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約伯記 15:17-35

約伯記 15:17-35


我指示你,你要聽。我要述說所看見的,就是智慧人,從列祖所受,傳說而不隱瞞的。(這地惟獨賜給他們,並沒有外人從他們中間經過。)惡人一生之日,劬勞痛苦,強暴人一生的年數,也是如此。驚嚇的聲音常在他耳中。在平安時搶奪的必臨到他那裏。他不信自己能從黑暗中轉回。他被刀劍等候。他漂流在外求食,說,那裏有食物呢。他知道黑暗的日子在他手邊豫備好了。急難困苦叫他害怕,而且勝了他,好像君王豫備上陣一樣。他伸手攻擊 神,以驕傲攻擊全能者,挺著頸項,用盾牌的厚凸面,向全能者直闖,是因他的臉蒙上脂油,腰積成肥肉。他曾住在荒涼城邑,無人居住將成亂堆的房屋。他不得富足,財物不得常存,產業在地上也不加增。他不得出離黑暗。火燄要將他的枝子燒乾,因神口中的氣,他要滅亡。〔滅亡原文作走去〕他不用倚靠虛假,欺哄自己。因虛假必成為他的報應。他的日期未到之先這事必成就,他的枝子不得青綠。他必像葡萄樹的葡萄,未熟而落,又像橄欖樹的花,一開而謝。原來不敬虔之輩,必無生育,受賄賂之人的帳棚,必被火燒。他們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心裏所豫備的是詭詐。 在約伯記15章的前半部(1-16節),以利法嚴厲指責約伯的言語狂妄,並堅稱他的苦難必定是因罪而起。到了17-35節,以利法進一步闡述他的觀點,詳細描述”惡人的命運”,暗示約伯的遭遇正是這種審判的體現。(17-19)以利法聲稱自己要傳講從歷代智慧人那裡承受的知識(15:17-19),並強調這些教導是純正無誤的,因為是[寄居之外無外人混雜]的時代所得的真理。以利法耿耿於懷,認為應該聽的是約伯,所以說「我指示你,你要聽」(17節),因為他很在意自己的年紀沒有受到尊重(10節)。但神說話的態度,卻不是[我指示你,你要聽]而是[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38:3;40:7)。(20-24)以利法細緻地描述惡人的處境:終生受痛苦,充滿恐懼,不得安息(15:20-24)。他形容惡人隨時面臨毀滅,避無可避。(25-35)以利法指出惡人因[伸手攻擊神](15:25)而遭報。他描繪惡人雖一時得勢,但最終必定滅亡,像枯乾的葡萄樹和橄欖樹(15:32-33),他們所生產的是虛假(15:35)。以利法的第二次發言和第一次一樣都是說教,卻不再有任何同情和安慰,只有令人生厭的重複嘮叨。但他曾經說對過一句話:「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純正嗎」(4:6),因此,神要第二次使用以利法這個工具,把約伯從[身上疼痛,心中悲哀](14:22)的絕望裡趕出來,讓他不再繼續認為神[也照樣滅絕人的指望](14:1),而是上下求索那生命的[指望](14:7);神將把一個奇妙的盼望澆灌到他心裡(17:16),引導他思想:[我的指望在哪裡呢](17:15)? 思想:以利法認為[受苦=有罪]這種簡化的神學觀點,使他無法真正體會約伯的無辜與痛苦。神有祂奇妙的旨意和時間,苦難有時是煉淨和成長的途徑,不只是懲罰。我們有否以聖經為最終標準,並求聖靈賜我們辨別的智慧,而不是僅憑傳統判斷一切呢? 祈禱: 親愛的主,在世上,苦難常常叫我們困惑。求祢教導我們,用愛與智慧去陪伴那些受傷的人。讓我們不輕易論斷,不武斷地將苦難視為懲罰,而是引人仰望祢那超越理解的恩典。願我們在自己生命中,也結出真實而美好的果子,榮耀祢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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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算什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每早鑒察他,時刻試驗他?你到何時才轉眼不看我,任憑我咽下唾沫呢?鑒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於你何妨?為何以我當你的箭靶,使我厭棄自己的性命?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現在我將躺臥在塵土中,你要殷勤地尋找我,我卻不在了
這段經文(7:17-21)是約伯對神的直接控訴,將焦點從個人痛苦轉向與神的關係,質疑神為何如此關注他這微不足道的人。這段話語帶有諷刺與痛苦,反映他對苦難意義的困惑。這段經文是約伯對神發出的終極質問,包含三個銳利的問題;(17-18節)人算什麼?[為何不放過我?]; (21節)[為何不赦免? 17節人(ʾĕnôš,脆弱的人類;gādal,高舉),這句呼應詩篇 8:4,但語氣諷刺,質疑神的過度關注。(18節)約伯感覺神像嚴厲的考官,不斷[測試]他; 約伯將神的注意視為負擔,而非祝福。(19-20節)[吞滅]與[放過]的強烈對比;吞滅原指海怪吞噬(伯2:3),約伯感覺神如怪獸般對待他。 容我嚥下唾沫是最卑微的請求-求片刻喘息。(20節)約伯的困惑;若我有罪,為何不直接懲罰?若無罪,為何受苦?,約伯質疑他的罪如何影響神,並指自己成為箭靶。(21)[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並不是約伯承認犯罪,否則他早已按照以利法的[認罪-赦免-蒙福]公式(5:17-20)重獲祝福(5:21-26)。約伯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所以常為已知之罪和未知之罪獻祭(1:5)。但他卻不知道這次到底犯了什麼罪,甚至連獻祭也不管用,神竟然始終不肯赦免,以致他遭受如此沉重的苦難。21節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他預見死亡([躺臥在塵土]),質問神為何不寬恕。約伯的控訴指向罪與苦難的因果困惑,渴望赦免與釋放。約伯承認神是鑑察人的主,盼望神的眼目看顧自己(8、21節),但不想被神當作[仇敵]鑑察、試驗,而是當作密友尋找
思想:約伯的質問與詩篇 8:4形成對比;詩人讚嘆神的眷顧,約伯卻視之為折磨。我們是否也曾在苦難中誤解神的注意?神的[鑒察]並非審判,而是愛的凝視(詩篇 139:1-3)。約伯此刻看不到,但我們知道祂的關注最終帶來救贖(約伯 42:10)。約伯質疑罪與苦難的關聯,感到自己無辜卻成箭靶。這是許多人在苦難中的心聲;為何我受罰?約伯未得即時答案,但新約揭示主耶穌已成為我們的箭靶(以賽亞 53:5),承擔罪的後果。我們的苦難或許無解,但基督的愛給予意義。
祈禱:慈愛的天父,當我如約伯般質問祢的關注,求祢讓我看見祢的愛。赦免我的罪,醫治我的苦,賜我片刻喘息的平安。即使我躺臥塵土,感謝祢仍尋找我。阿們!

