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8:11-20

申命記 8:11-20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1-17節是舊約中最長的句子之一。恩典會使人【稱頌耶和華】(10節),也可能使人【心高氣傲】(14節),從不再倚靠神開始,漸漸就忘記神,偏離神。神知道百姓的本相,憐憫百姓的軟弱,所以用這個特別的長句來嚴肅地【警戒】百姓(19節);不但在飢渴的【瑪撒】要謹慎,在【吃得飽足】(12節)的迦南地更要謹慎;不但在【大而可怕的曠野】(15節)要仰望神,住在【美好的房屋】(12節)裡更要謹記神;不但在短暫的飢渴中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6:16),在一生之久的【吃得飽足】中更要當心【忘記耶和華,你的神】(11節)。這貨財是我力量,是我能力得來的】(17節)也容易【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因此,當百姓越是享用恩典,就越【要謹慎】;事奉越有果效,就越要警醒,這是神要百姓用一生的時間來學習的功課。【心高氣傲】的人,都是因為不認識自己的無有和不配,也不認識神的恩典和憐憫。如果百姓自己不肯學習【謹慎】神就會興起環境來【阻擋】百姓,對付百姓,讓百姓在降卑中學會【謹慎】。不但【得貨財的力量】(18節);人【忘記耶和華,你的神】(19節)的結果,必然是【隨從別神】不是把恩典歸功於自己,就是把恩典歸功於偶像;結果【必定滅亡】從恩典中墮落。離棄神的結果會【使列國的民滅亡】,百姓【也必照樣滅亡】(20節)。但人若不敬畏神,就沒法從歷史上許多許多【列國的民滅亡】中吸取教訓,以致前赴後繼地【照樣滅亡】(20節);人只有敬畏神,才有智慧吸取前車之鑑,保存自己長久地活在應許裡。
思想:其實吃得飽足沒有問題,是神樂意賜給我們的.神是很慷慨的,天地都是祂造的。地土所有的出產都是祂賜給我們的。這些都不是問題,問題是我們心高氣傲的心。或許我們會以祝福代替的賜福的神,覺得那些祝福不再是祝福,是理所當然的,我們就心高氣傲。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藉曠野的操練,使我們建立謙卑的生命,得以享受祢賜予長久豐盛的生命。求天父幫助我們殷勤學習神的話,單單信靠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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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百姓經歷了【何珥瑪】的慘敗之後,並不是立刻【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而是又【在加低斯住了許多日子】(1:46),因百姓總是喜歡停留在【加低斯】綠洲,不願意【往曠野去】。經過了許多掙扎,最後才【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到曠野去接受拆毀和建立。三十八年後,神又說【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3節)。無論是在西奈山停留的一年,還是【繞行這山】的【三十八年】都在神的管理之中,百姓所當做的,就是緊緊跟隨火柱,雲柱,不要走在前面,也不要落在後面。只有神才知道甚麼對百姓算是【夠了】。當百姓對神的話語明白得【夠了】神就會讓百姓【起行】離開西奈山,在行走中把神的話語轉化成生命;百姓【繞行這山】的三十八年,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1節)。神並不是消極的神,祂的每一次拆毀,都是為了建立;火柱,雲柱所帶領的每一次【繞行】,都是為了將來【轉向北去】時走得更穩。因此,雖然以東王因為【懼怕】(4節)以色列人的強盛,很不友好地拒絕以色列人過境(民20:18),但神還是命令百姓【不可與他們爭戰】(5節),並且【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申23:7)。既然神【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5節)百姓就不能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能力,越過神的界線去【爭戰】。神讓百姓學習不體貼自己的需要,並不是要人裝作看不見需要,而是要人相信神【都知道了】(7節),祂必負責供應需要;神也不是要人倚靠自己的毅力忍飢挨餓,而是用恩典來激發人的信心。雖然【這四十年】來,百姓大部分的時間都在【繞行】(1節),但只要是跟隨火柱,雲柱,即使在【繞行】中,神仍然與他們同在,使他們【一無所缺】。以東王不肯讓以色列人走南北橫貫約旦高原的【王道】(民20:17),所以百姓只好繞行比較難走的【亞拉巴的路】,沿著約旦河裂谷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向北前往摩押。死海東面的【亞珥】(9節)是摩押人的首都,以色列人的祖先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之子摩押。既然神【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9節)百姓就不能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能力,越過神的界線去【爭戰】(9節)。【以米人】(10節)又稱為【利乏音人】(11節),他們和迦南地【亞衲族的人】一樣,都是【民數眾多,身體高大】(10節)但卻被基大老馬擊敗(創14:5),現在已經消失無踪,他們的地就成為摩押人的地。同樣,原來住在【西珥】的【何利人】(創36:20),現在也被以東人所除滅(12節),他們的地就成為以東人的地。【撒烈】的意思是【杞柳小溪】從約旦高原向西流入死海南部,是摩押的南界。撒烈溪的南面是以東,北面是摩押。過了撒烈溪,【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14節)。這是曠野飄流三十八年的一個分水嶺,神對舊世代的審判結束了,從此新世代不再受舊世代的攪擾,百姓中再也沒有怨言出現,已經預備好憑信心進入迦南地。
