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29:1-29

申命記 29:1-29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29:2-30:20是摩西在摩押平原的第三篇講話。第1節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是28章的最後一節,可能是第二篇長篇講話(4:44-28:68)的結語,也可能是第三篇講話(29:2-30:20)的引言。摩西的第三篇講話是總結第二篇講話,呼籲百姓與神立約:首先藉著數算神拯救的歷史來認識祂(2-9節),然後勸勉百姓與神立約(10-15節) 接著警告百姓背約的咒詛(16-29節),但馬上又宣告了神所預備的復興(30:1-10節),最後是呼籲百姓遵守誡命(30:11-20)。【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1節),指在摩押平原所立的約(12節),而不是在西奈山的立約。摩西首先回顧了從出埃及開始,百姓所【親眼看見的】(3節)的拯救歷史(2-8節)。神百姓過去四十年的歷史中,雖然有三十八年的管教,但從拯救(2-3節)日常的保守和供應(5-6節),一直到爭戰的得勝(7-8節),全部都是神白白的恩典。因此,摩西呼籲百姓【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9節)目的是【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9節)繼續活在這盟約所帶來的一切恩典與祝福裡(29:2-14)。神在摩押平原與以色列人立約的時候,也把【寄居的】(11節)和【劈祡挑水的】(11節)外邦人包括了進去,因為【神是不偏待人】。雖然神的【應許】(13節)是白白的恩典,但人若不肯【進入】神與人【所立的約】(12節),就沒有條件承受這【應許】。(15節)【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指還未出生的後代。與神立約的不但是當時的人,也包括他們的子孫後代,因為神是永遠的神。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在曠野飄流期間所經過的【列國】(16節)包括以東,亞捫,摩押和兩個亞摩利王國。(18節)【苦菜】原文是【有毒的藥草】,【茵陳】原文是【苦毒】是一種有毒的苦果,比喻敬拜偶像的結果是自招苦毒。【聽見這咒詛的話】(19節)仍不肯悔改的百姓,在報應來到之前,自以為【平安】但【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20節)。當日後以色列忘國後,神賜給以色列人的【流奶與蜜之地】已經成了乾旱的不毛之地巴勒斯坦,【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 23節),猶太人也在全世界飄流了一千八百多年,遭受了許多苦難。原因正是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25節)。(29節)【隱祕的事】指人所不知道的一切事。【明顯的事】(29節)原文是【已經披露的事】包括【這律法上的一切話】及其表達的原則,這些是立約的百姓有責任【遵行】的。
思想: 今天,神已經通過聖經給了我們足夠的啟示,作為我們行事為人的依據,神要求我們所做的。而那些【隱祕的事】比如難解的經文,末日的時間,個人的前途等等,我們應當謙卑承認自己的有限,憑著信心確信這些都掌握在慈愛的天父手中。神沒有讓我們明白的【隱祕的事】我們不需要知道,因為在神的眼裡,切實遵行【明顯的事】比搞清楚那些【隱祕的事】更有屬天的價值。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在我們生命中無數的祝福,暗暗的保守,因著主祢使我們明白生命,更能夠一步步來認識主祢,明白祢旨意。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信任祢【隱祕的事】,遵行主祢【明顯的事】。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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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迦南地確實有更【強大的國民】(1節),但【高得頂天的城邑】(1節)【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2節),都是舊世代的百姓在恐懼中對迦南人的誇大其辭(1:28)。百姓能得著迦南地,並不是因為自己的勇氣和能力,而是因為神【要滅絕他們】(3節)。因此,百姓在勇氣和能力上沒有甚麼資格可以自誇。神先將仇敵【制伏在你面前】(3節),然後百姓憑信心【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3節),這就是人【與神同工】。神的戰略是【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7:22),但每一次戰役的戰術卻是【使他們速速滅亡】(3節),也就是毫不費力地消滅敵人。百姓能得著迦南地,並不是因為神要獎勵自己的【義】(5節),而是因為神要懲罰迦南人的【惡】(4節),也是因著神的信實(5節)。事實上,以色列人不但不是【心裡正直】(5節),反而【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6節)。因此,百姓在道德和行為上也沒有甚麼資格可以自誇。8-21節的金牛犢事件,人很容易好了傷疤忘了疼,有選擇地回憶過去,以致自以為義。