領我們進入豐盛的生命。
祈禱:親愛主,求祢幫助我們每日都願意除去生命的污穢和偶像,使我們活出聖潔的生命;幫助我們將神的話謹守遵行,以致我們能行在神生命的道路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