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9:1-29

申命記 9:1-29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迦南地確實有更【強大的國民】(1節),但【高得頂天的城邑】(1節)【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2節),都是舊世代的百姓在恐懼中對迦南人的誇大其辭(1:28)。百姓能得著迦南地,並不是因為自己的勇氣和能力,而是因為神【要滅絕他們】(3節)。因此,百姓在勇氣和能力上沒有甚麼資格可以自誇。神先將仇敵【制伏在你面前】(3節),然後百姓憑信心【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3節),這就是人【與神同工】。神的戰略是【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7:22),但每一次戰役的戰術卻是【使他們速速滅亡】(3節),也就是毫不費力地消滅敵人。百姓能得著迦南地,並不是因為神要獎勵自己的【義】(5節),而是因為神要懲罰迦南人的【惡】(4節),也是因著神的信實(5節)。事實上,以色列人不但不是【心裡正直】(5節),反而【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6節)。因此,百姓在道德和行為上也沒有甚麼資格可以自誇。8-21節的金牛犢事件,人很容易好了傷疤忘了疼,有選擇地回憶過去,以致自以為義。以色列人很容易只記得四十年前在西奈山與神立約,熱心奉獻建造會幕,卻忘了四十年前曾經拜過金牛犢。因此,摩西特別提醒他們金牛犢的事件,讓百姓【記念不忘】自己【時常悖逆耶和華】(7節),證明【耶和華,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6節)。22節百姓在【他備拉】發怨言的事(民11:1-3);在【瑪撒】因苦水試探神的事(出17:1-7);在【基博羅·哈他瓦】起貪欲埋怨神的事(民11:4-34);在【加低斯·巴尼亞】(23節)不肯進迦南的事(民14:1-4); 22-24節是摩西在回憶金牛犢事件的時候,插敘一連串的事件,證明金牛犢事件並不是百姓偶然的軟弱,而是因為他們【常常悖逆耶和華】(24節),既【不信服】神的應許,又【不聽從祂的話】(23節),實在不配蒙神恩待。因此,以色列人能進入迦南美地承受應許,完全不是根據他們的所是,所有和所作,而是根據神白白的恩典。因為神要使用以色列作為祂賜福的管道,使【地上的萬族】都能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創12:3)讓更多不配的人得著神的恩典。26-18節是摩西的代求並不是根據百姓的公義,而是根據神的產業(26節)神的應許(27節)和神的榮耀(28節),這證明百姓並沒有配得神赦免和憐憫的資格。如果沒有摩西的代求和神的憐憫忍耐,以色列人早就在西奈山下滅亡了,回顧這段歷史,百姓不得不承認自己的不配,承認【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6節)。
思想:人蒙恩得救,有機會事奉,並不是因為自己配,也不是因為自己有聰明的選擇,堅定的心志,完全是神的恩典。人只有認識自己的無有和不配,才會不敢自以為義,在恩典中不忘記賜恩典的神。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讓我們生命經歷祢的恩典,從我們每日的生活,從我們的生命所得,所失的,完全都是祢的恩典,求天父讓我們每日都緊記祢的恩典,更使我們不作忘恩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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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23:15-25申命記 23:15-25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5-16節)因為奴僕的逃脫,很多時候是因為主人欺負他們、惡待他們。所以,面對這樣的主人,毋須把奴僕歸還給他們。人就算作為奴僕,也應得到尊重。15節這些【奴僕】可能是從外邦逃來的,並非本地的奴僕。神並不喜歡人成為奴僕,所以吩咐百姓保護逃奴,不僅如此,還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16節)讓他在神的國度裡有分。17節【妓女】指女性廟妓【孌童】指男性廟妓。與廟妓行淫,是迦南偶像崇拜儀式中的一部分。神所看重的是人裡面的實際,而不是外面的錢財。錯誤的手段並不能成就良善的目的,用行惡,行淫或詭詐而得的錢財奉獻,神絕不悅納。第19-23節提及借貸和許願的事;借貸也是一種許願,就是承諾會償還給對方。百姓向神許願也是一種承諾,關係到個人的誠信,只是這裡是對那些借給弟兄的人說話。古代中東的貸款利息高得驚人,主前十五世紀的努斯文獻(Nuzi Text)裡,一些合同的利息高達百分之五十,因此許多古代中東法典都管制利息上限。但神的律法則完全禁止百姓向弟兄收利息(出22:25;利25:35-38)百姓為著神的緣故所失去的利息好處,神就用祂自己來代替,在【一切事上賜福】給他們(20節)。以色列在神面前是一個整體, ,必須互相扶持,才能顯出正常的功用。以色列人借錢給貧窮的弟兄,目的是為了【幫補他】(利25:35),學習彼此供應,所以【不可取利】(19節)。以色列人借錢給貧窮的弟兄,目的是幫補弟兄,所以按著恩典的原則【不可取利】(19節);以色列人【借給外邦人】(20節)目的是貿易或投資,所以按著公平的原則【可以取利】(20節)。神並不短缺什麼,但祂卻看重人藉著許願所表明的心。人若不向神【許願】(21節),神並不勉強人;但人若向神許了願,就【償還不可遲延】(21節)。因為向神許了願卻不【謹守遵行】(23節),不只是信用的問題,而是藐視神,不以神為神,所以不能不被定罪。24-25節是古人出門在外,並不能隨處找到飯館,所以允許在別人的田間吃穗子或葡萄,可以供應旅行者的需要。神體恤有需要的人,但並不鼓勵人的貪欲。當場【隨意吃飽】(24節)是體恤,【裝在器皿中】(24節)拿走就成了搶奪;【用手摘穗子】(25節)是體恤,【用鐮刀割取】( 25節)就成了偷竊。
思想:神是愛惡分明的神,祂不要就是不要,奉獻的來源不對,祂就不要。愛神所愛和惡神所惡的時候,我們不是按自己的喜好公平來定奪,也不是勉強自己來配合,因為談論【愛】是有感覺的,所以要明白對方的想法並盡力貼近,這才是真正的【愛神所愛】。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藉著聖經能夠明白祢的所愛,明白祢的所恨,求主開我們眼睛,能讓我們願意每日在我們生命愛主祢所愛和惡主祢所惡。阿們!