以色列人很容易只記得四十年前在西奈山與神立約,熱心奉獻建造會幕,卻忘了四十年前曾經拜過金牛犢。因此,摩西特別提醒他們金牛犢的事件,讓百姓【記念不忘】自己【時常悖逆耶和華】(7節),證明【耶和華,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6節)。22節百姓在【他備拉】發怨言的事(民11:1-3);在【瑪撒】因苦水試探神的事(出17:1-7);在【基博羅·哈他瓦】起貪欲埋怨神的事(民11:4-34);在【加低斯·巴尼亞】(23節)不肯進迦南的事(民14:1-4); 22-24節是摩西在回憶金牛犢事件的時候,插敘一連串的事件,證明金牛犢事件並不是百姓偶然的軟弱,而是因為他們【常常悖逆耶和華】(24節),既【不信服】神的應許,又【不聽從祂的話】(23節),實在不配蒙神恩待。因此,以色列人能進入迦南美地承受應許,完全不是根據他們的所是,所有和所作,而是根據神白白的恩典。因為神要使用以色列作為祂賜福的管道,使【地上的萬族】都能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創12:3)讓更多不配的人得著神的恩典。26-18節是摩西的代求並不是根據百姓的公義,而是根據神的產業(26節)神的應許(27節)和神的榮耀(28節),這證明百姓並沒有配得神赦免和憐憫的資格。如果沒有摩西的代求和神的憐憫忍耐,以色列人早就在西奈山下滅亡了,回顧這段歷史,百姓不得不承認自己的不配,承認【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6節)。
思想:人蒙恩得救,有機會事奉,並不是因為自己配,也不是因為自己有聰明的選擇,堅定的心志,完全是神的恩典。人只有認識自己的無有和不配,才會不敢自以為義,在恩典中不忘記賜恩典的神。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讓我們生命經歷祢的恩典,從我們每日的生活,從我們的生命所得,所失的,完全都是祢的恩典,求天父讓我們每日都緊記祢的恩典,更使我們不作忘恩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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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4節原文是同一個長句,1-3節是假設前提,4節是得出結論。因此,1-4節並不是允許離婚,而是禁止人在以【玷污】(4節)為名離婚後,再以任何藉口復婚。(1節)【不合理的事】原文是【露體的事,羞辱的事】是指不正當的裸露,或不合體統的行為,但並不是犯姦淫,因為犯姦淫要用石頭打死(22:22)。(4節)【玷污】原文是【被玷污】表明女方可能是無辜的,是被迫承認自己不潔淨。既然前夫認為她不潔淨而離婚,再復婚就自相矛盾了。在神的眼裡,百姓生養眾多,將見證世世代代傳遞下去,比【從軍出征,辦理公事】(5節)更加重要。所以【新娶妻之人】(5節)可以有一年休假來陪伴妻子。(6節)【全盤磨石】指上下兩塊磨石。當時的家庭每天只磨當日的麵粉,安息日之前才磨兩天的。如果磨石不能操作了,就無法供應當日的口糧,所以說【是拿人的命作當頭】(6節)。(7節)古代中東雖然到處都有奴隸買賣,但法律都禁止誘拐,綁架自由的公民成為奴隸。當時的奴隸絕大部分都是被自己的家人出賣,或者是戰俘。(8節)到營外隔離是關於處理大麻風的律法,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是先知,又是婦女的領袖(出15:20),但是當神責罰她,讓她長大麻風的時候,她也被【關鎖在營外七天】(民12:15 )沒有成為例外。(10節)【當頭】就是抵押品,【衣服】(13節)原文是外衣,窮人白天穿在身上作外袍,晚上用它當被子。古人的【衣服】是家中最值錢的東西,所以常常作為藉貸的【當頭】。再合理的【當頭】也不能損害借貸者的生命,尊嚴和基本的生活(6,10,12節),所以【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13節),對於【困苦窮乏的僱工】(14節),窮人比富人更【把心放在工價上】(15節),富足的人若不體恤貧窮者的軟弱,以致拖欠工錢,虧欠了別人,結果是自己在神面前受虧損。在以色列人的文化中【日落】(15節)已經是第二天了,所以當日的工價【不可等到日落】(15節),以免僱工擔心自己當天的生活費沒有著落,因而向神求告,【罪便歸你了】(15節)。(16節)神的公義要求各人承擔各人自己的罪【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不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17節),在田間留下莊稼(19節),在橄欖樹上和葡萄園中留下果子(20-21節),這些都是古代以色列人日常生活中的瑣事。以色列人【在埃及地作過奴僕】(22節)是神所允許的經歷,目的既是讓他們【成為大國】,也是讓他們因著記念【作過奴僕】的經歷,學習體諒那些活在困苦中的人。
思想: 神也允許我們生命經歷患難,神又把有需要的人安排在我們的生活環境裡,要我們實際地操練憐憫和慈愛,在享用恩典的同時,也學會分享恩典。因此,我們應當把生活中遇到的有需要的人都看作是神派來的,要給我們機會學習,成長,好【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19節)。
祈禱:親愛主,感謝在我們生命的的安排,感謝祢在我們生命的賜予,我們深信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主祢獨特,細心的設計,更能藉著我們的生命,彰顯祢的恩典。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