思想:有些人又誤以為通過刻苦己身,主動到【曠野】自討苦吃就可以蒙神悅納;但人自己所去的,其實都算不得【曠野】最多只是曠野裡的綠洲【加低斯】。我們生命中的曠野並不是自己能決定的,而是神為我們量身定做,藉著環境所興起的,可能在家中,可能在職場,也可能在我們的教會事奉中。
祈禱:親愛主,感謝主祢的帶領,祢的引導,讓我們深信人生每一步都在祢帶領中。每天享受主的手的拖帶,主的看顧。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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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神的兒女】(1節)和【聖潔的民】(2節)在原文裡都被放在句首,特別強調神百姓的身分是【神的兒女】【聖潔的民】與神有特殊的關係。揀選他們在地上作自己的見證,因此生活必須與【地上的萬民】(2節)有分別,才能彰顯神【聖潔】的性情。弔喪時【用刀劃身,將額上剃光】(1節)都是與外邦人敬拜偶像有關的喪葬習俗(王上18:28)神的百姓若效仿,就和【地上的萬民】沒有分別。【額上剃光】原文是【使你們的兩眼之間光禿】。【可憎的物】(3節)指律法規定屬於【不潔淨的】物(利10:10);【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就是現代生物分類學中偶蹄目(Artiodactyla)反芻亞目(Ruminantia)的動物,都是溫順的食草動物,常見的有【牛,綿羊,山羊,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4-5節)。在挪亞洪水之前,動物就有潔淨和不潔淨之分(創7:2-3,8-9),不潔淨的動物不可以拿來獻祭(創8:20)。但只有利11:3-30和申14:3-20才詳細區分,神指示了甚麼動物【可吃】(4節),甚麼動物【不可吃】(7節),但並沒有說明理由。正如在伊甸園中,神也只是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3:17),卻沒有解釋為什麼會死。人雖然不太明白,但還是甘心樂意地接過神的命令,這就是順服。亞當在【吃】的事情上失落了,神就要祂的百姓在【吃】的事情上重新站立起來,在萬邦中作祂的見證。9-10節【水里無翅無鱗的】大都是底棲,食腐的清道夫,在神創造的生物圈裡的功用是清理環境中的垃圾,或許不適合做【聖潔的國民】的食物。11-20節這裡列出的不可吃的雀鳥都是食肉或食腐的,其中一些現在已經不能確定其種類。位於生物鏈頂端的食肉,食腐動物,在神創造的生物圈裡的功用是清理環境中的垃圾,因此或許不適合做【聖潔的國民】的食物。(21節)【自死的】牲畜,血沒被放乾淨,所以以色列人不可食用。雖然【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但【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可能是迦南人豐收獻祭的儀式。在獻祭時仿效迦南人的風俗,是對神的不尊重。22-26節所提的【十分之一】(23節),並不是奉獻給利未人的十一奉獻,而是為了每年和【牛群羊群中頭生的】(23節)一起帶到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23節,與【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一起分享,目的是守【耶和華的節期】(利23:2)。神的百姓在神面前【吃喝快樂】(26節),並不是【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出32:6)的狂歡和放縱,而是為了【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23節)。因為百姓把這【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23節)帶到神面前,不是自己一家獨享,而是甘心與眾人一起分享神的恩典,承認自己【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神賜福】。27-29節所提的【十分之一】是【每逢三年的末一年】(28節)分給本城中【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寄居的,並孤兒寡婦】(29節),目的是供應有需要的人。思想:吃喝是人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小事,但神卻特地要求祂的百姓在每天的吃喝學習與地上的萬民分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學習感恩,分享。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賜予我們的飲食,或許我們習慣了三餐的溫飽,飲食的豐足,因此容易忘記感恩,甚至忘記了天父祢,求天父藉著經文繼續提醒我們,更願意每天在生活的細節中順服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