申命記 20:1-20申命記 20:1-20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oeYXwQ4qbZ4?si=8rAVh4mQBmYaNRnj

【申命記】
(1-20節)神頒布爭戰的條例,讓百姓領會神是為他們爭戰的神。申命記裡所提到的爭戰(20:1-20;21:10-14;23:9-14;24:5 ;25:17-19)都不是人自己發動的普通戰爭,而是神的百姓跟隨神爭戰,執行神的旨意,所以【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神的心意(2節)。當百姓【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1節)如果只看自己,看環境,滿眼都是仇敵的【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1節),必然會灰心喪膽;惟有看到神的【同在】(1節)才能勝過人的【懼怕戰兢】(3節)。一切的爭戰都是神自己【與仇敵爭戰】(4節)百姓只是跟著去戰場,享用神的得勝。(5節)【官長】是文官,負責招募軍兵。(9節)【軍長】是武將,負責率領軍隊。以色列人在立王之前,並沒有設立一支常備軍,而是在戰前臨時呼召百姓組成民兵。(5節)【奉獻】指蓋好新房之後【行奉獻禮】。(6節)【尚未用所結的果子】是因為新栽的果樹要等到第五年才可以吃(利19:25)。【聘定了妻】已經成為合法夫妻,但一般要等一年之後才會【迎娶】(7節)。【他可以回家去】(6,7,8節)原文的時態是命令式,意思是命令他回家,並不是讓人自己選擇。有兩種人可以免除兵役:1.神總是先讓人享用恩典,再投入爭戰。因此,還沒有享用恩典的人(5-7節),不必參加爭戰。2.神總是先讓人看見神的同在,再投入爭戰。因此,看不見神的同在【懼怕膽怯】(8節)的人,沒有資格爭戰。神的仇敵若拒絕神【和睦的話】(10節)就是定意堅持抵擋神,所以甘心作撒但工具的【男丁】(13節)就要被消滅淨盡。而【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14節)是可以接受神管理的,就被遷入神的百姓中間(21:10-14)。(16節)【這些國民的城】指迦南地的城市。從亞伯拉罕到摩西的時代,神已經用了四百多年等待這些城的居民悔改(創15:16)但他們仍然拒絕離棄罪惡,已經惡貫滿盈。因此,神不再向他們【宣告和睦的話】(15節)他們只能等著被【滅絕淨盡】(17節)。【滅絕淨盡חָרַם חָרַם】原文的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17節),表示要把得勝完全奉獻給神,作為神對惡貫滿盈的迦南人的審判。古代圍城的軍隊砍伐樹木,目的是【修築營壘】(20節),製造【壘】(撒下20:15,即坡道)【戍樓】(賽23:13,即攻城台)【撞城錘】(結26:9)等攻城器械。但即使圍城久攻不下,百姓也應當信靠神,不能不擇手段地砍伐果樹用來攻城。因為神爭戰的目的是要對付撒但和【撒但的差役】,並不是破壞祂所創造的生態環境。神在創造的時候,就把果樹作為恩典賜給人(創1:29),所以百姓不可【糟蹋】(19節)神所賞賜的。
思想:屬靈的爭戰是神替我們爭戰,因此,不但動機要出於神,時間要等候神,方法也要根據神。今天,當我們【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前6:12)的時候,更要不住地提醒自己;不可倚靠人的血氣來爭戰【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撒上17:47)。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知道每日在我們生命中都有很多的挑戰,很多的爭戰,無論是我們的內心,我們的處境,我們每天都需要主祢,讓我們在生命中的爭戰單單倚靠祢,因我們知道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