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約伯記 10:1-7

約伯記 10:1-7


我厭惡我的性命,必由我自己描述我的哀情,因為我內心苦惱說出我的話。我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明我,你為何與我爭辯?你手所設計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點燃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你的眼豈是肉眼?你的眼目豈像人的眼目?你的日子豈不像人的日子?你的歲數豈像人的歲數?就追問我的罪孽,尋找我的罪嗎?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也沒有人能救我割斷你的手。 【約伯記】第10章是約伯對書亞人比勒達(第8章)回應的讚揚,緊接在第9章。經文(10:1-7)是約伯內心痛苦的史詩,他直接向神傾訴,質問神無故與他爭辯,並堅稱自己的無辜。語氣從哀嘆轉為詔問,反映他對神公義的困惑與自身對正直的堅持。這段經文是約伯在極度痛苦中的心靈獨白,呈現了三個層次的掙扎:情感宣洩(1節):表明要盡情吐露苦情;直接質問神(2-5節):四個尖銳的問題;信仰的困境(6-7節):明知自己無辜卻無處申訴。1節約伯以極強烈的語氣表達他的痛苦與倦怠,他不想再活下去,但不是出於自暴自棄,而是因為他渴望明白這痛苦的意義。他選擇[向神說話],這本身就是信心的表現。約伯採用”自我對話”的形式,表明要打破沉默。 “厭煩”原文指靈魂的極度厭惡,是信仰誠實的表現。第2節:約伯的訴求包含兩個層面:消極層面:”不要定我有罪”否認朋友的指控;積極層面:”指示我”尋求明白神旨意”爭辯”一詞在法庭用語中表示”提出訴訟”,約伯視自己為神的”被告”。第3節:三個連續指控:”欺壓”:指神像壓迫者對待所造之物;”藐視”:認為神輕看自己的創造;”光照惡人”:指控神似乎偏待惡人;約伯用創造論質疑神的護理,這種表達類似耶利米的困惑(耶12:1)。第4-5節:兩個反問構成平行結構:第4節:質疑神的認知方式是否與人相同,第5節:質疑神的時間觀念是否與人相同;暗示神的審判標準超越人理解,呼應以利戶後來的回答(33:12); 第6-7節:信仰的矛盾頂點:第6節:明知神全知卻感受不到神的公義;第7節:承認神知道祂的清白卻無處申訴;”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顯示約伯雖困惑仍承認神主權。 思想:約伯在痛苦中選擇向神傾訴,而非沉默。他的坦誠是信仰的真實面;不假裝堅強,而是將苦楚帶到神前。我們是否也敢在低中向神訴說?約伯的詘問態度積極,卻未放棄與神的關係。他雖不解,仍求神顯明。我們是否也曾在困苦中質問神?約伯用反誹謗提醒自己,神的洞察遠超人的眼睛。當我們感到被判斷或不公平時,是否忘記了神的視野無限?約伯堅信自己的正直,卻無力自救。這呼聲人類對救贖的需要;無人能割除神的權能,惟有神自己賜救恩。 祈禱:親愛主,在我們不明白的日子裡,讓我們學像約伯一樣,不躲避祢,而是勇敢地將心中疑問與痛苦傾訴給祢。求祢用祢的憐憫擁抱我們,使我們在疑問中仍然信靠祢的美善與主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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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9:25-35約伯記 9:25-35