約伯記 10:8-13約伯記 10:8-13


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卻又要毀滅我。求你記念製造我如抟泥一般,你還要使我歸於塵土嗎?你不是倒出我如奶,使我凝結如奶餅嗎?你以皮和肉為衣給我穿上,用骨與筋把我全體聯絡。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然而,你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你心裏;我知道你久有此意。 經文(10:8-13)轉向神作為創造者的角色,約伯以詩意的生命反思神的創造之工,卻質疑神為何塑造他又毀滅他,表達困惑與痛苦。他的語氣兼用信仰與控訴,反映對神慈愛與苦訴的矛盾。 這段經文呈現一個完整的”創造-毀滅”辯證關係:1.創造的恩典(8-12節):四個創造比喻(陶匠、奶製品、裁縫、建築師)2.毀滅的困惑(13節):神”早已”預定苦難的矛盾。8節約伯強調神是他的創造者——親手塑造他、賦予他生命。[毀滅]與[創造]形成強烈對比:為何神要親手摧毀祂自己親手造的?及後(9節)這裡用[泥土]的比喻,呼應創世記中神造人的形象(創2:7)。約伯指出:人本脆弱如塵,神卻賦予尊貴與生命,如今卻似乎要讓他回歸塵土。第10-11節:兩個精妙的創造比喻:乳製品工藝(10節):”倒出”指胚胎形成過程;”凝結”描述細胞分化的奧秘;紡織與建築(11節):”皮和肉為衣”形容皮膚組織的包裹;”骨與筋聯絡”指骨骼肌肉的精密結構。第12節:”生命和慈愛”(ḥayyîm wāḥeseḏ)是立約關係的核心詞彙;[眷顧保全](pāqaḏ)在創21:1指神信實的看顧;約伯承認神過去的恩典,使現在的苦難更顯矛盾。第13節:”早已藏在心裡”直譯”這些事與你心同在”;約伯指控神”預謀”他的苦難,呼應7:20的”靶子”比喻;反映古代近東”命運石板”的觀念(但5:24-28的對比) 思想: 約伯回想神如陶匠的親手捏塑他,提醒我們每個人都是神獨特的創造。我們是否珍惜自己是神所提出的傑作,即使在困苦中呢?約伯用奶與乾酪的比喻,繪畫神在母腹中締造生命的奇妙。這意象讓我賦予生命的精巧。當我們低谷時,能否停下來感恩神的創造?約伯承認神的慈愛與看顧,為何解開慈愛之神允許爭端。這是信仰的難題;神的愛與我們的痛苦如何共存? 祈禱: 親愛主,祢親手造我,細心織我,賜我生命與慈愛。在我不明白的日子,讓我記得自己是祢所愛的,是祢所寶貴的。即使我像約伯一樣在苦難中發問,願我仍緊握祢的信實與同在。阿們!