我的日子比跑信更快,急速過去,不見福樂。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鷹。我若說,我要忘記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憂容,勉勵我的心,我就懼怕我一切的痛苦,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你仍將我丟在坑中,我的衣服都仇視我。他本不是人,使我能回答他,也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一隻手。願他把杖離開我,不讓驚嚇嚇到我。我就說話,不懼怕他,現在我不是這樣。 (9:25-35)悲嘆他的哀嘆,從生命的短暫轉向對神的審判的無奈,表達了對中保的渴望與無法自辯的痛苦。約伯的語氣在絕望與掙扎間擺動,顯示他對神主權的敬畏與對自己的困惑。他從時間的流逝講到神的超越,再談到自己面對神的無助與不平,最終表達一種渴望:若有中保就好了!經文段落(25-26節)人生如飛逝的時光;(27-31)掙扎於內心與神的距離(32-35)無中保的悲哀。(9:25-26)約伯用三個比喻形容生命的飛逝:[跑信的]古代傳遞緊急軍情的使者,速度極快;約伯形容人生如流星般飛逝,不但短暫,而且充滿痛苦,毫無喜樂。[快船]尼羅河的蘆葦船,輕快劃過水面;[急落抓食的鷹]猛禽俯衝捕食,瞬間完成。他感受到生命的快速消耗,且這一切都是在苦難中流失。約伯感嘆生命短暫,而他的苦難卻似乎永無止境。(27-31) 約伯即使想鼓起勇氣忘記痛苦,也因對神的敬畏而無法真正釋懷。他知道即使自己洗滌自己(比喻自證清白),神仍能把他視為污穢。[我就是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自己的手],[雪水]象徵純淨,[鹼]是古代強力清潔劑。約伯認為無論如何潔淨,神仍定他有罪,顯示沮喪。(9:32)約伯的困境在於:神是至高者,人無法與祂平等爭辯。在人間法庭,兩造可以辯論,有法官調解(9:33),但人與神之間沒有這樣的[聽訟者]。 [杖]象徵神的管教或威嚇。約伯渴望神停止對他的壓迫,使他能自由地提出申訴。約伯深知自己不是神的對手,無法與神對話爭辯,因[祂不像人那樣可以與我對話]。他渴望有一位[仲裁者、中保],能站在他與神中間,使他得以與神溝通而不懼怕。 思想:約伯對生命是短暫與無福,令人心酸。我們是否也曾在忙碌或痛苦中感嘆時光飛逝?這是信仰的低谷,自潔無效。我們也曾靠自己追求[無辜],卻仍感不足?約伯渴望無懼地與神對話,卻被恐懼束縛。他的坦誠令人動容,即使絕望,仍不停呼求。 祈禱:親愛主,當我們像約伯一樣覺得人生短暫,痛苦,充滿困惑時,求祢幫助我們看見耶穌是我們的中保,是我們在患難中唯一的盼望。教導我們如何在不明白中仍然信靠,在苦難中仍然尋求祢的面。阿們!

約伯記 3:1-10約伯記 3:1-10


[此後,約伯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說:『願我生的那日和說懷了男胎的那夜都滅沒。願那日變為黑暗,願神不從上面尋找它,願亮光不照於其上。願黑暗和死蔭索取那日,願密雲停在其上,願日蝕恐嚇它。願那夜被幽暗奪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樂,也不入月中的數目。願那夜沒有生育,其間也沒有歡樂的聲音。願那咒詛日子且能惹動鱷魚的咒詛那夜。願那夜黎明的星宿變為黑暗。盼亮卻不亮、也不見早晨的光線。因沒有把懷我胎的門關閉、也沒有將患難對我的眼隱藏。](和合本) [願我生的那日…都滅沒](3節):約伯盼望抹去自己出生的日子,彷彿未曾存在就能免於痛苦。約伯的咒詛是他與神的[對話起點]。他雖咒詛生日,卻未咒詛創造的主,顯示他仍將神放在心中(3:4)[願黑暗和死蔭索取那日](4-5節):他用[黑暗][死蔭][密雲][日蝕]等意象,表達對光明與生命的拒絕。這些詞語在舊約中常與死亡、混亂有關(如詩 23:4),反映約伯內心的絕望深淵。約伯咒詛光明,盼望黑暗,但故事未在此結束。約伯的咒詛並非不信,而是痛苦的真實流露。他不否認神的存在,卻無法理解為何義人受苦。他的吶喊提醒我們,苦難常讓人質疑生命的價值,但這質疑本身是向神敞開的第一步。[願那夜被幽暗奪取](6-7節):約伯轉而咒詛母親懷他的夜晚,盼望那夜從時間中被剝奪,無生育、無歡樂。[願那咒詛日子且能惹動鱷魚的](8節):這裡提到[鱷魚](原文 liwyatan,利維坦),古時邪惡勢力的象徵。也可是指混亂的意思(如詩 74:14),約伯盼望連這怪獸都被激起來吞噬那夜。[因我未曾見苦難](10節):約伯認為,若未出生,就不會面對今日的苦難,顯示他對苦難的無力感。約伯的語言充滿詩意與情感,從[日]到[夜],從出生到懷胎,層層遞進地表達對存在的否定。然而,他未咒詛神,而是將痛苦指向自己,這保留了一絲對神主權的敬畏。約伯的咒詛並非叛逆,而是人性在極限下的真情流露。他不像妻子說[棄掉神](2:9),也不像朋友後來的指責(4:7-8),而是坦然面對痛苦,甚至質疑生存的意義。這種掙扎讓我們看到,信仰並非否定痛苦,而是能在痛苦中與神對話。 思想: 3:1-10 是苦難中的一聲吶喊,讓我們看見約伯的真實,也看見神容許這樣的真實。約伯咒詛生日,卻未咒詛神;他盼望黑暗,卻最終蒙神光照。這段經文邀請我們在苦難中不掩飾情感,而是帶著它來到神面前,因祂是[擦乾一切眼淚]的那一位(啟 21:4)。 祈禱:親愛的天父,感謝祢透過約伯讓我看見,苦難中的吶喊也能成為禱告。當我像約伯般咒詛自己的日子,求祢不離棄我,用祢的愛光照我的黑暗。幫助我學會傾訴,也學會陪伴身邊受苦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